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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德国足坛再爆同性恋事件 圣保利主席娶了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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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亚 发表于 2006-12-6 1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tasti-Balle</I>在2006-12-6 19:42:00的发言:</B><BR><BR>
<>
<>不好意思,我还是要反对一下同性恋的。这不是一个合适的婚姻模式,这是对传统的婚姻、家庭乃至社会观的颠覆。</P>
<>幸好在中国,我还可以说我反对同性恋,估计在西方,这话都不能公开说了。借此表明,西方的所谓“言论自由”也不是多真实的。哈哈。</P></DIV>
<>
<>呵呵……</P>
<>那我也可以说,坚决反对同性恋的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本身就是同性恋者,他们的反对,更多的是为了保护自己,证明自己不是同性恋,对同性毫无兴趣。</P>
<>真的很遗憾,有些人最痛恨的恰恰是他们自己。</P>
easysky 发表于 2006-12-6 1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施瓦妮</I>在2006-12-6 19:29:00的发言:</B><br><br>
<>
<>同性恋在正常人口比例中大概2%,10%算是比较高的水平</P>
<>德国在这方面应该还算比较开明的,柏林上世纪初就是欧洲同性恋权益运动中心了这个好像跟我以前看过的有点出入 <br></P>
<>据说GAY在总男生中大概有10%,LES在总女生中有6%,其中有6%的男生和3%的女生是绝对的同性恋 <br><br></P></DIV>
<>这是公开统计的数据,根据李银河的说法,女性同性恋者的实际数目要大于男的,只不过:第一,她们比较低调,不象男同志那样经常有活动,所以感觉上少;第二,隐蔽性大,举个简单的例子,两个成年的女性一起租房住,遇到的猜疑要比同样情况下的男性来得小;第三,现代西方社会更关注男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AIDS,而女性同性恋者不存在这个问题。 <br>
<>汗死,这帖子变成社会学讨论帖 <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6.gif\" /><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6.gif\" /></P>
<>至于职业体育界,这种情况肯定也不在少数。只不过囿于地位名声,他们更不能公开身份而已。这篇文章就涉及NBA和WNBA的一些同性恋情况:<a href=\"http://sports.sina.com.cn/k/2005-10-28/10391848626.shtml\" target=\"_blank\" >http://sports.sina.com.cn/k/2005-10-28/10391848626.shtml</A></P>
<>在这种氛围下,我很佩服纳芙拉蒂洛娃和莫雷斯莫,尤其是后者,敢于在自己职业生涯的颠峰时期坦然面对自己的感情。</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6 20:09:02编辑过]
施瓦妮 发表于 2006-12-6 2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easysky</I>在2006-12-6 19:57:00的发言:</B><br><br>
<>这是公开统计的数据,根据李银河的说法,女性同性恋者的实际数目要大于男的,只不过:第一,她们比较低调,不象男同志那样经常有活动,所以感觉上少;第二,隐蔽性大,举个简单的例子,两个成年的女性一起租房住,遇到的猜疑要比同样情况下的男性来得小;第三,现代西方社会更关注男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AIDS,而女性同性恋者不存在这个问题。 <br>
<>汗死,这帖子变成社会学讨论帖 <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6.gif\" /><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6.gif\" /></P></DIV>
