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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一篇旧文章—球侠战记—作者:司空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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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小午的黑猫精 发表于 2003-10-31 12: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大家看过没有<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2.gif" />


球侠战记
作者:司空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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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之手            
  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
           
  那一年我二十六岁,在震后的墨西哥,我们遇到了敌人——马岛之战的屈辱我们誓要用足球比赛的胜利来洗刷。
  赛前,我知道上帝会偷偷地帮助我们。
  所以我用左手将球打进球门的时候,上帝宣布:进球有效。裁判在那一刻,变成了虔诚的基督教徒。
  我仔细地瞧着我的左手,没有任何奇怪的地方,但就在那一刻,它变得光辉而伟大,后来人们都称之为“上帝之手”。
  可人们又说,手虽妙球却进得不光彩。
  真的吗?
  在我心中,那一粒入球是完美无暇、无与伦比的,是天才在一瞬间的灵感与智慧的结晶,也是上帝神圣地赐与,它的出现给我们带来了好运,所以我没有丝毫负罪的感觉。
  多年后,当人们还在为我那记连过六人的精彩入球而津津乐道时,我却在怀念那只幸运的手——它永属马纳多纳,95年图利奥拾我牙慧,用手停球时,我惟有对其投向鄙夷的目光。
           
  我的那个时代,是英雄辈出的时代,罗西、鲁梅尼格、莱茵克尔、苏格拉底、桑切斯、马特乌斯无一不是英勇善战的斗士,但最出色的剑客却是我、济科与普拉蒂尼。
  若说济科是被搔首弄姿、尽情卖弄的桑巴艺术磨砺得星光黯淡的话,那么普拉蒂尼的回归人间,则全是因我的绝世光芒掩盖其华。相信他在退役后一定会思考古老中国的一句叹言:“既生瑜,何生亮?”
  我很同情普拉蒂尼,但一名巨人的横空出世必然会导致另一名王者的过早凋零,这就是规律。
  由此我想起了贝利——我最不欣赏的跳梁小丑。这世上最滑稽的事莫过于在一个后卫还未学会铲球的年代,竟有一位前锋被尊称为“球王”。他实在应该看看我所面对的后卫是些什么样的魔鬼?
  他一定已经看过,却肯定不会汗颜。
  西班牙冷酷无情的“屠夫”恩科查与意大利如骨附蛆的“影子”詹蒂莱,让人一见便觉毛骨悚然,试问江湖谁可堪与匹敌,如果说还真有这么一个人的话,这个人无疑就是我。如果贝利晚生二十年,他必定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是贝利的幸运,也是我的悲哀,更是历史的遗憾——球王头衔,本应只属我一人。
           
  上帝之手给我带来了幸运,同时也给我带来了痛苦与不幸。
  就在我的事业如日中天之际,我渐渐地成了一个“瘾君子”。在我迷失的时候没有人帮助我,我开始变得脾气暴噪、目中无人、桀骜不驯……
  人家越教训越指责我就越不悔改,甚至变本加厉,做让人惊愕的事情,我就感到无比快乐。
  我是球王我怕过谁!连天方夜谭的事我都敢做,90意大利之夏我差点成功策反一半那波利球迷在阿意之战中支持我们,这不令人匪夷所思吗?
  我的行为表明我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坏孩子,可所有的一切都不能泯灭我为祖国效力的渴望。
  这种渴望来自于灵魂深处,我的心其实很软。
  ……
           
  往事随风飘逝,在加勒比海滩的阳光下,与卡斯特罗共进晚餐时,我已决心从头再来,用“上帝之手”指挥阿根廷重登世界巅峰。
  格瓦拉保佑!
  上帝保佑!
  (2000.08.08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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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神传奇  
          
  贝肯鲍尔人称“恺撒大帝”,巴尔德拉玛人称“金毛狮王”,阿斯普里拉则是“魔鬼终结者”……
  可我的绰号是什么呢?
  有人称我为“射门机器”,说我进球无数,笑傲绿茵,但我明白这是对我的污辱,江湖中叫“射门机器”的至少有308人。
  也有人叫我“大力神”,说我射门势大力沉,不可阻挡。昔日与巴西一战,我的那记标准的巴蒂GOAL,时速高达308公里,但无可否认,这个绰号俗气透顶。
  还有人称我为“蝙蝠侠”,说我天马行空,横行无忌。我打心里喜欢这个绰号,可惜知道的人只有308位,这个数目少得过分。
  没有合适的绰号就象多情的少女没有心仪的王子一般孤寂落寞。
           
