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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分享---青春惊悚推理小说《大悬疑》长篇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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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4 16: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二章 颅骨事件

何敬业离开法医室后,精神稍显轻松。他拿着名片,立即赶往野生动物研究所,他希望早点把猴渣的案子弄清楚,把案子了结,也就安心退休了。当然,何敬业怎么也不会料到,原来一切才刚刚开始。
何晓筝没有回家,她希望通过现场血迹的检验和分析,完成现场重建。一直以来,血迹分析都是案件侦破的一大法宝,通过观察这些血迹的形状、它们所指的方向、它们的大小,以及位置,就可以断定它们是由什么造成的。血迹分析能够清楚地说明,受害者或者被攻击者所处的位置。它还能回答,现场的血迹是如何造成的?凶器是什么样的?受害者被攻击了多少次?确立一些假想情节,可以判定受害者、目击者或者攻击者是否正确描述了发生的情况。
从葬狗坡案发现场收集来的“以尸体为中心”的血样共有上百种,何晓筝都必须对其一一分类,并进行形态分析。不知不觉,她已经从白天熬到深夜,又从深夜熬到破晓。
工作完毕以后,她打了一个哈欠,轻轻揉了揉眼睛。之后,便将双目紧闭。可她刚一闭上双眼,萧楚格的那只手,便在她的脑海挣扎,令她心神不定。她赶紧睁开双眼,站起身来,洗了个脸,换下工作服,准备回家休息。就在她刚刚踏出工作室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墨里州公安局分局打过来的,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他们要差人来拿“东西”。
何晓筝听到“东西”两字,才恍然一惊,使劲地拍着自己的脑袋,连连在电话里道歉,说这会儿下班回家,顺路给他们送去。说完话,何晓筝快速转身,走进另一间实验室里。
这间实验室,很奇怪,除了各种仪器外,整整一房间,全是骷髅,把陈列架摆得满满当当。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房间,就是三维颅面复原和三维颅面鉴定技术检测室。
陈列架上,每个颅骨前都有一张小卡片,写有编号、姓名、性别、年龄、简要案情、鉴定结论及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它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尸体都已面目全非,只能通过颅面鉴定确定其身份来源。
何晓筝走到在陈列架前,似乎并没有找到她要找的东西,一转身,她笑了,她看到三维扫描仪上有个黑包,她用手摸了摸,也没打开看,就放进背包里,转身离开了。
下地铁的时候,何晓筝感觉有只手伸进她的包里。她没有惊慌,也不做理睬,反而暗自偷笑,任由那只手在包里摸来摸去。那人摸了一会儿,把里面的东西托出一看,脸色大变,愣是给塞了回去。何晓筝回头,咧嘴一笑,那小偷一捂嘴,撒腿就跑。
刚走了一段路,何晓筝便发觉身后还有人跟着她,而且还不止一个人。拳谱有云:胆量抱身,临事不乱。就在何晓筝算计着是跑,还是打的时候,后面的人,几步紧赶,一个大抓,就抓住了何晓筝的肩膀。
没想到,何晓筝早有防备,突然一个一百八十度转体,回头就是一个侧踹,接着,又来了一个横踢。那人捂着胸口,连连后退。
何晓筝的技术特点很鲜明,完全是技巧型的打法。而且风格独特,出手的时机、部位、角度、力度都十分凌厉。没想到,那人毫不示弱,刚刚站稳,又反扑上来。何晓筝顺势用腿插击那人裆部,反手拉臂,一个插裆扛摔。只听到那人,哎哟一声,一个剽悍的大男人,就这么轰然倒下。接着,便是尘土飞扬,路人侧目,一阵喝彩:“好!歹徒被制伏。”“嘿!一招致敌。”“侧踹够快,横踢够狠。”“拉臂干净、摔得利索。”
这场仗打得挺快,十来分钟就完事了。何晓筝收了招式后,单腿跳了几下,从地上捡起自己踢飞了的高跟鞋,吹了吹尘土,把鞋穿上后,暗赞:“感谢高跟鞋的发明者一千次!”用高跟鞋踹人,是她处理犯罪分子的最好办法。
“不许动!我是警察!”
