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施瓦布 发表于 2012-12-18 17:00:36

美国平均每天有81人死于枪击事件

本帖最后由 丹尼尔·施瓦布 于 2012-12-18 19:26 编辑

http://bbs.news.qq.com/t-1137158-1.htm
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中,死亡人数达到32人。如此多的被害人数震惊了全世界,但是当我们把范围扩大到全美国,会发现美国境内每天因为枪击而死亡的人数达到81人,每天有500多人因枪支暴力受伤,死者当中有的是被谋杀,有的是自杀,还包括一些事故死亡或者或者合法的pol.ice枪击歹徒,这么多的枪击死亡人数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这个数字是2004年美国境内枪击死亡人数的统计结果,全年死亡人数达到29569,近20万人因枪支暴力受伤。这是我们能够看到最近一年的统计。

首先是未成年人,17岁及以下孩子们

美国每天受枪击死亡的小孩有4人,有2人因为谋杀而死,一人自杀,一人因枪击事故死亡。 事实上,平均每30小时就会有一个美国的白人小男孩因为枪击死亡,每24小时就会有一个美国黑人小男孩受枪击死亡,每48小时就会有一个黑人小女孩受枪击死亡

18岁至25岁的年轻人
枪杀死亡总数17人,被谋杀者11人,自杀者5人,其他原因1人.其中有1名女子和6名黑人男子被谋杀,四名白人男子自杀
26至39岁的人群
枪杀总数21人,被谋杀者11人,自杀者9人,其他原因1人。其中4名白人男子被谋杀, 6名黑人男子被谋杀,1名女子自杀,7名白人男子自杀
40岁及其以上

枪杀总数39人,被谋杀者7人,自杀者30人,其他原因枪杀死亡2人。 其中3名白人男子,2名黑人男子和2名女子死于谋杀,25名白人男子自杀,4名女子自杀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2-18 17:04:11

本帖最后由 威悉河雄鹰 于 2012-12-18 17:05 编辑

呵呵,在个国内论坛粘上来的一段,也能当论据??
好吧,那我就引用你那个论坛沙中跟帖的话吧:

“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 是死于枪支的美国百姓人数的4倍以上,超过美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枪支死亡人数之和。

2009年,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百分之三,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百分之十六。


中国人为什么这么不珍惜生命?”

丹尼尔·施瓦布 发表于 2012-12-18 17:05:32

个人希望中国式民主,而不是复制美国式民主,起码枪支管控,这个人权不能随便给。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18 17:09:13

LZ想怎么办呢?
禁枪令?----颁布当天就会有人起诉,违宪法令,取消
修宪法?----这倒是个办法,但主张修宪的议员能不能被选上来推动修宪?
奥巴马下命令?------这更没有法律效力了
全民公投?-----程序上没有这一个规定

看来只能移民天朝或北朝鲜,最严格的枪支管理制度,枪击致死比陨石撞头几率还小

丹尼尔·施瓦布 发表于 2012-12-18 17:15:19

本帖最后由 丹尼尔·施瓦布 于 2012-12-18 17:22 编辑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2-18 17:04 http://bbs.gerfans.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在个国内论坛粘上来的一段,也能当论据??
好吧,那我就引用你那个论坛沙中跟帖的话吧:



交通是交通的问题,枪击是枪击的问题,这么说给天朝每人配一把枪,交通事故就不会发生了?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2-12-18 17:15:32

在1990年至2003年间,美国有35个州采取了更宽松的枪支管理法案,并允许公民合法低调携带武器(Concealed Carry Weapon)。而差不多在同一时间段里,美国的凶杀率从1991年的十万分之10.5下降到2000年的十万分之6.1,暴力犯罪率从十万分之六百下降到十万分之五百。根据2012年弗吉尼亚联邦大学托马斯·贝克尔教授的统计,弗吉尼亚州自2006年来合法枪支销售量上升73%,同时涉枪暴力犯罪数量降低27%。根据约翰·罗特教授2010年第三版的《枪支越多,犯罪越少》书中数据,允许公民低调携带武器的法令每在美国的一个郡生效,当地的谋杀发案率会下降八个百分点、强奸发案率会下降5个百分点、重度伤害发案率会下降7个百分点。书中还引用了美国司法部辖下的全国司法学会1992年所做的调查,结果表明允许公民低调携枪的法令生效后每年能净挽回57亿美元的犯罪损失。

加图研究所的研究报告《顽强的目标—当罪犯遇上公民的武装抵抗时》中粗略列举了各地媒体报道中2003年10月至2011年11月之间合法持枪的美国公民开枪阻止各种罪犯的案例,数目是141个。而且报告编撰者明确提到了“这是不完全的粗疏统计,具体的精确数字可能永远不清楚。”因为自卫者“即使只是展示一下持有的枪械,贼人也有被吓跑的。如果没有开火、无人受伤、没有嫌犯在押,很多案件就无法被精确统计为一起被持枪公民阻止或预防的犯罪。”

