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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能否接受“零容忍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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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 发表于 2006-4-11 12: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摆明了做不到的事,投啥票咧
奔跑的将进酒 发表于 2006-4-11 1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非常赞成应用这个原则。过去我们总是强调理解一部分球迷的感情,相信他们是一时冲动才口不择言。但我们在尊重一部分球迷的同时,却损害了其他希望看到文明帖子,对污言秽语深恶痛绝的球迷的利益。相信后者的数量要远远大于前者。论坛和社会一样,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只享有相对的自由和权利,同时要受到特定规范的制约,而且有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我们如果放纵一些球迷随意发泄自己的感情和不满,使他们在联盟感觉到了快乐和惬意,却使更多的会员感到郁闷和不快,就是因小失大的事情。</P>
<>应该看到,让所有来到联盟的朋友都满意,让所有人都可以相安无事的共存,这种状态只停留于理想之中。现实情况是,总有一些人因为自身修养和性格的原因,容易说出和长期以来公众认同的文明礼貌标准不符的话语。这种做法无需提高到人品道德的范畴,但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性也是不可小视的。我们应当遵循公认的文明标准,为大多数人服务,坚决反对不文明的行为和言论,而不是为它们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谁都有不高兴的时候,但这并不成为别人就非要忍受你发泄的理由,不要把自己的不快转嫁到别人身上。可以被当作橡皮绳拉来拉去的规范已经失去了本身的意义,还不如不订。</P>
<>遵循这个原则绝对不是矫枉过正,也不必担心会失去一些会员。想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不能适应联盟讨论的气氛,甚至故意破坏秩序的会员,不属于我们挽留的对象。只有联盟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持在讨论德国足球方面的专业和繁荣,才能吸引更多的德国足球爱好者加盟;同时只要保持我们的水准和人气,也不怕真正关心德国足球而暂时离开的朋友不回来。</P>
<>我个人希望我们能够尽快应用此原则,而且各版主在实施时绝对不可以掺杂任何个人因素,也不需要哪怕是一点点的灵活处理。只要看到违规的帖子一概删除或屏蔽,不管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所发;只要有人一再违规且不理警告,立即锁定,也不管此人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版主没有看到的违规贴,希望会员可以通过短信,或者直接在站务咨询版投诉,让不文明的言论没有遁形之地。</P>
踏月留香 发表于 2006-4-11 1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奔跑的将进酒</I>在2006-4-11 13:01:00的发言:</B><BR>
<>我非常赞成应用这个原则。过去我们总是强调理解一部分球迷的感情,相信他们是一时冲动才口不择言。但我们在尊重一部分球迷的同时,却损害了其他希望看到文明帖子,对污言秽语深恶痛绝的球迷的利益。相信后者的数量要远远大于前者。论坛和社会一样,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只享有相对的自由和权利,同时要受到特定规范的制约,而且有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我们如果放纵一些球迷随意发泄自己的感情和不满,使他们在联盟感觉到了快乐和惬意,却使更多的会员感到郁闷和不快,就是因小失大的事情。</P>
<>应该看到,让所有来到联盟的朋友都满意,让所有人都可以相安无事的共存,这种状态只停留于理想之中。现实情况是,总有一些人因为自身修养和性格的原因,容易说出和长期以来公众认同的文明礼貌标准不符的话语。这种做法无需提高到人品道德的范畴,但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性也是不可小视的。我们应当遵循公认的文明标准,为大多数人服务,坚决反对不文明的行为和言论,而不是为它们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谁都有不高兴的时候,但这并不成为别人就非要忍受你发泄的理由,不要把自己的不快转嫁到别人身上。可以被当作橡皮绳拉来拉去的规范已经失去了本身的意义,还不如不订。</P>
<>遵循这个原则绝对不是矫枉过正,也不必担心会失去一些会员。想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不能适应联盟讨论的气氛,甚至故意破坏秩序的会员,不属于我们挽留的对象。只有联盟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持在讨论德国足球方面的专业和繁荣,才能吸引更多的德国足球爱好者加盟;同时只要保持我们的水准和人气,也不怕真正关心德国足球而暂时离开的朋友不回来。</P>
<>我个人希望我们能够尽快应用此原则,而且各版主在实施时绝对不可以掺杂任何个人因素,也不需要哪怕是一点点的灵活处理。只要看到违规的帖子一概删除或屏蔽,不管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所发;只要有人一再违规且不理警告,立即锁定,也不管此人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版主没有看到的违规贴,希望会员可以通过短信,或者直接在站务咨询版投诉,让不文明的言论没有遁形之地。</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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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等到有人出来说这番话了,这才真是恰逢其时的好贴!<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17.gif\" /></P>