何晓筝听到是自己人来了,心里一喜,转身看去,却是一把黑糊糊的枪口,直击她的胸口。吓得她连忙对着警察解释:“他是小偷,一直在跟踪我,还想偷我的钱。”
“我们是警察,有人举报你携带DU品,当然要跟着你了。”地下那人,趁何晓筝穿鞋时爬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在何晓筝面前一亮,何晓筝见是警察证件,脸色立刻即变。一定是那个该死的小偷,没偷着东西,反而报警陷害她。
持枪的警察朝她喝叱一声:“你把包扔过来。”
何晓筝不但不给,反而抱得更紧:“你先放下武器,很容易走火伤人的。”
警察口气非常强硬,根本不理何晓筝那一套:“不要和警察讲条件。”
“你的话虽然很有道理,但这很危险。”何晓筝把包从后背卸下,扔给警察时,脸上突然露出一丝诡笑,“小心点,看了以后,别往地上扔,弄坏了,你可赔不起!”
警察接过来,刚把包裹打开一半,“刷”的眼睛就直了。何晓筝眉毛一扬,冲着他“嘘”的一声,吹了一口凉气。警察顿觉阴风四起,心里一慌,吓得把手里的包裹往天上一扬。随即,人们便尖叫着往天上望去,只见一奇形怪状的东西,晃晃悠悠地从空中,直线下落
人们这下看得清楚,那分明是一颗人头。围观的人,顿时,有多远闪多远。
眼看人头就要落地,何晓筝赶紧推开警察,伸手接住颅骨,抱在怀里,动作极其灵敏。她转身和警察说:“我已经警告过你,别往地上扔,可你也不能往天上抛啊!”
警察铁着一张脸,对着何晓筝说:“你现在不仅涉嫌携带毒品,还涉嫌杀人分尸,跟我们走吧!”
何晓筝心中一急,语无伦次:“我的职业就是分尸,错了,我是职业解剖。嗨,我那不叫分尸,不叫杀人,我……我杀人分尸,也都是合法的,你们……”
警察见何晓筝一片胡言乱语,解释不出什么一二三来。咔,亮铮铮的手铐,戴在了何晓筝的手腕上:“这么说,你还是个职业女杀手?”
何晓筝戴上冰冷的手铐,这都哪是哪啊?她回头很无奈地看着警察问了句:“我被捕了吗?”
警察看着何晓筝那惊魂未定的眼神和体态,不禁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并且嘲笑了她一番:“其实犯错不要紧,人生还很漫长,只要你熬得住监狱的生活,东山再起也并非不可能,越狱不算什么技术活,会钻下水道就行了。但你要记得,有几条高压线,是绝对不能碰的,三十万伏,一触即死。有时候,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
何晓筝彻底无语。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4 16: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三章一场误会
   
何晓筝被带进附近的派出所里,她趴在办公桌上,一边用手指抚摸着她面前的颅骨,一边从手铐的缝隙里瞪着那名警察,问:“它很可怕吗?”
警察看着骷髅上两只黑咕隆咚的大眼睛,若无其事地说:“没什么可怕的,就出了一身汗,我说你没事不逛街购物,带着个骷髅乱跑什么的,是心理变态?”
何晓筝笑了笑,说:“我心理很正常,就像你的呼吸一样正常。我是法医,我不跟骨头、尸体、断肢在一起,就证明我失业了。小师弟,我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真的很困,请你放我回家吧,我想睡觉。你再不放我,我可要打呼噜给你听了。”何晓筝说完,倒头就来了几声雷般的呼噜,还是带着哨音的,让人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口技。
警察看着那个颅骨,跟何晓筝强调了一下:“你说你是法医,总得给我个身份证明吧,我说的是证件,不是购物商场里的那种VIP卡。”
警察说完话,听见有人敲门,转头一看,有一个男人站在门口,他问:“你是谁?”那人从怀里亮出一个证件,说:“这可不是购物中心的VIP卡吧?”小警察仔细看了看那人手里的证件,慌忙说:“啊?原来是刑警队的,狄康队长啊,那……她是……”
狄康瞥了何晓筝一眼,说:“公安局的仵作、验尸官……”何晓筝一听,脸上立刻就不愿意了,跟狄康强调说:“请你叫我法医!”狄康走到何晓筝面前,一脸坏笑地说:“我听说,你涉嫌携带DU品,又涉嫌杀人分尸?”何晓筝用眼神横着狄康:“那是小偷陷害我!”
