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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黑社会团伙持刀强行拖走18名路人当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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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拉科罗夫斯基 发表于 2012-2-24 11: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哈尔滨黑社会团伙持刀强行拖走18名路人当奴工

2012年02月24日 05:11
来源:光明网 作者:李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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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市道里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了两个涉嫌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8名团伙成员被刑事拘留,18名无家可归人员和农民工被成功解救。

4人银行门前被拽上面包车

2月17日凌晨3时许,哈市出租车司机姜某某向110报案:在驾车经过道里区乡政街的农业银行时,有3个手持木棒、尖刀的人,将ATM机室内出来的4人往一辆长安面包车(牌照为黑ARL109)上拽,其中有一人不肯上车,当即被两个手持木棒和尖刀的人打倒在地,另一人趁机逃跑,两人被强行拽到面包车上拉走。

道里公安分局接到市公安局110的指令后,立即派新华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命令刑侦二大队大案中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侦查。侦查员通过调取银行及沿途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这辆长安面包车,并查明:被害人杨富52岁,户籍地为龙江县白山东白土村49组,因不愿上车被殴打,右腿被踢断,腿部和脸部被刀扎伤和划伤,被民警送往医院救治;被害人李雪春40岁,户籍地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头道街 353号,挣扎中趁机跑掉;被害人芦森民,52岁,户籍地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乡里街97号;谭学武46岁,户籍地为哈尔滨市双城市公正乡国兴村6委。二人被长安面包车拉走。

警方“天眼”

锁定四嫌犯

警方根据“天眼”追踪和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4名犯罪嫌疑人。涉案犯罪嫌疑人为董安生,37岁,户籍所在地为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现住地为依安县双阳镇,无业。1999年因盗窃罪被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判处1年8个月。卢凤忠今年26岁,别名二龙,现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同为拜泉县长春镇,无业。董凤彬,37岁,户籍所在地为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双阳镇,现住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富山屯,无业。郭继亮今年27岁,户籍所在地为宾县永和乡联华村西地屯,现住地为哈尔滨市道外区东风镇,无业。

2月19日,道里分局刑侦二大队大案队和三中队果断出击,在南岗区王岗镇富山村一麻将馆内,将犯罪嫌疑人董安生抓获;在香坊区哈平路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卢凤忠抓获;在南岗区学府四道街一浴池内将犯罪嫌疑人董凤彬抓获。同时,解救出被拘禁、强迫劳动的被害人5人。2月20日晚,犯罪嫌疑人郭继亮来到道里公安分局投案自首。这个涉嫌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犯罪团伙被成功端掉。

顺藤摸瓜

再解救13人

在对该团伙成员的审讯中,警方又获取了另一个涉嫌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犯罪团伙的线索。警方顺藤摸瓜、循线出击,在道外区道口五道街两个平房里,将涉嫌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犯罪嫌疑人贾慧纯(男,29岁,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道外区进步街836栋,现住地为道外区宏伟路宇轩小区18栋,无业)、刘玉金(男,22岁,户籍所在地为吉林省蛟河市漂河镇胜利村干沟屯,现住地为哈尔滨市道外区道口五道街,无业)、寇国波(男,31岁,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双城市幸福乡永支村二委,现住地为哈尔滨市道外区道口五道街,无业)、苏忠利(男,32岁,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双城市五家镇五家村,现住地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玉强新村5栋,无业)抓捕归案,成功解救出被害人13名。

光干活不给钱

想跑就打

据警方介绍,这两个团伙涉嫌非法拘禁、强迫无家可归人员和农民工劳动为其赚取最大的利益,并对其故意伤害,具有恶势力性质。涉案犯罪嫌疑人以骗取、强迫乃至威逼、殴打等非法手段,先后将无家可归人员和农民工关起来,每天都把房门锁上,并且派专人看管,承诺每人每天给100元左右的工资,一天一算账,但实际上只要求他们干活,从来不给开工资。如果谁想逃出去或干活不听话,就会遭到他们用电警棍和胶皮管子的一通毒打。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18名被害人已被警方解救并全部遣送回户籍所在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黑龙江晨报)


 楼主| 英拉科罗夫斯基 发表于 2012-2-24 11: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一男子不文明发帖被拘9天不服起诉公安局2012年02月24日 10:23
来源:法制网         作者:丁国锋 字号:T|T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转发
法制网淮安2月23日电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戴雪兰 今天下午2点30分,在淮安市淮阴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涟水市民卜延兵诉涟水县公安局不服治安行政处罚一案,由于该案系因“不文明发帖”导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度引发当地网民的强烈关注。

开庭前,原告涟水网民卜延兵再次在《淮水安澜》网站用“安东一怪”网名在网络发帖预告开庭情况,期待博得支持。22日上午,被淮安中院指定审理该案的淮阴区法院,通过网络公布了将此案庭审过程进行网络直播的决定,法院表示,网友可以借助网络平台旁听案件的庭审实况并参与监督讨论。

2011年11月20日,涟水网民“安东一怪”在《淮水安澜》网站发帖《涟水交巡警大队——你妈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气大灯呢》内容为:“晚上在涟水县城开车,不开近光灯,不会灯,开着氙气大灯,让人一点看不清路面情况!我真的不知道,交巡警大队的官员们,你们除了违章罚款 以外,能不能做点人事呢?你妈晚上上街不开车吗?弄的现在好多摩托车也装了那氙气大灯,你妈眼瞎得了吗? **,晚上乱停车,你都有人拍照罚款,那灯你就没人管?”

不到一分钟,涟水县纪委网络发言人即回帖“安东一怪网友,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将在了解情况后回复,另,请你注意文明用语。”并接着发帖“阳光纪检欢迎广大网友如实反映问题,你的问题我们会关注,请楼主不要重复发帖的同时,注意语言文明。”

“安东一怪”随即再次发帖“主要是气愤,晚上实在没法开车,只看到骑摩托到处拍照的人,没有看到纠正违章的人,假如换成是你,你怎么想法 ?当然了,你是官员,你是坐车人,不是开车人,不是开车人,当然不了解开车人的苦处了!”

该网帖瞬间引起了3000多网友的强烈关注,11月23日,涟水县公安局对“安东一怪”反映的问题发帖回复表示,“交巡警大队将采取严查严管的方法,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和查处酒后驾驶等行动,加大对氙气大灯的查处力度。”

11月24日,涟水县公安局以公然侮辱他人为由进行立案调查。25日,确认“安东一怪”系原告卜延兵在淮水安澜网注册的网名,并认为该帖内容辱骂交巡警大队领导,经向原告卜延兵作了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依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卜延兵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并送交拘留所执行。

卜延兵不服,于2012年1月9日向涟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将此案提审或者异地审理。同年1月18日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由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管辖。2012年2月13日淮阴区法院对该案立案受理。

该案具体开庭情况,法制日报将在庭审后继续发布。
ca-va 发表于 2012-2-24 11: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炸鸡在么?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2-2-24 13: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北老黑全国都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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