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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0%"老字号"面临商标纠纷 专家提醒厘清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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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5-3 08: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05-03 08:33:53
来源:新华日报








  “用手的温度,呵护传统食品的生命力”——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2》热播,让一批“老字号”重新进入都市人的视野。事实上,中国的各行各业拥有众多“老字号”,有一些历久而弥坚,但更多的则“奄奄一息”甚至“香消玉殒”。
  如今,复兴“老字号”正成为不少城市的政府工程。然而,厘清商标权这样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却屡屡被忽视。在新《商标法》5月1日实施之际,记者在“老字号”云集的南京作了一番调查。
  10%“老字号”面临商标纠纷
  “‘老字号’企业遭遇商标纠纷确实比较多。”据南京老字号协会秘书长唐亦飞介绍,目前在相关部门注册的南京“老字号”企业共有100家左右,其中10%左右有商标纠纷。
  南京“蒋有记”的商标纠纷案曾经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蒋有记”由蒋玉友的祖父于解放前创立,历经公私合营,后来停业。1980年,南京夫子庙饮食有限公司恢复贡院西街12号“蒋有记”餐馆经营。2004年,蒋玉友、夫子庙饮食公司于同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蒋有记”商标,商标局决定抽签解决。经抽签,蒋玉友于2011年5月21日获准注册文字商标。
  此后,蒋玉友发现,夫子庙饮食公司、奇芳阁公司仍然使用该商标从事经营活动,便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贡院西街12号“蒋有记”餐馆使用该标志有一个历史承袭演变的过程,并非在蒋玉友的商标注册后才使用,属于善意使用,但只能在原址继续使用,并加上适当标志,以便与蒋玉友的注册商标形成区分。同时判决南京市升州路30号“奇芳阁”餐馆停止使用“蒋有记”标志,并赔偿蒋玉友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000元。
  蒋玉友领取营业执照,在南京秦虹小区和老门东地区开了两家“蒋有记”牛肉锅贴店,生意相当兴隆。
  厘清商标权是重中之重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的“老字号”主要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经营比较好的,比如绿柳居;第二种是仍在经营,但是生意比较惨淡,比如奇芳阁;还有一种虽然是“老字号”,但当年并没有注册商标,现在濒临消亡,比如说大桥饭店,已经被人家抢注了,虽然大桥饭店还是古南都集团名下的一个饭店,但是这个商标已经不是他们的了。
  “厘清商标权是‘老字号’保护的重中之重。”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蒋岩坚告诉记者,南京的“老字号”振兴工程已经实施三年多了,其中的一项关键工作,就是帮助“老字号”注册商标。“我们在这个注册人上是非常慎重的。因为有的‘老字号’的注册人是其传人,还有一部分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归到国营公司名下的。注册必须要把它的主体理清楚,不能造成新的纠纷。”
  “很多人有一种误区,觉得我本身就是百年老字号了,就不需要商标注册了。其实老字号跟商标注册是两回事。”蒋岩坚强调。
  3年不用的商标要撤销
  对于一些没有传人、也没有其他人去经营的“老字号”,其保护的难度就更大了。蒋岩坚说,南京市工商部门研究决定,以秦淮区工商分局个体协会作为注册人,抢救注册了6个“老字号”的商标。“如果政府哪天需要了,我们再移交给政府。我们先把‘老字号’注册保护起来。”
  但这种暂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如今面临着可能被撤销的新情况。“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商标法》明确,三年不用的商标就要被撤销。”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冯兴汉告诉记者,我国商标有效注册量世界第一,达到700多万件,但是大量商标处于闲置状态。新《商标法》加强了这方面规定,目的就是推动商标资源的有效使用。
  冯兴汉同时提醒,如果“老字号”碰到被人抢注等商标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新《商标法》把侵权的赔偿额由50万提高到300万,就是要鼓励商标持有人勇于维权,避免出现“赢了官司却输了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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