狄康一声喝令:“别解释了,抱紧你的人头,跟我走吧!”
警察两下一看,都是自己人,赶紧从中间调和:“看来是个误会,我们也是听人举报,说有人携带毒品,才盯上她的,你看……我们也没穿警服,这……大水冲了龙王庙……这个……也不能怪她。只是没想到,她身手这么敏捷。”说完,赶紧掏钥匙,给何晓筝解铐。
“不用麻烦您了,我自己已经解决完了!”何晓筝伸出手腕,在他面前摇晃了几下,魔术般地拎出一副手铐。何晓筝把手铐递给警察时,还很客气地跟他说了一声:“谢谢!”按说,开手铐,也不是什么奇事。可何晓筝的这副手铐,根本就没开。警察看着手铐,傻着眼,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我还没看清楚呢,嗨……你的手……是怎么出来的?”
何晓筝转身把颅骨很小心地装进包里,说:“下次好好看!”说完便跟着狄康往大门外走去。
狄康看着何晓筝把颅骨背在身上便问:“你很明白尊重死者?”
何晓筝点点头,说:“当然,我迟早都会加入他们的。”狄康打开车门,把何晓筝塞了进去:“要加入,就赶快,不要害我到处为你赎身。”何晓筝一肚子委屈,看着他说:“这是分局交给我做颅面复原的头骨,犯法吗?”狄康反问:“做颅面复原图,需要边袭警边做吗?”何晓筝耸了耸肩,很无奈地说:“这要怪他,攻击我的时候,不表明身份。我还以为,有人要暗杀我呢。”
“别趁机提高自己的身份,能遭暗杀的,基本都是总统级的人物。就你一个小法医?踩蚂蚁玩也不和你浪费手劲。没见过这样的自大狂,简直让我……无法忍受!”
何晓筝很淡定地说:“你一定要忍受我,因为只有我擅长分析尸体,将来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的……”
“照你这么说,我们就是合作伙伴?最好的搭档?”何晓筝一惊:“伙伴?搭档?什么意思?”狄康很严肃地说:“树枝和叶的关系,这么和你说吧,我,狄康,现在负责调查萧楚格的案子……”
“你调查?”
“对,我调查。”
“天……老李队长退休了,局里再没人也不能拿你顶吧。”何晓筝赶紧解开保险带,冲着狄康大声说,“原来,你把我赎出来,是叫我帮你分析案情的?停,立刻停车,再走一分钟,我就打110,告你绑架!”
狄康根本不理她那一套,继续开着他的车:“你要知道,我就是警察,你可以直接打我手机。你还要知道感谢人,是我专程接你来上班的!”
“你必须知道,我刚刚下班。停,就在这停下。我鄙视某些人,五分钟就提一次:我是警察!”何晓筝使劲推着车门。狄康却扬扬得意地说:“可我确实是警察,而且现在升职成刑警队长了!”
“就你?手里才拽了几根鸭毛,就把自己当成天鹅啦?快让我下车!”
“不行,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要在天色破晓之前,爬上山巅,仰望星辰,向我祈求,我就把萧楚格的案情分析给你听听。”
“我呸!明一早,我就爬上顶楼,弯腰找狗!”
“停车,再不停车,我就掐死你!”
“难道这就是成为你杀人的动机?不过,你想想我的儿子!会手下留情的。”
“你还没结婚,哪来的儿子?”
“我向你保证,将来一定会有的!”
“闭嘴!立刻停下!”
狄康很听话地把车停稳,何晓筝立刻从车上冲了下来,抬头再看,前面竟然就是公安局的大门。狄康靠在车上,露出一副奸笑:“听我说,从今以后,你的工作不仅仅是实验解剖,还要跟我上一线,完全参与案件。”
何晓筝急忙问道:“参与案件?真的?你发誓?”狄康单举一只手,脸朝天说:“我每天发。你还有什么要求?”
