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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案
2013年6月15日,70多岁的达州居民蒋婆婆摔倒在地后,称自己被3个小孩撞倒,并死死抓住了时年9岁的小江的手,要求赔偿医药费。经过警方调查,老人蒋婆婆及儿子龚某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蒋婆婆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其年满70周岁,依法不予执行),同时龚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
委屈奖
去年3月,在中国好人网第二届“搀扶老人奖”评选结果新闻发布会上,第二届“搀扶老人奖”评选结果正式公布。这三名达州小孩获得“委屈奖”,奖金5000元。同时,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获得“正义奖”,获得奖金3000元。
“扶老”仍在纠结
达州“扶老案”已经过去两年多,但对于事件中三位得到“委屈奖”孩子的家庭,纠结和顾虑仍然如影随形。小江的父亲让儿子转学,为了照顾儿子,江先生和妻子也不得不离开达州,举家搬迁,这是这个家庭的艰难抉择。
同样的纠结也发生在了另外两个孩子家庭。他们也表示,家人很担心,遭遇的这件事会对孩子产生不利。
“扶老”还在继续
2015年8月30日,河南开封暴雨,路面积水成河。一老人骑电动车涉水时突然倒地,在水中不停挣扎。多名路人上前围观后又退回。三分钟后,老人被几名路人拉起,却已死去。
“扶老”值得思考
是谁杀死了这个河南老人?媒体评论说:不是积水,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积水本没有机会溺死老人;不是冷漠,三分钟后还是有人上前将老人扶了起来;是犹豫!是在“扶就负责”的恶例面前的权衡再三。老人需要的,只是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扶一把,可是,我们没有勇气。
要培育这种勇气,需要提供更多的救济和帮扶渠道。比如,《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中有“责任豁免”“谁主张谁举证”等规定。另外,公益组织向扶老反被讹的人颁发“委屈奖”。
只有法律站起来了,“遇摔即扶”才会成为普遍的选择。
9月1日,一个开学的日子。不过,小江的身影,再没在达州此前自己就读的学校出现。
今 年8月底,因中国好人网颁发的“委屈奖”,原本沉寂的达州“扶老案”又重新被拉回公众视野。然而,刚接受中国好人网“委屈奖”2000元奖金后,当事小孩 之一的小江一家,又将奖金退还给了颁奖者。这也是中国好人网自设立搀扶老人“委屈奖”以来,奖金第一次被人退回来。
最近,成都商报记者和小江父亲进行了一次深入对话,罕见的退还“委屈奖”背后,夹杂着小江一家复杂的感情,和两年多来卷入“扶老”事件的疲惫的心,以及被改变的生活。
这其中,经历了父亲第一次对孩子扇耳光,之后又懊悔地第一次对孩子道歉……此前,小江的父亲江先生还做了一件事——举家搬迁,“因(搀扶老人)这事,我原本的人生规划都被打乱了。”
“我犯了中国父母最容易犯的错误,那就是觉得责罚孩子天经地义”
两个第一次
2013年6月15日,“扶老”事件发生以前,对于以后的人生,江先生一家早已规划好了。
江先生是南充人,妻子是达州渠县人。此前,夫妻二人都在外地打工。攒够钱后,江先生一家在达州城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事发前半年,江先生才从务工地广东回到达州。根据计划,等到江先生在达州站稳脚跟后,妻子也将从广东回来。届时,一家人就将在达州城区实现团聚。
一位陌生人最先把电话打给了江先生。夫妻二人长期在外打工,儿子小江主要时间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很小时,小江就被要求,除了家里电话外,还需牢牢记住爸爸妈妈的手机号码。当天纠葛发生后,有人问小江:“你爸爸妈妈呢?”小江随即告诉对方父亲的号码。
驾 驶自己的面包车赶到后,江先生看到的场景是蒋婆婆当时坐在地上,同时死死抓住儿子的手。江先生给了儿子一耳光,啪一声。“当时我以为就是儿子撞倒了老人, 闯祸了!”看到江先生动手打小孩,周围人开始劝阻。江先生介绍,当时就有人告诉他:“你冤枉孩子了。老人不是娃娃撞倒的。娃娃是做好事。”
江先生过来后,蒋婆婆终于松了手。小江则呼一下不见了踪影,江先生当时还顾不上儿子。他先将蒋婆婆搀扶到旁边的一个诊所里。
做完一切,江先生回到家时已近深夜。但儿子不在家。随后,江先生又组织亲友四处寻找儿子,“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在他同学家里找到。儿子被下午发生的事情吓懵了,另外也害怕我继续打他。”这是江先生第一次扇儿子耳光。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蒋婆婆为自行摔倒。为此,江先生专门找了个机会,当着孩子外公外婆,郑重给儿子道歉。这也是9年来,江先生第一次给自己的孩子道歉。
“我犯了中国父母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那就是觉得父母责罚孩子天经地义。有时甚至可以无需了解青红皂白。但对与错很重要。”江先生说。
不过,那时的江先生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对错,有时并不那么容易弄得清楚。中间需历经种种波折。
结束? 刚开始!
搀扶、报警、委屈奖……“一次次以为结束,但最终发现其实才刚刚开始”
最后
回到了事情的原点!
送到诊所了,事情结束了? 没有!
将老人搀扶到旁边诊所后,江先生觉得,事情已经终结。“周围很多人都能证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孩子做的是好事。”
江先生回忆,也就在事情发生一个多月后,自己才接到蒋婆婆儿子的电话,“对方表示,老人是被孩子撞倒的。要求出医药费。”电话中,江先生转告对方,如果坚持认为是孩子撞倒了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要求我们承担的责任,绝不含糊。”
电话中沟通两三次后,又有一两个月时间,对方没再联系。江先生思量,事情真的可能也就到此为止了。
然而,2013年11月16日,事发5月后,蒋婆婆家人直接将老人背到江先生家中。
蒋婆婆在江先生家中只坚持了一个晚上。当晚,江先生并没有住到自己家里。“觉得心烦,不想待在家里,就到亲戚家中住宿。”
住在亲戚家里的江先生一宿没有合眼,“孩子年纪小,外公外婆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现在又多出一个老人。万一出了啥事,不好交待。”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张柄尧 周子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