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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喜庆点的新闻——孔庆东微博骂网友“狗汉奸”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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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3-5-9 18: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北大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一句口舌之快,结果却被网友告上法庭。近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交流引来“狗汉奸”指责

2012年5月6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表了《立春过后是立夏》博文,博文中,孔庆东写了一首七律。

博文上传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对这篇博文提出了意见,称孔庆东的七律“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没想到却惹来了中文系教授孔庆东的不满。

根据经过公证的证据材料,孔庆东直接回复关凯元,称其“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被告称网名没有“人格权”

关凯元称,孔庆东的回复很快就被多人转发并在网上传播。次日,他上网发现这一情况后,赶紧告诉了孔庆东,并责问对方为何无端进行人格侮辱。但是,他始终没有得到孔庆东的回复。

于是,关凯元起诉孔庆东,要求孔庆东专门就此发布微博道歉,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250元,承担因诉讼所造成的交通费、复印费等1000余元。

案件审理期间,孔庆东的律师提出,关凯元无法证明自己就是发博文的微博客,就算是,也无法证明就是他本人评论了孔庆东的诗,而且由于在微博上用的都是网名,“任何人不知道该用户名背后是谁,由于没有相应的人格权,故无法对原告造成影响”。

原告上诉要求“微博道歉”

法庭通过向微博运营商调取相关材料,认定了微博客的ID就是孔庆东和关凯元本人。

法院认为,孔庆东的言辞明显含有侮辱性语言,且这种不当言论通过网络传播、转发、继续传播,造成了认识关凯元的人会对他降低社会评价。但是,能将这些言论与原告关凯元本人联系起来的知情人,只限于关系较为密切的同学、亲朋。因此,孔庆东的行为属于侵权情节较轻。

法院一审判决,孔庆东在判决生效七日内,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昨日,关凯元表示,他已准备上诉,理由是“在哪骂的就应该在哪道歉”。他认为,孔庆东既然是在微博上造成的侵害,就应该在微博上做出弥补。//新京报


Gallent 发表于 2013-5-9 19:0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庆东就是个土匪,北大居然就一直养着他。
sadpig323 发表于 2013-5-9 19: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庆东这哥们不像教授,特殊的年代,才能让这样的人混成这样。判的好
ben 发表于 2013-5-9 19: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所大学早已不是民国的北大。
smzjh 发表于 2013-5-9 20: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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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lf1984 发表于 2013-5-9 21: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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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施瓦布 发表于 2013-5-9 21:2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偏激的行为偏激的语言,就算说的再对,哪有一点大家风范,一颗浮躁的心,这样的人被奉为领袖,可悲可笑。
丹尼尔·施瓦布 发表于 2013-5-9 21:25: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们论坛里的很多人,有点像孔庆东,说不了几句话,就给人乱扣帽子,加些污蔑的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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