<>说明球迷都是具有探索精神的<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4.gif\" /></P>
<>刚才那个数据是以前在百度百科上看到过的,看来还真是差的有点离谱,因为那上面的结论跟这个刚好相反,说女性同性恋数目要少于男性的,汗,不知道了,本来这种研究做调查统计也是挺困难的事情,很多同性恋者在现代社会大环境下还是相当低调的</P><br><br>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easysky</I>在2006-12-6 19:57:00的发言:</B><br>
<>在这种氛围下,我很佩服纳芙拉蒂洛娃和莫雷斯莫,尤其是后者,敢于在自己职业生涯的颠峰时期坦然面对自己的感情。</P><br></DIV>
<>  <br>
<>   莫雷斯莫是被迫的,当年她在澳网女单决赛输给了辛吉斯,赛后新闻发布会上,辛吉斯说我感觉我在和一个男人在打球,她这也是形容艾米莉力量和压迫性,结果倒是给了媒体灵感开始调查,后来莫雷斯莫才主动公开的,我倒是满喜欢艾米莉的,可惜虽然外表看起来很BH,心理却满脆弱,不过温网赢了海宁我是相当高兴 ;女金刚就不用说了,她确实很让人佩服,她的年代应该比现在保守多了,敢于出柜真是让人惊叹她的胆量和魄力
<>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6 20:18:13编辑过]
雨从天 发表于 2006-12-6 2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亚亚</I>在2006-12-6 19:35:00的发言:</B><BR>
<>人口增长缓慢跟同性恋无关好不好?德国又不计划生育,大家不爱生孩子不爱结婚有什么办法?</P>
<>限制同性恋才是对女性权益的最大损害。</P>
<>想想在中国的情况吧,很多同性恋者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结婚生子,靠晨勃让老婆怀孕,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后,保护自己的最终极方法就是把老婆培养成性冷感。</P>
<>他们把女人当成什么了?</P>
<>还有女性的同性恋者,与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结婚生子,一辈子违背自己的心,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感情生活。</P>
<>如果同性恋者存在,对异性恋人群最有效的保护方法就是请他们站出来,而宽容的对待他们就是请他们站出来的第一步。</P>
<>同性恋不是罪,他们只是在某些地方与我们不同罢了。</P><BR></DIV>
<>
<>亚亚的这个分析太好了,很人性化又好理解的解释</P>
安修 发表于 2006-12-6 2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亚亚</I>在2006-12-6 19:35:00的发言:</B>
<>同性恋不是罪,他们只是在某些地方与我们不同罢了。</P><BR></DIV>
<>同性恋不是罪,可是同性恋的圈子里却充斥着吸毒、性病、暴力,经常更换性伴侣,等等,请问这些算不算罪呢?请问这些在正常恋爱的圈子里存在的比例是多少呢?在柏林,每年的同性恋游行总是以一种唯美的方式来表现他们(她们)之间的爱是多么美,似乎是天下人间最美的爱。难道不正是因为同性恋的圈子中许多丑陋的事情,他们(她们)才更要用那种唯美的方式来遮盖吗?难道我们现实中一般的爱情真的这么唯美?我们自己的爱情难道不是磕磕碰碰吵吵闹闹却仍然因为我们的承诺而坚持吗?哪会有像他们(她们)表现得那样纯粹呢?他们(她们)越要宣陈他们(她们)的爱情是多么纯洁完美,我越是看到他们(她们)里面的黑暗,因为同性恋圈子里面的丑陋我们不是看不到。毕竟,那些传统的真、善、美的观念(与破轮子毫无关系!)才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同性恋对这些的颠覆,只能害人害己(尤其伤害自己)。
<>另外,同性恋其实经常由人的罪而引发,因为同性恋者通常有一个很坏的家庭,或是父母离异,或是家庭暴力。在父母身上,他们(她们)无法获得性别认同,甚至恐惧自己的性别。因此,对社会、家庭关系的破坏,其实不是同性恋者,而是我们一般的家庭。
<>最后,我认为,有一部分西方的同性恋者,完全就是玩弄。因为有钱,什么好玩的都玩过了,于是玩一下同性。对于这种人,我表示唾弃,没有任何值得同情甚至理解的地方!
