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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三七的几篇帖子,幽默、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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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gang 发表于 2006-6-2 11: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 href="http://www.imagegarden.net/bbs/showthread_550713.html" target="_blank" >http://www.imagegarden.net/bbs/showthread_550713.html</A></P>

<><STRONG>人堆<BR><BR></STRONG>作者: 三七<BR><BR>  最小的人堆是两个人。哪怕只有两个人在一起,每个人的行事都和单独的时候不太一样。 都想琢磨别人的意思,又想让人知道自己的意思,又提防着自己的意思给对方琢磨尽了。要是三个人,那就加倍地复杂。中国人特别聪明,所以也特别复杂,所以会总结出“二人不看井”、“三人不出门”那样可怕的话来。四个人呢,五个人呢……大家可以自己去算。不过不用怕最后会算得头晕,因为人堆儿一旦大了,反而简单起来。这叫什么变到什么变,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这么回事儿。 <BR><BR>  古往今来的人堆我不讲,只讲我经历过的。最大的人堆,我是在广场上见到的,总有好几十万人吧。我是一个极难狂热起来的人,可到了那么大的堆里,想不狂热都不行,顶多是比四周的人温度低一点。一到广场,脑袋立刻就晕了,连吸进的浊气都像是纯氧,又像是从打气筒里出来的,让我一下子膨胀起来,扶摇直上,在我的感觉里,一伸手,就算够不着海淀,也能把西直门给推开。我估计那几十万人也和我一样,而且多数比我胀得还利害,广场是怎么容得下我们的,这对我到现在也是个谜。我来的时候还是一个明白人,一到广场,把来时的想法忘得一干二净,事实上,在这么大的人堆里,谁还有什么“想法”呢?你只要跟着大伙儿动就行了,至于大伙儿跟着谁,那是一个没人考虑的问题。——不是吗?扎堆的好处就是什么也不用想。 <BR><BR>  在这么大的人堆里,我立即变成了我所不认识的另一个家伙。平时我是个细声细气的和平主义者,现在我杀气腾腾,像印第安战士一样嚎叫,还想找块石头把天上的直升飞机给打下来(当时我真觉得我如果找到趁手的石头,就能把它给揍下来,可那广场给扫得太他妈干净了)。平时我是个诚实谨慎的人,刚到广场还不到三分钟,我就说了十七八句大话,里边至少有一半即使那个伯爵听见也得脸红。平时我见谁烦谁,谁见我谁烦,现在我和每个人拥抱,问候,交换疯狂的手势和表情。平时我是个胆小鬼,现在我一心想找个人把他杀了。 <BR><BR>  让一个去给你搬块石头,比你自己去搬难多了;让三个人去做,你得跪下求他们不可;让十个人给你做,我就没听出有谁成功过。……现在我告诉你,让一万个人做点事,是最容易不过的了,只要一句话就行。要是有一百万人,你连话也不用说,使个眼色,他们嗡地就冲过去了。戒严那天晚上,我对从张家口来的一堆人说,你们带个头,咱们把广场这一大摊儿给缩紧点吧,平时我说过那么多有用的话,根本就没一个人听,现在我不过是说着玩儿,好几万人都“缩”了起来,谁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指令,反正跟着做就是了。一个家伙在东边叫喊,听见听不见的都轰地向那边跑,其实他只是找他的老婆。另一个家伙在话筒附近打了个喷嚏,大伙都屏息静气,等待他的下文。 <BR><BR>  平常的时候,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聪明,别人傻;现在,所有人都觉得别人聪明,自己傻,什么都听别人的,别人也听别人的,最后听一个人的,只要那个人能让自己的话被众人听见,他说什么,下边都万众一心。有一个工人爬到电线杆上,上万人都盯着他,希望他说点什么,也许他嘟囔过“操***电阻”,也许他什么也没说,反正后来大家都挺失望,那时他如果知道自己是在最高点,他可能会说点改变历史的话。 <BR><BR>  只要人堆足够大,人人都胆气粗豪。怕什么?有那么多人呢。打过仗的人跟我解释冲锋者的勇气,说“你不打死他他就打死你”,现在我知道他在胡说,在这么大的堆儿里,谁还知道害怕呢?就算打死谁,那也是旁边那位。而且那时脑子根本不会考虑这种事情,因为根本就没脑子。每个人都觉得安全和正确,因为他觉得这么多人,总不会都傻吧?大家都这么想,谁也不会去想要傻都傻的可能。每个人都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因为他是链条上的一环,而且确实是,当万众一心地往前冲时,有一个人掉过头来,恐慌会立即漫延,转眼之间,大家都跟着向后跑,立刻散摊子了。 <BR><BR>  ——这才算什么呀?在集体主义达到极至的年代,全中国都差不多成了一个人堆儿。后来不也这么“嗡”地一声散了吗?<BR><BR><FONT color=crimson>临窗读雨2006年1月3日编辑</FONT> </P>
