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鄞州薛家南路,路边的野猪摊位引起不少市民围观
原标题:摆好刀,案板 马路边上卖野猪 林业部门:如果是野生,不允许当街叫卖
金报讯(记者方磊摄影记者高远)“有一个小贩,经常来卖野生动物。野猪、石蛙特别多。”昨天上午,吴先生打进金报热线,称鄞州区薛家南路路边有人当街叫卖野猪等野生动物。 路边有人当街持刀卖野猪 昨天上午10点半,记者赶到古林镇,在薛家南路包家村路段,见到了吴先生所说的小摊。 小摊摆在一家服饰厂门口,老远可以看见一团棕色类似布袋的东西横在路边,走近一瞧,是一头野猪。一旁还放着剁肉用的案板,案板上有一大块肉,一个身穿白T恤的中年男子坐在一旁。 “老板,这个是野猪吗?” “是啊,我们自己在山上打来的,你要吗,35元一斤。” “哪里打来的啊?是自己养的还是山上抓的?” “当然是山上打来的。你看,蹄子都被捕兽夹给夹断了。” 记者仔细观察了地上的这头野猪,果真如此。被绑住的这头野猪不时挣扎着,看样子伤得不轻。 “这个野猪能卖吗?不是保护动物嘛。”一位骑自行车的老大爷经过,看到后对摊主说。 “没关系的,这个野猪你不抓它,到时会乱咬庄稼的。”摊主说。 林业部门说要看是不是野生 这时,一些路过的人纷纷停下脚步凑到摊子前,不一会儿就围了近20多个人。也许是野猪并不多见,大家七嘴八舌开始问起价格。摊主见那么多人围着,也开始变得热情起来。“上午已经卖出去一头了。地上这头野猪100多斤,3岁左右,抓它可不容易了,我们30多个人去山上才抓回来的。””摊主说。 “打算怎么卖?”记者问。 “整头吗?3500元。”摊主告诉记者,上午已经有一个开着奥迪车的男子买走了一份野猪肚,如果有人要,他可以当场宰杀,“如果今天不杀,明天野猪就会死掉。” 说到这里,有一位中年男子好奇地往摊子前一个塑料桶里翻看,里面有条蛇,摊主说,这是条五步蛇,有毒,抓来的,想和野猪一块卖掉。 野猪和蛇能卖吗?记者向鄞州区林业局咨询,林业局执法人员听闻后赶往,发现摊主已经收摊,不知去向。 “这个要先确定是不是真的野生动物,如果是,那当然不允许当街叫卖。我们会加强巡逻,如果发现肯定要没收并处罚的。”林业局一位姓施的工作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规定,非法收购、贩卖、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如果要进行野生动物的养殖和经营,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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