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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分享---青春惊悚推理小说《大悬疑》长篇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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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2 14: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一章  致死原因

何敬业疑惑,难道何晓筝判断死亡时间有误?
这句话就有点太伤自尊,何晓筝立刻反驳,说:“8点~9点虽然是个范围时间,但绝对不会出了这个范围。”
中国历史上最厉害的法医学家,就是宋慈。那本《洗冤集录》,是他换下官袍,挽起袖子,弯着腰杆子与仵作一起干活干出来的,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宋慈,都是提刑官。遇上这样有争议,有疑点的车祸,何晓筝基本都是采取一边尸检,一边和家属解释,保持尸检分析的透明度,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公断。
何晓筝看了一眼萧错,她知道,刚来到现场,死亡时间就出现争议,不说个明白,萧错怎么能罢休?于是,她指着格格面部:“人死后,全身肌肉经过一段时间的松弛,便逐渐强直变硬,将尸体固定成一定姿势,称为尸僵。尸僵通常在死后1~3小时出现,死后6~8小时波及全身,10~12小时发展到高峰,3~5天缓解消失。现在,尸僵已经从死者的脸部和眼肌向周围扩散,但还未波及全身,这说明死亡时间应该在3~4小时之间,也就是8点~9点之间。”
何敬业急忙问道:“那猴渣撞的是什么人?”
何晓筝继续说道:“如果按照高娃所说,他们在葬狗坡撞到的东西是‘人’的话,那么,人体首先要经过撞击,出现撞击伤痕,撞击后会因惯性被抛出,摔在地上,造成严重的摔跌伤,而后是落地翻滚。”
何敬业点头,说:“不错。”
何晓筝又接着说出一件让何敬业匪夷所思的事情:“我刚才在检查死者尸体的时候,并未发现抛掷或摔跌伤,更多的却是碾压伤和拖擦伤。那么,我就有理由否认,猴渣所撞的东西,不是萧楚格。至于,猴渣是不是十点以后赶到葬狗坡的,他是不是撞到其他什么人或物,只有稍后做进一步调查。”
所谓事实胜于雄辩,高娃自觉尴尬,脸上也挂不住了,趴在猴渣身上,猫哭耗子似的抹眼泪,跟猴渣解释是自己太紧张了。你还别说,猴渣那小子还真他娘的信她。
何晓筝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忽略这个奇怪的问题。一般来说,高娃和猴渣是情侣关系,她应该袒护猴渣,可事实她却有意无意地将猴渣引导在这场车祸之中,这不合情理。何晓筝这个时候用算盘是对的,事实证明,这将是一道十分不靠谱而又难得出结果的计算题。
何敬业没注意那么多事,他还是比较赞成何晓筝的说法。何晓筝根据尸体碾压伤和拖擦伤痕迹的方向,很快判断出:肇事车辆自西向东逃逸,是重型大货车。父女俩在肇事车型和凶手逃逸方向上,不谋而合。
接下来,何晓筝走到萧错面前,不说废话,开门见山:“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碾压萧楚格的车,是辆重型车,只有重型车辆,才会像碎肉机一样将尸体扯得满地都是,因碾压引起的骨折和喷血,因拖擦引起的大面积皮肤破裂撕脱,尸体还能保持原状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深、中、浅三种伤害,会强烈刺激人体各种痛觉神经,引起神经性休克致死,这就是受害者的死亡原因。除非,首先被破坏的是脑袋,否则这样的死法是极其痛苦。遗憾的是,死者保存完好的恰恰是她的脑袋!”
何晓筝说完,围观者一片愕然。何敬业转身看了看萧错,拍了拍他的肩膀,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你……先节哀顺变。”
猴渣想劝,没张开嘴,自己就先哭了,只好捂着胸口,干瞪眼。他见萧错把脸藏在手心里,点了几下头后,后背就一抽一抽的,猴渣知道他是心疼。
何晓筝安慰萧错说:“你是个明白人,我把道理摆开了,你就明白了。如果司机在事发时,采取了刹车措施,车轮会有少许旋转或不再旋转,在轮胎凸面的作用下,人体皮肤会留下的花纹印痕,是凸面。而我仔细检查了格格的皮肤,上面的轮胎花纹印迹,是凹面的。这种印痕,是司机在碾压时,没有采取刹车措施造成的。我看过奔驰车的刹车痕迹,非常明显。所以,无论从尸表检验还是车痕检验,猴渣跟萧楚格的死亡,都没有一点关系。”
照理说,要让一圈外行人,听明白法医尸检分析中的专业术语,看上去确实很难办,毫不夸张地说,要是遇到脑子慢的家属,何晓筝还要配以插图,边在地上、纸上划拉着,边解释这个部位为什么是这样,那个部位为什么是那样。相信只要脑子不太白痴的人,就一定能听得懂。事实结果告诉我们,她做到了。
萧错明白了,猴渣明白了,何敬业也明白了,他拉过何晓筝来千叮万嘱:“无刹车碾压,多发生在行人突然出现的时候,因为目标出来太快,司机没有躲闪的意识,直接就碾压过去了。这种情况多发生在行人轻生自杀和他杀。我还是那句老话,判断死亡性质,至关重要,一旦误判,就会造成冤假错案。”
何敬业说得不错,死亡性质,才是关键,如果何晓筝判定不下,萧错定会整理一下书包,立马到刑警学院读法医系去。这事,他能做出来,猴渣信,何敬业也信。
猴渣清白了,这还没完,头疼的还在后面。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2 14: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二章 悬天命案

何晓筝那个只长有五官的脑袋,却有着极为可怕的智慧,在支离破碎的尸体面前,她牢牢地抓住了死者的手。一点也没错,格格的手,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死者是一个盲人,她能用手指去感知世界,也会用她的手指告诉我们真相。
何晓筝见格格的手指十分僵硬,指上还沾着点点血迹,弓成一个奇怪形状,似乎把所有力量,都集中在手指上。那是她还在渴望,渴望从浓雾中抓到一根救命草。她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钻戒,像利剑一样指向天空,那似乎是在提醒何晓筝:要注意并探究这个细节——我的死亡背后隐藏着一个骇人阴谋。
何晓筝闭上眼睛,根据手指姿势,模拟事发经过。格格被车辆自西向东从身体上碾压而过,她是在伸手求救,可她什么也看不见,路上没有人,只有浑身的疼痛,但是,她能感觉到,身体里有许多体液溢出,黏糊糊的一片,血一直在流,一直流到她的手指,但她不知道那就是血。那些大雾无拘束地从她下身往上弥漫,最后,地面上她只剩下一只求救的手,保持住生命最后的姿势。这个时候,格格已经死了,但她的身体依旧被车辆的底盘勾着,朝不同方向分割着,直到支离破碎。
何晓筝摸了摸格格僵硬的手指,立即有五十只手在浮动,两百根手指,一齐伸向何晓筝瞳孔。这无疑给何晓筝的心带来一个突击震撼,她看着何敬业说:“这种僵硬,是尸体出现局部痉挛。死者才二十出头,她用她的手,告诉我们,她并不想躺在这里,她要爬离这个地方,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还是想爬出死亡区域。”
这又是个什么说法?众人目瞪口呆,愣愣地看着何晓筝,等待着她的解释。何敬业问:“你怎么能肯定,她是在爬?”
何晓筝并不着急,一字一板地说道:“尸体痉挛,是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在死亡瞬间,全身或局部的肌肉立即僵硬,把临死时的姿势和表情固定下来。这种尸体现象是他人无法伪装的,是判明死者临终状态和鉴别他杀、ZISHA的可靠依据。现在,从死者手指姿势,以及破损程度上看,她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爬行之后才死亡的。一个迫切想逃离死亡区域的人,我可以肯定她不是ZISHA!”
何晓筝既然都说是“肯定”了,何敬业只有点头承认:“一个盲人选择山路卧车结束生命,这确实于理不合。”
何晓筝从格格的手指上取下戒指,用放大镜仔细观看:“这个戒指镶有钻石,又戴在无名指上,应该是枚婚戒。死者手指没有出现环痕,最多只戴了一周。看来,她已经有了圆满归宿,放弃眼前的幸福,选择死亡,那是严重不合逻辑的行为。另外,钻戒美丽昂贵,却没有人拿走?”
何敬业打开证物袋装进戒指,说:“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就算她手里提着一百万现金,也没必要把她碾成这样,再去劫财。”何晓筝的眼睛,一直都没有离开萧楚格的手:“不能排除,凶手对死者其他的东西感兴趣的可能。”何晓筝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缺心眼,直逼要害。
她把格格的手翻过来,手掌上刻着一条条繁多而复杂的细纹,有深、有浅,相互交错着爬满她整个手掌。她摸了摸手指骨骼,从手指受力骨骼来看,死者应该经常从事手指活动。
何晓筝在格格的手指甲里发现一层黑色物质,她仔细观察,死者虽然失明,但她衣服整洁,面容干净,可见,她的生活起居一直被照顾得很好,整个人都一尘不染,指甲里怎么会存有污垢呢?
她小心翼翼地将指甲剪下,放进证袋物里待检。然后她望向葬狗坡的山路,小嘴微微一抿,抿出了个令人诧异的问题:“死者指甲里的黑色残留物,应该是沥青,而她手下的地方,并没有沥青,这里不应该是原始现场。”
何晓筝的问题是极其严重的,如果这不是原始现场的话,那格格会在哪丧命的呢?这个问题没有难住何敬业,他指着前方血泊处,说:“尸体是被车辆拖拉到这此,这山路一直修修补补的,有钱的时候,就糊几块沥青,没钱的时候,就垫点石头子,也是凑合着通个车。原始现场应该是那块刚修补过的路,只有那边的柏油还很新鲜。”
何晓筝叫警员把警戒线往后拉远,让围观的群众尽量站远,她解开格格的衣服,查看尸斑。很多人认为这种当场验尸,是不尊重死者,却不知道尸体一旦被抬回解剖室后,很多尸表现象就会发生变化,甚至发生转移。
问题果然出现了,何晓筝发现格格的胸部已经出现紫红色斑块,这使她不由得眉头一紧,她伸出手指按压,紫红色斑块暂时消失,但放开手解除压力后,斑点有重新出现。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异常现象,她对何敬业说:“死者现在的姿势,也不是原始死亡姿势。”
“不是原始死亡姿势?你说细致点,这对重建现场很重要。”何敬业的脑袋还没回过神来,何晓筝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所谓:隔行如隔山,何敬业只能等着何晓筝慢慢道来。
“这块紫红色斑点是尸斑,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的低下部位移动,坠积于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使其扩张,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尸斑可以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势、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应该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前面。目前,死者胸部的尸斑和手指的痉挛无疑是告诉我们:她死亡的姿势,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仰面朝上,而是俯卧在地!”
