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国举例,笔者曾经翻译过德国足协网站上的简史,对其发展历程也稍有了解。德国是欧洲较早走职业化道路的国家,其足协机构建立于110年前(也就是1900年),是由当时的86支俱乐部自愿组建的民间组织,1962年德国足协创立了德甲联赛,德国足球开始走向成功,当新世纪来临的2000年12月18日,德国联赛协会(the League Association)宣告诞生。所有德甲、德乙球队都加盟了这个协会,并在此基础上合作,而2001年5月成立的德国足球职业联盟隶属于联赛协会负责联赛推广、销售和经营。可以看出,除了以国家名义组队外,足协与国家体育部门毫无关系,是由参与的俱乐部平等协商组建的。
反观我国,体育总局下属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足球协会实际上是一个组织两块牌子,对足协身份的认定一直含糊不清。众所周知,体育总局及足管中心是行政机构、监管机构,而足协是管理机构和联赛运作机构,两体合二为一,实际上等于在足球比赛中一个人既是运动员有是裁判员——试问,有这样的足球比赛吗?长期以来,中国足协一方面是权力机构,另一方面又是具体的市场行为主体,既能捞到计划经济的好处又能尝到市场经济的甜头,权力和利益如此紧密,怎么能不腐败?孟德斯鸠(Baron de Montesquieu)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定理,而约翰·阿克顿(John Emerich Edward Dalberg-Acton)也曾断言∶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甚至在柏拉图(Plato)的理想国(The Republic)里要废除统治者的一切私产和家庭,由此观之,南勇被拘便是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