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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会员圣克鲁斯对我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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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弗尔的老拳 发表于 2006-6-4 16: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管理人员解决问题.</P>
<><a href="http://www.gerfans.cn/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63648&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www.gerfans.cn/bbs/dispbbs.asp?boardID=2&amp;ID=63648&amp;page=1</A></P>
Valen圆尔哈特 发表于 2006-6-4 16: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攻击了我看到了。你也不是善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4 16:19:18编辑过]
 楼主| 库弗尔的老拳 发表于 2006-6-4 16: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联盟无职人员自动离开,官方处理就好
生命的奇迹 发表于 2006-6-4 16: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投诉别人的时候,请先注意自己的言行.</P>
<>您在此帖子里的留言已经有挑衅的倾向,请先检讨一下自己.</P>
<>另外,您要是认为我们这些低素质的德迷污了您的眼,就不要与我们这些低素质的德迷在一起泡坛子了.我们这些低素质的德迷辜负了您的希望,您不屑与我们为伍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像您这样高素质的球迷留在我们论坛真是委屈了您,我,仅代表生命的奇迹和Valen圆尔哈特像您道歉.我们这些低素质的德迷没有资格和您成为朋友,很是惭愧.</P>
<>像您这样有水平,高素质的德迷应该去符合您身份的论坛,希望您在其他高素质的坛子生活的愉快,您走好,不送...</P>
 楼主| 库弗尔的老拳 发表于 2006-6-4 16: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生命的奇迹,对你一直很尊敬,所以你说的我是能听的,我说的低素质的是那些没有人情味的穷疯了的,没见过钱的.马凯走不走是俱乐部的事,马凯的价值我不用多说.巴萨的球探不是瞎子.</FONT></STRONG></P>
<><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走与不走,卖与不卖都是支持的,只是大家都把马凯看成是拜仁夺取冠军杯上的绊脚石,真的是吗?</FONT></STRONG></P>
<><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希望看到某位的高见,本人能力有限不能拿出很长很长的文字很好证明马凯的能力.</FONT></STRONG></P>
德国队18号 发表于 2006-6-4 18: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奔跑的将进酒 发表于 2006-6-4 1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删除或者屏蔽“圣克鲁斯”的帖子。
 楼主| 库弗尔的老拳 发表于 2006-6-4 2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黑体 color=#ff3300 size=5>看了\"奔跑的将进酒\"的回复才发现,我的帖子被删除了,“圣克鲁斯”的帖子健在</FONT></P>
<><FONT face=黑体 color=#ff3300 size=5></FONT> </P>
<><FONT face=黑体 color=#ff3300 size=5>拜仁版版主怎么了?假如大家都承认\"煞笔\"不算人身攻击话,那也是可以的。</FONT></P><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30.gif\" />
灵杰 发表于 2006-6-4 2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楼主看清楚先,我看到的可是那个骂人的帖子被屏蔽了。</P>
<>另外也请会员注意自己的言行,我们和拜仁版版主都会努力维护一个良好的论坛秩序,但如果有些人要一味的寻衅滋事、冷嘲热讽的话,恐怕这不会是最后一次被骂。</P>
<>还是那句话,不喜欢拜仁,在拜仁版可以保持沉默,也可以离得远远的。我们欢迎善意的建议和理智的批评,但也不允许出现歪曲事实,对拜仁高层和球员肆意攻击,对拜仁冷嘲热讽的行为。</P>
北方狐狼梯比兹 发表于 2006-6-4 2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灵杰,某人说别人射在墙上的那个帖子怎么自己又编辑呢,留在上面不是更英雄点。</P>
奔跑的将进酒 发表于 2006-6-4 2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克鲁斯的帖子是22点12分屏蔽的。</P>