“俯卧在地?这听起来像婴儿中了百万巨奖一样,不可思议。”
“是的,要不要我送你一本《洗冤集录》?”
“不用,我有你就够了。”
何晓筝点了点头,把尸体翻了过来,在尸体的后背,同样也出现了一些紫红色斑点。这使何晓筝无比惊讶,她立刻叫何敬业进行拍照取证。
“你看死者的后背,也有尸斑。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会重新出现新的尸斑。”何晓筝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套,突然一怔,问了一句,“尸斑居然在尸体正反两面出现,这是为什么?”
何晓筝这一问,倒把何敬业给问糊涂了,半天才缓过来问了一句:“咱俩……谁是法医?”
何晓筝觉得,自己是遇到麻烦了,考虑到附近有所学校,何晓筝怕孩子们会出现在这里,看到死者尸体,她决定先将尸体隐藏起来。她昂首向天。雾,是奇异的白,好像是一块面纱,一块掩盖了所有真相的面纱。
何晓筝不是奇才,也不是天才,她只是个善于发现和解答问题的普通人。人若是有了疑问,却又得不到解答,第一反应就是去问人,但如果这个疑问,无人能够回答,那又该去问谁呢?你总不能指望天上掉块砖头,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我不知道”吧。
萧楚格到底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死亡过程?才会形成这样的怪异的现象?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4 14: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三章  死亡过程
一辆重型货车,从一位柔弱少女身上碾过,整个死亡过程大约需要两秒钟。两秒钟,只有两秒钟!两秒钟其实就是举手之间,眨眼之际,一般人几乎都不会察觉到。但正是这两秒钟,却让一个生命彻底消失,这两秒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发生的?
无论时间有多短暂,死亡总是需要一个过程。分析死亡过程,重造现场是一项艰巨、复杂、细致、耐心而又富有挑战的工作。何晓筝把这个车祸现场,自西向东,分成八个不同的区域:
第一区域:血手印。位于奔驰车前部。据猴渣交代,这个血手印是一个孩子留下的。
第二区域:血泊。位于行车道,一块修建过的新柏油路面,有喷溅血点。
第三区域:呕吐物。未消化的小米粥,位于血泊东部。何晓筝在呕吐物附近发现有几张纸巾,在呕吐物里还发现了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
第四区域:琴谱和包,无血迹。发卡,有血迹。创可贴,有血迹。
第五区域:拖拉血痕。
第六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
第七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
第八区域:高速射出的鲜血,喷溅在草地上。
整个案发现场由血手印——血泊——呕吐物——琴谱——拖拉区——尸体——断肢——高速度血迹,由东向西总长度六十三米。何晓筝把每一组滴血点都标了号拍照,包括猴渣脸上、手上的血迹。这么复杂凌乱的现场,使何晓筝无法判断死者的行走方向,究竟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
何晓筝根据现场勘察到的八个区域,将死亡经过在何敬业面前模拟一遍:“死者在马路上行走时,不慎误入行车道,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击,碾压后,腿部勾在车底,尸体在被拖拉后,身体和腿部产生断裂,腿部在肇事车继续行驶经过葬狗坡急转弯处,被甩到路边的草丛里,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
何敬业一边全神贯注地听,一边连连点头:“这样的死亡经过,基本和轮胎痕迹分析吻合。”
何晓筝说:“现在,第一个问题出现了,死者是如何被撞击的?如果死者是在马路上行走时被撞,那么,肇事车的车前部会先撞在死者腿部。由于惯性的作用,她头部会倒向汽车的挡风玻璃。因而,她头部会受到严重撞击,身体极有可能被撞飞出去,落在地上,然后是肇事车因为刹停不住而从伤者身上碾压过去,再然后才是拖拉尸体。从尸表检验来看,死者后脑有拖擦伤,面部除灰尘、雾水和血污以外,一点伤痕都没有,这种现象成为令人质疑的证据。”
何敬业说:“大货车比轿车高,撞击点应该落在死者腹、腰部,所以头部不会受伤!另外,今天雾大,车速较慢,车从死者的身后将其撞倒,身体不会有太大的惯性,受害人会直接趴向地面,然后车辆碾压过去,尸体被勾在底盘,拖拉,断裂,并在急转弯时,将腿部甩飞。”
何晓筝说:“您这种分析,似乎非常符合我推断出的死亡姿势,身体趴向地面,双手抓地。但是,就算死者侥幸没有被撞击到头部,那么,这种趴地姿势,在拖拉的时候,面部会朝下,一定会出现拖擦伤。目前,尸体状态表明:拖拉时,死者是仰面朝上。尸体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鹞子大翻身的呢?”
“这很可能是车辆前轮碾压,后轮将尸体带翻。”
“您是说,在车底翻身?”
“是的。我曾经碰到过这样的案例。”
“不,我认为这种翻身难度很大,不能经常发生,如果是意外车祸,司机在撞到人或者撞人以后,都会本能地踩住刹车。可现场并没有发现一丝刹车痕迹,甚至从死者身上重重地碾过以后,也没有一丝减速迹象。大货车从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碾过,司机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根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怀疑,司机根本不知道他撞了人!”
“为什么?”
“根据车况、路况分析,雾天能见度过低、路面崎岖,颠簸几下,也属正常。由于货车车身长、车体重,并且驾驶员的座位是在左侧,而死者是从右侧勾进到车底,车身太高,根本看不见下面有人。再说,如此重量级的庞然大物挂住一个女孩,就如同大象身上背只蚂蚁,怎么也不会有感觉的。”
“碾压人时,受害人会发生惨叫,难道司机的耳膜有问题?”
何晓筝伶牙俐齿,步步紧逼。但何敬业也是有底线的,每天都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怎么也不能在退休前,制造冤案,留下话柄。否则,今后退休回家,别说去找池文青复合,就算找邻居老太太吹牛也不够档次。
于是,他继续说道:“葬狗坡是个比较特别的地势,弯度大,坡度陡,车辆噪声大,处于转弯状态,是听不到后面受害人那一声惨叫的。再说,过了葬狗坡,司机很难从后视镜里看到什么异常。所以,我最初推断为肇事逃逸是不成立的。”
“你也认为有问题?”
“不,现在我认为,这只是一起意外交通事故,司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何敬业用手抹了一下前额的雾水,他看了一眼何晓筝。何晓筝的表情却让他大吃一惊。
“如果真的只是一场交通事故,那倒是一大安慰,可以解除我更严重的疑虑。”
“什么疑虑?”
何晓筝不慌不忙,气宇轩昂地吐了俩字:“命案。”
儿说儿有理,爹说爹有理,双方开始僵持不下,直说到口干舌燥,两眼冒火,局面实在不好控制。何敬业下定了决定,要顽抗到底,并摆明了态度——萧楚格的死亡,是事故。何晓筝也豁出去了,也摆明了态度——萧楚格的死,是命案。
何晓筝不愿意凭空猜测,因为她是一个科学工作者,她所作出的一切结论,都来自于科学检验。她必须把尸体带到解剖室里,做进一步的解剖和骨骼分析,才能确定死亡性质。
没验出结果,这绝不能怪何晓筝。对死亡性质的准确揣摩,对案发经过的精确预测,还有深不可测的肇事动机,这是极致的智慧。在何敬业看来,这已经超越了人类思考的极限。
萧错站在警戒线外,看着格格被装进冰冷的尸体袋里,摆出一种拒绝破碎死亡的姿势。格格就这样带着所有的美,去了他去不了的地方。
当何晓筝走到萧错身边时,他却突然拉住何晓筝的衣服,他的眼睛,睁开着,空白的眼神,在说话:“让我跟格格说句话……再走。”
何晓筝点了点头,允许他去和格格告别,他抱着格格,他紧紧地抱着她。他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可以这样突然停顿。格格的手指不会动了,眼泪不会流了,时间不会走了。
他伸出手抚摸她的脸颊,他克制着自己,帮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可是,一遍,一遍,又一遍,他擦的还是不够干净。格格躺在他怀里很安静,很乖,一切都和熟睡时一样,回想她笑时的甜美,他忍不住也笑了。纵然他并没有真的笑出来,可是眼睛里的确已有了笑意。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笑,会这样诡异的去笑。一辈子,一辈子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他意识到了:格格根本没死,她根本没有离开他,只是受伤了,只是暂时失去了记忆,不再认识他,不再怀念这个世界。
何晓筝不知道此时是该劝慰,还是该跟萧错一起难过。她看着萧错的耳朵始终没有离开格格的嘴唇,他好像在等她说话。
几乎是在瞬间,所有的刻意和压抑突然再一次崩溃,萧错抱紧了格格,低声说:“格格,我不能让你就这样走了。”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4 14: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四章 目击证人

格格走了,很多村民扛不住饥寒,也跟着散去。何敬业走到萧错面前,萧错注意到他,面无表情,很像他的父亲,也很像一具冷酷的干尸。两人一阵对视,一阵沉默,但问话,总是无可避免的。
萧错不屑一顾,问何敬业:“回答你这些问题有用吗?”
虽然萧错摆出的是一副坚决不理睬的架势,但嚣张气焰最终还是沉默了,因为何敬业的一句话:“我只知道你不回答就没用。扫把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这也是抓贼的理。”既然何敬业这么说了,萧错只好顺了。
何敬业问:“格格是几点出门的?”
萧错不想警察参与琀蝉和驼皮的事,他尽量避开一大早就出门的话题,他答:“我不太清楚,我出门早,不在家。”
何敬业问:“八点到九点之间,你在哪?”
萧错隐去到老槐树找卖琀蝉的婆子那段,答:“我一上午都在许胡子的丽人婚庆公司里。”
何敬业问:“谁要结婚?”
萧错如实回答:“明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
何敬业问:“你和格格?你们俩不是亲兄妹吗?”