 楼主| wolfgang 发表于 2006-6-2 11: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14px; LINE-HEIGHT: 1.5em\"><B>《红楼梦》比琼瑶小说高明在哪里?</B><BR>作者 三七<BR><BR>  谈《红楼梦》,是苏三在FM365给我留的作业。那里的人正在恭维林黛玉,而苏三大概是从我的一贯作风,猜出我对这部名著不太敬重,所以出这个题目,居心殊不可问。现在《红楼梦》已经被抬到高得不得了,据说如果能有好的译本,外国人一读之下,将大惭愧,尽弃前学,来归王化;然而又绝不可能有好的译本,因为《红楼梦》之妙就妙在译不得,所以外国人又无论如何享受不到阅读中文版《红楼梦》的快乐,基本上算是白活了。除非来中国学中文,特别是拜周汝昌王蒙等大师为师,才有望死里逃生。和这些宏论唱唱对台戏,我是很愿意的,但《红楼梦》是“文学”,“文学”这两个字,我有点儿畏之如虎。在我看来,对一部“文学作品”,可以有各种角度的批评,而“文学批评”是里面最坏的一种。我读过烹饪家写的《红楼梦》评论,专谈里面的食物,远比冯其庸的文章好看,我也想向他那样,可惜没有什么专业知识。我的专业,很不幸,就是文学,这些年我致力把它忘得干干净净,但估计余毒难清,所以下面必然要露出马脚,一想到这一点,就临键盘而手战。 <BR><BR>  把《红楼梦》和琼瑶小说做比较,最好有人一看到这个题目就生气,这样我就不辱使命了。我希望能把他们气得更厉害一点,所以我要正正经经地说,《红楼梦》比琼瑶小说,还是高明的,高明的,而且有些地方,高得不少。差距最大的是语言,《红楼梦》的白描非常纯熟,超过了《金瓶梅》、《儿女英雄传》这些小说,只比《儒林外史》差一点点,也算是一书之下,万书之上了。它里面丰富的细节,不要说琼瑶小说,放眼中国小说,没几本比得上。所谓“丰富的细节”,是广而言之,不是指贾宝玉的食谱,秦可卿的摆设之类;我们看《红楼梦》各色人说话的口气,很合身份,就是靠说话里面的细节实现的。这是曹雪芹的天才所在。谁都生活在细节里,但在写书时,多数人一提笔,什么也记不起来,而出色的作者,却能让事物在他的想像里复活,他看着自己的记忆,像看着演出中的戏,细节就展开在他眼前,他只需要凭趣味来选择而已。妥贴的语言和安排适当的细节,是杰作的两个必不能少的特征;没有这两点,至多激动一时耳。 <BR><BR>  写了几句,怎么看怎么像“文学批评”。看来我中的毒,比原先以为的要深。我写下标题时,就豁出去了,因为把《红楼梦》和琼瑶小说拉在一起比较,再小心也是要犯“年代错误”的。犯错误是一定的,我所能做的只是尽量不犯可笑的错误,只犯不可笑的错误。比如我说“曹雪芹支持一夫多妻制,这思想比琼瑶落后”,就失于可笑了,所以我只说和时代关系少的一些方面。 <BR><BR>  曹雪芹的小说,我看过一部,琼瑶小说,看过三四部。这两个人的书里,我都发现了诗。比较一下,按各自时代的标准,水平也差不多,琼瑶会藏拙一些,不总让她的主角吟诗。而《红楼梦》里的才子佳子一搬入大观园,马上结社作诗,直到高颚接手,才改了这毛病。叙事文学里的人物成篇地写文章,在早期常见;文体成熟之后,如非情节所必须(如写信),那就多半是作者对自己的文才得意,憋得难过,便托诸笔下的人物,代为发表。在我所喜欢的《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的舅父写来的信,何等自然,而伊丽莎白写给达西的信,就略有一点点可疑。女作者中,奥斯丁属头等有幽默感的人,一不小心,尚且晃了一晃,其它幽默感差一些的人,替书里的人物写作,风险很大。有一种作者,自己平时作了一些诗文,便再做一部小说,把它们塞进去,分派给才子佳人。曹雪芹虽然不是这种作者,这习气还是有的。 <BR><BR>  我见过一些说自己的小说做得不好的人,却没见过一个说自己的诗做得不好的人。我们看《红楼梦》里面的诗文,连篇累牍,却集体地不登大雅之堂,曹雪芹代林黛玉写的诗,应该是尽力往好里做的,那首“林潇湘魁夺菊花诗”,“毫端蕴秀临霜写,口角噙香对月吟”,也就是“论坛水平”(吴澧如果看到这句,可能会微笑:)。如果说那不过是十几岁孩子的习作,则又把曹雪芹想错了,在曹氏,可是用了全力,要使佳人有才的。我敢这么说,是因为我们看到,曹雪芹的幽默感很不发达,《红楼梦》写哭尚可,一写笑,就有些可笑,最著名的刘姥姥游大观园,实在是幼稚的文笔。《红楼梦》里的长篇,如那首《芙蓉女儿诔》,想必更是曹氏精心结构的得意之笔,还借林黛玉之口,着实夸了几句,可那文章,想恭维两句也难。如果由他来写到林黛玉的死,宝玉还不知道要做出多少长长的诗文来,读者也会加倍地受折磨,想到这一点,我又觉得他没能把《红楼梦》写完,对读者来说,未必全是遗憾。 <BR><BR>  很多人赞叹《红楼梦》的“思想性”,这是很可笑的话。如果读者自己从书里看出各种思想来,那是读者自己的功夫,如同王阳明格竹子,却与竹子无关也。曹雪芹自己的见识,在书中是一有机会就发表的,知道一点历史的人,应该知道那不过是些老生常谈,没一种特别的。曹的两大见识,一是世事无常,二是“女儿是水做的骨肉”,都是文人的口头禅,把来酸化了一下而已。不过,能把这两点讲得生动,是他胜于琼瑶处。琼瑶的见识,是香港各种文社的平均程度,我愿意认为曹雪芹在这方面比她高明一些。 <BR><BR>  《红楼梦》比琼瑶的小说厚,也算一项高明。听说苏州的匠人,有把《红楼梦》刻在玉片上,要用显微镜才能读,而琼瑶的每本小说,如果用一号字来印,也一定等身。抛开这种情况不算,我们看到的版本,琼瑶的小说,多是三两百页。写得厚能算高明,是因为《红楼梦》的一大优点是从容,从容挽救了《红楼梦》,如果曹雪芹急着要阐明自己的两大见解,或把诗文塞完,就食尽鸟投林,那么,《红楼梦》可能还不如琼瑶好看呢。 <BR><BR>  奇怪的是,这样一本哼哼唧唧,家长里短的小说,何以能风靡中国二百五十年?我觉得,这个问题,和琼瑶小说何以流行,答案差不多。以曹雪芹的趣味,活在今天,也一定是要写琼瑶那种小说的,但他的才能比琼瑶高得太多,所以会更流行,做小汽车的林黛玉,将更受中学生的爱戴,电视台里放的,也将是他的小说的改编本,而没琼瑶什么事了。而在过去,中国的读书人,对叙事文学的欣赏,远低于他们在其它方面的趣味,不如此,一部《红楼梦》就不会有今天的地位,“红学”也不会有的。 <BR><BR>  最后还是说到了“红学”。我以前曾四处散布对红学的不敬之词,现在想来,是不对的。因为这种学问,和许多别种一样,只要在自己的疆域内,就像游戏一样,外人无容置喙。我从前的一位同事,为了曹雪芹的原籍是辽阳还是丰润,同人相争,一个脑袋打得两个那么大。我那时经常微讽他,现在想来,也是不对的,因为他年纪比我长许多。总之,我要收回原来对红学不恭敬的态度,以后,再听到别人说《红楼梦》里面有全部宇宙人生,秦可卿其实并没死之类的话,我宁可哭,也不笑了。</FONT></P>
 楼主| wolfgang 发表于 2006-6-2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14px; LINE-HEIGHT: 1.5em\"><B>“Alt + Ctrl + Del”</B><BR>——原转贴者言:这段文字好像被一个叫“见招拆招”的COPY到他的书里了……<BR><BR>作者:三七<BR><BR>  1996年,我买了我的第一台电脑。我向往它已经有二十年了,我的意思是说,在我知道电脑为何物之前,我就预感到,总有一天,我会用上某种不同寻常的东西。它被从纸箱中取出,拼装,插上无数根线,那最后的样子,和我在电视和报纸广告上看到的完全相同。送电脑的工程师临走前告诉我:<BR>  “如果死机,你只要按下Alt键加Ctrl键加Del键就行。”<BR>  这不像个好消息,不过我没有多问什么。我不想显得太外行。<BR><BR>  我让家人躲在另一个房间里,然后按下了开关。先是嗡嗡的响声,屏幕上出现了一些狂乱的话,随后我进入了著名的“Windows”。我把家人叫出来,他们向我祝贺。这时来了我的一个朋友。是我下午打电话叫他来“看看我的电脑”的,因为从平时的谈论来看,他显然是这方面的专家。他看到我的电脑,似乎不太快乐,立即挑出它十来条毛病,也许有二十条那么多。照他的说法,我就该直接把它扔到楼下去,不过我想,他一定是出于嫉妒,才这么说的。<BR>  他给了我许多指导,特别叮嘱我不要随便按“Del”键。<BR>  “你每按一次,电脑里就会有东西被干掉。”<BR>  我不想干掉我的电脑里的任何东西。不过我突然想起来工程师的话,便说:<BR>  “别人告诉我,如果死机,就要按‘Del’键。”我故意隐瞒了两个键,想考验一下他。<BR>  “我早就告诉过你,他们都是骗子。” 他立刻露出幸灾乐祸的神情。“那你就去按‘Del’好了,如果你愿意,你按它十下也行。我敢说,你就是按一百下,也不会有什么动静。你就是按一千下,它还是会像马王堆那个老太太一样死,简直死得没法再死了。――太难以置信了,就是小学生,也知道光按‘Del’键不够,还得加上‘Ctrl’键,就是幼儿园里的娃娃,也知道连这还不够,还得加上‘Alt’键啊!”<BR>  “他们就是这么说的啊!”我得意地说。“不过,他们说的顺序,是‘Alt’键在前面。”<BR>  “那不分顺序的,笨蛋。”<BR><BR>  他走后,我如释重负,开始挖地雷。我挖出许多颗地雷,然后试图“干点别的”。就在这时,屏幕变得漆黑,我按动鼠标,敲打键盘,它还是黑的。<BR>  “死机了!”我非常高兴。作为一个资深的电脑用户,没经历过死机,是说不过去的,何况我早有准备,胸有成竹地按下“Ctrl”,又按下“Alt”键,接着是“Del”键。电脑没有反应。<BR>  “我早知道这家伙是骗子。”我甚至有点快活,又按照电脑工程师说的顺序,按了一遍。<BR><BR>  还是没有反应。看来什么地方有些不对头。我研究了一会儿键盘,发现“Ctrl”键有两个,而不是一个;“Alt”键也是这样,接下来,我又在左边的小键盘上找到了一个“Del”键。<BR>  现在我有六个可以按的键了。我画了一张表,把它们排列起来按动,我的妻子本来已经入睡,又被我弄出的种种响声吵醒了。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她说:“你应该回想一下,在它‘死机’之前,你做过些什么。”<BR>  “我没干什么呀!就抽了几支烟,喝过点水,吃了一个苹果――”<BR>  “你削皮了吗?”<BR>  “没有,不过我认为……”<BR>  “着啊!我早告诉你吃不削皮的苹果有许多害处,现在你知道了!”<BR>  死机的原因找到了。但现在需要做的,是让电脑恢复正常。我翻出和电脑一起来的手册,用了半个多小时,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我兴奋地把刚刚又睡着的妻子叫醒。