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族”们在可以控制和克制的情况下,从违法行为中不仅没有感到痛苦,而且还洋洋自得地交流心得,炫耀“成果”,这就不只是需要矫治的摩擦癖,而是需要严惩的道德败坏行为。
图片来自新京报网
文/唐映红
如何防范和杜绝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性骚扰现象,在各个社会都是比较棘手的一个难题,其困难就在于“性骚扰”的界限相当模糊。如在一个拥挤的地铁车厢里,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间,挤地铁上下班通勤的乘客必然会面临与陌生人贴身拥挤的情况,身体无可避免会有些不愉快的接触。但也难免会有些别有用心的男性会趁机“揩油”。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警方开展地铁打“狼”行动以来,大量的曝光将所谓的“顶族”也推到前台,成为关注的焦点。记者调查发现,QQ存在着多个“顶族”群,各地的“顶友”在群里展示“战果”,交流“顶”的经验。
所谓“顶族”,也就是那些热衷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趁拥挤对身边女性乘客“揩油”的性骚扰行径。其行为特征也就是如前述的在完全可以避免的情况下有意触碰身边的女性乘客,或者在可以挪开的情况下仍然保持身体接触,甚至故意用身体部位去触碰。
从精神病学的角度,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难以控制地用生殖器去摩擦身边女性乘客的行为,往往反映了一种性欲倒错障碍,即摩擦癖。摩擦癖者无法从正常的性活动中获得满足,他们通过在诸如公共交通工具上对身边的陌生女性乘客摩擦来获得性满足,作为精神障碍之一种,临床上患者还应该伴随主观上的痛苦,也就是行为人想改变,但难以克制。
在精神医学界被奉为圭臬的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提供的数据,摩擦行为最多可见诸人群中30%的成年男性。但摩擦癖与摩擦行为之间是有区别的。在DSM-5中,对摩擦癖的临床诊断标准是:
“A.至少六个月;通过接触或摩擦未征得同意的人从而激起个体反复的强烈的性唤起,表现为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
B.个体将其性冲动实施在未征得同意的人身上,或其性冲动或性幻想引起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从这个诊断标准来看,作为精神障碍的摩擦癖应该使行为人感到痛苦,或导致社会功能的损害。换言之,摩擦癖是想控制难以控制,想克制无法克制。这样的摩擦癖患者应该接受心理治疗,他们首先是精神疾病患者,然后才是如何惩罚他们的违法行为。
但“顶族”不一样,他们在可以控制、可以克制的情况下,从违法行为中不仅没有感到痛苦,而且还洋洋自得地交流心得,炫耀“成果”。这就不是需要矫治的摩擦癖,而是需要严惩的道德败坏行为。
其实,不仅摩擦癖与摩擦行为之间有所不同,其他的性欲倒错障碍与性欲倒错行为之间也有所不同。
窥视癖是另一种较为常见的性欲倒错障碍,窥视癖者是反复、长期难以控制的窥视行为并伴随临床上的主观痛苦;而对陌生人的窥视则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违法行为。不仅“顶族”之间会通过互联网结群讨论、交流,助长了恶劣的性骚扰行为;“偷拍族”也同样通过互联网结群讨论、交流,其中就包括如何在公共场所如何进行所谓的“裙底偷摄”的交流。因而,对于性骚扰问题究竟只是精神疾病,还是道德层面问题,需要廓清,而不可混为一谈。
□唐映红(心理学学者)
编辑:梁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