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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未婚妻要求“要结婚先买房”将其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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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10-24 06: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10-24 01:54:44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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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庆在庭审现场。通讯员 李佳/摄


交往半年,花4万多元订婚后,当郭永庆向女友李园(化名)提出结婚要求时,却被对方告知要先在北京买房才能结婚,并让郭家再出8万元房屋首付款,否则结婚免提。这一要求彻底惹恼了郭永庆,在多次协商未果后,他一怒掐死女友。市一中院昨日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没房不结婚
惹恼未婚夫
郭永庆23岁,是山东陵县宋家镇东屯村农民,初中毕业当了两年兵后来京打工。2012年11月,经亲戚介绍,郭永庆认识了在北京某民办医院当护士的老乡李园。二人交往一周后确定了恋爱关系,没多久订了婚,订婚时郭永庆家花了4万多元。不久,郭永庆被老家的劳务派遣机构安排到天津一家企业上班,这对热恋的情侣仍经常抽时间相聚。
在郭永庆的记忆中,同未婚妻的矛盾是从他提出结婚后开始的。“我想早点儿结婚,她却说要结婚得先在北京买房,还让我家再出8万元首付。要是订婚前她就提出这要求,我可能就不和她处了,可她订婚后才说,我觉得是欺骗了我的感情。”为了买房的事,案发前郭永庆和女友已经争吵了好几个月。
男子争执中
掐死未婚妻
检方指控,2013年5月16日,郭永庆与24岁的女友李园在海淀区某快捷酒店因琐事发生争吵,郭永庆将李园掐死。
郭永庆表示,案发当天其特意向单位请假,回京找女友继续聊聊买房的事,晚9点在海淀区知春路某快捷酒店开了一间客房,10分钟后李园如约而至。据郭永庆到案后供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闹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6点,李园说要上班打算离开。“以前她都是8点多才走,这明显是找借口不想和我多待了。”郭永庆把女友拉回床上,并用身子压着女友不让走。起初李园还哭闹,后来负气说了句“你掐死我,有本事你就掐死我”。听到这句话,郭永庆用右手掐住李园的脖子。
郭永庆强调自己“顶多掐了10秒钟”,之后他便压着李园,想要不要分手。大概20多分钟后,他醒过神来时却发现女友不动了,“手脚都凉了。”郭永庆表示,自己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抽完一根烟后,扔下女友尸体逃回天津。
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客房里的女尸后报警,民警根据酒店监控录像和死者手机里的通话记录,于5月18日在天津郭永庆的工作单位将其抓获。
庭审现场
被告父母跪求“亲家”谅解


昨天,郭永庆和李园的父母都特意从山东赶来旁听审理。上午10点,高大白净的郭永庆刚被带进法庭,李园的母亲突然大叫一声朝郭永庆扑过去,欲上前厮打,李园的父亲也大声斥责其是凶手。郭永庆的父母见状,则双双跪倒在法庭内,不断磕头请求死者父母原谅。由于法庭内秩序一度混乱,多名法警一边阻止死者父母,一边将郭永庆带离法庭。
庭审过程中,李园的母亲不时“举手发言”,但其发言内容只有一句话:“不判他死刑我不服,女儿被杀了我死的心都有。”
李园家人提出总计89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并表示不同意调解,坚决要求判处郭永庆死刑。检方认为,郭永庆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而且认罪态度不好,建议法院判处其死刑。本案未当庭宣判。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NN096

smzjh 发表于 2013-10-24 08: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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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3-10-24 09: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男人不叫男人。古有怒发冲冠为红颜、现有买不起房掐红颜。
 楼主|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3-10-24 09: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现在女方,尤其是未来丈母娘也不要太过分,要彩礼钱就跟打土豪一样,简直是卖女儿,顺带还有房子,没房子就不结婚了吗,你们那一代人有几个有房子才结婚,不要太过分,现在房价多贵啊;不是个个都是富二代,最起码混个拆迁户之类的。
gdchess拜仁拜仁 发表于 2013-10-24 09: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监控视频应该可以证明女方说过什么话。就这案例而言,如果女的是这种表现,的确很伤人感情,而且理亏。这时,男的杀她,首先就是一种“激情杀人”(注:“激情杀人”要求对方有错在先,这和药家鑫案不同)。其次,男的承认了自己有罪,只是希望不要被判死刑,不属“认罪态度不好”,犯人作轻罪辩护是很合情合理的。第三,男的称自己最多掐了10多秒,如果视频鉴定的确如此,男的可能仅是过失杀人甚至是意外事件(以为只是做个样子吓下别人,结果女的由于身体原因而死掉),这样更加和死刑沾不上边了。

综上所述,男的应该还是有罪的,可是判个死缓甚至判个有期徒刑都很合理。死刑是过分严厉,希望不要又出现舆论要挟司法的现象。

另外,我们看到那“未来亲家”的态度是一定要死刑。男的毕竟是和自己女儿订过婚的人,甚至是“未来女婿”了。对于这样还算亲密的人,由于一念之差犯了重罪,稍有良心的人都应该提议“法律允许的话放他一马吧!只希望他重新做人”。可是那家子大有一副“不判死刑一定纠缠不休”的态度,可见那家子人多么绝情,品德方面不见得比这男的好多少。由此,我更相信那女的真的做得很过分,甚至可能有骗婚的嫌疑。男的最大错误,就是轻易投入感情,看错了人——这是很多男人的通病,只要一喜欢上一个人,就什么都迁就对方,不能果断分手,反而不惜一切苦苦维系关系。我觉得法院如果对男的作出非死刑判决,其实也是对这种女人的一种震慑:“我们不支持女人利用自己女人身份而高高在上,做尽一切缺德的事情。要是你恶意感情伤害人,别人即使杀你,我们司法部门也会对杀人犯从轻处理。请这些女人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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