萧错认为,很有必要还给格格一个真实身份,同时也给父亲洗去多年来的不白之冤,所以他不加避讳地答道:“她不是我亲妹妹。”
何敬业问:“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个消息的?”
萧错答:“两个月前,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可以治好,但手术有风险,怕出意外,给我也做了全面检查。结果,安医生发现格格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格格根本不是我亲妹妹。”
何敬业问:“安医生是哪个医院的?”
萧错答:“他不是本地医院的,是个香港眼科医生。我为格格的眼睛跑了很多医院,都说她的眼睛没办法治疗,只有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是健康的,她不是眼睛看不见,而是脑子里有问题。安医生为了格格能重见光明,专门去美国寻找脑科专家。”
何敬业问:“那格格从哪里来的?”
萧错答:“十五年前,是我父亲把她抱回家的。”
何敬业问:“格格姓什么?是谁的女儿?”
萧错答:“我父亲抱她回家的时候,特别跟我交代过,她是我的亲妹妹,叫我好好照顾她。十五年来,很多人都认为格格是我父亲的私生女,包括池姨也是这样认为的。”
何敬业问:“既然格格跟你们家没有血缘关系,萧明恒为什么要告诉你,格格是你的亲妹妹?”
萧错答:“我不知道,我父亲在所有人面前都承认格格是他的女儿。现在,格格是谁?格格从哪来?格格姓什么?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和格格可以相爱了。我娶她,就是要照顾她的下半生,让她做最幸福的女人,我发誓。”
何敬业问:“格格早饭吃的什么?”
萧错答:“小米粥。格格本来不想吃饭,是我逼着她吃下去的。”
何敬业问:“格格到葬狗坡干什么?”
萧错听到何敬业问这话的时候,心里突然想到,早上他特意交代格格,叫她在家,哪也别去,等他回来,怎么一转眼就出事了?况且,自己走的时候还叫王妈看着格格,难道格格碰到了什么重要的事?
萧错看了一眼格格的琴谱,跟何敬业说:“格格是耶那村小学的音乐老师,我想,她可能是去耶那村给学生送琴谱的,因为她是盲人,用不着琴谱。”
何敬业问:“她早上身体不舒服吗?”
萧错答:“前两天她说有点头晕,我要送她去医院,她说不用,可能是感冒了,找耶那村的娜仁萨满看了,说没什么事,过几天就好了。”
何敬业问:“你出门的时候,格格有异常举动吗?”
萧错答:“没有,和往常一样。”
何敬业问:“格格平时的日常行动,都是靠导盲犬吗?”
萧错答:“是的,葬狗坡到耶那村这条路,虎尔赤比我还清楚。”
何敬业问:“如果导盲犬比你还熟悉路,就不会把主人导进行车道上。”
萧错反问:“你怎么能肯定,格格就是导盲犬导进行车道上的呢?”
问话以萧错十分认真的反问结束了,他认为该回答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也就不用再回答了。关于格格怎么会去了行车道,这不应该是虎尔赤的问题。如果虎尔赤有问题,他还会让那只狗喘气吗?他从头到尾没对狗发火,发怨,自然有他的道理。
何敬业也是问顺嘴了,溜了那么句话出来,可这话,被一个人捡去了,还拍着自己的脑袋,大呼一声:狗才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者。
这个人是谁?何晓筝。
作为一只导盲犬,其工作就是为主人导盲,它的主人被碾压得支离破碎,而它却安然无恙,是它失职?还是另有原因?
何晓筝询问了猴渣和高娃,撞车时有没有看到这只大狗,两人均说:他们发现尸体之前、之后都没有看见虎尔赤。何晓筝仔细检查过导盲鞍,没有发现松脱迹象,也没有发现喷溅型血迹,这就意味着,萧楚格死亡之时,虎尔赤并不在她身边。
虎尔赤显然很疲惫,它趴在萧错脚下,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呆呆地看着葬狗坡,似乎它已经看到主人朝那远去。它缓缓地把前腿跪在地上,哀哀的眼神重复了很久,两只眼睛似乎在说:原谅我,我只是一只狗,一只不会说话的狗。
狗必须说话,狗才是整个悲剧的唯一目击者。可叫狗开口说人话,那是安徒生才能做到的事。现在,何晓筝才知道多学一门语言,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何晓筝拿着高倍放大镜,走到虎尔赤面前,对着虎尔赤仔细观察。如果事发前,格格与人发生冲突,那么,虎尔赤必然会和凶手发生撕咬。她很仔细地勘察,甚至连虎尔赤的每一个足爪都不放过。也许,在某个指甲缝里,会残留下微量的皮屑,那将是最重要的物证。但是,出乎何晓筝的意料,在虎尔赤爪子里,并没有发现任何皮屑。
何晓筝并没有因此放弃,她再一次用高倍放大镜观察虎尔赤的前爪。这一回,却发现了一丝纤维,细小得几乎无法提取。何晓筝小心地将指甲剪下,放进无污染的乙烯物证袋里。接着何晓筝想用同样方式,去看看虎尔赤的牙齿,无奈,虎尔赤却不愿意张嘴,何晓筝只在它的背毛里又发现几丝纤维。这令何晓筝十分兴奋,这也许就是破解死亡的一个幸运突破口。
何晓筝脱下手套,对着大雾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就在她拎起现场勘察箱,准备离开时,一张大嘴,突然咬住了她的裤脚。
谁?导盲犬虎尔赤。
虎尔赤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何晓筝顿时生疑:“狗想干什么?”
关于狗语,估计没人会,但狗毕竟是萧错养大的,狗的行为意识,萧错是应该明白的。看到虎尔赤一直拽着何晓筝往东南方向拖,萧错突然醒悟:“快跟狗走,它知道凶手在哪。”
萧错一出口,虎尔赤突然变得精神抖擞,何敬业招呼警员们立即上车,准备随狗追凶,可就在这紧张的时刻,问题来了。
猴渣那辆大奔因涉及车祸被封,要拖到交警大队去,一群人马各上各车,单撂下猴渣和高娃在马路上傻站着,但这里毕竟是山路,总这么站着也不是个事,猴渣刚蹲下身体,就感觉一双有力的手把自己扶了起来,抬眼一看,竟是萧错。
萧错看着猴渣血淋淋的嘴,问了句:“疼吗?”
这句话,虽然只有俩字,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时间,完全化解了兄弟间的误会,猴渣满腹委屈说:“没事……”
猴渣原本想装作没事,却忍不住疼,咳了几声。萧错忍住眼泪说了句:“上我的车吧,我给你上点药。”
猴渣拉着高娃就往萧错车上蹿,没想到萧错脸一翻,眼一横,对这猴渣说:“叫她走开。”
猴渣无奈,只能忍着疼,让高娃上了警车。虎尔赤领着警车,沿着葬狗坡的山路奔跑,开始,虎尔赤跑起来还是很矫健而顽强的。可跑着,跑着,步伐就不那么矫健了,气势也不那么强悍了。跑到红丹河时,虎尔赤流泪了,身体晃了几下,失蹄倒地。
虎尔赤也曾经竭力挣扎过几次,但都没能成功地站立起来。最后,它只能用爪子呜呜挠地。大约两分钟后,它不动了,血一口一口地从它嘴里涌出……
虎尔赤倒地的那一瞬间,狄清已经剪彩完毕,她站在鬼街口,接到了何震林的电话。何震林说雾散了,航班已经恢复正常,他马上就要登机了,叫狄清放心。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5 16: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五章 活者萨满
   
萧错将虎尔赤送进耶那村兽医院里急救,兽医说:狗是疲劳过度……
不知不觉,已是黄昏。兽医屋内,光线暗淡,虎尔赤还处在昏迷之中。萧错不停地打电话询问,何敬业的回答几乎一样: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你要相信,天网恢恢。何敬业的声音沙哑,没有任何起伏。很明显,他还在各关卡排查车辆。
萧错愤怒了,好几个小时过去,居然连个贼影都没抓到?然而这一次,他忍了下来,没有发作,继续保持沉默。他望着雾开云去的天,压根没就见着什么天网,更别提什么恢恢了。现在,唯一看见过凶手的,只有虎尔赤。可虎尔赤不仅不会说话,连行为意识都没有了,一条狗命能不能保住,全仗着老天爷给不给面子了。
耶那村里,青石铺地,街道狭窄、晃晃悠悠,由街头传到街尾。街两旁,民房陈旧,门板色泽斑驳。村口,一棵高两丈,直径九寸的松树,砍去枝叶,只留顶上九层。树下,青石,朱红的字:耶那村。
萧错靠在兽医门外,格格用自己的生命,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她是一个傻瓜,他在心里骂她,然后,眼泪掉下来,他什么都看不见,只是颓然地盯着地面。很快,一个并非偶然的事件发生了。
一位老妪,蹒跚而来,拐杖敲在石板上,铮然清脆。在村子里遇见一个老妪,是件很平常的事。但这个老妪很不平常,她手中拿着两颗蛇蛋花宝石,身上戴着铜镜、响铃、垂挂着各种小兵器,叮当作响,十分奇异,此人就是耶那村资格最老的萨满,名叫娜仁。
娜仁的祖母是科尔沁有名的博(萨满),她祖母的祖母又是通天巫阔阔出徒弟的后裔。所以娜仁萨满是巫师,也是巫医。巫医虽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但也不是纯牌装神弄鬼的行为,有些却为科学先声。
十三世纪,蒙古骑兵四处征战,征服完自己的草原,再征服别人的草原,征服完亚洲的草原,再去征服欧洲的草原,反正闲着没事,征呗。在征来征去的日子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战伤、摔伤、骨折,有时候也会被困在山腹之中。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下,你可别指望,骑兵队伍会随身携带一大堆电击治疗仪、心电图机、脑电图机,后边再背个特大号氧气瓶,嘴上挂个防毒面具。
所以,远征骑兵除了必备的粮草,还要带上懂得临危救急,保命之术的人。那时候还没有军医这个词,基本就用萨满代替。萨满不用带氧气瓶,MAZUIYAO,只带一双手和蛇蛋花宝石、青铜镜以及银杯等物。这些既是按摩工具,也是萨满法器。
别看萨满的设备简陋,方法又土里土气,可实在是很高明。一旦有人摔成骨折,不用X光,萨满凭借手感就能判断骨折情况,嘎嘎几下,就能接上。不用铁锤,铁钉子,铁板子,割肉固定,就能迅速治愈伤员,使得军队保持持久的战斗力,这就是蒙古著名的整骨术,在战场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传元太宗窝阔台,受箭伤后,就是用烧热的玉石按摩治愈的。成吉思汗十五世孙达延汗,因气而得痞块,也是先后用三只银杯和银盘,进行按摩,才得以康复。
可见,萨满并非都是骗人的把戏,只是巫术达到达不到的问题。娜仁萨满不仅传承了整骨术,而且很会观察人的心理和精神状态,所以,她的占卜和预言能力也很高,村里人都信她。名声大了,娜仁萨满就算闭着眼睛接骨头,混个百万富翁也绝不成问题,但她却从不收钱。
萧错曾经见过娜仁在祭祀台上跳博舞,也就是萨满舞,一件萨满服,足有一百多斤。每次祭礼,她都能穿着那套萨满服,在极快的速度下,做激烈的鼓技表演。这种超自然能力,似乎是很多科学家都没有办法解释的问题。
但有个养猪的老太太,轻而易举地就把这奇异的现象解释通了,她每天把小猪从猪圈里抱出来喂食,喂饱了再把小猪抱进去,一年以后,小猪已是几百斤的体重,但老人依然能将猪抱进抱出。这和萨满能穿着一百多斤的衣服跳舞,是一个道理,没什么超人技术和迷信色彩。
这么一说,人活百岁,跳几下博舞,再会点整骨的医术,都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可今儿怪就怪在,娜仁走到萧错跟前,突然站立不动,眼睛紧闭,表情收敛,也不知她脑中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她在看谁,竟鬼使神差般,从嘴里轻而有力地吐出五个字:“知道你会来!”