<BR>  “我找到答案了!”<BR>  她迷迷糊糊地看了看我指的地方,说:“还是那几个键啊!”<BR>  “可你注意到中间的东西了吗?”我非常得意地说。“看它是怎么写的!‘Alt + Ctrl + Del’!” <BR>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不同。”她说。<BR>  “秘密就在这加号上啊!”我向她解释了我的发现,她一下子也明白了。我们一齐来到电脑旁,换着班儿按下那些键。在按到凌晨三点钟的时候,我的妻子突然发现,在小键盘上也有一个“+”号键,而且是很大的一个键。我们只好从头再来。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决定估算一下进度。我把这八个键排列起来,计算了一下,得到了一个天文数字。<BR>  “我想我们这辈子是按不完它们了。”我告诉她。<BR>  她同意。就在这时,邻居家的小孩子来串门,他看到我的电脑可悲的状况,走上前,随手按了一下,――就像任何别人和现在的我那么按了一下,我的电脑就重新启动了。</FONT></P>
 楼主| wolfgang 发表于 2006-6-2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14px; LINE-HEIGHT: 1.5em\"><B>喝茶是一件很可笑的事</B><BR>三七<BR><BR>我平时不喝茶,偶尔喝水,只为了解渴。去别人家里做客,最怕水厄,或者本来不渴而被强灌一饱,或者渴而不得其解,因为端上的茶总是滚烫的,可以把嘴唇煮熟。这两年,我所在的城市里开始出现大大小小的茶馆。这种茶馆即不同于南方旧日那种“随便坐坐”的茶楼,也不同于北京“老二分”式的大碗茶,都设法弄出些古雅的样子,来骗人钱财,比如挂几柄大扇子,摆一架新制的古琴,再把圆桌弄方,方桌弄矮,软椅子改成硬木凳,硬木凳改成盘腿儿。如有院子,还要放几块石头,种两株花木,再挖一个沟,让自来水在里面流。开始我有些气苦,难道我们的“传统文化”就只有这些了吗?用力去想,又想不出别的什么来。客人们进了这样高雅的所在,都文化起来,便有怨言,只好隐忍不发,因为既然要文化,原该受些罪的。上次我被人拉着同去这样的一家茶馆,先曾在别处喝过点酒,有些渴,看着他们种种繁琐,心里一阵阵难过。听了一车的废话,看够他们装神弄鬼,把壶盏浇来淋去,好不容易盼到茶水,却不让喝,是漱口的,真正上来喝的茶了,又只有一小盅,而且这一小盅也不让你喝得顺利,要先去闻,而且不让拿鼻子闻,要用“心”来闻。我装模作样地闻了一会儿,听到别人说香,我也说香,然后喝到嘴里,淡而无味。我见过据说为懂茶道的人喝茶,先在茶水里照镜子,看够了再深吸一口气,浅吸一口气,又深吸一口气,这才把茶水啜一点,舌头翻搅,在嘴里漱口,把旁人恶心够了,才喝下去,闭上眼睛回味;这时我暗中希望他咽下那口气,但很遗憾,他又吐了出来。 <BR><BR>  就我所知,把喝茶的事弄得如此麻烦,是从寺院开始的。据说主要有两种用处,一个是“僧房战睡魔”,一个是帮助消化。打坐而打盹儿,就该打屁股,或如马祖那样,困了便睡好了;而过午不食的人,居然要设法消食,实在可疑。编出来的说法,叫“茶禅一味”,其实都是淡而无味;皎然和尚说“三杯便得道”,得的乃是胡说八道。后世的许多名茶,当初都出自寺院;寺院吃茶成风,有茶头,有茶堂,你不来喝还要用“茶鼓”来催你。陆羽就是在寺院里长大的,他把这一套带到世间,走到哪里,都是一大套讲究,开始还有人看着厌烦,甚至让仆人给他三十文钱,说是“酬茶博士”;但“文人茶”盛行后,附和他的人越来越多,他的地位也越来越高,直到成了神仙。 <BR><BR>  唐人吃煎茶,所用的茶器多到二十几种,不过这是广义的说法;皮日休作《茶具十咏》,包括了种茶的茶坞,在里面吃茶的茶舍,而且连采茶人也成了他的茶具,没有将上覆的天,下载的地,都当做他的茶具,也算给不吃茶的人留了条活路。最狭义的茶具,壶盏而已,后来的花样,都出在这里面。安徒生的童话里说:“从前有一个骄傲的茶壶,它对它的瓷感到骄傲,对它的长嘴感到骄傲,对它那个大把手也感到骄傲。”这样了不起的茶壶,无论在人家,还是在茶馆,都可以见到,一肚子水,雄纠纠的。明以后直到现在,流行的是紫砂陶器,其功用之一是吸附,据说用得久了,不加茶叶,也可沏出茶水来。壶倒也罢了,茶杯也用它来作,想必连前面用过的人的口泽,也都吸在上面,思之好不作恶。 <BR><BR>  再要讲究,还有煮茶用的水。我们看书目,有种种《水品》,《汤品》,《水记》之类的专著,其他茶书,也都在水上做文章,还给各地的水排名位,谁是第一,谁是第二,打得头破血流。据说有人请陆羽喝茶,用的是长江中的“南零水”,陆羽说你这下半桶才是南零水,上半桶不。;一问打水的军士,果然是撒了一些,取岸边的水充了半桶。这样的鬼话,从古到今都有人信。《红楼梦》里,妙玉给刘姥姥沏茶,用旧年的雨水,请宝黛来喝,则用江南古寺的梅花上的雪融成的水,这听起来很雅,但雅如林黛玉者,也没喝出特别来。鲁迅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必须有工夫,其次是练出来得特别的感觉。”有敏锐细腻的感觉,自然很好,但特别到妙玉这样,就有些装神弄鬼之嫌了。 <BR><BR>  唐宣宗时有一个老骗子,自称活了一百三十岁,宣宗问他秘诀,答曰喝茶。宣宗多半是相信了他,所以又活了十年。