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30东方IC小字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4月16日起,经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史大卡等18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埇桥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来源:东方IC。 检察院指控,今年45岁的史大卡系安徽宿州人,初中文化,其早期为了在宿州市芦岭煤矿争夺有利可图的生意,达到称霸一方、聚敛钱财的目的,一方面动辄对敢在他面前不服气的人动刀动枪,一方面对和其生意有竞争的对手公然打压。至1997年,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史大卡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多年来,被告人史大卡及其组织成员为维护组织利益,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垄断控制了“芦岭阳光电厂”的原煤运输业务及电渣和硝灰的销售,以及芦岭煤矿腾岭公司负责经营的煤矸石、煤泥、次煤销售经营,并且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很多受侵害的干部、群众,由于畏惧被告人史大卡及其犯罪组织的恶名忍气吞声,不敢报案、不敢反抗,甚至赔礼、请客,以求平安。十余年来,该犯罪组织疯狂作案,致1人重伤,10人轻伤,多人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该犯罪组织18名被告人共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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