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发展之初并没有明确和完善的规定。实是社会共孽。如果现在不分清红皂白,一刀切,进行清算式打击,也有失公平。
以本人对西方和对[url=]历史[/url]的了解,腐败是一个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无法避免的。可以说是发展的成本。是有其历史合理性。[url=]美国[/url]如此,英国如此,全球国家都毫无例外。美国内战结束后,出现五十年的黄金经济起飞期,但却也是历史上腐败最为严重的时期。可以说是边腐败边发展。这和民主不民主无关,而是一个经济问题。现在民主国家[url=]印度[/url]和[url=]俄罗斯[/url]以 及印尼、泰国,经济落后中国而腐败程度却大大高过中国,都是明证。而腐败的最终有效遏制(不可能根除),一是要经济发展跨越转型阶段,社会产生足够的财 富。二是健全法制。从这个经验来看,中国要有效遏制腐败,首要的第一条是发展。这是遏制腐败的基础。其次是健全法制。如果西方没有经济发展推动银行达到今 天的监管水平,是不可能出台财产申报制和有效发挥作用的。正如我在乌有之乡演讲,一位听众提问中国为什么不能立即实行财产申报制。我把上述理由陈述后,还 加上这样一句话:如果没有各项条件的保障,就是公布了,你会相信吗?
当然,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提供过 另类务实经验。香 港上世纪七十年代腐败也是十分的严重,在发生涉及警方的重大丑闻后,殖民地政府不得不严厉打击。不料却引发警察暴动,甚至占领了廉政公署。在这种情况下, 殖民地政府不得不做出妥协:过去的腐败行为一笔购消,既往不咎,危机才算解决。而通过这种赦免的方式,也才使得香港有了长期的稳定、高度发展和廉洁的社 会。(假设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估计又是被指责冲破道德低线、包庇腐败了。)这种从现实出发而不是从纯粹的教条出发的务实做法,国内也不断有人提出过,并有 创新。比如新录取的公务员进行财产申报。过去的公务员有一个缓冲期。但考虑到中国的国情,恐怕难被社会所接受。一个小小的香港处理不慎尚且如此,更何况十三亿人的中国。从政治学的角度,规模和治理都是有必然联系的。规模越大,秩序和它背后的法律制度越难建立。这也是为什么,从亚里士多德到卢梭,都认为,在比较小的社会里,才能建立有效的法的权威、社会秩序和直接民主。
中国的反腐败实是处于两难。一方面现在中共主导的反腐败模式虽然有成效,但距百姓的期待还有差距。另一方面中国未必能跳出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但更为艰 难的是,国际环境不同了。西方的民主是渐进式的,西方的反腐败也是渐进式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现在当中国崛起之后,却发现渐进式道路已经阻 力重重,都希望中国一步到位式的实行西方现在成熟的反腐方式。而这种剧变式的模式代价和后果又将是极为惨重。有人曾说:“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其 实在中国现在的条件下,亡党就是亡国。党在国在,党亡国亡。这如同当今[url=]世界[/url],美国垮,全球垮一个道理。也许中国可供选择的路径只能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方式的反腐力度,增大腐败的成本,尽可能的遏制腐败,同时加快经济的发展,为全面建立制度性反腐创造物质条件。这场赛跑谁能获胜,也将决定着中国未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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