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5 08:18:41 来源: 海峡导报
导报讯(通讯员 杨炳坤 周学军 记者 郭钦转)酒后驾车回到工厂宿舍,兽性大发,硬塞100元要与工友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不顾工友反抗欲强行奸淫,后被工友挣脱。 12月23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强奸罪(未遂)数罪并罚,判处郑某结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5月21日下午,郑某结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到沙西镇高林村李某家里喝酒。次日凌晨零时许,郑某结酒后驾驶该摩托车回到其务工的某木材加工厂的宿舍准备睡觉时,想到二楼宿舍有一个女工友刘某的老公回老家,便用其负责管理的活动房钥匙打开并进入刘某的宿舍,欲强奸刘某。 刘某惊醒后进行反抗并大声叫喊,郑某结怕被工友听到,便拿出100元要给刘某并要求其不要叫。在遭到刘某拒绝后,其不顾刘某反抗继续欲强奸刘某。刘某极力挣扎跑离宿舍求救,随后赶到的民警将郑某结抓获。 经鉴定,刘某体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经检验,郑某结血液酒精含量为154.519mg/100ml,属醉酒。 后来,郑某结赔偿刘某9600元,取得其书面谅解,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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