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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男故意踢车门与21岁司机对打后被撞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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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9-20 20: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09-20 19:19:26 来源: 北京晚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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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贵州贵阳市,一名21岁男子在开车的时候遇到别人找茬,因为自己太冲动,不仅害了别人一条命,自己也进了高墙。2014年8月27日,画面中男子经抢救死亡。事发后,民警调取了案发地点的多个监控,还原了这一期令人惊诧的命案。
8月23号凌晨四点半,两辆轿车并排停在十字路口等待信号灯,就在短短的一分钟里,一名男子突然冲出路面,对着其中一辆蓝色轿车一脚猛踢,男子找茬的行径激怒了驾驶员余某(化名),余某立即下车,并与这名举动怪异的男子发生抓扯,两人一直打到路边。“打完之后呢,(余某)没打赢,踢车的人就走了,(余某)开着车有开着车去追了一小段。”民警说。经过一番争执,踢车男子大摇大摆走了,一肚子火气的余某又驾车追了上去。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踢车男又反过头来步步紧逼,甚至直接跳上轿车的引擎盖。这一系列不合乎常理的举动,彻底激怒了驾车的余某,他也失去了理智,为了摆脱踢车男,开车往前面跑。在这过程中,踢车男从车上摔了下来,此后,余某驾车扬长而去。被甩下车的受害人开始在地上不断挣扎。
四天后,医生宣布,这名男子因救治无效身亡。
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迅速找到了余某驾驶的那辆蓝色轿车,经核实,犯罪嫌疑人余某21岁,根本不认识踢车男子。面对受害人的挑衅,余某的一时冲动,害了两个人。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余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俯冲的斯图卡 发表于 2014-9-21 12:3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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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1723 发表于 2014-9-21 13: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踢车男罪该万死
 楼主|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9-21 14: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挂了那个人是喝了酒,这个喝酒的人,酒后如果借此撒酒疯,抢劫、打人、强奸,可见平时隐藏的有多深。我看司机会轻判,毕竟是被挑衅在先。
何金银 发表于 2014-9-22 08: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车里还是要准备个扳手之类的
anomalyfree 发表于 2014-9-22 08: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动是魔鬼啊,即使对方有过错,量刑也是至少十年起。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09: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何金银 发表于 2014-9-22 08:41
车里还是要准备个扳手之类的

我车内随之准备着警用辣椒水和电警棍。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09: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死就不会死                     
何金银 发表于 2014-9-22 09: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09:19
我车内随之准备着警用辣椒水和电警棍。

辣椒水怎么研制的,怎么使用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10: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金银 发表于 2014-9-22 09:48
辣椒水怎么研制的,怎么使用

喊朋友在内部拿的。防爆辣椒水喷射器、也叫催泪瓦斯。很简单的 。不然自己也可以买防狼喷剂。
庄生梦 发表于 2014-9-22 10: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楼上所谓的“受害人过错”不是法定量型情节,毕竟跳上你引擎盖儿你可以停车报警,而不能漠视人命。。。量刑10年起是一定的,不过法官可以酌定从轻。。。

点评

当跳上你车后,你可以试试。  发表于 2014-9-22 20:22
martinwangjun 发表于 2014-9-22 10: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报警。和垃圾搞只会让自己变成垃圾。
 楼主|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9-22 11: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10:21
喊朋友在内部拿的。防爆辣椒水喷射器、也叫催泪瓦斯。很简单的 。不然自己也可以买防狼喷剂。

上次看到一个老恐龙以为被人性侵,恶人先打人,拿出喷雾器喷人家。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11: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9-22 11:22
上次看到一个老恐龙以为被人性侵,恶人先打人,拿出喷雾器喷人家。

哈哈哈、估计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楼主|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9-22 12: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11:50
哈哈哈、估计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真不一定,很多暴脾气,攻击性强,惹不起的妇女就这样,大多长得不咋的,要么浓妆艳抹。
木子 发表于 2014-9-22 12: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庄生梦 发表于 2014-9-22 10:23
这是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楼上所谓的“受害人过错”不是法定量型情节,毕竟跳上你引擎盖儿你可以停车报警 ...

不仅分析我横 图文并茂 入木三分    还对法律知识如数家珍   赞一个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16: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9-22 12:13
真不一定,很多暴脾气,攻击性强,惹不起的妇女就这样,大多长得不咋的,要么浓妆艳抹。

还喷着多浓烈的廉价香水。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16: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9-22 12:13
真不一定,很多暴脾气,攻击性强,惹不起的妇女就这样,大多长得不咋的,要么浓妆艳抹。

还喷着多浓烈的廉价香水。
 楼主|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4-9-22 19: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伐利亚州 发表于 2014-9-22 16:55
还喷着多浓烈的廉价香水。

还纹个眉毛,烫个卷发什么的。
qiangang8281 发表于 2014-9-22 19: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辣椒水真的有必要,和这样的杂碎认真就到大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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