巨蟹牧羊熊 发表于 2006-4-11 1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奔跑的将进酒</I>在2006-4-11 13:01:00的发言:</B><BR>
<>我非常赞成应用这个原则。过去我们总是强调理解一部分球迷的感情,相信他们是一时冲动才口不择言。但我们在尊重一部分球迷的同时,却损害了其他希望看到文明帖子,对污言秽语深恶痛绝的球迷的利益。相信后者的数量要远远大于前者。论坛和社会一样,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只享有相对的自由和权利,同时要受到特定规范的制约,而且有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我们如果放纵一些球迷随意发泄自己的感情和不满,使他们在联盟感觉到了快乐和惬意,却使更多的会员感到郁闷和不快,就是因小失大的事情。</P>
<>应该看到,让所有来到联盟的朋友都满意,让所有人都可以相安无事的共存,这种状态只停留于理想之中。现实情况是,总有一些人因为自身修养和性格的原因,容易说出和长期以来公众认同的文明礼貌标准不符的话语。这种做法无需提高到人品道德的范畴,但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性也是不可小视的。我们应当遵循公认的文明标准,为大多数人服务,坚决反对不文明的行为和言论,而不是为它们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谁都有不高兴的时候,但这并不成为别人就非要忍受你发泄的理由,不要把自己的不快转嫁到别人身上。可以被当作橡皮绳拉来拉去的规范已经失去了本身的意义,还不如不订。</P>
<>遵循这个原则绝对不是矫枉过正,也不必担心会失去一些会员。想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不能适应联盟讨论的气氛,甚至故意破坏秩序的会员,不属于我们挽留的对象。只有联盟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持在讨论德国足球方面的专业和繁荣,才能吸引更多的德国足球爱好者加盟;同时只要保持我们的水准和人气,也不怕真正关心德国足球而暂时离开的朋友不回来。</P>
<>我个人希望我们能够尽快应用此原则,而且各版主在实施时绝对不可以掺杂任何个人因素,也不需要哪怕是一点点的灵活处理。只要看到违规的帖子一概删除或屏蔽,不管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所发;只要有人一再违规且不理警告,立即锁定,也不管此人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版主没有看到的违规贴,希望会员可以通过短信,或者直接在站务咨询版投诉,让不文明的言论没有遁形之地。</P></DIV>
<>赞同+支持</P>
johh167 发表于 2006-4-11 1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奔跑的将进酒</I>在2006-4-11 13:01:00的发言:</B><BR>
<>我非常赞成应用这个原则。过去我们总是强调理解一部分球迷的感情,相信他们是一时冲动才口不择言。但我们在尊重一部分球迷的同时,却损害了其他希望看到文明帖子,对污言秽语深恶痛绝的球迷的利益。相信后者的数量要远远大于前者。论坛和社会一样,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只享有相对的自由和权利,同时要受到特定规范的制约,而且有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我们如果放纵一些球迷随意发泄自己的感情和不满,使他们在联盟感觉到了快乐和惬意,却使更多的会员感到郁闷和不快,就是因小失大的事情。</P>
<>应该看到,让所有来到联盟的朋友都满意,让所有人都可以相安无事的共存,这种状态只停留于理想之中。现实情况是,总有一些人因为自身修养和性格的原因,容易说出和长期以来公众认同的文明礼貌标准不符的话语。这种做法无需提高到人品道德的范畴,但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性也是不可小视的。我们应当遵循公认的文明标准,为大多数人服务,坚决反对不文明的行为和言论,而不是为它们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谁都有不高兴的时候,但这并不成为别人就非要忍受你发泄的理由,不要把自己的不快转嫁到别人身上。可以被当作橡皮绳拉来拉去的规范已经失去了本身的意义,还不如不订。</P>
<>遵循这个原则绝对不是矫枉过正,也不必担心会失去一些会员。想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不能适应联盟讨论的气氛,甚至故意破坏秩序的会员,不属于我们挽留的对象。只有联盟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持在讨论德国足球方面的专业和繁荣,才能吸引更多的德国足球爱好者加盟;同时只要保持我们的水准和人气,也不怕真正关心德国足球而暂时离开的朋友不回来。</P>
<>我个人希望我们能够尽快应用此原则,而且各版主在实施时绝对不可以掺杂任何个人因素,也不需要哪怕是一点点的灵活处理。只要看到违规的帖子一概删除或屏蔽,不管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所发;只要有人一再违规且不理警告,立即锁定,也不管此人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版主没有看到的违规贴,希望会员可以通过短信,或者直接在站务咨询版投诉,让不文明的言论没有遁形之地。</P></DIV>
<p>终于有人说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非常赞同,首先版主先要做出表率,不能带有个人感情色彩不然都是空话