<>说实在,我想我应该不会拒绝和一个同性恋者有来往,但我一定会反对同性恋,如果中国像西方一样民主投票,那么支持同性恋的那些政治团体我一定不会投,也算是我的一个政治原则吧。
<>最后说明,本帖无意引发关于同性恋的争论,我不相信我能说服这些表示“同情、理解或支持同性恋”者,我也只是表明我的态度而已。当然,你们也说服不了我。</P>
lluvia 发表于 2006-12-6 20: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我唯一知道的一对儿体育圈子外的同性结婚就是埃尔顿.约翰 </FONT></P><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4.gif\" />
easysky 发表于 2006-12-6 2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楼楼上的偏激了。不过我也不赞同一味用“唯美”的方式来表现同性恋。</P>
<>你所说的那些罪恶,在异性和同性恋的圈子里都有存在,按人口比例来说的话,两者大抵相当,说不上什么谁比谁更坏。</P>
<>同性恋是一种社会现象,用唾弃或者赞美的态度去看待它都是错误的。唯一应该的,就是用对待正常人的方式去对待它。</P>
雨从天 发表于 2006-12-6 2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45楼所提到的一些情况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同性恋
施瓦妮 发表于 2006-12-6 2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tasti-Balle</I>在2006-12-6 20:15:00的发言:</B><br>
<>最后说明,本帖无意引发关于同性恋的争论,我不相信我能说服这些表示“同情、理解或支持同性恋”者,我也只是表明我的态度而已。当然,你们也说服不了我。</P></DIV>
<>没有说服不说服,大家交流一下而已。本来社会上关于同性恋的讨论就连篇累牍了,论坛上这些只是小打小闹<br>
<>话说回来,如果论坛上讨论讨论就能说服很多人接受,那也没有每年各地同性恋游行的必要了,直接在网上等着说服别人就OK了,什么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之类的也不用那么辛苦争取了。至于每年的同性恋游行,我觉得主要目的不是向人们展示他们的美好生活吧(大家都反对他们,生活怎么可能美好),最主要还是表明自己的存在,希望得到别人的承认吧。至于充斥着吸毒滥交,我想西方这些现象多着了,不见得同性恋圈子这些比例就一定高。据研究,同性恋其实大都是天生的,只有极少数因为后天环境改变的。大约1%的男性天生会被同性所吸引,这是自然界的规律是客观存在。当然在绝大多数眼里,他们都是不正常的一群。因为古往今来这个天下都是异性恋主流,他们才是正常的群体。没有为同性恋群体摇旗呐喊的意思,只是说明客观事实</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6 21:01:31编辑过]
noire 发表于 2006-12-6 21: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antasti-Balle</I>在2006-12-6 20:15:00的发言:</B><br><br>
<>。</P></DIV>
<>问题是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办?改造?压制?消灭?<br>
<>你说的那些现象大概在“正常恋爱”圈子里少见,在异性恋里可绝对是不少见。唯美化固然很肉麻,像你说的那样从头到尾罪根罪果我觉得又有点妖魔化了。只要是社会化的人或多或少都被文明扭曲改造过,这其中正常的定义无非等于主流。<br>
<>说到底这本来就不是需要谁支持不支持的事情,你试着和一个异性恋说这话去?大家脑袋里无非是把同性恋这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怪异化之后,再摆出审定裁决的架势来议论其好与不好。性取向是个人的事,that\'s all.</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6 21:28:39编辑过]
Liujin 发表于 2006-12-6 2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国同性恋合法的……不管……
嘻嘻 发表于 2006-12-6 2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支持或者反对, 都很搞笑, 恋爱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 只要两情相悦, 其他人也管不了, 你觉得恶心, 不跟同性恋者交往就完了, 你有什么资格说反对?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都不合法, 你一外人凭啥表态? <br><br>尊重个体多样性, 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 每个人身上都有其他人看不惯的毛病, 要是别人对你指手画脚的, 你做如何想?<br>
easysky 发表于 2006-12-6 2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雨从天</I>在2006-12-6 20:34:00的发言:</B><BR>45楼所提到的一些情况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同性恋</DIV>