何晓筝听后,立刻在脸上绽出一个笑脸:“能不能请我吃个早饭,我肚子饿。”
狄康用鼻子闷哼一声“OK”,随即露出得意的笑容。就在他转身去买早点时,何晓筝又拉住他,把手里的包塞进他的怀里:“还有,把这个人头,差人送给分局。对了,还有,你把早饭送我工作室去!”
狄康一脸诧异,看着何晓筝,随即又露出莫名的笑容,问道:“你?我?还有一具尸体和我们一起吃饭?”
“怎么了?不够浪漫?”
“一个女人的一生,就此沦落到一堆肢体里面,是不是挺可悲的?”
何晓筝脸一阴,咬着牙说:“实话告诉你,这个职业总会让我惊奇不断,我都爱死它了!”
“萧楚格的案子,令你惊奇了?”
“相当惊奇!”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5 22: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四章 案情分析   
            
狄康买完早饭,立刻奔向技术刑侦大楼法医室。
法医室旁边有讲学室、示教室、阅片室、闭路电视监控室,还有一间大会议室。会议室从陈设到装修与宾馆、酒店的会议室没有两样,空调、真皮沙发、传声器、投影电视一应俱全。墙壁上的投影电视,可以直播尸检经过。
因为尸检中,死者家属是不准进入解剖室的。有时遇到疑难案件,家属们又对公安部门尸检过程放不下心,何晓筝会把死者家属、律师及家属找来的医学专家,全部请到解剖中心会议室,从电视中观看解剖过程。摄像头由高处俯拍,何晓筝边解剖,边进行讲解。医学专家一旦对解剖提出疑问,或需看哪个解剖部位,电视摄像头便移动、放大,整个尸检过程一览无余,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
进入法医室,狄康慢慢放缓了脚步,何晓筝接过早点,很认真地打量着狄康,她觉得狄康的眼神中充满了求知与好奇,就和她当初刚进解剖室时,拿着手术刀望着实验桌上的小白鼠的眼神一个样。
“严格的说,实验室里是不能吃东西的。”
“我只是偶尔满足一下我的口舌之欲。”何晓筝打开早点,还没忘问句客套话,“一起吃?”
狄康连连后退,何晓筝奇怪地问:“你怎么了?没胃口?”狄康苦笑了一下:“我还不习惯把解剖台当餐桌。”狄康说完话,偷看了一下解剖室的四周,他除了看到尸体以外,还看到一样东西,有点像人肺。顿时,他感到五脏六腑一阵翻腾,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喉咙里涌出来,他赶紧把嘴捂上。
“那是刚从美国进口的不锈钢尸检床,一张4?9万美元,尸检床上四围送风,床下面还能抽风、抽水,当你的餐桌是提升你的生活档次。咦?你的嘴怎么了?”何晓筝立刻露出异样的眼神,很关心地问他。狄康立刻转过头去,很虚伪地说:“不是嘴,是牙。”何晓筝急忙拉开抽屉,一边翻找,一边说:“去年,我带过几名实习生,好像还剩些止吐药……这……放哪儿了呢……”
狄康马上摆手:“我只是牙疼!”何晓筝双眉紧皱,很遗憾地说:“如果疼得厉害,那就赶紧去看牙医。”狄康摇了摇头,冷冷地瞥着何晓筝:“如果,我出了解剖室,还不见好转的话,我会去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何晓筝拿出早饭,正准备吃的时候,狄康递给了她一样东西:“我想让你帮个忙,看看这个是什么?我觉得有点像骨头。”
何晓筝打眼看了看说:“我是法医,是研究人类的,这东西不是人骨,超出我的职业范围了。”
“这是我在鬼街口查到的,我觉得运货的人鬼鬼祟祟的,如果不是人骨,就是不合法的动物标本。”
何晓筝听说是不合法的东西,接到手里仔细看了看,说:“这东西应该是髀石。”
狄康一脸疑惑问道:“什么是髀石?”
“我也不太清楚,那边有电脑,你查一下。”
狄康走到电脑前,一边搜索,一边自言自语道:“髀石,维吾尔族语叫‘阿虚克’,蒙古族语叫‘石阿’,满族语叫‘罗丹’,古希腊语和吕底亚语叫‘阿斯特洛伽洛斯’。《无史》中记为‘碑石’,《蒙古秘史》和《蒙古黄金史》译为‘辟骨’,明代史籍记为‘贝石’。它是用羊及其他动物的后膝关节骨或用象牙、玉石仿制的一种玩具、赌具或占卜用具……它有悠久的历史,奇特的故事,是人类文明互相传播的见证……”狄康念着念着,心头一紧,“这么看来,这东西是有身份的,那车货果然有问题。”
“什么问题?”   
