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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黑龙江夫妇诱杀善良少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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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zil 发表于 2013-8-5 16: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宣扬暴力么
大雄 发表于 2013-8-5 18: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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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の雨 发表于 2013-8-5 18: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朱元璋当年那么多酷刑 结果贪污一样剧烈
当法律的震慑作用降低的时候说明这个社会的问题愈发严重 这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问题
Mouz 发表于 2013-8-5 18: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最害怕死刑的是哪些人,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他们才是根源上最反对死刑的人。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8-5 18: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联の雨 发表于 2013-8-5 18:19
朱元璋当年那么多酷刑 结果贪污一样剧烈
当法律的震慑作用降低的时候说明这个社会的问题愈发严重 这不是法 ...

明朝官员收入非常低,一个官僚,又要请师爷又要养马仔,那点年收入不贪污,根本就无法运转!

点评

正解  发表于 2013-8-5 20:57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3-8-5 18: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天朝这种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国度、说这些都是劳神。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8-5 18: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废除死刑,等中国恶性事件降低多少点后,再考虑,现在废除,下次歹徒真去你家后,可能会杀人。
hejianjay 发表于 2013-8-5 18: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ejianjay 于 2013-8-5 18:59 编辑

同意楼主,西方一些国家一直在呼吁中国废除死刑,但是他们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中国的国情和那些欧洲国家能一样吗?国民素质远没达到他们的那个程度,民族和疆土构成也比他们复杂的多,说实话多年的战乱和文革已经毁了中国人的礼仪和价值观,大多数中国人心里早已没有儒家忠孝礼义廉耻的信仰,虽然儒家有很多思想已经不合时代,但是古代人的孝道比现代人做的好多了,现在那些杀父母卖子女虐待双亲的畜生们除了法律,道德上已经没多少约束力,这些畜生放在古代都是要被千刀万剐唾弃万年的。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8-5 18: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多,民族多、地区经济文化差距大、阶级分化严重、财富分配严重不均,社会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也就靠法律弹压一下,没有严刑峻法,任何国民都没有安全感。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3-8-5 18: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jurierika 发表于 2013-8-5 15:52
其实我觉得那对垃圾夫妇 是无药可救 根本对法律无畏无惧;
记得三四月不是在东北还有个婴儿案吗 当时那么 ...

不是他们太小看公安,而是很多公安根本无法高看,平视都不行。。。

东北这边很多公安说是狗,都埋汰了狗。。。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3-8-5 18: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死刑确实不该废除

但问题是,天朝的冤假错案还嫌少吗??
如果说废除死刑不符合天朝的实际国情,那么在现行的法律体制下,加大刑法和酷刑,更不符合天朝国情。。。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8-5 18: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3-8-5 18:57
不是他们太小看公安,而是很多公安根本无法高看,平视都不行。。。

东北这边很多公安说是狗,都埋汰了 ...

没错,身中十几刀,说是自杀,不予以立案,某某研究生身首异处,不予以立案,这样的公安就不需尊重了。
hejianjay 发表于 2013-8-5 19: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3-8-5 18:58
如果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死刑确实不该废除

但问题是,天朝的冤假错案还嫌少吗??

确实,以中国人的复杂情况和国民素质来说死刑不该废,但酷刑更是文明的倒退。
其实这世界到处都一样,只是国外的法律更健全,冤案更少,但国外有些有钱有权的人犯了罪也一样难以制裁,像南非那个刀锋战士竟然屁事没有,开了好几枪还说以为是入侵者,都像他那样的话岂不是在家想杀老婆就杀老婆了。
lutheraner 发表于 2013-8-5 19: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能起到威慑的不是刑罚,而是破案率。

点评

这个说得好  发表于 2013-8-5 19:59
hejianjay 发表于 2013-8-5 19: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职权为刀俎,百姓为鱼肉
alemanni 发表于 2013-8-5 19: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死刑当然是合乎国情的——自由无所谓,活着最要紧。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8-5 19: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中国人懂法律吗,不懂!有的只是常识,什么叫常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就是常识,故意杀了人,而且是恶性杀人,如果不判处死刑,以后那些跃跃欲试想铤而走险的,就没有丝毫顾虑了;到时候恶性杀人事件更多。
猪坦克 发表于 2013-8-5 19: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1.人死不能复生。
2.你无法保证每个判决都正确、公正,尤其是在权大于法,司法未真正独立的国家。
3.宁可错误地不杀一千,也不要错杀一个。
以上是可能的理由。
不过既然在先进的国家都未完全废除死刑,落后的国家谈这个也确实为时过早。
猪坦克 发表于 2013-8-5 20: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此事的感想和以往对类似事件的感想一样:教育孩子是件很专业的事情,能做得好这件事的人不多。而一旦教育失败,负的外部性太大,害人害己害孩子。所以不懂教育孩子的专业知识的人最好就别生养了。靠天收真的很危险,弄不好就教出这对夫妇这样的子女,还害了人家的好孩子。
fcbayern 发表于 2013-8-5 20: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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