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用18斤重石砸死女友被判死缓,曾跪2小时求不分手遭拒)
同居女友欲分手,男子拿到600元分手费后同意不再纠缠女子,当晚男子跪了2小时求复合遭拒,第二天一早,男子在上班路上堵住女子,双方言语不和,男子搬起一块18斤重的石头猛击对方头部致女子死亡。
桥墩旁边惊现女尸
2017年8月16日14时许,徐某经过金州友谊街道龙王庙桥洞附近时,发现桥墩背面趴着个人,头旁还有一块沾有斑斑血迹的石头,惊魂未定的徐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立即到场进行勘查,死者是一名女性,头下有一大滩血迹。经过调查,死者为50岁的孙丽。经鉴定,孙丽系被钝器多次击打头面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公安机关经过排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即死者的同居男友刘刚。2017年8月16日晚上,刘刚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刘刚,1961年出生,老家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刘刚到案后供述,2015年5月他和孙丽相识并确定了男女关系同居在一起。
2017年8月,孙丽提出分手。同年8月15日上午,孙丽让刘刚从她家离开,双方发生争执,甚至闹到了派出所。经调解,孙丽给了刘刚600元分手费,刘刚同意从孙丽的房子搬走。
求复合遭拒痛下杀手
当天晚上10点钟,刘刚又回到孙丽家求复合。
“我跪了2个小时,求她回心转意,但她执意要和我分手。”刘刚离开后找了一家旅店住了一晚,第二天凌晨5点30分左右,刘刚堵在孙丽上班的必经之路,想要再谈一谈。
早上6点钟左右,刘刚等到了孙丽,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口角,继而撕扯在一起,刘刚将孙丽推倒在地。
“ 我把她扶起来,她说有能耐你打死我。”刘刚说,他从脚下抠出一块大石头,双手抱起朝孙丽砸了过去,一下子将孙丽砸倒在地。随后,刘某又捡起石头朝孙丽头部砸了下去,孙丽挣扎挪动身体想要离开,刘刚又搬起石头砸向了孙丽…
见孙丽一动不动的倒在地上,刘刚转身离开,他一直沿着滨海路溜达,期间还给孙丽单位的领导打了一个电话,得知孙丽当天没有上班。
当天下午,刘刚想要看看早上打孙丽的现场怎么样了,于是就到桥墩上面的立交桥往下看,发现下面有警察,他转身离开了。
当天晚上,刘刚被民警抓获。
故意杀人被判死缓
2018年1月4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刘刚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刘刚以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刘刚及其辩护人提出:刘刚应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经查,关于刘刚在案发现场持石头对被害人实施击打的事实,有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为证,刘刚对此也一直供认,足以认定。关于刘刚击打的具体位置,刘刚多次供述其打到了被害人的头部。
刘刚手持重达9公斤的石头,不止一次对躺倒在地的被害人实施击打,此后没有对被害人采取任何救治措施,足以认定刘刚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并实施了故意杀人的客观行为,对上述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刘刚故意杀人,并造成一人死亡,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系因感情纠纷引发,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刚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误工费合计393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