今天的人不信长生,却想延年,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听到茶叶“抗衰老”的好消息。维他命C,维你命D,你要什么,茶叶里就有什么。癌症流行,茶能防癌,电视流行,茶能防辐射,美容流行,茶能美容,感冒流行,茶又能预防感冒。它还能降血脂,防动脉硬化,尿结石,白内障,胃溃疡等等。如果你连这些都不信,不要紧,茶叶还能做花肥,治脚气,熏蚊子,烧鱼煮肉。如果还不信……你总会吃茶叶蛋吧? <BR><BR>  其实这些都不可笑。生活本该精致一些,若有余暇余力,在细节上讲究,就当是一种游戏,也是有趣的。可笑的乃是喝出种种大道理,张口文化,闭口人生,连茶壶做得稳一些,也能看出“允执厥中”的意思。扬州有一家著名的富春茶社,其实以酒饭为主,北京话之所谓“二荤铺”;叫“茶社”者,姿态耳。富春里有个对联:“佳肴无肉亦可,雅淡离我难成。”然而那里的人,都是吃过了肉,才想到“雅淡”。我们可以看到各色人物,拿足架子,抿一口茶,轻轻摇动身子,作出两腋风生的样子,半闭上眼睛,好像有一些天外之想。其实他此刻用力在想的只是:“我真是个雅人啊!”</FONT></P>
 楼主| wolfgang 发表于 2006-6-2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14px; LINE-HEIGHT: 1.5em\"><B>《我爱北京天安门》</B><BR>作者:三七 <BR><BR>  有对夫妇膝下无子,想领养一个可爱的小孩子,前来咨询我的意见。我对他们说,你们当然,当然应该领养个北京小孩,要知道,北京人的可爱程度,在哺乳动物中可以排到第三位,在人类里则要排第一。每年有一亿人从各种地方赶往北京,他们总不是冲着西城动物园来的吧?当然也不一定要到北京,在外省,从人群中认出北京人来,就像从鸭群中认出鹅来那样容易。他们在黄果树站在最前面,在北戴河沙滩躺在最后面;在排队购车船票的地方,排在后面而最沉着的人,总是北京人,因为他们是天生的哲学家,排在前面而最焦急的人,也是北京人,因为他们都身有要务;他们想买你的东西时,总会说贵,因为他们见过世面,如果他们说“贵倒不贵”,那就是真的嫌贵,因为他们见过很大的世面;每天有一千人来到峨嵋山顶的悬崖边站一会儿,其中有五十个人会张臂欢呼,这五十个人里,有四十九个是北京人;五台山有个和尚,每天下午都要光会儿膀子,不用说,他也是从北京来的。 <BR><BR>  有人指摘北京人傲慢,这不合事实,据我所知,因为怕加重别人的自卑,他们几乎总是保持着谦逊的风度。北京人偶尔也会冒犯别人,但一旦对方表现出感情上受到伤害,北京人很快就后悔了,并想用十倍的热情来弥补,因为他们本是软心肠的好人。北京人的热心也是出名的,他们非常喜欢帮助境况不如自己的人,为此他们有时自费到很远的地方去旅行。北京人热爱生活,这一点可以从他们对豆汁的热烈颂扬上得到证明。北京人是有尊严的,在那个人人都贫穷的年代,只有北京人能保持住体面,直到现在,你仍然无法从表面上判断一个北京的生活状况。 <BR><BR>  地道的北京人是无所不知的。如果你有幸在火车上和北京人邻座,你将要得到的教益,是你事先想也想不到的。他知道肯尼迪是怎么死的,希特勒是怎么活下来的,一切事情原来都有内幕,他知道其中的一半儿,并能猜出另一半也“肯定不这么简单”;对国内事务,他们更是权威的发言人,因为我还没听说有哪个北京人,没和政要或名人做着邻居的。最了不起的,是他对一切事情都有见解,没有一种不是个人的发现。你知道应该从哪个门儿进出租车吗?他会用十五分钟讲给你这里面的道理。你要是不明白为什么吃黄瓜以前要洗一洗,那你可遇见老师了。如果双方都有时间,他也不反对给爱因斯坦上上物理课,教教格瓦拉打游击。北京人善于总结出人生的种种经验,所以有若干次,我和朋友们在旅途中百无聊赖,没有新鲜的景物,没有意外的情节,这时候,唯一的希望就是找到一个北京人,在他面前放上干果和水,我们围坐在他的身边,眼中闪动喜悦的光芒,听他讲那过去和未来的事情。</FONT></P>
 楼主| wolfgang 发表于 2006-6-2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14px; LINE-HEIGHT: 1.5em\"><B>再见,罗伯茨</B><BR>作者 三七<BR><BR>  我不知道事情从哪天开始的,是从她买了那本《现代女性化妆术》,还是从我说了那句“我喜欢罗伯茨的长相”,也许这两件事是同样发生的,也许不是。令我后悔的是,我本来一点也不喜欢罗伯茨的长相,但当被妻子问到时,我觉得把真实的念头隐瞒起来是明智的,所以便辜负了我的十七八位偶象,改口说:<BR>  “我觉得罗伯茨的相貌最讨人喜欢。”<BR>  “噢,我也这么觉得。”我妻子欢呼一声,这令我隐隐有一点不安,虽然我很高兴我们取得了一致,但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欢呼。上次她欢呼的时候,我们损失了一千元钱。<BR>  但这一次没有任何损失,相反,在她的脸上,增加了一点陌生的东西。吃晚饭的时候,我把她脸的侧部研究了好一会儿,谨慎地说:<BR>  “亲爱的,那该不是我去年丢的车锁吧?可我只丢了一副啊。”<BR>  “你这个笨蛋!那是耳环呀!”<BR>  我用力装出没有被吓一跳的样子。