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清河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一男子在网上约了一名女子开房,见面后嫌对方长得丑,在发生关系后,经临时起意改抢劫,女子随后报案,男子被警方抓获。
阮军今年25岁,平日里游手好闲,今年1月19日晚,在上网聊天时,结识了一名女子韩惠。阮军见对方头像照片十分漂亮,便和该女子约定以2000元的价格去宾馆开房发生性关系,韩惠很爽快地答应了。
两人通过电话联系相继到了约定的北京路一宾馆房间内。见面后,阮军却大失所望,因为韩惠的实际长相竟然和头像照片有着天壤之别。虽然觉得对方实在有点丑,阮军认为既然人都来了,房间也开了,也不能白来,通过讨价还价,他和韩惠最终商定以400元的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
但两人发生关系后,阮军还是觉得不舒服,觉得给400元都有些亏,临时起意决定抢劫。阮军遂用平时随身携带的刀子等对韩惠进行威胁、恐吓,抢走了自己之前已经支付的嫖资400元,顺手还抢走了韩惠钱包里的3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并逼迫韩惠说出银行卡密码,随后扬长而去。在一处自动取款机前,阮军发现韩惠的银行卡里的余额有5000余元,因为钱比较多,他没有敢取出来,之后便被警方抓获。
庭审中,阮军称,自己并无犯罪前科,只是到了宾馆见到韩惠后,实在是觉得自己太亏,才决定把钱抢回来。最终,法院认为,阮军以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犯抢劫罪,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