  直到有一天,有个叫独狐求败的中国人对我说,你应该叫做“战神”。
  “战神”,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他又说,“战神出,鬼神泣”,你就应做一个霸气十足、鬼神共泣的“战神”,否则,你不如回家抱孩子。
  我心甘情愿被人激将,从此,我变成了战神。
  战神出,天崩地裂;
  战神出,横扫千军;
  战神出,纵横四海;
  战神出,笑看风云。
  ……
           
  做战神是很痛苦的,因为你需要用一个个入球来证明自己不负这个绰号。
  做战神也是很幸福的,因为它时刻都让你记住自己的口号是永不言败,从而激发内心中最原始的斗志。
  因为战神,我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也拥有了睥睨天下的理由。
  是的,在如今这竞争激烈残酷的绿茵场上,又有几人如我这般在巅峰状态达十年之久?
  在亚平宁,又有几名射手能和我长久对抗争锋?或许巴斯腾能做到这一点,只可惜伤病过早地使他离别球场,西格诺里也很优秀,可惜现在他已步入黄昏,其他人呢?维亚利、佐拉、维阿、英扎吉、比埃霍夫、舍甫琴科,皆为一时之雄,又何足道哉!
  我一共踢进了多少粒入球,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能回味入球后的喜悦:或摇旗呐喊,威风八面;或手持机枪,疯狂扫射;或高展臂膀,向天呐喊……
           
  但“战神”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一次次的入球却无法助我夺取应有的荣耀,足球只给我留下了一串串冰冷的数字,那成了我心中隐匿已久且无法弥合的伤痛。
  于是,我不顾球迷的挽留,背起行囊毅然离开令我魂牵梦萦的佛罗伦萨,去罗马闯荡。我并不喜欢罗马,这里缺乏一种令人心悸的霸气,也许只有在尤文图斯和米兰双雄那里,我才能完成我的梦想。
  但无论如何,我仍然要振臂高呼:“战神出,鬼神泣。”
  我活着,就是为了战斗。
  (2000.08.08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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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战机  
          
  如果我不参加90世界杯,马特乌斯将孤掌难鸣。我参加世界杯了吗?参加了,所以德国队夺取了最终的冠军。
  如果我如埃芬博格一般作下流手势而被国家队除名,日耳曼战车势必一蹶不振。我作了下流手势了吗?没有,所以德国队依然一流。
  如果我没有为国家队效力一百场,足协绝不会为我举办告别赛。我效力了一百场吗?效力了,但是足协拒绝为我举办告别赛。
  天啦!还有什么能比此事更加伤害一名球员的自尊心呢?足协不但过分,更有些残忍。
  我茫然失措,我不可理解,我怒发冲冠,我抱憾终生,所以我来到了米国,在那里回味昔日的光辉与荣耀。
           
  那一年,我被一粒不可思议的零角度入球惊呆了,巴斯腾让我尊敬、让我羡慕,更让我嫉妒,我剃光满头的金发向天发誓:我一定要击败他。
  机会终于来了,意大利世界杯的开幕让我血脉贲张,激动万分。我期待成名,期待与巴斯腾的决战。
  那是一场变幻莫测,惊心动魄的大战,可后人记得它,只因为有二个无耻的人互相吐了口水。
  那一战我们干掉了荷兰。
  但这并不表明我就赢了巴斯腾,那个夏天只不过让人记住了一架在禁区中喜爱狂轰乱炸的金色战机而已。
  为了自由与荣耀,我又要开始新的征途,又要进行新一轮的轰炸,目标永远是明确而又清晰的。
  我的血又开始沸腾。
  “三剑客”在那时已经霸占了马纳多纳的江山,为了对付这个可怕而又强大的组织,我与马特乌斯、布雷默成立了“三驾马车”,在米兰与他们展开了惨绝人寰的厮杀,我们虽总是胜少负多,但全面战胜他们只是时间问题,我坚信。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胆小而狡猾的巴斯腾在争斗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却假装受伤逃离了这场纷争,三剑客也烟飞云散。
  我没有了对手,只好在窝里斗——马特乌斯非但猖狂,也很骄傲。他比我更有名气,我却比他更得人缘,所以我撕下了他的队长袖标,然后开动日耳曼战车成功登顶欧罗巴——我比谁都兴奋,因为我永远比马特乌斯多一项欧锦赛的桂冠。
           
  我很喜欢也很认同一句话:九十年代的德国队是克林斯曼的德国队。
  有一天,法国钢琴家克莱德曼先生问我:那句话是真的吗?
  我笑笑。
  他又问我:你生平最得意的进球是什么?
  我又笑笑。
  笑声中,眼前浮起了幻象。
  94世界杯德国VS南韩——克林斯曼背对球门接球,挑起斜身抽射,皮球应声落网,一气呵成,丝毫不拖泥带水,堪称绝品。
  战机高翔,金发在风中曼舞,种种美妙的感觉渐渐模糊……
           