虽然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耳朵当弹簧秤用,但如果她觉得有必要这样做,不管她以后又秤过多少五花八门的东西,我都尽量不说什么。对她在化妆术上取得的进步,我一直保持这种明智的缄默,直到有一天,我觉得非得说点什么不可了:<BR>  “亲爱的,你不觉得,绘画并不是你的天才所在吗?”<BR>  “我上小学时可是少年宫美术班的。”她继续涂抹自己的脸。<BR>  “可你学的是木刻呀!”<BR>  她不理会我的抗议,完成了她的工作,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又在眼睛下面加了一些毕加索用过的蓝色,在两腮加了一些安吉尔的肉红色,再把伦勃朗的阴影重重地甩在颧骨下面。然后她向我转过身来,说:<BR>  “别像傻瓜一样闭上眼睛。好看吗?”<BR>  “好看。”我说,心情有一点沉重。她就这样戴着一张别人的脸上班去,路上如果有人看她,她回来一定报告给我。如果天气热,她还要准备第二张脸,藏在下面,如果第一张被汗水侵蚀,她就变成另外一位漂亮人士。现在我已经不大记得她原来的相貌了,我经常出差,每次回来,都以为敲错了门。有一次,当门被打开一个小缝时,我看到了一盘没调好的蔬菜沙拉,上面还有两只眼睛在眨动。<BR>  她用氨水救醒我,气愤地说:<BR>  “你连面膜都没见过吗?”<BR>  现在我可以说我见过了。那瓶氨水,是她早准备好的,因为我一闻到指甲油的气味就会晕过去,所以她把它放在指甲油的旁边,随时给我嗅一下。说到指甲油……我还是不说指甲油了吧。除了指甲,她的嘴唇也经常变换颜色,而且并不是像我一样是在吃东西以后。她还添了一种习惯,就是在上班前吻我一下。<BR>  “别像要打针似的……把脸伸过来。”<BR>  她把自己漂亮的眉毛拨得一根不剩,重新画上罗伯茨的眉毛,那景象我以前只在噩梦里见过。她把睫毛弄曲,扎成小捆儿,还把头发染了。自从她穿耳孔以来,我把家里所有的人类学书籍都烧掉了,怕她看见南美土著人和非洲某些部落的化妆术。但这并没能阻止她用一种外科医生的神气打量自己的脸:<BR>  “你不觉得我的鼻子还有点低吗?”<BR>  我一点儿不觉得,并且提醒她,有一次我们一同撞在冰面上,还有一次撞在警察手里,都是只有我一个人的鼻子受了伤。我说了这些话,然后她的鼻子就高了起来,我开始后悔,当初如果我挑一个中国演员来顶缸,也许会更好些。当我研究过她的相貌和罗伯茨的距离后,我的后悔成为深切的忧虑。一天晚上,她带着罗伯茨的笑容回到家中,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又气又急地说:<BR>  “我早说过不让你吃甘蔗!”<BR>  我挨了她一顿臭骂,从此再也不乱说话。直到有一天我出差回来,一位陌生的外国女士给我打开房门。我打量了她一会儿,兴高采烈地说:<BR>  “伟大的朱利娅.罗伯茨,见到您真高兴,请您给我和我的妻子签个名吧!”<BR>  “我就是你的妻子啊,傻瓜!”罗伯茨叫道。<BR>  “也许我是傻瓜,但我是个头脑健全的傻瓜,你骗不了我。”我说,“而且我也不爱你。如果你没有给我签名的打算,那么就再见吧,罗伯茨。”<BR>  然后我就走了。</FONT></P>
 楼主| wolfgang 发表于 2006-6-2 1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14px; LINE-HEIGHT: 1.5em\"><B>再见,罗伯茨</B><BR>作者 三七<BR><BR>  我不知道事情从哪天开始的,是从她买了那本《现代女性化妆术》,还是从我说了那句“我喜欢罗伯茨的长相”,也许这两件事是同样发生的,也许不是。令我后悔的是,我本来一点也不喜欢罗伯茨的长相,但当被妻子问到时,我觉得把真实的念头隐瞒起来是明智的,所以便辜负了我的十七八位偶象,改口说:<BR>  “我觉得罗伯茨的相貌最讨人喜欢。”<BR>  “噢,我也这么觉得。”我妻子欢呼一声,这令我隐隐有一点不安,虽然我很高兴我们取得了一致,但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欢呼。上次她欢呼的时候,我们损失了一千元钱。<BR>  但这一次没有任何损失,相反,在她的脸上,增加了一点陌生的东西。吃晚饭的时候,我把她脸的侧部研究了好一会儿,谨慎地说:<BR>  “亲爱的,那该不是我去年丢的车锁吧?可我只丢了一副啊。”<BR>  “你这个笨蛋!那是耳环呀!”<BR>  我用力装出没有被吓一跳的样子。虽然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耳朵当弹簧秤用,但如果她觉得有必要这样做,不管她以后又秤过多少五花八门的东西,我都尽量不说什么。对她在化妆术上取得的进步,我一直保持这种明智的缄默,直到有一天,我觉得非得说点什么不可了:<BR>  “亲爱的,你不觉得,绘画并不是你的天才所在吗?”<BR>  “我上小学时可是少年宫美术班的。”她继续涂抹自己的脸。<BR>  “可你学的是木刻呀!”<BR>  她不理会我的抗议,完成了她的工作,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又在眼睛下面加了一些毕加索用过的蓝色,在两腮加了一些安吉尔的肉红色,再把伦勃朗的阴影重重地甩在颧骨下面。然后她向我转过身来,说:<BR>  “别像傻瓜一样闭上眼睛。好看吗?”<BR>  “好看。”