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1-4-22 12:06:24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2011-04-22 11:23:35 来源: 新华网(广州) 


核心提示:4月22日,西安中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民事赔偿45498.5元。法院认为,药家鑫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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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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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法院外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记者史竞男、崔清新)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本文来源:新华网)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img07/end_i.gif 责任编辑:NN013

猪不跑 发表于 2011-4-22 12:07:17

肿么不立即拖出去啊

温柔小刀 发表于 2011-4-22 12:10:09

要看会不会有二审,还要看是不是立即执行

傲赴德国 发表于 2011-4-22 12:11:23

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

热爱金属 发表于 2011-4-22 12:13:05

网络太可怕了。。换以前这类事情是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的。。也没有老百姓那么热情的关注。

现在天朝也得听听网民的呼声了。

lish 发表于 2011-4-22 12:21:39

随身带刀的变态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1-4-22 12:22:18

杀人偿命,这是自古的规矩。下次杀几个醉驾造成多人伤亡的,这个国家才能减轻交通肇事

水国蒹葭 发表于 2011-4-22 12:24:24

呃。。。
实际上如果没人骂我的话我倒是可以从法治和法律本身的角度说点东西。。。
但是,总觉得说了就会被人骂

女人杀手 发表于 2011-4-22 12:42:29

不太了解真相。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1-4-22 12:43:51

引用第8楼女人杀手于2011-04-22 12:42发表的 :
不太了解真相。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他撞到张妙,然后看见她在记车牌,拿出刀,捅死她。这个就是过程

anyuzx 发表于 2011-4-22 12:48:00

事实上药肯定要死刑,不过那些网络暴民也让我很恶心,我说这话估计会被人骂

kay 发表于 2011-4-22 12:48:58

70码和李刚的儿子都不是故意的,而药先撞再杀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

陶知道 发表于 2011-4-22 12:52:35

药家鑫枪决立即执行这毫无争议,赔偿再加一个零吧

曼施泰因 发表于 2011-4-22 12:53:02

畜生

水国蒹葭 发表于 2011-4-22 12:56:23

从回复可以看出来,果然男人比女人要可怕和盲目得多。。。

jerryhu 发表于 2011-4-22 12:58:17

那他父母就是老畜了?

lucongjian 发表于 2011-4-22 13:00:01

秦人的败类

chen25 发表于 2011-4-22 13:01:22

引用第14楼水国蒹葭于2011-04-22 12:56发表的 :
从回复可以看出来,果然男人比女人要可怕和盲目得多。。。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兄台看来还是比较理智的,愿听兄台高言。

水国蒹葭 发表于 2011-4-22 13:10:56

引用第17楼chen25于2011-04-22 13:01发表的 :

兄台看来还是比较理智的,愿听兄台高言。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不是理智,只是学了法律之后变得无情了而已
我是个女的,经不住你们动不动问候亲戚的那种骂人方式
我自己知道说了之后会挨骂,而且也无意说服你们什么
而且我不是兄台。

parkergong 发表于 2011-4-22 13:14:47

认为自己在雇主家不受尊重,湖北来京保姆李红艳(化名)用捡来准备卖废铁的钢管将雇主的妹妹活活打死,将雇主的孩子打伤。记者昨日获悉,因为李红艳有自首情节,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红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附带赔付死者父母59万余元。

为嘛这个没直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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