……
在美国凶杀案死亡率最高的15个城市中,有十个拥有美国最严格或者严格的枪支管控法律;美国四大城市纽约、芝加哥、底特律、与华盛顿特区,拥有全美6%的人口和20%的凶杀案死亡人数。芝加哥从1968年起,到2010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芝加哥禁枪违宪为止,守法公民被禁止私人拥有手枪。同时芝加哥成为美国枪械犯罪最严重的都市之一,黑帮成员基本人人有枪,这成了美国打击暴力犯罪史最大的笑话之一。纽约拥有全美最严格的枪支管控法律,但2010年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数据显示,纽约及周围地区抢劫案共62536起,占全国劫案总数的17%,凶杀死亡人数共3850人,占全美总数的26%。

never_say_never 发表于 2012-12-18 18:25:56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2-18 1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在个国内论坛粘上来的一段,也能当论据??
好吧,那我就引用你那个论坛沙中跟帖的话吧:



我很不喜欢别人用交通工具来比喻枪支,各类交通工具确实是造成死亡的一大罪魁,但毕竟汽车,火车,飞机等等已经是现代经济社会不可替代的必需品,如果有人能发明更好的替代品,这些“危险的交通工具”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枪支,我并没有看出他有什么特别大的必要,如果是防身,他所防的也只是另一个对准你脑袋的抢;如果为了安全,我宁愿国家能强化安全环境,而不是天天带把抢在身上。说真的,如不是美国的枪支管理系统比较完善,天天街头火不是梦。。。
枪保护普通民众永远只是个悖论,有钱人能买到更好的武器,而他所能伤害的,我个人认为,要比他带来的保护大。特别是未成年人,这类人群通过合法途径是无法购得枪支的,这也使得他在这类看似平等的关系中变得不平等,弱者反而更弱。平心而论,枪支在防范入室抢劫会比较有效,但如果光天化日之下如果遇到一个疯子乱扫,你只有当靶子的份,毕竟几乎没有人会在上班工作的途中带支枪,就算带了,你敢开么,伤到路人更悲催。
对于美国,禁枪不是一个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行不行的问题,禁枪是一个对美国宪法、传统和相关利益团体的挑战,禁枪的难度和在中国枪支合法化的难度几乎是一样的,几乎不可能;如果奥巴马想安稳的坐完他的任期,不想无故死亡的话,还是不要动这个烫手山芋。

hejianjay 发表于 2012-12-18 18:36:14

有些人就是见不得有人说美国的缺点,一说他们就会举很多中国的缺点来说事

raulzt 发表于 2012-12-18 18:38:15

美国人自己都争论不休,我们就不要纠结了!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2-12-18 18:50:38

各国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啊

never_say_never 发表于 2012-12-18 18:58:34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2-12-18 1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1990年至2003年间,美国有35个州采取了更宽松的枪支管理法案,并允许公民合法低调携带武器(Concealed Carr ...

毕竟这是个因素复杂的社会问题,而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问题,通过数据所归纳出来的结论本身就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同的人会依照不同是数据组合得出不同的结论来为自己的结论辩护;像“在美国凶杀案死亡率最高的15个城市中,有十个拥有美国最严格或者严格的枪支管控法律;”,看上去严格的枪支法律与凶杀案数量有一定的关系,但仔细想想,仅凭这一点似乎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也许这里也有社会风气,文化多元化程度、居民宗教信仰程度,贫富差异化程度带来的影响;所以,个人认为,这些不能有足够的佐证力度

我爱梅梅 发表于 2012-12-18 19:09:00

庆父不死 鲁难未已

空谈国事 论坛难安

东方小明 发表于 2012-12-18 19:25:34

美帝人民水深火热,over!

红茶之恋 发表于 2012-12-18 20:07:57

美帝人民水深火热,over!

battleshiper 发表于 2012-12-19 09:29:24

never_say_never 发表于 2012-12-18 1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毕竟这是个因素复杂的社会问题,而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问题,通过数据所归纳出来的结论本身就有一定的局 ...

没错,但是从冷战角度看,确保互相摧毁,的确遏制摧毁对方的冲动,逻辑上这是成立的

mic148 发表于 2012-12-19 09:51:45

有句话叫身怀利刃,杀心自起。通常引申为有权的人不免有滥用之心,不过这里可以回归本意了。

流逝 发表于 2012-12-19 09:58:27

mic148 发表于 2012-12-19 09:51
有句话叫身怀利刃,杀心自起。通常引申为有权的人不免有滥用之心,不过这里可以回归本意了。

无论是本意还是引申义,我们呼吁的都是监督要到位。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12-19 10:27:32

never_say_never 发表于 2012-12-18 1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毕竟这是个因素复杂的社会问题,而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问题,通过数据所归纳出来的结论本身就有一定的局 ...

这个你把因果关系弄反了,事实上,恰恰是以为内美国那15个城市凶杀死亡率高,所以才有10个都有更严格的枪支管控法律,而不是因为法律严,所以才凶杀率高
在经济学上,这也是经常犯得错误之一
沙俄在彼得大帝时期,曾统计出来沙俄传染病最高的地方,正是医生人数最多的地方,彼得竟然据此认为是医生导致了传染病。。。据此下令逮捕了大批医生。。。

bochium 发表于 2012-12-19 11:20:42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2-12-18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国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啊

抓紧搞一个!!

piza0236 发表于 2012-12-19 11:54:36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美国平均每天有81人死于枪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