我说,心情有一点沉重。她就这样戴着一张别人的脸上班去,路上如果有人看她,她回来一定报告给我。如果天气热,她还要准备第二张脸,藏在下面,如果第一张被汗水侵蚀,她就变成另外一位漂亮人士。现在我已经不大记得她原来的相貌了,我经常出差,每次回来,都以为敲错了门。有一次,当门被打开一个小缝时,我看到了一盘没调好的蔬菜沙拉,上面还有两只眼睛在眨动。<BR>  她用氨水救醒我,气愤地说:<BR>  “你连面膜都没见过吗?”<BR>  现在我可以说我见过了。那瓶氨水,是她早准备好的,因为我一闻到指甲油的气味就会晕过去,所以她把它放在指甲油的旁边,随时给我嗅一下。说到指甲油……我还是不说指甲油了吧。除了指甲,她的嘴唇也经常变换颜色,而且并不是像我一样是在吃东西以后。她还添了一种习惯,就是在上班前吻我一下。<BR>  “别像要打针似的……把脸伸过来。”<BR>  她把自己漂亮的眉毛拨得一根不剩,重新画上罗伯茨的眉毛,那景象我以前只在噩梦里见过。她把睫毛弄曲,扎成小捆儿,还把头发染了。自从她穿耳孔以来,我把家里所有的人类学书籍都烧掉了,怕她看见南美土著人和非洲某些部落的化妆术。但这并没能阻止她用一种外科医生的神气打量自己的脸:<BR>  “你不觉得我的鼻子还有点低吗?”<BR>  我一点儿不觉得,并且提醒她,有一次我们一同撞在冰面上,还有一次撞在警察手里,都是只有我一个人的鼻子受了伤。我说了这些话,然后她的鼻子就高了起来,我开始后悔,当初如果我挑一个中国演员来顶缸,也许会更好些。当我研究过她的相貌和罗伯茨的距离后,我的后悔成为深切的忧虑。一天晚上,她带着罗伯茨的笑容回到家中,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又气又急地说:<BR>  “我早说过不让你吃甘蔗!”<BR>  我挨了她一顿臭骂,从此再也不乱说话。直到有一天我出差回来,一位陌生的外国女士给我打开房门。我打量了她一会儿,兴高采烈地说:<BR>  “伟大的朱利娅.罗伯茨,见到您真高兴,请您给我和我的妻子签个名吧!”<BR>  “我就是你的妻子啊,傻瓜!”罗伯茨叫道。<BR>  “也许我是傻瓜,但我是个头脑健全的傻瓜,你骗不了我。”我说,“而且我也不爱你。如果你没有给我签名的打算,那么就再见吧,罗伯茨。”<BR>  然后我就走了。</FONT></P>
 楼主| wolfgang 发表于 2006-6-2 1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14px; LINE-HEIGHT: 1.5em\"><B>找个坟头来笑</B><BR>作者 三七<BR><BR>  在地方上吃文史饭,最好是在大学里,心热的固然无所处而不夤缘,意冷者即每周去教室念念经,也能够施施然度日。第二等是在院所,平时工资袋扁扁,打开一看,里面没几块冷猪肉,若要过得好些,非巧设课题,哄来地方官欢心不可,院所的方针本就强调地方特色,支持地方发展,为省……市……县……领导当好参谋云,其中确有真正的学者,只是需要比在大学里格外多的定力,才能安于独立研究。第三等是在局馆,半官半儒,非官非儒,别的官不拿他们当官,别的学者也不以为他们是学者,眼看别人过得热烘烘,难免咬牙叹气,偶有官驾降临,不过须臾即去,只留下一地鸡骨头要他打扫,全部盼头,就是寻到给地方增光的事端,比如突然发现本市建城竟有三千多年了,或者我县原来是黄帝的老家呀,这才有望与领导在一起开会,合影,主持西瓜节、核桃日,连久闻其名的燕翅鲍鱼,也可将味道告诉老婆,消愁之物,也暂由二锅而五粮了。<BR><BR>  过几天就是3月1日,在苏州开“世界遗产大会”。听说梁祝故事要到明年才申报“世界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可惜赶不上这一拨儿了。希望此事早点尘埃落地,若再拖上几年,现在的三地或四地之争,恐怕要化为七八地之争。梁祝本是民间传说,世上的梁祝墓,读书处,都是好事者所为,而这样的好事者,代不乏人,就好比直到1992年,宜兴还新建了“英台书院”呢——当然,他们不会说是新建,宣布是“重建”。济宁去年很适时地挖出明代的“梁祝墓记碑”,明代的好事者,终于有机会为今天的经济发展作贡献了。再过一两年,这样的发现肯定要加倍多起来,至少我听说,河南已经有人带着小镐头上山了。<BR><BR>  宜兴有邮政局长主持的“华夏梁祝文化研究会”,宁波有文联副主席挂帅的“中国梁祝文化研究会”,济宁有文物局副局长领军的“济宁梁祝文化研究会”,驻马店我不知道有了什么会,就算没有,估计很快也就有了。宜兴开研讨会,60多位“研究工作者”都说对对对,梁祝就在宜兴啊;宁波开研讨会,“苏浙沪三地的民间文学家、历史学者”一共50多人,煞有介事地说梁祝确有其人,其事就在宁波。当乌有之事碰见了子虚先生,总是这样——宁波办了好几届“中国梁祝婚俗节”,宜兴就办“双蝶节”;宁波新建了梁祝文化公园,还给它修了一条水泥路,有两大列广告牌夹道欢迎;宜兴新建了“祝陵”“英台书院”,门票卖到40元。还有塑像呢,会有人指着一个脸有点胖的石头姑娘告诉你说:瞧,这就是祝英台啊。<BR><BR>  现在宁波、宜兴、济宁三地兴头很足,不过我有点替他们担心,因为驻马店加入了,这可是一支生力军啊。河南人民的觉悟我们是见识过的,在去年的“诸葛之亮是湖北人还是河南人”之争中,南阳“上万群众自发行动”,举行“捍卫历史,尊重事实,诸葛亮南阳躬耕地万人签名活动”,声势之大,无与伦比。而驻马店人曾宣布董永和七仙女就是在驻马店相会的,就无人敢与争锋。<BR><BR>  还是将“体面”两字从辞典里删除了吧,或者训为“古语,一种不可理解的愚蠢情绪”。不体面的人随时随处都有,不体面的时代却不是人人都躬逢其盛。那需要很大的努力才能造就,需要上下齐心,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需要耐心细致的艰苦工作,扫清所有的不健康情绪,需要忘怀前人,何论后来,让硬道理压倒软道理,需要让同一风气贯串社会各个角落,体现在我们所有的行为中。生遭盛世,我还等什么呢,赶明儿就翻翻旧书,不信此地的古人就没留下点可供思念之物,实在不行也带把镐头上山,总不能眼看着败家权都让别人争去了。只要能找着个老坟头,嘿,就有我笑的了。</FONT></P>
