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ie
发表于 2012-3-10 16:00:59
拜仁ydu 发表于 2012-3-10 15: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赞同。 恶意篡改历史罪, 更有说服力。对象可以是 公众人物与造成恶劣影响的
普通人随便说说 也定罪不靠 ...
恶意篡改历史罪.....你这是要审判小日本呢,还是审判某D呢?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3-10 16:05:40
拜仁ydu 发表于 2012-3-10 15: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赞同。 恶意篡改历史罪, 更有说服力。对象可以是 公众人物与造成恶劣影响的
普通人随便说说 也定罪不靠 ...
要是定恶意篡改历史罪的话,所有兲朝高官和写历史课本的人岂不是十恶不赦?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3-10 16:06:43
Gallent 发表于 2012-3-10 13: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觉得反共就是民主了,光荣了,右愤一样是遗毒!言论自由的具体边界也是人定的,可以讨论,别瞎发挥。
你如何确定别人时瞎发挥而你自己是在边界以内呢?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3-10 16:09:54
Gallent 发表于 2012-3-10 13: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告诉你,美国就是有类似法律,而且和美国有引渡协议的国家也都帮助美国执行该法条。某非洲国家前独裁者 ...
你连别人帖子都没看明白,还教育别人好好理解世界。。。
我帖子里表达的就是希望民主国家建立此罪名,对独裁者全球通缉而已。。。
piza0236
发表于 2012-3-10 16:22:14
拜仁ydu
发表于 2012-3-10 20:49:02
ilie 发表于 2012-3-10 16: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恶意篡改历史罪.....你这是要审判小日本呢,还是审判某D呢?
呵呵 空谈而已。 若真出来 那些到最后也就只能维持国家稳定罢了
没有梦的白
发表于 2012-3-10 21:47:17
Teddymao 发表于 2012-3-10 0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立法可以永久性地表明中国的态度,而不是被动地回应,同事还可以约束在国内的此种行为
虽然管不了国外人 ...
你的说法很对,这个法律不一定只争对中国人自己,同时适合在中国的外国人。也是表明了中国人的一种态度。同时从立法上保护了抗日战争的历史。
seeler1970
发表于 2012-3-11 13:52:40
围观2B右愤。
美国也是篡改历史高手哦,把自己国家的独立战争写的好伟大啊,把一个连军队都指挥不动的人当做国父。
哎呀,路易十六这个傻瓜,我真替他默哀。
帝国之花
发表于 2012-3-11 15:29:43
5毛出现了,快围观
北回归线
发表于 2012-3-11 16:06:49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3-10 16: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连别人帖子都没看明白,还教育别人好好理解世界。。。
我帖子里表达的就是希望民主国家建立此罪名,对 ...
元老院会先把你干掉的
阿水
发表于 2012-3-11 16:12:15
南京艺术学院,懂什么?这么多法学院呢
lukai
发表于 2012-3-13 00:33:06
本帖最后由 lukai 于 2012-3-13 00:36 编辑
Gallent 发表于 2012-3-10 13:24 http://bbs.gerfans.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搞笑,这么好的提案,一帮右愤,要么以为立法就是为了抓人,要么扯到什么反独裁罪,说实话这帮二货可能连帖 ...
1, 外国的太阳就一定圆?德国和奥地利是你干爹?
2, 资本主义国家藏污纳垢,德国和奥地利也确实有这种法律,而且不止这两个国家有于此相关的法律,但是这类法律的存在本身就充满争议,上次那个鼓吹大屠杀“是神话”的德国人ZUNDEL被加拿大ZF遣返,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各方有识之士对于重新探讨此法律之存废的呼声也不绝于耳,你用这类例子来说明南京事件立法的正确,不过是“外国也有臭虫”的翻版,本身有什么说服力么?