“没什么,这问题你解决不了,看来我得找人掌眼了。”狄康收了那东西,说,“现在谈谈萧楚格的案子。”
何晓筝一边吃,一边将照片切换到大屏幕上。画面上,显示出一辆奔驰车。何晓筝说:“关于10•29案件,我把命案现场自西向东分成八个不同的区域。血手印——血泊——呕吐物——琴谱——拖拉区——尸体——断肢——高速度血迹,总长度63米。这组照片是第一区域,是猴渣开的奔驰车,上面有划痕,还有血手印,位于奔驰车前部。”
“我今天看了口供后,发现有三点疑问:一、猴渣撞到的黑糊糊的东西是什么?二、六七岁的小孩是从哪来的?三、高娃没有机票,没有身份证,为什么要去机场?”
“你在问我?”何晓筝瞪大了眼睛,狄康也瞪大了眼睛,两个人的眼神一样。狄康摸了摸自己的络腮:“我自言自语行吗?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如果你继续使用你的公民权利的话,我就闭嘴!”
狄康立刻双手抱拳作揖:“我闭嘴,行不?请你继续张嘴,继续说话!”
何晓筝更换屏幕照片,继续说道:“第二区域:是血泊。位于行车道,一块修建过的新柏油路面,有大量喷溅血点,毫无疑问,这是原始现场。第三区域:呕吐物。未消化的小米粥,位于血泊的东面,尸体西面。呕吐物附近,有几张纸巾,在呕吐物里有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成分:帆布+毡子+棉布,呈军绿色……”
“纸巾是用来擦嘴的,没什么问题。可她吃碎布干什么?难道她有异食症?”
“这种纤维,不仅仅是在呕吐物里。我在萧楚格的戒指上,还有虎尔赤的爪子里都发现了这种纤维……”
“你把照片放大,再大,再大……这块纤维不是吃下去的,也不是吐出来的,是撕扯下来的。”狄康说着话,拉过何晓筝的早点,说,“等给我分析完,你再吃!”
“我猜想,可能有人,我是说可能,可能有人穿着这种衣服,和虎尔赤发生冲突,而且,不仅仅是和虎尔赤发生冲突,萧楚格也做了反抗。你看,她颈部,肘部,腿部均有防御性伤痕!这些伤在短时间还看不出来或没显现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明显。”
狄康起身,突然掐住何晓筝的脖子:“比如,你现在是萧楚格,我是凶手,我在袭击你。萧楚格在反抗中,散落了第四区域的琴谱和包,这也就解释出,包和琴谱为什么没血迹。此时,虎尔赤见到主人被袭击,一定会上来咬我。那么,在这个时候就必须会有另外一个人出现,由他去对付虎尔赤。我们设想一下,虎尔赤是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很诚实地说,我绝不是那只狗的对手……所以……”
“我……命在旦夕……”何晓筝被掐得两眼冒花,好不容易才从狄康的手下挣脱出来,恨不得抓把解剖刀,把他肢解了。狄康完全沉浸在思索当中,过了一会,他很肯定地说了一句:“所以,我认为,凶手有两个人,而且穿着同样的衣服!”
“你是说,张友和夫妇穿着工作服,共同作案?那就是有备而来。”何晓筝揉着脖子,边说话,边暗骂狄康。
狄康沉默了一会儿,说:“目前我们只能将嫌疑人,锁定在张友和夫妻身上,我一会儿就去查查,张友和夫妻的工厂是不是有军绿色的帆布+毡子+棉布加厚工作服。”
“嗯,我还有一点存疑:萧楚格的那枚钻戒,是真品。可以够张友和夫妇生活好几年,可他们为什么一点都没碰呢?”