superbayern 发表于 2006-4-11 14: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奔跑的将进酒</I>在2006-4-11 13:01:00的发言:</B><BR>
<>我非常赞成应用这个原则。过去我们总是强调理解一部分球迷的感情,相信他们是一时冲动才口不择言。但我们在尊重一部分球迷的同时,却损害了其他希望看到文明帖子,对污言秽语深恶痛绝的球迷的利益。相信后者的数量要远远大于前者。论坛和社会一样,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只享有相对的自由和权利,同时要受到特定规范的制约,而且有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我们如果放纵一些球迷随意发泄自己的感情和不满,使他们在联盟感觉到了快乐和惬意,却使更多的会员感到郁闷和不快,就是因小失大的事情。</P>
<>应该看到,让所有来到联盟的朋友都满意,让所有人都可以相安无事的共存,这种状态只停留于理想之中。现实情况是,总有一些人因为自身修养和性格的原因,容易说出和长期以来公众认同的文明礼貌标准不符的话语。这种做法无需提高到人品道德的范畴,但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性也是不可小视的。我们应当遵循公认的文明标准,为大多数人服务,坚决反对不文明的行为和言论,而不是为它们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谁都有不高兴的时候,但这并不成为别人就非要忍受你发泄的理由,不要把自己的不快转嫁到别人身上。可以被当作橡皮绳拉来拉去的规范已经失去了本身的意义,还不如不订。</P>
<>遵循这个原则绝对不是矫枉过正,也不必担心会失去一些会员。想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不能适应联盟讨论的气氛,甚至故意破坏秩序的会员,不属于我们挽留的对象。只有联盟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持在讨论德国足球方面的专业和繁荣,才能吸引更多的德国足球爱好者加盟;同时只要保持我们的水准和人气,也不怕真正关心德国足球而暂时离开的朋友不回来。</P>
<>我个人希望我们能够尽快应用此原则,而且各版主在实施时绝对不可以掺杂任何个人因素,也不需要哪怕是一点点的灵活处理。只要看到违规的帖子一概删除或屏蔽,不管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所发;只要有人一再违规且不理警告,立即锁定,也不管此人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版主没有看到的违规贴,希望会员可以通过短信,或者直接在站务咨询版投诉,让不文明的言论没有遁形之地。</P></DIV>
<>这个说得好</P>
慕尼黑之恋 发表于 2006-4-11 14: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酒哥的!
dukelena 发表于 2006-4-11 17: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奔跑的将进酒</I>在2006-4-11 13:01:00的发言:</B><BR>
<>我非常赞成应用这个原则。过去我们总是强调理解一部分球迷的感情,相信他们是一时冲动才口不择言。但我们在尊重一部分球迷的同时,却损害了其他希望看到文明帖子,对污言秽语深恶痛绝的球迷的利益。相信后者的数量要远远大于前者。论坛和社会一样,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只享有相对的自由和权利,同时要受到特定规范的制约,而且有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我们如果放纵一些球迷随意发泄自己的感情和不满,使他们在联盟感觉到了快乐和惬意,却使更多的会员感到郁闷和不快,就是因小失大的事情。</P>
<>应该看到,让所有来到联盟的朋友都满意,让所有人都可以相安无事的共存,这种状态只停留于理想之中。现实情况是,总有一些人因为自身修养和性格的原因,容易说出和长期以来公众认同的文明礼貌标准不符的话语。这种做法无需提高到人品道德的范畴,但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性也是不可小视的。我们应当遵循公认的文明标准,为大多数人服务,坚决反对不文明的行为和言论,而不是为它们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谁都有不高兴的时候,但这并不成为别人就非要忍受你发泄的理由,不要把自己的不快转嫁到别人身上。可以被当作橡皮绳拉来拉去的规范已经失去了本身的意义,还不如不订。</P>
<>遵循这个原则绝对不是矫枉过正,也不必担心会失去一些会员。想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不能适应联盟讨论的气氛,甚至故意破坏秩序的会员,不属于我们挽留的对象。只有联盟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持在讨论德国足球方面的专业和繁荣,才能吸引更多的德国足球爱好者加盟;同时只要保持我们的水准和人气,也不怕真正关心德国足球而暂时离开的朋友不回来。</P>
<>我个人希望我们能够尽快应用此原则,而且各版主在实施时绝对不可以掺杂任何个人因素,也不需要哪怕是一点点的灵活处理。只要看到违规的帖子一概删除或屏蔽,不管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所发;只要有人一再违规且不理警告,立即锁定,也不管此人是版主、公务员,还是元老、明星会员。版主没有看到的违规贴,希望会员可以通过短信,或者直接在站务咨询版投诉,让不文明的言论没有遁形之地。</P></DIV>
<><FONT face=宋体>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FONT></P><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17.gif\" />
 楼主| delphi 发表于 2006-4-11 1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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