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原标题:被扣车后多次穿印有挑衅交警文字的T恤上街,17岁少年被拘
坐摩托车不戴头盔,T恤上还印着诋毁、挑衅交警的文字“……交警 来追我呀”——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23日从温州苍南县交警部门获悉,涉事的岳某已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8天。
18日晚,微博网友“南迪NaDi”发出一条配图微博,正文说:“小子!你要火!敢挑战温州交警!那我就送你上去,不要拉低我们正规机友(指摩托车爱好者)好吗?骑车不戴头盔,骑车穿拖鞋,无视参与交通者的生命,对自己和他人就这么荒诞?”并@了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官方微博。
在微博配图中,一辆摩托车停在路口,驾驶者、乘坐者两人都穿拖鞋、没戴头盔,乘坐者染黄发,白色T恤背后印着醒目的8个字:“……交警 来追我呀”。
温州交警随后确认事发地点为苍南县,当地交警介入调查,20日晚传唤了穿白色T恤的岳某。
岳某今年17岁,无业,云南昭通人,2016年11月因盗窃曾被浙江永康市警方处行政拘留10日,因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
据民警调查,岳某此前在浙江金华市因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被交警扣车。2017年8月,他从网上买了事发时穿的T恤,要求卖家在背部印上“……交警 来追我呀”,曾穿着这件T恤多次在苍南县宜山、灵溪、龙港等地招摇过市。
微博网友发布图片中摩托车的驾驶者也已被警方找到,是岳某的朋友刘某,警方正对两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www.gerfans.cn)。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文地址: https://bbs.gerfans.cn/thread-485772-1-1.html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 辽ICP备1700225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2-22 13:17 , Processed in 0.020909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