3, 每次说到南京事件,就是“三十万”,不是二十万,也不是四十万,好像“三十万”变成了南京大屠杀的代名词,否定三十万这个词,就等于否定了大屠杀本身的存在,这成为了一种条件反射。河村的原话“被象征性地说成30万人的那种有组织的大屠杀应该没有发生过”,国内媒体的描述则是他“坚称”大屠杀不存在;他的原话“我认为没有屠杀过多达30万人的非武装平民”,国内媒体的描述是河村“拒不收回言论,继续声称大屠杀”不存在云云~当然,媒体的口径一向夸张,这可以理解。然而长期以来的宣传里,只存在一种大屠杀,就是三十万的大屠杀,任何其他不同的说法(有的也许只是数字上的不同),都是对它的否定。但事实上,三十万这个词远没有像纳粹杀害犹太人的数字那么能被各方面接受,学界有从4万到40万不等的说法,在基本事实没有弄清的情况下(也许永远也弄不清),就忙着“盖棺论定”,罗织人入罪,不仅是底气不足的行为,也是长期以来囫囵吞枣的历史观变本加厉的表现,更让学者专家进一步探求历史真相的努力成为不可能。你让湮灭于历史陈迹的数十万亡灵情何以堪?
4,这次的两会就媒体曝光出来的而言,就有很多好提案,比如:提高个税起征点、允许转让生育指标、卖淫合法化、博彩国内足球联赛等等,我说这个只是为了说明,咱不是见什么就喷什么的愤青。说的好就支持,不好就反对。反正都是扯淡,委员代表们又不是我选的,无论说什么对他们一点影响也无,还不许人说两句?
5, 按理说,“愤”只是一种情绪,从你的行文看,热血翻腾,恨不得在别人身上咬一口,倒是更像“愤青”一点。认识上的差异,可以称之为“极端”,但不是“愤青”,这个是有区别的。我当年哭着喊着要屠美灭日当愤青的时候,“南京大屠杀”、“钓鱼岛”之类还是网上的敏感词,人都是会成长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思维方面不能成为定势,网上扯淡应以身心愉悦畅快为首要原则,老是愤来愤去地容易脑溢血,明白么,哈维?
Gallent
发表于 2012-3-13 00:44:24
lukai 发表于 2012-3-13 0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 外国的太阳就一定圆?德国和奥地利是你干爹?
2, 资本主义国家藏污纳垢,德国和奥地利也确实有 ...
这么脑残的一番话,辛苦了,可以理解你的过度自信,但是怀疑你的智商。中国的形式逻辑教育任重道远,你是个不错的试验品。
lukai
发表于 2012-3-13 09:42:07
Gallent 发表于 2012-3-13 0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么脑残的一番话,辛苦了,可以理解你的过度自信,但是怀疑你的智商。中国的形式逻辑教育任重道远,你是 ...
恩,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它,你的形式逻辑学得很好,不再回了,谢谢
rothai
发表于 2012-3-13 10:10:21
Gallent 发表于 2012-3-13 0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么脑残的一番话,辛苦了,可以理解你的过度自信,但是怀疑你的智商。中国的形式逻辑教育任重道远,你是 ...
阁下辩论技巧相当高明,无法说理时直接斥责对方智商,高,实在是高。
bochium
发表于 2012-3-13 11:37:01
杀的何止30W,那是官面数字,我看最起码50W左右。
就算是30W,其中多少平民、多少战斗人员,说得清吗?
we1201
发表于 2012-3-13 11:39:35
都什么议案啊。可不可以提点接地气的议案呢?
piza0236
发表于 2012-3-13 11:46:58
北欧的寒风
发表于 2012-3-13 14:22:18
piza0236 发表于 2012-3-10 06: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出发点是好的,“否认南京大屠杀罪”这个罪名不合适,如果改为“恶意篡改历史罪”。不过事实上这种东西在现 ...
个人觉得还是“否认南京大屠杀”这个罪来立法比较靠谱 如果是“恶意篡改历史” 你要中国那些出版历史教育书籍的人怎么活?
北欧的寒风
发表于 2012-3-13 14:27:58
其实远东军事法庭上面就南京大屠杀的问题早就定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