 楼主| wolfgang 发表于 2006-6-2 1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称谓之难<BR></STRONG>作者 三七<BR><BR> 我赶上过一场剧变:某旅馆通知员工,即日起改变对客人的称呼。于是头一天我“同志”“同志”地进去,睡了一觉,就“先生”“先生”地出来了。<BR><BR> 用以代替“同志”的泛称,起先在北京有“师傅”。二十年前进京念书,头回当上师傅时,吃了一惊;时间一长,也就习惯而且学会了,哪怕对方是个活蹦乱跳的小姑娘,既非艺人,也非工匠,掷过一声师傅,没有不成的。“师傅”漫延到全国许多地方,不过,假如在陌生的省与陌生人打招呼,唤师傅人家未必听懂,呼先生人家可能浑身一激灵,最保险的,还只得以“同志”相称。<BR><BR>  “先生”之普及该是早晚的事。遥想未来,两个老农扶锄对话,你也先生我也先生,该是多么生动的场景。但与先生相对偶的,用于女性的通称,就有点麻烦。我国女子适人后并不改姓,所以你与张先生及他的李姓太太同席,是称她张太太呢,还是李太太呢?假如这位女士是独自来的,你又不知道她的夫姓,该怎么叫呢?一律呼为“女士”,则显生分,不好施于熟人之间。“小姐”虽然流行,但面对中年以上的女子怎么办,难道要仿着“老同志”的称呼,叫人家老小姐?<BR><BR> 好在还有别种称呼的方式,而且很丰富,可以编一本现代《称谓录》。最流行的有三类;我最不习惯的,也是这三类。<BR><BR> 第一是呼以官衔,赵局钱处,孙科王所,呼者精神抖擞,闻者得意洋洋。若干年前我曾给派到乡下“扶贫”,安置在乡政府里,没有挂衔。就有许多人共同研究,结论是我乃股级也,这样,我就被唤为“刀股长”,长达一年。我受过刺激之后,叫人官衔更加难以出口。但人一入官场,就会生出怪癖,你叫他的名字,他听着竟像你在骂他。看来也只好远避了。<BR><BR> 第二是敬为老师。那年去山东,同龄的人一律叫我“老师”,大为震悚,好像挨了一棒子。如今这风气全国哪儿都是,我虽然仍未教过书,但老确实是老了,所以更常听到这称呼。别人叫我,我一 脸也就罢了,要我叫别人,更是为难,因为愚见以为,许多称呼都可泛使,但天地尊亲师,似乎不宜挪用。比如昨天中午,席首(也就是“雅间”的圆桌子边面门背窗的那个座位)坐着一位长者,大家都唤他老师,但他确实没有教过我,我又不想私淑他,凭什么执弟子礼呢?所以我不叫老师而叫老张,把他的脸都叫黑了。<BR><BR> 第三是认成亲戚。我小的时候,警察是叔叔,农民是伯伯,其他的人,多一半也非叔即姨,大爷满街是,奶奶遍地走。如今风气依旧,我的小孩照样叔叔阿姨地乱叫。道理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老子的兄弟姐妹,自然是小子的长辈。看来,这风气要传之永远了。<BR><BR> 真正的盛况是在前年,我随一个朋友去他的老家玩。他在老家只有远亲,但远亲也是亲,所以一进村子,他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我则被命令随着他叫。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亲戚,特别是有一个比我还小着几岁的人,因为我的朋友唤他四爷,就说什么也认为我是他孙子。山村的人真是热情,我们受到很大欢迎,到了晚上,聚在一起吃酒的人有二十多,有主人,有族长,有我的朋友,还有我——身边某人的舅舅,三四个人的叔叔,五六个人的侄子,七八个人的兄弟,同时还是所有人的老师,以及一个家伙的孙子。
最爱尤娜 发表于 2006-6-2 1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累<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6.gif\" /><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6.gif\" /><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6.gif\" />
超级大菠萝 发表于 2006-6-2 11: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七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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