娜仁萨满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从不先和任何人打招呼,而萧错在左,萨满面右,显然这话不是对着萧错说的。娜仁萨满话音虽轻,却像一个炸弹,在萧错心里猛地爆炸开来,让他禁不住连忙站立起来,问道:“你说谁会来?”
娜仁萨满依然紧闭双眼,依然面不改色:“横死的,那边不收。”
“你……你在跟谁说话?”萧错不由得把身体紧贴在墙,又听到娜仁萨满所说的“横死”心中大惊,知道这老妪不是糊涂之言。关于横死,共有九种:一为年轻得病无医;二为被王法所诛;三为畋猎嬉戏;四为火焚;五为水溺;六为恶兽啖食;七为堕崖;八为毒药诅咒;九为饥渴所困。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横死”就是非正常死亡。娜仁萨满嘴里的“那边”指的就是阴曹地府。格格刚刚发生车祸,为什么萨满要和他说这些?难道她……
娜仁萨满站在街上,继续叨念:“万物有灵,人住地界,灵居天界,鸟居龙藏,安魂金符,参悟玄机,若得真相,必先祈神,今日午夜,去葬狗坡,祭祀狗神。一尸三命,一定要祭。”
萧错听娜仁萨满口中所言,半文半俗,既像是古谜,又像是顺口溜,而且内容离奇,一时间难解其意,直听到“真相”两字,心中方才醒悟,赶紧支起耳朵,去听娜仁萨满的“胡言乱语”,可萨满说完“一尸三命,一定要祭……”就再没了下文,眼睛一睁,口中再也不说什么了。萧错暗想: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娜仁开始说的几句,萧错也没听清楚,只记住关键一句:“若得真相,必先祈神。”仔细想想,萨满似乎知道些什么,不然她纵有通天神力,也不会说出“真相”二字。萧错心痒难忍,恨不得把萨满的嘴掰开,让她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再说一遍。
就在这时,娜仁萨满转身,准备离开。萧错一把拉住她:“什么是‘一尸三命’?”
娜仁萨满回头,看了萧错一眼。萧错发现她眼神冒出一股光芒,凌厉刺目,让人发颤。娜仁萨满不再说话,蹒跚而去,拐杖敲在石板上,铮然清脆。她这几句不囫囵的话,究竟有什么哑谜?萧错根本无法理解。
萧错傻傻地站在青石板上,看着娜仁萨满的身影渐渐消失。她为什么说“一尸三命”呢?萧错仔细猜测,他只听说过萨满有“三魂”信仰,说的是生魂、游魂还有转生魂。萨满教认为,人是由三种不同特点的灵魂,共同凝聚而成的,缺一不可,否则就会使人受到病灾侵害,甚至死去。难道是萨满口误,将“三魂”说成“三命”?
萧错再想:她为什么叫我去葬狗坡祭祀呢?人死了,要祭奠生魂,这是萨满的规矩。可萧错不是耶那村人,也不信萨满教,为什么非要他去祭祀呢?而且指明了去葬狗坡。凭着娜仁萨满这把年纪,她绝不可能是闲着没事,和他捉迷藏、撂手绢玩的。
萧错转身进了兽医屋里,虎尔赤百般折腾,死去活来,才算保住了一条命,好好休息一下就没什么事了。萧错脑子还在想娜仁萨满的话,不知道是天机,还是谎语。
兽医见萧错想得愁眉不展,问萧错出了什么事,萧错只是简单地和他说了几句萨满的话,兽医对他说:“娜仁萨满的心走得比时间快,是能在开始就看到结局的人。她说什么,自有她的道理。格格出车祸走得急,萨满叫你祭奠,是安慰她的生魂。”
萧错说:“我不信萨满。”兽医说:“很多人都不信萨满,但很多人都找她看病。如果她叫你去葬狗坡,那葬狗坡今天晚上,肯定要有事情发生的。”兽医说完话,给萧错拿了一些祭祀用品。
萧错拿着祭品,傻傻地站立着,他不信萨满。但是,他信格格没有走,一直在他身边。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5 16: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六章  亡灵再现        
   
午夜,十二点,葬狗坡下。   
这个时候总是月黑风高,万籁俱寂,亡灵出没。萧错站在祭祀高台上,望着格格死去的地方,不言,不语,不动。和他面面相窥的,是一只石犬。
石犬为灰白砂岩质料,通体磨光,带有基座,在石犬的颈部和背部隐约可见黑白两色。由此可见,此犬原来应为黑白花犬。通长不足一米,嘴部和耳部均有残损,前腿并拢前伸,头部依伏于双腿之上,后身右侧卧,长尾依于后腿,尾尖向后卷曲,石犬细腰,胸部粗壮,腿长爪利,双眼圆睁,目视前方,虽然构图粗糙,却极为传神,透出一种机警与威猛。在石犬的背后长长地竖着一根祭天神杆,很孤独地站立在石犬身边。
耶那村人对狗神的故事,是极其认真的,他们对狗非常敬重,不但不杀狗,不吃狗肉,而且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子,还把那只以身救主的忠义之犬尊称为狗神。
耶那村人始源于何处,没人知道。他们没有家谱,没有文字,只靠口述来传承历史,至于清朝以前的事情,就没有人知道了,唯一深陷在记忆里的只有葬狗坡的传说。
每年祭礼之时,全体村民都会携带牛、羊肉、粮食和酒前往祭祀台,跟着大萨满,载歌载舞,祭祀狗神,祈祷人畜平安、农牧丰收。家家户户,会把家里的第一碗新米饭,给家养的狗吃,以示崇狗,敬狗。
由于葬狗坡上森林密布,而古耶那村人祖祖辈辈都是萨满教的信徒,对灵魂的存在是深信不疑,他们相信有脱离于肉体的精神存在,人死后的灵魂是永存的。信仰萨满教的人,没有肉身崇拜的传统,人的肉身来自于大自然,去世了也应该回归大自然。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也需要受狗神庇佑,所以,葬狗坡又是耶那村人世代举行露天葬的神秘之地。
听兽医说,只要心诚,狗神会召唤出亲人的亡灵,与你通话。萧错点上两支蜡烛,兽医说:蜡烛是用来判断亡魂有没有出现,如果家里人来看你,即使没有风,烛火仍然会摇晃。这个时候,萧错不得不什么都信。他只想让格格出来,告诉他,那个凶手是谁?
烧纸,呼唤,上香,没动静。画符,运功,倒酒,没反应。那再试试……夜,很静,能听到身上冒汗的声音。雾水掺和着冷气,顺着他的脖子,流向脊背。他能感到,有一股阴气袭来。他也已经发现,四周安静得过分,一辆途经的车辆也没有。
萧错仔细猜想,萨满一词系通古斯语,意为兴奋、不安和狂悖的人,在《宗教词典》中解释其原意为“因兴奋而狂舞的人”。萨满具有超自然的神力,是沟通人间和神灵世界的使者。成吉思汗曾十分信仰萨满教,其每逢出征作战,以及作出重大决策时,都要请萨满占卜。
但有一点,不能忽略,萨满是通过跳神活动,达到的激动、昏迷形态,产生超乎自然的神力,同各种神灵直接交往,不论是为患者跳神驱邪治病,为求者占卜预见未来;为祭神祈求生产获得丰收,为本氏族消除灾祸。还是为妇女求子、为死者送魂而举行的跳神、祭神仪式,基本都是在萨满癫狂而激烈旋转的舞蹈中进行。而今,娜仁萨满为什么要让他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祭祀呢?问题非常尖锐,也非常难以理解,这绝对不符合萨满教的潜规则。
就在这时,烛火,突然动了,瞬间熄灭。凄惨的阴风,从他脚下旋起,那一丝振颤,像是幽冥世界的回声。还有沙沙的脚步声,在树林回荡。萧错屏住呼吸。
听,是什么在他背后沉重地呼吸?
