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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下盘锦地区的公积金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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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之鱼 发表于 2014-9-9 17: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今天来说一说盘锦地区的公积金的办理问题,因为之前有很多朋友问,一直都没有解答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今天来说一说,我们可以从盘锦住房公积金查询管理中心和平凉住房公积金查询管理中心可以得知下面的信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的指定银行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近一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税票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全款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近一年以内的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交易发票;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上面就是给大家列举的盘锦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方式了,大家都看明白了没有呢,还会不会有问题呢?都可以提出来一起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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