“看来,凶手的目的很简单,很直接,就是杀人!”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5 22: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五章 一尸三命   

经过何晓筝和狄康的分析,案件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问题像雨点似的砸向他们的天灵盖,就凭张友和与他那个摔断胳膊的老婆一起,抓个小偷都还够戗,想要杀人?还要斗狗?稍显不可思议。
狄康反复猜想:“萧楚格是个盲人,什么也看不见,张友和夫妇为什么要杀她呢?如果不劫财,也不劫色,那就是秘密,非常重要的秘密。可是,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她能知道什么秘密呢?”
何晓筝说:“根据张友和夫妇的口供,他在撞了萧楚格后,又去了耶那村的娜仁萨满那儿整骨。如果是谋杀的话,那张友和夫妇的心理素质也太好了吧。我爸查过张友和的档案,他虽然没有犯罪前科,但是,他有精神病史。”
“张友和是个精神病患者?”
何晓筝点了点头,说:“不全是。确切地说,是狭窄空间恐惧症,这是一种精神科疾病。这种恐慌症的出现,可以没有先兆,患者突然感到惊慌、眩晕、视力减退、出汗发抖,甚至心前区疼痛,数分钟后,恐慌感达到极点,病人甚至感到自己濒临死亡的边缘,最后出现不能自控的行为。”
狄康这回可长见识了,在文物缉查队里,一天到晚对着一些破铜烂铁,如今一碰案子,就觉得浑身兴奋:“不能自控行为,是指杀人吗?”
“在美国,有一个人,用斧头砍了他的妈妈,他的妻子,还有他的女儿。还把他们全煮了,然后再吃掉。经过警察调查,这就是由于他长期封闭在一间房子里造成的一种恐惧症,叫狭窄空间恐惧症。我只是举例说明,张友和可没那么严重。”
“发病是什么样子?”
“一般会用大笑来缓解自己的恐惧症。患者会拒绝到他初次发病的地方,如果,患者第一次病发时在地铁车厢,以后他就会对地铁产生恐惧感。换句话说,如果,张友和在葬狗坡发病的话,那他就会对葬狗坡产生恐惧,不会再去那个地方,即使去了,也会再次发病的。可那天现场模拟的时候,张友和在现场,当时各方面都表现得很正常。那就说明,他对葬狗坡没有恐惧感,并且,没有在葬狗坡发过病。”
“张友和没犯病,不代表他没有产生恐惧,葬狗坡本来就是阴晦之地,不排除他精神出现恍惚的可能性。”
何晓筝举手赞同,她摸了摸脖子,把早点从狄康那边拉了过来,又开始一边吃,一边继续说:“第五区域:拖拉血痕。第六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第七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目前,这三个区域基本符合车祸特点。”
狄康仔细看了照片上的血迹,突然否了何晓筝的观点,他说:“不,这不符合车祸特点。你告诉我,人体里有多少血?”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为体重的8%左右。若体重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但不同个体之间有差异,男子的血量比女子要多些,肥胖人由于脂肪较多……”
狄康拉过屏幕照片,对着何晓筝说:“你看,第六区域,这里是尸体被拖拉后的横卧处,血迹为什么这么少?你告诉我,人体在什么时候,流血量会明显变慢,变少?”
何晓筝说:“死亡后!”
“你再看,萧楚格的血,几乎全部流在第二区域里,也就是这块新柏油路面上。从柏油路到草丛,只需要两分钟的路程,你仔细看,她那条断肢周围的草,几乎没有血迹。我问你,人在什么时候,断肢后不流血?”
“死亡后。”
“你解释一下,是怎么回事?”
“我对天发誓,萧楚格在柏油路上的时候,是有生命的。”何晓筝指着第二区域的血泊说,“人活着时,心搏存在,血液在血管中有压力,血管受损,尤其是动脉破裂,就会有大量血液流出,甚至呈喷溅状。所以,萧楚格在这个位置的时候,确实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那就是说,没有抛尸,弃尸,移尸,僵尸,荫尸,诈尸的可能性?”