夜幕深处,偶尔传来一声悲涕,像是一个女人在隐隐哭泣。萧错看到草丛中有一个背影,是格格,他看得很清楚,她的头发还是那么黑。
萧错听出是格格的哭声,他叫她回头看看他,他真的很想再抱抱她。格格站了起来,转过身面对他时,他看到的还是一头黑发,不一会儿就被风吹散了。
谁?萧错看到一个黑影,从葬狗坡里出来,在马路上一闪而过。是格格?不,不是,绝不是格格。格格不会见到他就跑的,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
萧错揉了揉眼睛,四野静悄悄的,什么都没有,但萧错觉得他没看错,绝不是幻觉。就在萧错恍惚不定的时候,他听到几声狗叫,是虎尔赤。
萧错一口气冲到马路上时,他看到了虎尔赤。虎尔赤是从兽医那里偷偷跑过来的,它和他一样,放不下格格。它用身体紧紧地俯贴在格格流血的地方,只把头高高仰起。
虎尔赤在找什么?它在寻找那个凶手的气味。
萧错看着虎尔赤,他从未如此寂寞过,也从未如此没有方向过。但是,渐渐地就明白了,他不能难过,要学会照顾自己,安慰自己,好好冷静下来。他想,他是对的。他如果要寻死的话,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软的有绳子,硬的有木棍,高处有嘎纳山,低处有红丹河。为了格格,他要好好地活着,开心地活着,直到抓到那个凶手。但他,还是冷静不下来,大脑根本无法思考。
突然,萧错感觉到一个物体在心脏处颤动,每一根头发都跟着那种振动竖了起来。那一刻,思想因恐惧而停顿。他深吸了一口气,连同汗水一起吸进鼻孔,心脏在狂跳,毁灭般地狂跳。当他用手捂在胸口时,才知道,那是手机在振动。他越是不想接,它越在他口袋里狂跳,逼着他去按接听。
说话的是许胡子:“哥们。今天的婚礼我将按原路线出发,从中南大街绕北环,再经雨西路……”
萧错说:“胡子,别费那个劲绕了。”许胡子被他弄得一头雾水:“开什么玩笑的,今儿可是您大喜的日子!我还打算趁机把鼻烟壶取了呢……”
“鼻烟壶,我改天给你送去。”萧错不再接听电话,他看了一眼手机,此时,正是他和格格定下的结婚日,他把手机朝天抛去,手机落在葬狗坡的祭祀台上,顿时,四分五裂。
死亡就是这样残酷,前天,萧错还搂着格格,抱着本世界地图抑扬顿挫念给她听:莫扎特的故乡萨尔茨堡,音乐之都维也纳,聆听华尔兹与咏叹调缭绕的奥地利,多瑙河明珠布达佩斯,领略浪漫与传奇的匈牙利……他想带着格格环游世界,虽然格格没有眼睛,但他有,他会把世界每个角落说给她听。
此时,萧错抱紧的只是虎尔赤,他坐在地上,用手摸着地面,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到狗头上……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7 22: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七章 谁是真凶

晨曦,那场夺命的迷雾,居然散得干干净净。
萧错依然紧紧地抱着虎尔赤,他只想抱着虎尔赤陪着格格。他生怕有车,或者有人,来打扰他。可是,这条偏僻的公路上,却偏偏有车,又有人来了。
那个人,从车上下来,慢慢地走到萧错面前。萧错没有看见她的人,只看见了她的脚。一双纤巧沉稳的脚,穿着双柔软的黑皮靴,再往上看,两条细腿、腰身、胸腹和她衣服颜色形成一条黑线。显然,这是一个女人,是认识他的女人,并且是知道发生过什么事的女人。
她不但看到了他的疼痛,甚至也感到他内心深处那种无可奈何的悲伤,她忍不住抬起手,轻抚着自己的脸。她的指尖轻抚到眼睑,才发现,自己的眼睛湿了。
她在叹息,叹息着弯下腿。她带着熟悉的气息俯向他。他听见了她的叹息,他感到一双温暖的手朝他伸来,轻轻抹掉他脸上的泪水。这里,曾经有过她的爱情,她回想着,他脸上她熟悉的种种神情。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从不曾遗忘。
她只轻轻喊了声“萧错”,她声音很好听,态度很优雅,举止也很淡定,她就是狄清。如果,格格真的是萧错的亲妹妹,那么,今天的新娘一定会是狄清。
萧错站起来,看着狄清,他没有说话。十秒钟后,他把头埋到她的怀里。她伸出手,慢慢地抚摸着他的头发。她一声不吭地维持着这个姿势,然后,她听到萧错在她怀里哽咽了一句:“……格格走了……”
“我知道了,跟我走吧!”狄清摸着萧错的头低语着,她依旧那么宽容地对他,此时,她什么都不说了,只顾着给他擦眼泪。
“对不起……狄清,我哪都不去,我就在这陪着格格……”
“走吧,那个肇事司机去自首了。”
“你怎么知道?”
“我刚从交警大队过来……何叔打你手机一直没打通……我那辆奔驰车,被他给扣下了……”
“天杀的畜生!”听到有人自首,萧错刚才还似倦敛羽翼鸟,一时间便堪比一头上古猛犸象,他在马路上来回兜起圈子,好不容易摸到半截树棍,看了看,觉得分量不够,扔了。他又找到一块石头,掂量了几下,抱在怀里。这一举止,不能说萧错大脑有问题,只能说他对现状已经是束手无措。
狄清怕出事,拼了半天命,才算夺下萧错手里的石头,连推带拽把他硬弄到车子跟前。萧错回头,见虎尔赤依然端坐在格格出事的地上,用前爪子挠着地面,不断发出呜咽。他眼里一阵酸疼,忍不住喊一声:“虎尔赤。”
虎尔赤只抬眼看了看萧错,没起身,反而趴在了地上。萧错知道,它想陪格格,也没勉强它跟着走。
一路无话,车很快就停在交警大队的门口。萧错冲进交警大队,他刚推开交通事故科的门,就看到墙根蹲着一个双手抱头的主儿,萧错用后脑想也知道,此人就是那个刚出炉的畜生。萧错不由分说,拎起那人的衣领子,以抽军刀的速度,朝那人的脸上放上一拳。
那人“哎哟”一声,倒在地上,朝天摆了一个人仰马翻的架势。就在萧错张牙舞爪,想上去撕他的时候,何敬业突然扑上来,一把反擒住他的胳膊,这回他架住他了,因为萧错已经两天两夜没吃没睡,体力减少一半,也是在情理当中。
“人是我撞死的……我自首,我认罪……但我没有肇事逃逸,我当时真的不知道撞了人,我只感觉车子猛地一颠……我真的没有逃,我冤枉啊……我是确实不知道啊……”
说话的人叫张友和,是墨里州富华纺织厂的大货车司机。据他所述,10月29日上午8点左右,他装了满满的一车坯布,送往墨里州宏盛印染厂,途中接到老婆电话,说在家擦玻璃时,不小心从楼上掉了下来,把胳膊摔断了,他急忙掉转车头,去接老婆,在去医院的途中,不幸撞死了格格。
张友和还说,当时,边开车边照顾妻子,确实不知道什么时候撞死人了,只觉得车子颠簸了几下,因为妻子伤得厉害,也没想那么多。等到了耶那村,张友和才发现车轮胎上有血迹。在回来的路上,又听到有人在议论,葬狗坡出了车祸,死了人。当时他很害怕,很想逃,可他妻子坚持叫他来自首。
何敬业问:“你是几点经过葬狗坡的?起始点在哪?”
张友和答:“我从墨里州东桥区自西向东开往耶那村,经过葬狗坡的时候,大约十点。”
何敬业问:“你撞人的时候,有没有听到死者的尖叫声?喊声?”
张友和答:“没有,我只听到了狗叫声,狗一直追着我的车……”
何敬业问:“狗从哪来的?”
张友和答:“狗是迎面过来,然后,追着我的车,不停地叫。”
何敬业问:“迎面追车?你看看是不是照片上的这只狗。”
张友和答:“是这只狗,我确认它是从前面过来的,当时它冲着我的车窗,叫了几声,我记得它的样子。”
何敬业问:“你确认是迎面而来?”
张友和答:“是迎面过来的,还追了我半天。”
何敬业问:“那你为什么不停车。”
张友和答:“我妻子胳膊摔断了,浑身疼得厉害,我不可能为了只狗停车。”
何敬业问:“你去的哪家医院?在什么地方?”
张友和答:“这……”
何敬业问:“到底是哪家医院?”
张友和答:“是耶那村的娜仁萨满家,她的整骨术很厉害的,所以……我要是真的知道撞了人,我会及时送医院的……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要是有用的话,要王法做什么?”萧错认为这个案件,没有再审下去的必要了,想着格格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毁在他手里,给他一梭子弹,都不解恨!
“警官,我真的是冤枉的,我真的没想逃……”这时候的张友和是又急又怕。
何敬业叫张友和递交了一份事故情况书面报告,等待交警大队的处理,并扣留了张友和的驾驶执照和那辆肇事车,等法医鉴定的报告出来后,交警大队将对张友和做出相应处理。
张友和被交警带下去后,何敬业长叹一声。其实,他在萧错没来之前,已经兴奋了很久,兴奋的是他没费多少工夫,也没费多少口舌,犯罪分子就落网了。令人惋惜的是,一条生命已经无法挽救了。
何敬业拍了拍萧错的肩膀,叫他要有心理准备,关于格格的死亡,很可能是一场意外交通事故。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7 22: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八章 以命抵命

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自首,并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作为一个事故科的处理人员,就可以抓起惊堂木,“啪”断案了。何敬业叫萧错坐下说话,可萧错仍然固执地站着。不管你站着,还是坐着,这个案子还是要断的。
于是,何敬业说:“从盘查的事故现场来看,萧楚格当时是在行车道上被撞,属违规在先。而肇事司机张友和,并没有违章驾驶。另因当天雾大,有部分天灾因素,现在肇事司机张友和已经自首,态度诚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从轻或减轻处罚。当然受害人死亡,司机是要承担责任,应当赔偿一些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此外,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何敬业停下话,他想听一下群众的呼声。显然,作为群众,萧错对这种处理意见,是极其不满的,而且是怒气冲天,他立刻朝何敬业身上摔了一句狠话:“照你这么说,赔点钱就算了吗?格格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谁杀了她,我都会要他以命抵命!”
何敬业知道,不说个明白理出来,萧错肯定不会罢休,一旦要闹起来,剁了谁全家,那都是正常的。所以,不管萧错听不听,他都得接着说:“你要面对现实,要分清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
萧错盯着何敬业,左看右看,看了又看,他想发火,但他面对这个慈眉善目的老人,他忍住了,只是轻声问道:“我现在不想跟您侃法律条款,我想知道您的‘行为人’,指的是谁?”
