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95年开始看NBA,"研究"NBA,那时候我是喜欢SIR CHARLES的,因为觉得他很滑稽,很有性格,也因此支持SUNS~~而喜欢上FINS,是种缘分,有这么一段故事~
还记得95/96赛季那只72胜的BULLS吗?当年有一场比赛就是SUNS主场把BULLS给杀了,那是场让人热血沸腾的比赛,有BARKLEY和MJ这对冤家的碰撞,有一波三折的比赛过程,有主场球迷狂热的加油声,最重要的是SUNS有股杀牛的劲!!
然而,在那场比赛中,出现了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他就是MICHAEL FINLEY,SUNS的4号~6'7'', 215 LBS,司职小前锋,毕业于WISCONSIN大学~~~在那场比赛中,他被安排专门盯防MJ,出现在SG的位置上,比赛中他拿下了17分,然而,叫我永世难忘的不是他那些精彩的扣篮,而是作为一个ROOKIE的他一次次不知疲倦的盯防MJ,最终被MJ弄得6犯离场的那个时刻
被罚下时,他拿了17分,还要盯防MJ,这可以说是超额完成了任务,然而他下场时还一脸的怒火还强忍着泪水,虽然球队已经成功取得了领先,胜利在望,但是从他的眼睛还是可以看出他的战斗欲望是那么的强烈,有一种不能亲手宰牛而心有不甘的感觉,我知道,他要向MJ证明自己,他要向大家证明MJ看得起他是没有错的(那段FINS和MJ之间的故事相信大家也听说过了吧?就是在FINS读高中时带队赢了州际冠军,于是获得了上电视和MJ一对一的机会,虽然他输了,但是MJ断言FINS以后必会大有前途...这也是为什么MJ会选择FINS作为JORDAN品牌的代言人的原因之一),还有,他要向全NBA说: 第21位才选中我是多么的愚蠢!!!!
一个ROOKIE对战斗,对胜利有如此强烈的欲望,实在是令人无法忘记,这是NBA,黑人球员最吸引我的地方之一----好斗!不达胜利誓不罢休!!(而白人球员却普遍缺乏这种精神,所以我不喜欢看白人球员打球)于是从那时开始,我留意起了FINS~第一个赛季结束,FINS的助攻数字是新秀前锋中的第一,得分15分对于一个新秀来说也是非常优秀的,于是毫无争议的入选了新秀第一阵容~~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