  长久服役,战机终于可以歇息了,但我还有野心:我要给世界奉献上一架性能更佳,速度更快、炮弹更足的战机,他也一定是金色的。
  等着瞧吧!
  (2000.08.12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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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左脚
           
  世上有二只最珍贵的左脚,一只属于罗伯特·卡洛斯,另一只的主人则是我达沃·苏克。
  卡洛斯的左脚能踢出完美无缺的“香蕉球”。
  我的呢?
  我的左脚能拉小提琴。
  你不要认为这是夸大其辞,因为很久以前,上帝便赋予了这只左脚令人生畏的魔力,让我能轻松玩转世上的任何一只皮球。有人说我是个变幻莫测的魔术师,但我更喜欢人们称呼我为艺术家——阴险的艺术家。
  在绿茵场上的每一角落,我都在用左脚拉着一曲曲动人的音乐,时而热情奔放,时而幽怨低沉,时而轻柔明快,时而庄凝端重……
  这种氛围感染了所有的人。
  我知道没有人会对我精心演绎的乐曲说“不”,包括场上的对手。
  有我在,他们便会陶醉,他们会随着我的音乐翩翩起舞,似着魔一般,身不由已。
  在这时候,我便完成了致命一击,等他们解脱魔咒,已为时已晚。
  所以我说自己是个阴险的艺术家,阴险通常都是智慧的代名词。
           
  我一向有自恋情结,我爱自己已经到了狂热的地步,我始终认为达沃·苏克就是世上最有魅力的男人,巴乔是谁?他的脸上比我书写着更多的小布尔乔亚情结吗?
  可是所有的女性都无法见到真实的我,她们只崇拜面容俊朗的小生,她们实在太可怜了!
  有时候,我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使我的音乐源泉生生不息?
  答案是:忘记过去,你就不会有重复的感觉。
  是的,我不能让我的左脚麻木呆滞,我还要用它征服更多的人们。
  我喜爱征服世人的快感,如果我失去了左脚,我立刻会去死。
           
  音乐随着我的脚步而流浪。
  在斗牛士的故乡,我开始扬名立万,不过很少有人了解另类的我,直到98之夏。
  那个夏天给我留下了美妙的记忆,在那个浪漫的国度,我举办了一场飘逸绝尘、激动人心的个人音乐会,数万人为我高声呐喊疯狂嘶叫,那一刻,我的精神状态到达了巅峰,我尽情挥洒我的左脚,放纵我的灵感,一丝丝仙乐飘荡空中,地球也为之眩晕。
  刻骨铭心的人生体验终于有了,自己再也没有遗憾,没有牵挂!我想我应该去绅士的故里去喝一杯咖啡。
  到了哪里,我有一丝后悔,这里的人们都戴着虚伪的面具,我再也无心用左脚去演奏我的故事。
           
  是的,我也该回去了,回到我的故乡,那里永远有我最忠实的听众。
  轻缓的小提琴曲又响起,那是一首——
  重归萨格勒布。
  (2000.08.14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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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泪
           
  英雄无泪,因为英雄寂寞。
           
  那一年,英格兰败了,加斯科因象个孩子似的哭了,顿时,整个英格兰为之感动。
  那一年,我正值风华正茂,意气风发,没有经过苦难与挫折,所以加斯科因的行为让我觉得幼稚极了。
  四年后,我站在了罚球点前,面对着塔法雷尔的虎视眈眈,我发现自己的脸在抽搐,腿也在不听使唤,我无法掩饰内心的激动与慌张:这粒球也许将决定我一生的命运。能一蹴而就吗?我实在没有信心。
  那时,我是这座星球上最出色的“定位球专家”,但事实总是告诉我:英雄难过点球关。
  我在门前思索了良久,世界静得让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我终于出脚了,那一瞬间,脚被魔鬼加上了可怕的符咒。
  我仰望苍天,默然无语,盈盈泪珠渐渐地布满了我的脸颊,我哭了——象个孩子似的,我需要得到大人及时的安慰……这种感情是很真实的。
  那个火热的夏天,是我一人将蓝色军团磕磕绊绊地拉进了决赛,理所当然我是英雄,可内心中隐隐有个声音在告诉我:你还是个孩子,真正的英雄是不流泪的,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忍受寂寞,也学会了将泪水深深埋藏在心中。
  世上有各式各样的英雄,可真正的英雄却很少很少……
  我也不是?
           