“这个行为人,就是张友和。格格突然出现在行车道上,在这种情况下,张友和对她的死亡根本无法预见,也就不存在预见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失,也就不应对格格的死亡负刑事责任,怎么能‘以命抵命’呢?当然,张友和所交代的肇事过程,是否属实,我们还要等法医死亡分析报告出来,才能最后定局,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些,是让你有个心理准备。”何敬业在说这些话时,他并不清楚,在这个车祸的背后,在这个“当然”后面,还会隐藏着什么。
“何警官,我想看看那辆车。”萧错虽然生猛,但毕竟还是个理智之人,一旦挺过悲伤后,头脑便会逐渐清醒下来。萧错提出要去看车,明摆着准备对格格的死亡,插一杠子。他始终认为,虽然有司机自首,但这依然是一个扑朔迷离的事件。
人家既然这么要求了,何敬业自然也会卖个面子给他,应声说道:“我带你去看。”
于是,萧错、狄清与何敬业一起走到了交警大队后院。萧错无法想象,是一辆什么样的车,将格格粉身碎骨。当他看到肇事车辆的时候,它已经静静地停在交警队的院子里。从任何一个角度去看,这辆车都和格格无冤无仇。
其实,有时候,人多长个心眼的确是件好事。就在萧错刚刚靠近大货车时,车轮底下便伸出两条人腿,萧错暗自心惊,不由得往后一闪……
那双人腿是何晓筝的,她躺在车底,整整四小时。萧错很奇怪,检验车辆自然有专业人员,何晓筝是个研究尸体的法医,钻到车底做什么?见此场景,狄清感到这其间可能有些门道。何晓筝从车底出来,摘掉手套,用眼神和未来的嫂子狄清打了个招呼后,走到何敬业面前,很肯定地说了一句话:“张友和在撒谎!”
何敬业一听,勃然大怒,难道自己被张友和耍了?何敬业不是三岁小孩,几十年的交警生涯,绝不是白混的,他从不相信任何人的空口白话,包括何晓筝在内。父女俩再次面临的不是二次战役,而是赤壁之战。一位著名历史学家说,赤壁之战是被进攻的打败了进攻的,哀兵打败了骄兵,年轻人打败了老头子。历史会不会在何敬业父女身上重演胜局,那就要看何晓筝所掌握的证据,够不够铁。
何晓筝对大家说:“我在车底盘下,确实发现了一些新的刮痕,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皮肉毛发的证据。在车轮胎里,我采集了一些褐色物质,经确认是血。这些血液样本,经检验是死者萧楚格的。同时也证明了,张友和驾驶的这辆大货车,确实碾过萧楚格的身体。但是,当我检查车辆外壳时,我的发现,却跟张友和的陈述有着天壤之别。”
“天壤之别?”众人目瞪口呆。
何晓筝继续说道:“根据张友和的供词,他意外撞死萧楚格。然而,我对车子进行例行检查后,并没有发现车撞伤萧楚格的证据。车子外壳没有损伤,没有头发,没有纤维,更没有针织物的痕迹。车的外观也没有任何破坏,这些证据说明了,这辆车根本没有撞上萧楚格。这使我更加确定:萧楚格的死,不是一个事故!”
何晓筝话一出口,所有的人都大惊失色。何敬业很紧张地看着何晓筝,说:“这是人命关天的事,你不能随便冤枉一个人。从目前的状况分析,我认为张友和是无辜的,也不存在肇事逃逸性。大货车这么长,根本看不见车后发生的事情,他只是在不知道出事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何况他已经自首了。”
何敬业虽然言辞犀利,却并没有实据,如果张友和撞人不是事故,那就是蓄意谋杀,完全是两码事。一旦误判,就是草菅人命。
“对和错,是与非,不是我说了就算的,也不是哪个办案人员,凭借主观臆断说了算的,权威只有一个,那就是事实。”看来,何晓筝不验则已一验就要彻底。
何敬业和何晓筝虽然是父女俩,但在萧楚格的死亡性质上,出现了严重分歧。那么,萧楚格一案,究竟是蓄意谋杀?还是一场交通事故呢?张友和是否有逃逸的行为?怎样才能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圆满的交代?是强制拘留?还是再深入调查?一方面是死者家属要求严惩肇事逃逸司机,一方面是肇事司机大喊冤枉,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撞了人,事发经过的具体情况,无从知晓。
如果你认为何敬业的脑袋是一根筋,食古不化,那就错了,人家的算盘,那是精到了极点。何敬业明白,这起事故不能草率定性。本着对死者负责,本着对驾驶员负责,何敬业决定对这个有争议的事故,准备进行一次现场模拟。通过模拟的结果,能给驾驶员和受害者家属双方一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处理结果。
事实证明,这将是一个极为明智的决定,正是这关键的一次模拟,改变了事态的进程,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将再度发生。
何晓筝也不想毫无根据地判断任何事情,她需要点时间去研究血迹和尸表现象,判定出其形成原因,就能建构案发经过与起因,并判断事发先后的顺序。何晓筝拎着箱子准备走的时候,突然回头看了看萧错,说:“她怀孕了,路边的呕吐物,是她的。化验结果显示:呕吐物里没有发现有毒物质,呕吐只是妊娠反应。”
“她……怀孕了?”萧错听了,眼睛对着天眨了数十下后,异常冷静地看着何晓筝问,“多久了?”
“四十天左右。”何晓筝并不去看萧错,眼睛只看着狄清的表情。狄清见萧错听完后就愣在那里,她真的希望自己能说些什么,做点什么,但无论她做什么,或说什么,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这个消息太刺激萧错了,他突然拉住何晓筝,下腭抖了半天,才问出一句话来:“告诉我,格格是怎么死的?”
“答案肯定会有的,但必须要解剖尸体。”
“她死得很惨了,还要被解剖?”
“你放心,我会一直陪着她,直到她告诉我,凶手是谁。”
“他最好祈祷不要被我碎尸万段。”萧错心疼格格,但他是个明事理的人,在别人看似不能接受的问题,他断然同意了。何晓筝见萧错点了头,拎起勘察箱,走了。
何敬业看着何晓筝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他知道何晓筝昨天一夜没睡,准是碰到难题了。一般的交通事故,看看车检报告就行了。可这次何晓筝亲自去研究了肇事车辆,整整四小时,这个时间,已经足够解剖一具尸体的了。
萧错快疯了,复仇之火,怎么能容忍那个害人妻,杀人子的凶手再活一分钟。没关系,有账慢慢算,咱们走着瞧。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8 21: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章  现场模拟

根据《刑法》,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后逃逸,不仅有违伦理道德,违反法律,其损害赔偿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
涉及严重肇事逃逸罪,住的是省城模范监狱,不是打架斗殴关的派出所,等人担保就能搞定的,这时候的张友和是又急又怕。
进行交通事故现场模拟,整个交警大队都非常慎重,他们把现场模拟的必要性,详细地向张友和和萧错等人解释了一番,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从当地请来了八名驾驶员,都是有丰富经验的大货车司机。他们将分别驾驶张友和的大货车,进行“事故现场模拟”。
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但没有相同的大雾,交警们准备了烟雾代替。警方不仅邀请了执法监督员,还有一些媒体记者和群众到现场观看。
交警们要做的是,争取丝毫不差地恢复事故现场原样,通过模拟的结果,能给驾驶员和受害者家属双方一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处理结果。
第一名驾驶员,是有九年大货车驾驶经验的张师傅,他驾驶着张友和的大货车,按照何敬业的要求,从葬狗坡下坡处,由西向东右拐,驶向耶那村。
因为先要开一段下坡路,而后是一个大转弯,这个转弯要先左转,再右拐弯,而且过葬狗坡往里走时,是直角弯,张师傅提前二十米,把车开到路的左边,然后,再往右拐。当车头已经拐向耶那村的方向时,车身大部分还在公路上,花了大约一分钟,张师傅才把长十几米的大货车完全拐过葬狗坡。
张师傅说:转弯必须使一挡才能转过那个弯,转过去之后,后面发生的事就一点也看不见。
第二名驾驶员,是有三年小车驾龄,十年大货车经验的王师傅。他在驾驶张友和的大货车进行事故模拟时,也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因为车身长,车体又重,在拐弯的时候,如果急打方向盘极容易导致翻车,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车速必须很慢。
接下来六名驾驶员,在驾驶大货车转弯时,一致认同,在后视镜里看不到车轮,以及车后情况。
萧楚格是在下坡处被碾压,从下坡处到转弯处时,车速会很快,最多只需要一分钟。大货车会不会没有感觉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交警们早已准备了人体模型,摆放在事发时的位置上。
这次,是由何敬业主驾驶,萧错副驾驶大货车。何敬业全神贯注地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地向右转弯。葬狗坡的马路本来就有点颠簸,加上车身很重,轧过人体模型时,大货车只有一点颠簸的感觉,如果不全神注意,是发现不到的。因为车本身就有十五六吨,挂个不足百斤的女孩子,根本不会有感觉。何敬业认为,司机不是有意逃逸,而是出了事故不知道。
八名司机轮流开车,萧错一直在副驾驶室坐着,一遍又一遍地在现场模拟实验着。所有司机的感受,都基本相同。由于货车长度过长、能见度过低、处于转弯状态、且没有巨大的碰撞振动,确实无法知晓事故发生,所以司机张友和,应该没有逃逸的故意性。
何敬业按照事发时绘制的现场图,在地上画出各种痕迹,再用大货车和人体模型对比着地上的痕迹,他不断计算着撞击时的状态、地点、车辆走向以及撞击后的演变过程,经过数次现场模拟,事发时的情景也已经清晰地勾勒出来了。
驾驶员的座位是在左侧,不是在右侧。萧楚格是从右侧进到车轮底下的,驾驶员在左侧,很难发现死者。事故经过还原在交警、执法监督员、记者和萧错面前,由此,交警们认为,张友和虽然是肇事者,但不属于逃逸。
这个结果,让张友和长舒了一口气,他也表示认可和满意。整个车祸的谜底揭开了,在场的人几乎都是欷歔不已。折腾来,折腾去,在这个神秘的葬狗坡边,事情似乎就这么过去了。
然而对这个结果,萧错并不表示信服和接受,他对着在场的所有人说:“我只想弄清楚一个问题,如果准备右转,车子必须提前靠左。应该能看到人行道,更应该看到在路面行走的人。”
“从车祸现场来看,死者是进入了行车道,而后被车碾压。”
“格格为什么要进入行车道?为什么躺在地上?难道她会在马路上晒大雾?等着大货车来轧死她吗?”