<>呵呵,你这种说法就是用“唯美”的方式来考虑同性恋了,也是矫枉过正的做法。
<>滥交、吸毒这些现象,在同性恋,尤其是男同性恋圈子里,的确不少,加上有些出柜的人(还是些名人,呵呵)行事高调,难免给人很不好的印象。
<>当然,这在异性恋的圈子也是存在的,所以谁也没资格指责对方更不好。
<>不理想化,但是也反对妖魔化,大家都用平常心去看待对方才是正确的做法。</P>
wl2123487 发表于 2006-12-6 2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个人性倾向问题 无关好还是不好 </P>
<>世界上大部分人性倾向还是异性 如果世界上大部分都是倾向同性 那这个事情肯定就是不好的 因为它影响了未来 但是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 所以应该容许少数人有这个权利</P>
安修 发表于 2006-12-6 2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不想说了。但还是得说明一些事情。</P>
<>所谓“科学研究证明同性恋是天生的”并不可靠,我看过一些资料,各种调查并不十分科学。举个例子,Simon LeVay曾发现,同性恋者的INAH-3(一种脑部组织)较正常人为小,由此得出同性恋是天生的报告,且不论他的仅仅研究了35具尸体就得出这样的结论太过武断,从另一方面说,由于是尸体研究,我们也很难断定到底是INAH-3导致同性恋呢,还是同性恋导致INAH-3变小。因此,“同性恋是天生”的至少不是一个公认的科学结论,而是一项尚待研究证实的项目。</P>
<>另外,可能我们对“改造”一词望而生畏,认为“改造”同性恋必然是一件极其不人道的事情,而且“同性恋”也不能被改造。但事实上,很多接触、协助同性恋的协会则表明,同性恋是可以被改造,并且绝大多数同性恋者(有一项调查显示是80%以上,也许这是反同性恋的组织进行的调查,可能数据会较多,但至少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对自己同性恋的生活不满意,期待被改变,事实上,也有很多成功改变的例子。</P>
<>我和大家的不同在于,我看同性恋者是一群受伤的人,他们(她们)的生命里有欠缺。而大家看同性恋为一种“常态”,即这是正常的。这是我不同意的地方,假如同性恋者只是一群受伤的人,那么所谓的“改造”,是用我们的爱心去帮助他们(她们)补上那种缺少的东西,而绝不是将之拒于社会之外,视之为洪水猛兽。我反对同性恋,因为这不是好的事情,和反对暴力,反对种族歧视是一样的,接纳同性恋者,是因为他们(她们)和我们一样是尊贵的人。</P>
<>我说这些是给大家提供一些不同的声音,大家自己去判断。我相信,中国同性恋者公开化的日子也将不会太远。也希望大家能够明白,我反对同性恋,不是挂着道德君子的牌子反对的。</P>
wl2123487 发表于 2006-12-6 2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公开化 不太可能 不能因为我们身处都市中 就以为这是中国全部了 中国现在大部分还是农村 城乡人口居多 人们意识还到不了那么开放的程度 而且就算意识到了  这种事情也不可能会公开化 习惯就不是这个习惯 中国人或者说东方人是不会公开讨论这些的
幽灵魔主 发表于 2006-12-7 0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已经偏离德国足球,并被学术化了……</P>
<>其实我想说好多的,后来想想我的话有可能让这个贴再偏下去,还是忍了,嘻嘻。</P>
Auer 发表于 2006-12-7 00: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帖子居然还有这么多高水平的回贴,真是佩服楼上各位啊!
noire 发表于 2006-12-7 0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生不天生本来就不重要。要往这种方向去找存在的论据,也只能证明的确是弱势群体,才会这样转弯抹角的去论证自己的合理性(sigh~)</P>
<>事实上存在了就是存在了,不管天不天生,后天选择难道又可以无视个人意志被抹杀?</P>
<>改造当然是很不人道的事情。意图代替别人作出选择,把自己的价值观作为标尺强加于他人,嗯,这个命题就类似“两人投票是否有权杀死第三个人”一样</P>
<>说对自己的同性恋生活不满意=同性恋不合理是偷换概念了。异性恋生活难道就人人圆满了么,JJWW的多了去了,莫非就要劝告他们都去搞基?只不过ls先验的认为这些也属正常状况而已。何况同志要面对的鸡毛蒜皮各界压力更加多,这些不圆满归根到底出自何处还未可定。</P>
<>以自身为标尺把他人看作病态,看作缺乏的不完整的,这本身就是不平等,不是歧视是什么。在这个立场上说尊重说接纳都是可笑的自我膨胀。谁赋予了你们鄙视的权利,让你们以施舍的姿态放弃这项伟大的权利?</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7 1:30:14编辑过]
vivic 发表于 2006-12-7 0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词叫作恐同症 homosexual pan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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