  这个世界上,最喜爱我的人是女球迷,他们爱我的辫髻,爱我的忧郁,我很早就知道自己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男人,是众多怀春少女梦中的情人,这一点令我自豪万分。最讨厌我的人是教练,他们宁愿舍弃技术最出众的球员,也不愿放弃腐朽的所谓“整体战术”,这种打法是无需核心的。他们都喜欢将我安排在冷板凳上,并美其名曰“秘密武器”,而且时常期望我在队伍落后的情况下能扭转乾坤,若不成功,我便成了罪人。
  我感到很寂寞,我需要朋友,可我也知道,没有人能了解我。我开始忍受寂寞的坚熬,我不要让痛楚写在脸上。人们需要我,我就为他们而战。
  可我始终找不到英雄的感觉,我无法容忍皮耶罗在场上的碌碌无为——他天生就是扶不起的阿斗。
  我的心在哭泣,英雄就一定要学会忍受吗?就一定要无泪吗?英雄为何不能放纵自己真实的情感?
  想起94年那可怕的梦靥,我总是泪水涟涟,惨痛的回忆在心中已经留下了深深地烙印,挥之不去,只有在感受着长江后浪们的蓬勃朝气时,我才能减轻稍许的痛苦。
  我要以自己的方式来诠释什么是英雄!那就是要永远保持一颗年轻的心,要学会宽容,让所有的人都成为你的朋友,更重要的是永不言败。
           
  饱经沧桑的脸上又添了数道皱纹,女孩子说,巴乔的忧郁更深了,我也说,巴乔的脸庞更坚毅了,此时此刻他已是个真正的英雄!
  看着冉冉升起的太阳,我大笑。
  谁说英雄寂寞?
  谁说英雄无泪!
  (2000.08.14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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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伯乐

  世有伯乐,方有千里马。
  伯乐精于相马,却肯定不会相驴。
  所有世上的千里驴都是自己钻出来的,我就是一头千里驴,但人们更喜欢叫我小毛驴。
  毛驴步伐缓慢,我也是,现在的我和94年没有二样。
  毛驴会拉磨,我也是,只不过拉磨时我常打盹而已。
  毛驴脾气很犟,我也是,98年我头顶了荷兰的瘦竹竿后,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小毛驴。
           
  其实我本是一匹良种马,只可惜如今的伯乐都患上了青光眼,丧失了辨别的能力,他们只会拣些中看不中用的玩艺,还沾沾自喜地认为自己的眼光独到。
  这倒也不能全怪他们,相传伯乐在相中一匹良马时,同时也埋没了另一匹良马,这似乎是真理。
  好马做不成,就做驴子吧,做驴子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还可以拉拉磨,踢踢人,小日子过得也攸哉攸哉,好不快活。
  乐天知命才能永享仙福。
           
  小毛驴没有主人,也没有什么朋友,就这样无忧无虑地活着,将很多人都不瞧在眼里,但他却也佩服几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半。
  一个当然就是指迭戈,我从未见过象他那样富有才华,富有个性的天才,他在场上,其他球员顿时为之黯然失色,他根本就是神,就算用手将球打进,上帝都说进球有效。从小,我就是他狂热执著的祟拜者,我梦想也能象他一样纵横驰骋,扬蹄长啸。我的卧室中帖满了他的画像,脑中尽是他的一言一行,我开始模仿他的每一个细微动作,十年如一日。终于有一天,我成了他的替补,并有机会代替他出场,那一刻我喜极而泣。在场上,我幻想自己是他的影子,坐镇中场,冲容调度,谈笑间,对手灰飞烟灭。有他在,我浑身都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我可以被任何人瞧不起,但绝对不能让迭戈以为我是一个窝囊废,这是我的哲学,也是情人的哲学:在情人面前,你总是不顾一切地表现自己。
  另半个我佩服的人是巴蒂斯图塔,也只有象他那样的霸王射手才能将我种下的种子变为一粒粒的果实,而其他前锋只能一次次地浪费你的感情。但巴蒂不比我强,我们是平等的,所以我只能佩服他半分。
           
  有时候,我突发奇想,如果将来我成为世上最耀眼的明星,当人们给我冠上“奥特加第一”的美誉时,我会不会赞同?不会,肯定不会,“马纳多纳第二”才是对我最好的赞誉。但会有这一天吗?要知道在欧洲五大联赛中可见不了小毛驴的身影。嗨!管他呢,该怎么着就怎么着,无人慧眼识英雄,只好自己瞧自己了,没有伯乐就成不了英才吗?我才不信呢!
  我只相信——
  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
  伯乐常有,小毛驴不常有,
  伯乐就是我自己。
  (2000.08.1419:03)
蝎梦 发表于 2003-10-31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我不说,写这篇文章的人多半不大了解俺家克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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