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找回密码
 加入联盟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愤怒:法院竟判CNNIC不流氓

[复制链接]
youwenqing 发表于 2007-8-30 04: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8日,奇虎侵犯CNNIC名誉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也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判定奇虎败诉,奇虎须在“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自己经营的网站和三家全国性报刊上向CNNIC赔礼道歉,在自己经营的网站上登载赔礼道歉时间不少于30日,在三家全国性报刊上刊登赔礼道歉不少于一次;在判决生效后 15日内赔偿CNNIC十五万元”。<br/>  判决书称:<br/>  1、法院认为,通过计算机病毒防治中心的检验报告和其他证据,“证明了中文上网官方版软件能够正常安装和卸载,不会对计算机造成危害”; <br/>  2、法院认为,奇虎“明显针对只要有‘CNNIC’的文件就列为恶意软件进行查杀的行为,并不是正常的发现问题进行查杀的行为”;<br/>  3、法院认为,奇虎对CNNIC的“负面的评价,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而且其评价内容不仅不客观公正,甚至一些言论极为不负责任,三际公司实施的诸多行为,足以造成对中科院信息中心的社会评价降低,法院认定三际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中科院信息中心名誉权的严重侵害”;<br/>  4、法院强调,法院“考虑到当前的恶意侵权行为和不真实信息发布给被侵权人以致整个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的损害,司法判决的目的在于给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害以抚慰、赔偿救济,更在于制止侵权行为的继续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vivic 发表于 2007-8-30 06: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官官相护而已</p>
wolfgang 发表于 2007-8-30 0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有没有新闻背景或者延伸阅读啊?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p>
yiya 发表于 2007-8-30 0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院从来只是为某些人服务的
情迷慕尼黑 发表于 2007-8-30 09: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狗 咬 狗
east 发表于 2007-8-30 10: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2.gif\" />
ych 发表于 2007-8-30 1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所云
沃勒尔的名单 发表于 2007-8-30 1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确实是很流氓的软件</p>
黑猫赤瞳 发表于 2007-8-30 1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什么?都没听过...孤陋寡闻...
拜仁狂欢 发表于 2007-8-30 12: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证明了中文上网官方版软件能够正常安装和卸载,不会对计算机造成危害”</p><p>操,地球人都知道的事,TMD居然也能反着说。中国没救了</p>
ballack0926 发表于 2007-8-30 1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虎得罪了不少人
列支敦士登的云 发表于 2007-8-30 1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种流氓软件的官司不好打</p>
家住安联 发表于 2007-8-30 2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160;&#160;&#160;&#160;&#160; 好像奇虎的老板就是CNNIC的创造者...<br/>
殺尔客 发表于 2007-8-31 04: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东东? 不了解……<img src=\"images/post/smile/dvbbs/em04.gif\" />
少扬 发表于 2007-8-31 06: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知道的是这破软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装入我的小电。</p><p>不管是不是对计算机有危害,装入软件时至少要我同意才对吧?这样还叫不流氓!真不知道所谓的人民法院脑子里在想什么。</p><p></p>
milan 发表于 2007-8-31 1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人民群众认为流氓人民法院就该判流氓,也不是群众认为杀人要偿命法院就该这么判
拜仁狂欢 发表于 2007-8-31 12: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软件有诸多特征符合中国互联网协会颁布的恶意软件定义,如下: 1、 强制安装:未经提示即被偷偷安装在用户电脑中,通过共享软件的渠道无提示捆绑CNNIC中文上网插件 2、 无法卸载:用户卸载时需要用户输入所谓复杂的“验证码“,用户照实输入后,也经常出现无法卸载的现象,更有一些版本的中文上网的卸载程序根本无效。用户也无法手工删除它的文件,造成了无法卸载。 3、最新版的“CNNIC中文上网”还使用了FSD INLINE HOOK技术。<ca></ca><b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联盟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 辽ICP备1700225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5-2-7 02:56 , Processed in 0.029848 second(s), 1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