何晓筝义正词言地回答:“绝对没有。萧楚格身上有多处皮下出血,创口内有凝血块形成。在骨折周围软组织也有出血,这都是生前伤。再看她的那条断肢,出血量很少,而且不凝集,呈流动性,说明这是她的死后伤。”
何晓筝将照片切换到萧楚格腿部的淤伤,继续说道:“萧楚格的这块伤,已经明显肿胀,通常生前受伤,局部组织因受刺激,数分钟后,就开始出现炎症反应。可见到局部发红、肿胀,出现炎症分泌物现象,而死后损伤,是没有炎症反应的。”
狄康大惊失色,问道:“在两分钟内,生前伤和死后伤,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何晓筝苦笑着叹了一口气,说:“从萧楚格腿上淤伤的炎症反应可以推测出,受伤到死亡,相隔大约30分钟。”
“30分钟?停、停、停……你说萧楚格死亡时间是8~9点,而张友和的车是在10~11点经过的,这块淤伤,又是在7~8点出现的,这怎么解释?”
“大师兄,我已经把大脑、小脑、左脑、右脑、前脑、后脑绞在一起,想了N次,却一直无法作最合理的解释。你再给我几天时间,如果是谜,总是能找到答案的。”
狄康的脑袋,早就乱成一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嘴里一个劲地嘀咕着:“不可思议。”
何晓筝却十分清晰地告诉他:“不是不可思议,是空前诡异。整个案件,归纳起来就四个字:一尸三命!”
狄康听到一尸三命,大为震惊,他在仔细确认何晓筝的举动基本正常后,才意识到这个案件非同小可,使他不得不追问下去:“没有目击者,没有口供,你怎么能鉴定出一尸三命呢?”
“首先,是萧楚格的尸体,这是第一命。”
“这是个地球人都知道的问题。”
“萧楚格怀孕了,这是第二命。”
“第三命,从哪来?”
“第三命在这里!”何晓筝把大屏幕上的画面,切换到一堆草丛上的血迹,“现在,我们来重点看第八区域,这是一股喷溅血柱,喷在距离原始现场大约120米远的草地上,血迹的直径,最小的不到一毫米,很明显,这是高速喷溅的血滴。这种喷溅方式,类似于机械性损伤!”
“是枪击?!”
这种结论,让狄康目瞪口呆,让他不得不暗自佩服:法医,真是一种高智商的活。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5 22: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六章  无名女尸

一起交通事故,推来推去,就像推雪球,越推越大,越大就越复杂,一转眼就被何晓筝推成一尸三命的恶性案件。何晓筝并不担心案件有多复杂,而是担心狄康能不能推动这个谜团。
狄康虽然是科班出身,警龄也有了数年,但一直受他父亲狄中秋的压制,在公安局里没得到任何重用,除了抓了几个文物贩子外,基本上没什么业绩。这次老刑警队长退休,局里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才把狄康提为刑警队长。局里考虑到狄康没有办案经验,特批他与技术人员合作,与法医搭档办案。
与狄康合作,何晓筝自觉压力重大,毕竟目前的线索,都要靠她去分析寻找。她只有和狄康说明白,说清楚,才有利于案情的发展,于是,她继续说道:“我初步推测,这滩血迹是由低速度枪械类射击头部造成的。因为,我在血迹里发现一小块颅骨,并含有脑组织。这足可以说明,血迹的主人,毫无生还的可能性。”
狄康开始仔细查看萧楚格的现场照片,问:“萧楚格的头部有伤吗?”
“问题就出在这,我仔细检查过萧楚格的头部,完好无损。但这组血迹,确实是萧楚格死亡那天喷出的。”
狄康立刻陷入了冥思苦想之中:“那脑浆是从谁的脑袋里出来的?”
“谁的脑袋,我暂时还不知道。DNA可以肯定,脑浆和血迹都不是萧楚格的,奔驰车上的血手印,也不是萧楚格的血。DNA还可以肯定,这组带脑浆的血迹,与猴渣奔驰上的血手印完全吻合,是出自同一个人的。另外,猴渣脸上的血迹,与萧楚格的血迹完全吻合。”何晓筝说完,拍了拍狄康的肩膀说,“这可不是普通的命案,一尸三命,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不见得……”
何晓筝话未说完,就被狄康打断,他思前虑后,居然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算福尔摩斯复活,他第一要做的就是先弄清楚第一具尸体的身份——那就是萧楚格是谁?”
