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周笔畅我开始知道超级女声,因为小宇我开始关注超级女声,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小宇真正给我印象最深的是20进10的那场比赛。她的穿着很清爽干净,如同她的人一样。一件淡粉色的立领衬衣,配一条白色裤子,简单而自然。她不化妆,却没有因此而比其他选手逊色。她总是用属于自己的方式来演绎着,最终成为舞台上的亮点,令众多玉米所疯狂。
说实话,《come on over baby》的歌曲我没听懂,可我就是喜欢听她唱,看她的一些细微的表情和动作。一段串烧舞蹈更是让我着迷。拉丁舞曲响起的时候,小宇潇洒的挥动着手臂,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我一直认为,那是我看到的最舒服的微笑。就是因为这短短几分钟的串烧,我在凌晨的时候,又看了一次重播。
我相信很多玉米都会和我一样,只为了要看小宇的一个很小的动作,会熬夜,会等待很长时间。
连续几个礼拜,看超级女声,就是为了看小宇。随着比赛的进展,这个潇洒干净,带着一丝羞涩与酷的女孩,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关注和喜欢。任何一个选手的歌迷,都没有玉米这样疯狂和团结。有人说,喜欢小宇的都是一些小孩子,就好像喜欢郭敬明的那些小孩一样,正处于追星族的年龄。可据我所知不是这样的。玉米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已为人母为人父的人。只是年龄小的要疯狂一些,年龄长的要默默一些。
成都决赛时,小宇的头型很可爱,有些像刺猬索尼克。唱的歌我依旧听不懂,可是到她出场时,我还是一如既往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到这个时候,我们喜欢她,已经与演唱舞蹈这些硬件无关了。就是因为喜欢她的人,所以才喜欢她的表演。她的酷,她的羞涩,她的内敛,她的微笑,她的泪水,都是自然而然的流露,从不让人觉得是刻意做出来的,或者是半途学来的。
发自内心的真,没有理由不让人去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