“很简单,是你这只狗把她导入行车道。据我了解,虎尔赤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如果是人的话,已经是七十岁的高龄了,因年老体衰导盲失误,是很正常的事情。”
萧错听后十分愤怒,也很不服气:“何叔,您犯了一个天真的错误,虎尔赤比任何一个人都会带路,您不能因为一次模拟,就往一只狗身上抹黑。如果反复实验,可以证明事实的话,我也有个导盲示范叫大家看。”
萧错从车里拿出导盲鞍给虎尔赤戴上,他摸了摸虎尔赤的头,对在场所有人说:“在没进行这个导盲示范之前,我很有必要向大家介绍一下这只狗。”
萧错话音刚落,人们的焦点就落在了虎尔赤身上,其中就包括王二。
王二此时就在模拟实验的外围,缩着个脑袋,对着身边的人耳语几句,便退出人群,骑上辆摩托一溜烟跑了。不多时,王二又来到了一处老宅子门口。这是一个幽静的小院,院内种了一些花草,让小院清雅了许多。院子中央的凉亭内,谭彪正躺在躺椅上闭目养神。
王二走上前去,低声道:“彪哥,警察在葬狗坡那做模拟,您要不要去看看。”谭彪慢慢睁开眼睛,看了看王二,又闭上了眼睛,说道:“那只狗记得我的气味,怕这三两天,它都忘不了。我就不往葬狗坡那去了,那瞎子的案子,有结果吗?”
“听说有个大货车的司机去自首了,警察正断着案呢。彪哥,我想跟你说个事,我儿子不知道跑哪儿野去了,我想抽空去找找那个混小子。”
谭彪“嗯”了一声,又问:“我那辆帕萨特处理掉了吗?”王二连连点头:“彪哥,您放心吧,我叫兄弟们开到外地处理的,一点痕迹都不会落下。”
“干得好。从今天起,所有进葬狗坡的兄弟都要从胡尔绍布草原绕道走。”
“彪哥,那要绕两小时的路程。”
谭彪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举手示意叫王二离开。王二也不多话,转身离去。稍许,从宅门里,传出一句问话:“彪哥,你杀了那瞎子?”
谭彪看着朗朗天空,叹了口气说道:“生死在天,是她命浅,怪不得别人。”
王二离开谭彪后,只打电话叫了个兄弟在葬狗坡观看,自己匆匆回了家。葬狗坡观摩的人,还是不少,萧错努力控制住自己颤抖的双手,他很少这么紧张,因为很快,他将要做一件极为冒险刺激的事情。
事实上,萧错没有侦探经验,之所以能够超越之前,靠的绝不仅仅是聪明,因为一直以来,萧错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因为他有狗,那只名叫虎尔赤的导盲犬,它才是这起案件的目击者。
下面,虎尔赤将证明,它主人的死亡,另有起因。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8 21: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章 导盲示范

“这只狗,叫虎尔赤,首先,它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宠物,也不是单纯的扑咬动物,更不是代替锁具的‘门卫’,而是从新西兰进口的拉布拉多猎犬,也是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
“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是工作犬的一种,也是一种特殊的助视器。十三年前,我就开始为格格向导盲犬教育基金会,提出申请导盲犬,两年后才审核通过,虎尔赤是从新西兰空运过来,为格格导盲近十二年。它具有自然平和的心态,会适时站立、拒食、帮助盲人乘车、传递物品,对路人的干扰不予理睬,即使是近在咫尺的小鸡、小猫等小动物,它也不会去扑咬。因为,它知道主人的眼睛看不见,即使自己受伤,也要带主人到达目的地。
“格格在它的导引下,在任何地方,都会穿梭自如。甚至有些人,很难看出格格是个盲人。虎尔赤的记忆力超强,墨里州周围、葬狗坡方圆百里,只要你说出名字,它立刻会导引你到达目的地。
“虎尔赤除了为格格导盲以外,同样也可以为其他盲人导盲,因为虎尔赤一直在墨里州导盲犬协会做导盲示范犬。我想在场的记者,对这只狗不会陌生的。导盲犬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懂得交通规则,绝对不会将主人引向行车道。”
萧错说完话以后,他从车里拿出一个眼罩,他走到第一位驾驶大货车的张师傅面前:“我现在想请张师傅,为大家示范一下,一位盲人,是如何依靠导盲鞍行走的。”
萧错把眼罩戴在张师傅的眼睛上,张师傅眼前立刻乌黑一片。萧错弯下腰,拍了拍虎尔赤,说:“去葬狗坡祭祀台!”
虎尔赤得到口令后,并没有立刻起身,而是把身体弯向张师傅,直到张师傅摸索着找到它身上的导盲鞍后,虎尔赤才慢慢地朝葬狗坡走去。
很多人对虎尔赤能忠实地听从人话,而显露出来的聪明,感到十分惊奇。萧错暗示周围的群众和警车司机:“你们可以试着干扰它。”
一路上,何敬业等人试图叫虎尔赤的名字干扰它,但虎尔赤就是不理,在它的眼里,只有主人的目的地。又有几个人,分别用身体和车辆作为障碍物,挡住虎尔赤的去路,但虎尔赤都能带着张师傅,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一避开。
有几个看热闹的小孩子,居然掏出香肠引诱它。虎尔赤虽然两天没吃东西,但它依然能避开香肠的诱惑,继续前进。按说事情考验到这里,就算结束了,毕竟虎尔赤是一只狗。可是世事难料,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将这次导盲实验彻底转入戏剧化。
谁?一只猫。
就在虎尔赤快到祭祀台时,突然来了一只看热闹的小猫,连个招呼都不打,直接蹿到虎尔赤面前。这位猫爷高高地竖起尾巴,与虎尔赤目光对视,一会儿用小爪子去挠虎尔赤的鼻子,一会抓抓虎尔赤的尾巴,猫爷把能支的招都支出来,也不见虎尔赤为之所动。索性趴在虎尔赤屁股后面,一口叼住它的尾巴,坐地十八滚。
自古猫狗不一家,遇上是仇人。让猫捉弄,对狗来说,是对它自尊心的莫大侮辱。对其他狗来说,这简直是忍无可忍的事。围观的人,谁也没想到这猫爷能来这么一手,心里都咯噔一下,暗叫:完了,惹急了这狗,还不直接掐起来。
如果你要这么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猫的偶然出现,的确成了这个导盲示范的重要一环,既能考验导盲犬因猫分心的弱点,也能验证导盲犬会不会因诱惑而放弃它的主人。然而,对一只拉布拉多导盲犬来说,被猫戏弄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况虎尔赤还是一只心眼实在的狗,虽然憋了半天气,但很快就意识到它还有重要的工作要做——为身边的盲人导盲。随你这只小猫怎么折腾,它依然会带着张师傅继续往前走。
上祭祀台阶梯时,虎尔赤提早一步,挡在张师傅面前,提示他前面有台阶。走到台阶的最后一阶时,虎尔赤又会再一次挡在张师傅膝前,提醒他,前面是平地。上了高高的祭祀台后,张师傅的腿开始抖动。他知道,祭祀台有二十米之高,如果虎尔赤导盲失误,他不死,也会残疾。他走得战战兢兢,脚步慢慢地、慢慢地向前移动着。在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注视着虎尔赤。
嘭、嘭、嘭——
寂静的葬狗坡里,清晰地响起张师傅的脚步声,一声声重重敲击在每个人惊惶不安的心上。就在张师傅的脚,距离祭祀台边缘一步之遥时,虎尔赤突然把自己的身体弯成弧形,将张师傅的腿紧紧裹在它的身体里,使张师傅动弹不得……
刚才还屏住呼吸注视着虎尔赤的人们,在看了这个短短的示范之后,都为虎尔赤的精彩表现而鼓掌、喝彩。接下来,有很多人,纷纷去戴上眼罩,轮流地握住虎尔赤的导盲鞍,亲自去体验和导盲犬一起走路的感觉。
在示范中,即使有人发出指令,虎尔赤也不会草率地向前行进。为了避免危险情形发生,所有的指令,虎尔赤都会经过思考再行动。萧错说,这就是导盲犬特有的“判断性服从”。
当有车迎面过来的时候,即使你命令它继续前行,虎尔赤也会强制性地将你带入安全的地方。萧错说,这就是导盲犬和宠物狗的区别。
示范完毕,虎尔赤静静地趴在地上,前腿交叉,伸向前方,默默地注视着所有的人。导盲犬没有指令,是不会随便乱动的。虎尔赤在所有人面前,展示了作为导盲犬所从事的不凡的工作。
这场导盲犬示范,确实让大家切实地了解了导盲犬,以及导盲犬在盲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可靠性。无论是交通事故现场模拟,还是导盲犬现场导盲示范,都叫人信服和接受,并赞不绝口。
萧错面对在场所有的人,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为大家解释说:“这就是一只真正的导盲犬,因为虎尔赤很忠心,也很专业,我才放心将格格的生命安全,托付给这只狗。我相信虎尔赤对主人是不离不弃的。不管发生了什么,它的身体,将永远挡在主人的前面。如果遇到危险,首先死亡的应该是导盲犬!换句话说:如果格格是被虎尔赤误导进行车道,而被突如其来的货车撞死的话,那么,虎尔赤会活着吗?”
