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诺在狱中仍关注拜仁 妻子坚信他会继续踢球
2012-09-13 11:42:11 来源: 网易体育 有51人参与0(0)
目前正在坐牢的前拜仁球员布雷诺的妻子表示,自己坚信丈夫在出狱后会继续踢球,重拾职业生涯。网易体育9月13日报道:
布雷诺纵火案早已经宣判,巴西人纵火罪名成立,被判处入狱3年9个月。在宣判出来后,不少球迷都表示布雷诺的职业生涯已经提前结束,前拜仁著名球星、布雷诺的“伯乐”埃尔伯也认为,这样重的判罚,相当于直接让布雷诺退役。但近日布雷诺的妻子蕾娜塔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表示,布雷诺在监狱里的生活很好,坚信丈夫出狱后会继续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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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日报》:布雷诺妻子坚信丈夫会继续职业生涯目前布雷诺在斯塔德海姆监狱里已经呆了2个多月的时间,期间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而他的妻子蕾娜塔,保持着每个月2次探望的习惯,可以说,蕾娜塔是外界了解布雷诺的唯一途径。近日蕾娜塔接受了德国媒体的采访,她表示,布雷诺目前已经适应了在监狱中的生活,而且还保持着对足球的关注。
蕾娜塔透露,布雷诺在监狱中已经交到了朋友,而且每天都在努力锻炼,以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他是个很可爱的人,而且还很谦虚,这样的人大家都会喜欢的。他每天都会努力进行锻炼,他一直都在关注拜仁的比赛和消息。只要有拜仁的比赛,他都会在监狱里和狱友一起观战,一场不落。”蕾娜塔说道。
布雷诺的妻子表示,自己从丈夫的身上看到了希望和信心,她坚信布雷诺会在出狱后重拾职业生涯、继续踢球,“他还很年轻,最重要的是他深深的爱着足球。我相信,只要他在监狱里的服刑结束后,他会继续踢球的。”出狱后继续踢球?不知道已经被他伤透了脑筋的拜仁还会不会收留布雷诺。但对于巴西人来说,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好好服刑,争取减刑早日出狱了。
(本文来源:网易体育 作者:马里奥) http://img1.cache.netease.com/sports/img07/end_i.gif
上天赐给你过人的天赋,你不好好珍惜,能怪谁呢 强奸罪也不至于判这么多啊,我为麽这么同情他?
没有减刑的机会吗? 哎。。现在想来也真是可怜啊 监狱还可以看球还能锻炼身体 不错啊 不知道能否减刑。 早日减刑出来吧 小doof 发表于 2012-9-13 08: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奸罪也不至于判这么多啊,我为麽这么同情他?
没有减刑的机会吗?
纵火罪的另外一方面是危害公共安全,威胁他人生命,自然就重了。。。 小doof 发表于 2012-9-13 15: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奸罪也不至于判这么多啊,我为麽这么同情他?
没有减刑的机会吗?
小豆腐,纵火案自古以来,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重罪。真正的危害公众,三年多,以及很轻很人道了。 小豆腐内心肯定有放火的冲动 我知道纵火会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但只论心不论行的话,他很绝望(很可能是想顺便烧死自己)当然还很自私(就不替房东和邻居想想),但还是和跑到周末人多夜场或森林里放一把火有很大区别,当然如果这样判得就更重了。所以我挺同情他。
我要放火我知道要烧谁家房子,嘿嘿。 话说踢球踢成这样真是杯具 小doof 发表于 2012-9-13 15: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奸罪也不至于判这么多啊,我为麽这么同情他?
没有减刑的机会吗?
请教下小豆腐同学,德国强奸罪如何判啊? Sagill 发表于 2012-9-13 16: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监狱还可以看球还能锻炼身体 不错啊
西欧,北欧,中欧的监狱环境好着呢。。。外边看跟公园一样。。。说不好听的,比天朝很多老式小区干净多了。。。
当然,我这指的是轻刑犯监狱,重的我不知道。。。
像监狱风云一样在里面练就一身铜皮铁骨顺手学个德语,出来后 一身纹身刀疤变成强力杀伤性后卫 小doof 发表于 2012-9-13 1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知道纵火会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但只论心不论行的话,他很绝望(很可能是想顺便烧死自己)当然还很 ...
Loew赶紧提请警局一级保护,小豆腐要南下啦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9-13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教下小豆腐同学,德国强奸罪如何判啊?
我看起来像该懂的样子吗?
好吧,我大概查了一下,强奸罪刑期一至十五年,未遂罪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强奸完成下限两年。在强奸前或强奸过程中使用武器胁迫受害者的,下限三年。用武器或其它什么东西在强奸过程中对受害者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下限五年。不管是婚内强奸,朋友,熟人或陌生人,强奸罪犯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量刑没有区别。
但我找了半天没有找到对未成年人强奸罪的条例,难道也是包含在这二至十五年以内的? 由法官酌量加刑?
唯一找到的区别是成年受害者指控期限超过二十年不予受理,而未成年受害者的二十年指控期限则是从成年日期算起。
再举我知道的一个例子,一个朋友是一个强奸案的陪审员(这个可以自由申请的),案情是星期日凌晨五点的地铁里,一个醉鬼试图强奸一个刚从迪斯科回家的年轻姑娘,年轻姑娘进行了激烈反抗,导致头部脸部多处严重受伤,但醉鬼在无人介入的情况下自己中止了强奸行为,最后他因强奸未遂和身体伤害罪被法官判刑一年零十个月。 小doof 发表于 2012-9-14 0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起来像该懂的样子吗?
好吧,我大概查了一下,强奸罪刑期一至十五年,未遂罪一年以上两年以下 ...
哎,德国法律真是宽松人性化啊,这要在天朝,立即得被黑成鬼。。。
jerryhu 发表于 2012-9-13 17: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oew赶紧提请警局一级保护,小豆腐要南下啦
你怎么会这么看我,真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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