<>这个帖子可以很好地应用零忍耐原则,不论对马凯的去留持何种观点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只要有人身攻击字样的回帖,都属于被处理的对象,不管是谁的发言,不管是先挑起事端的还是回嘴的,具体扣分尺度可酌情处理。如果后来的回帖引用了被屏蔽的内容,如果没有太大意义,也请版主一并删除或屏蔽,让讨论不要偏离主题。</P>
 楼主| 库弗尔的老拳 发表于 2006-6-5 0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北方狐狼梯比兹</I>在2006-6-4 23:13:00的发言:</B><br>
<>支持灵杰,某人说别人射在墙上的那个帖子怎么自己又编辑呢,留在上面不是更英雄点。</P></DIV>
<>知错就改有错?改了是因为本来就没射墙上啊,那不如不改,英雄一把:你爸怎么没把<STRONG><FONT size=5>你</FONT></STRONG>射墙上?</P><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13.gif\" /><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5 11:26:51编辑过]
北方狐狼梯比兹 发表于 2006-6-5 0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库弗尔的老拳</I>在2006-6-5 0:15:00的发言:</B><BR><BR>
<>知错就改有错?因为没射墙上啊,那不如不改,英雄一把:你爸怎么没把你射墙上?</P><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13.gif\" /></DIV>
<>哥们,够够笑,牛鼻烘烘的老拳才是真正的老拳</P>
 楼主| 库弗尔的老拳 发表于 2006-6-5 0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奔跑的将进酒</I>在2006-6-4 23:30:00的发言:</B><BR>
<>圣克鲁斯的帖子是22点12分屏蔽的。</P>
<>这个帖子可以很好地应用零忍耐原则,不论对马凯的去留持何种观点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只要有人身攻击字样的回帖,都属于被处理的对象,不管是谁的发言,不管是先挑起事端的还是回嘴的,具体扣分尺度可酌情处理。如果后来的回帖引用了被屏蔽的内容,如果没有太大意义,也请版主一并删除或屏蔽,让讨论不要偏离主题。</P></DIV>
<>这个支持,有的版主做事太不公道,做的不留痕迹,不给我说道的机会也算你能耐啊。
<>就那帖子,我所有的帖子被删除光了,但是和我对立的却迟疑着非要我来多次申诉?至今还有帖子该删除的没删除,自己看着删吧,还有强调下,咱说的就是那个自以为很幽默的大众活宝什么哈特引用屏蔽的内容的帖子就该删除</P>
 楼主| 库弗尔的老拳 发表于 2006-6-5 0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灵杰</I>在2006-6-4 22:53:00的发言:</B><BR>
<>麻烦楼主看清楚先,我看到的可是那个骂人的帖子被屏蔽了。</P>
<>另外也请会员注意自己的言行,我们和拜仁版版主都会努力维护一个良好的论坛秩序,但如果有些人要一味的寻衅滋事、冷嘲热讽的话,恐怕这不会是最后一次被骂。</P>
<>还是那句话,不喜欢拜仁,在拜仁版可以保持沉默,也可以离得远远的。我们欢迎善意的建议和理智的批评,但也不允许出现歪曲事实,对拜仁高层和球员肆意攻击,对拜仁冷嘲热讽的行为。</P></DIV>
<>你看到的时候,它已经在删除我帖子后逍遥了大半天了!对不起,是你来晚了。
<>喜欢喜欢拜仁,选不选择沉默没有人能管我,尤其是对于我有偏见的敌人,连建议的权利你都不会有,做为管理人员你可以张牙,若不是,敬请闭上你的嘴唇</P>
digger 发表于 2006-6-5 16: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德国队18号</I>在2006-6-4 18:49:00的发言:</B><BR>不喜欢马凯,但是挺喜欢老拳,这个难办了</DIV>
<>
<>比较有个性</P>
<>一个成功的地方,必须有扮演各种角色的人才</P>
Valen圆尔哈特 发表于 2006-6-5 18: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库弗尔的老拳</I>在2006-6-5 9:19:00的发言:</B><BR><BR>
<>这个支持,有的版主做事太不公道,做的不留痕迹,不给我说道的机会也算你能耐啊。<BR>
<>就那帖子,我所有的帖子被删除光了,但是和我对立的却迟疑着非要我来多次申诉?至今还有帖子该删除的没删除,自己看着删吧,还有强调下,咱说的就是那个自以为很幽默的大众活宝什么哈特引用屏蔽的内容的帖子就该删除</P></DIV>
<>是你自以为吧?脑子瓦特了!</P>
 楼主| 库弗尔的老拳 发表于 2006-6-6 1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脑子瓦特了?我听不懂</P>
<>不好意思,你的这次幽默没成功,也怪我没什么文化,听不懂你的幽默</P>
laoqg 发表于 2006-6-6 14: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本帖到此为止</P>
<>希望大家逛论坛的时候能想起这样一句话:礼多人不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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