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总是听说某个“领导”被抓起来了,周围的人就会说,这一定是谁在下面“捣蛋”,那时候总是不明白,觉得不干坏事怎么会被抓?既然干了坏事,被抓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有人举报,说明这个举报的人有正义感才对。为什么说是“捣蛋”呢?
曾经我以为,这是因为这些领导跟我家里人认识,他们为了维持朋友的面子,站在“坏人”的立场上才这么说话,现在看来,并不完全是这样。
美剧看多了,新闻看多了,会以为法律是需要遵守的,事实上是这样的吗?
有一句话叫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比方说,上次一个民事案件,被告将合同用手直接改掉了,还辩称是当时就这么改的,可原告拿的合同与被告持有的合同不一致。原告的代理人是一位女律师,她非常生气,与被告吵了起来,她话里有话的说,“现在如果是在香港,有人就会因妨害司法公正被捕”,被告奚落了她。从庭审的情况看,被告很可能改动了合同,但是他仍然好好地在这里。
还有一次,一个拖欠挖机租赁费的当事人,他租用挖机去盗采石材,事先与石山所在乡镇的书记打过招呼,该书记说没问题,搞的好我也入股,结果才挖第二天,挖机就被国土局没收,因采矿的主管部门有好几个,执法队也有不少,抓到的话可以得到巨额罚款。当事人花了十几万打点,挖机搞出来了,租赁费也欠了几十万。那个书记呢,却没有受到任何追究。
也有倒霉的,比方说有几个人去偷鱼,被人发现,双方打了起来,其中一个被抓到了,剩余的跑了,这个被抓的就因抢劫罪入狱。事实上现在在县城农村一级,偷鱼的、偷狗的、偷电瓶车自行车的,都快形成产业了,1000个人里面,也许就那么一个被抓了,即使被抓了,有的退还点钱就完事了,这个被判入狱的人,如果不是把看鱼塘的打成了伤残,很可能也就是拘留十五天,罚点款 完事。
刑法,有时候也没什么可怕的。
说这几个案例,其实这大概就是现状。面对老百姓,执法力度极弱!不管你干什么,基本上没有人硬“捣蛋”的话,是没人问事的。但对于做事的人来说,有编制的人怕被开除,做大生意的人怕审批不了,至于老百姓,我怕你个球!当官算个毛。法律算个球。
我想,北京这种地方,法律执行的应该好很多,可中国只有一个北京不是?
执法司法力度真的很弱,像城管这种职业,做到中国城管的可悲境地,在人类历史上估计都是少有的,万人齐黑啊。现在城管不敢执法,只敢微笑、照相,照相都不能笑着照,稍微一认真又被舆论喷死。也许早期城管的素质确实低下,那时候大家一毕业,工作都是分配的,运气好了,去好单位,运气差了,下岗了。同一个学校,天上地下。还有各种顶班的,找关系进的不表。但是这些不应该影响法律和制度本身吧。城管不敢执法、公安不敢查案、法院不敢判案,不敢地,往往是依法的,敢的,是让当事人满意的,让舆论满意的,这还有法吗?
官员、公务员,在行政体系里就像狗一样,很少能有自己的个性,冒一点头的往往都混的不好。职场可能好一点,但也不是主流。在中国,绝大多数人是没有“编制”,没有组织的,这些人是自由的,在他们心中,他们永远是正义的,不会犯法的,是了,在他们心中,只有杀人才是犯法,其他一概是小事,只要不被抓就没事。他们不用巴结官员,不用哄好下属,不用敬畏法律,大多数也没有一个神来信仰。
法律没有执行力,导致人们不守法。不具有确定性,就更加令人没有安全感。做同样的事,有的人发了,升了,有的人破产了,有的人入狱了。有的不同,是人的不同,是细节执行上有区别,有的就完全是相同的内容,不同的结局。可能是运动性执法、也可能是领导一句话、或者是政策的改变,法律的执行就彻底改变。唐慧案中,组织卖淫的几个,都判了死刑,这些人死了,又到哪里去喊冤呢?还不如信上帝,得永生吧!
守法的人什么都怕,往往吃亏,违法的人什么都不怕,往往占便宜。
当然,这是一个正在改变的过程,看现在的人口构成,简直还处于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时期,混乱,没有秩序,也是一种必然。也许等我们老了那天,社会会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