“据我所知,萧楚格是以萧明恒私生女的身份,住在萧家,已经长达十五年。而案发后,萧错却突然说,他和萧楚格不是亲兄妹。”
“这事我也知道点,两个月以前,萧错和我妹妹狄清正恋着爱呢,就因为这事,狄清叫萧错那小子给嘣了。”
“嘣就嘣呗,你妹妹也没闲着啊,我哥不是让她给我当嫂子了吗。为了订婚,我那个傻哥哥还专门去日本定首饰……话又说回来,DNA是不会说谎的,他们的确不是兄妹。如果,萧楚格不是萧明恒的女儿,那她又是谁呢?萧楚格姓什么?叫什么?亲生父母是谁?我父亲曾经问过萧错,似乎萧错也不知道萧楚格的真实身份。根据‘史料’记载,几千年来,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只有孙悟空,没听说有第二个。”
“难道,萧楚格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不,从天上掉下来的叫陨石。我说过,萧楚格是萧明恒十五年前抱回家的。”
说话之间,狄康突然萌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此说来,没有身世来源,萧楚格就等于是一具无名女尸。”狄康见何晓筝十分同意这个观点,又继续说道,“案情基本已经清楚,现在调查的第一个重点:弄清楚萧楚格真实身份。第二个重点:张友和夫妇是不是真凶,和萧家有什么恩怨。第三个重点:找到那两件军绿色衣服!”
“我是法医,我只对尸体感兴趣。你现在有三种选择:一、带上所有的队员,去找另一个被害者的尸体。二、查一下各派出所的失踪人口。三、一天24小时开机,等人举报发现某某处,发现一具尸体……”何晓筝见狄康对她的话,置之不理,急得乱转,“血迹分析出一尸三命,现在少了具尸体,是找是寻,您抓紧表个态啊!”
此刻,狄康突然话锋一转:“如果,第三命是被枪击致死的,那么现场一定会留有弹壳、火药,或者子弹。如果,张友和夫妻是真凶的话,那尸体一定还在葬狗坡附近。这个被击中脑袋的受害者,很有可能目睹了所发生的一切,被张友和灭口。”
何晓筝听言,立刻把狄康否了:“我认为,不能这么早就给张友和下结论,张友和目前只承认肇事车祸,而不承认杀人。”
“我们马上去一趟葬狗坡,继续勘察现场,一是证明犯罪,二是为无辜者洗冤。”狄康虽然没有办案经验,但他态度是极其认真的。他认为,有必要带何晓筝一起去葬狗坡,如果能找到第三命的尸体,查出这个人的死亡时间,就可以推断,案发时间到底是10点至11点,还是8点至9点。
可何晓筝的拒绝却是斩钉截铁,说她还有事。狄康问她什么事?何晓筝说是终身大事。狄康很奇怪地问她:“上次不是说相亲了吗?”何晓筝很无奈地回答:“相是相了……”
狄康盯着何晓筝说:“怎么了?我记得,你还到他家吃饭呢。”何晓筝苦笑了一下:“是啊。”狄康又问:“怎么样?还好吧?”何晓筝很郁闷地说:“开始的时候,的确很愉快,吃饭的时候,他妈妈还拉着我的手,非要把家里的传家玉镯,给我戴上。可是后来,他们谈起了我的工作,就都不吃饭了……”
狄康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何晓筝:“说实话,我挺同情你的。”
何晓筝吃完早饭,擦了擦嘴说:“如果真心同情我,就每天给我买一份早饭,这东西,太好吃了。”狄康随口便说:“是鸭杂做的。”何晓筝一听,一捂嘴,跑了出去。狄康赶紧跟着冲进WC。走到何晓筝旁边,问:“你……牙疼?”
何晓筝连连呕吐说:“我……忘记告诉你,我不吃……动物内脏!”
狄康很内疚地说:“其实我也很想吐。”
“你又没吃,你吐什么?”
“我一记大好的马屁,就此宣告失手,现在,郁闷得想吐口血。”
何晓筝气得踢了狄康一脚,狄康见何晓筝吐得厉害,才假惺惺地问道:“怎么样?没事吧?”何晓筝吐完了便说:“吐干净了就好了。没事,真的,你先出去,这是女WC,你不方便。”
狄康无奈地说:“我很方便,这是男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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