萧错此言一出,围观者顿时疑云骤生。何敬业这位几十年的老江湖彻底崩溃了,他费尽心思模拟的交通事故现场,却被萧错用导盲示范迎刃而解了。看着泰然自若的萧错,何敬业不再多言,收好了文书,掉转车头,就此上路。
如果虎尔赤真的能为主人舍生取义的话,那么,灾难发生时,虎尔赤究竟在哪?何敬业费尽心思,刚刚揭开的谜底,似乎又成了新的谜团!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8 21: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一章 泄密骨头

现场模拟结束后,何敬业迅速赶往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鉴定大楼。
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室,是通过公安部考核验收的一级技术室。技术室担负全墨里州刑事案件的现场勘察、串并案件以及痕迹、照相、法医等多项检验鉴定工作。停尸间很大,相对的两面墙,被设计成了一格一格的冰柜,数量过百。每个冰柜的门上,贴有白底黑字的标签,上面写着死者的身份、年龄以及立案的区县。
萧楚格的遗体就安放在法医室里,此时,何晓筝正站在解剖台边忙碌着。一般来说,对死者尸体进行解剖,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后。二十四小时后做解剖,不是怕人没死透,而是有科学依据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一些损伤充分显现、暴露出来。何晓筝之所以先研究肇事车辆,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要准确判断萧楚格的死亡时间,只有查看胃内容物。根据萧错的口供,死者是在六点三十分左右吃的小米粥,整个进餐过程不到十分钟。何晓筝拿出解剖刀,她选择了单刀直入,剖腹开膛。从何晓筝解剖动作的熟练度上看,搁在五百年前的江湖里,混个武林盟主当当,是完全可能的。
现在胃、十二指肠、小肠、大肠全都暴露在何晓筝的眼前了。不错,要看胃内容物肯定得用剪刀剪开胃壁。何晓筝清楚地看到,死者胃里的小米粥,已经进入小肠,法医知识告诉何晓筝,一个人吃进的食物,首先通过食道,然后数秒后到达胃部,经胃部消化后,全部排到小肠里,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两小时左右。进入大肠,需要四小时左右。而现在,大肠里根本没有。结合尸冷,尸僵,尸体角膜混浊程度等综合因素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就是10月29日,上午8~9点之间,毫无疑问。
这样的解剖结果,最终决定了这起车祸的复杂性。
解剖程序完毕后,何晓筝开始清理解剖台。每个解剖台,都有独立的清洗设备,台上的污物,随着水流到床下的污水管里,最后集体封存处理,不会污染环境。何晓筝并没有把尸体送回停尸间冰存,而是拿着放大镜,一点一点地观察,照相机也在每个疑点处,“啪啪”地闪着弧光,这都是死者留下的最后一份证据。
何敬业此时就站在距离解剖台,大约三米远的地方,注视着何晓筝。女儿那种认真的态度,很像她的妈妈池文青。尽管何敬业屏住呼吸,但敏感的何晓筝,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到来:“别以为踮着脚,学猫步,我就感觉不出来你是我爸了?”
何敬业看着女儿,很慈祥地笑了,说:“你会把猫步,也写进验尸报告里,对不对?”
何晓筝一低头,笑出两个酒窝和一颗小虎牙,非常妩媚。何敬业却故作惊讶地说:“原来,我这个号称包青天的女儿,也会害羞?”何晓筝小嘴一翘:“怎么说我也是唇红齿白,闭月羞花吧。快说吧,您来找我有什么事?”
何敬业叹了口气道:“模拟实验结束后,爸爸就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不如你们年轻人思维敏捷。你知道,爸爸就快退休。当年,我带着萧明恒的问题,离开刑警队,一直愧对你妈。现在,我不想再带着萧楚格的问题,离开交警大队,你明白吗?”
何晓筝诧异地抬起头,看着欣慰颔首的父亲,她才明白,那个小时候刻板地管束自己,看似不通情理的父亲,其实是一个善良宽容的人。
何敬业继续说道:“我认为萧楚格的死亡,还存在些技术上的问题。萧楚格的车祸,出得非常诡异,我觉得,突破口应该在你这。如果这个案子处理不好,我和你妈就一点转机都没有了。”
何晓筝不傻,她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所以她毫不犹豫地作了肯定的答复,她说:“您放心,我会让您无牵无挂地离开交警大队的。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何敬业眉头一紧,立即问道:“什么事?”何晓筝很沉重地说:“去把妈接回家,好吗?”
何敬业听后,先是一愣,接着便眉眼一笑,朝何晓筝抖了个包袱:“你知道,我是从不相信测梦算卦什么的,可昨天晚上,我居然梦见你妈回家了。针对于昨天的梦境,我感觉上帝看在我一把年纪的分儿上,还是能再次成全我和你妈一把的。”
何晓筝听了,脸立刻笑成了一朵花。何敬业见女儿发笑,赶紧转移这个令他惭愧至死的话题:“说说萧楚格吧!”
提到萧楚格的时候,何晓筝的面目表情,马上转入严肃状态,她说:“按一般的交通事故分析,受害者身上的骨骼被车撞击后,骨折碎片加起来基本呈三角形,尖端指着汽车行进的方向,而底面就是撞击面。就像一截木棍,被撞击后的断端所指方向,就是受力的方向,教科书里,这种情况,会解释成所谓的‘楔形骨折’。”
何敬业插口道:“我知道,这个也叫行人骨折现象。我在很多交通事故中,看见过这种骨折,它能告诉我们,逃逸车辆的原始行进方向。”
何晓筝拉过何敬业,在他身上一边做模拟,一边说:“不错,但有一点,我必须向你说明,那就是大型车辆的保险杠离地面较高,撞击伤的部位在膝或更高。根据人体下肢损伤部位和高度,可以推断肇事车辆类别和人体运动状态。人体站立时,双下肢均为承重腿,行走或跑步时,两腿轮流为承重腿。机动车前保险杠碰撞行人承重腿造成的损伤,其特征是,承重腿往往出现骨折,而非承重腿多呈现软组织的挫伤或裂创。”
何敬业听了这番话语,急忙问:“那萧楚格被撞击时,是站立,还是行走?她的行走方向,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
何晓筝指着格格的骨骼光片说:“到目前为止,我还无法看出,死者的行走方向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因为,我发现死者身上的骨骼,基本全是粉碎性骨折,碎裂的骨片受到肌肉的牵拉,受到组织的缠绕,彼此重叠着,交叉着,一团乱麻……这些现象说明,确是汽车轮胎碾压所致,但不是撞击所致。”
何敬业不住点头称是,说:“从现场勘察看,死者衣服上的轮胎压痕,与地面大货车轮胎印,互相连接、方向一致,证实了萧楚格确实被张友和驾驶的大货车碾压而过,这一点毫无疑问。经过了现场模拟实验后,也能证明,他不具有肇事逃逸的故意性。”
“做了现场模拟后,我也认为,这仅是个事故,也许只是单纯的偶发事件。站在客观的立场来看,那种可能性确实很强。可是,导盲犬虎尔赤否定了我的想法,它如果没有过失性误导,就说明萧楚格不存在误进行车道的因素。所以,我在分析骨骼后,发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萧楚格仅仅是被碾压致死的,仅仅是碾压,没有撞击过程,这不符合意外车祸过失致人死亡的特点。”
何敬业恍然大悟,:“按照你这么说,萧楚格死于他杀?”
“现在还不能断言。爸,我想见一个人。”
“谁?”
“猴渣。”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9 16: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二章  细问端倪
   
因为猴渣是猴瞎子的孙子,再加上猴渣和何震林有些来往,何敬业多少知道他些事情。在何敬业看来,猴渣在整个案件里,应该是一个没有原则的小丑,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指望他的脑筋开窍,智商突然爆发,那是不现实的。
何晓筝不管何敬业怎么说,还是坚持要见到猴渣,她脱掉工作服,拉着何敬业,朝交警大队走去。何敬业一路上提醒何晓筝,猴渣是个生意人,说话支离破碎的,可信度很小。可何晓筝并不认为猴渣的话是胡言乱语。何敬业说仅凭猴渣描述的那个黑糊糊的怪物,就可以定他个大脑分裂症。俩人说话间,便到了交警大队。
那辆奔驰车,带着血手印,很安静,很沉稳地停在交警大院边。猴渣因为说不清血手印来历和奔驰车被划原因,被扣留在交警大队。
何晓筝见到猴渣的时候,他显得很沮丧。这很正常,崭新的大奔车,莫名其妙地被个UFO划成大花脸,那可不是一不留神被丘比特的神箭误伤。叫谁碰上了,谁的心情都会不堪一击的倒塌。但令猴渣沮丧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高娃从出事那天起,就没在他视力范围内出现过。
何晓筝并没有立刻提问,而是先叫何敬业递给他一根烟抽,猴渣接过烟,吧唧吧唧地嘬起来。等到烟抽到一半时,何晓筝才发问:“10月29号,也就是出事当天,你从嘎纳隧道至葬狗坡,途中行驶了多长时间,行驶途中有没有看见其他车辆?”
“过嘎纳隧道的时候,好像是八点半,那天,真的很邪气。我记得我进隧道前,没有下雾,出了隧道就白雾茫茫……路上没发现有什么车经过。”猴渣把从进隧道,到发现尸体,来回地想了几遍,他终于想起了那个细节,他急忙说道,“对了,好像有一辆大货车,嗖的一声就过去了,等我看的时候,已经消失在雾里了。”
何晓筝听到邪气,跟他强调了一下:“大雾是因为空气潮湿,气温突然下降而形成的,实际上是靠近地面的云,不含有邪气成分。隧道是从高至低,葬狗坡处于低凹地,雾气容易凝聚,属于正常的天气现象。你还能想起,那辆大货车从你车边驶过的时间和方向吗?”
猴渣抽了口烟,说:“我当时正在听十点新闻,我可以确定。他是超我车过去的,行驶方向应该和我一样,是自西向东行驶。当时,高娃还鄙视我车开得慢。我这人不经人鄙视,一鄙视脑子就大,脑子一大,就和高娃开了个玩笑,没留神碰到了那个怪物,把车划成那样。其实,我也是受害者。”
何晓筝疑惑地看着猴渣:“怪物?除了怪物和那辆大货车以外,还有没有其他车,从你车边过去?”
猴渣说:“没有,正向,反向都没见到有车经过,当时的浓雾还有几米的能见度,不管经过什么车,我都会看到的。我可以肯定,就只有一辆大货车。高娃也看见了,不信,你问高娃,她当时还说它是个蠢物呢。”
“为什么你没看清楚那怪物的模样?”
“这只能说明,那怪物的飞行速度比车太快。”
何晓筝又问:“高娃为什么那么着急去机场,你知道吗?”
猴渣说:“她说是去演出的。当时,她跟我说的时候,哭哭啼啼的,我这人哪都硬,就是心肠软,也没多问。”
何晓筝接着问:“你和高娃关系一直很好吗?”
猴渣听罢想起一事,高娃前段时间一直和他闹分手,到如今,已经是两个月不见人影。若不是急着去机场,也不能哭哭啼啼地央求他。猴渣低着头,暗自琢磨这事,不知道说,还是不说。但想到和高娃往日的温情,猴渣还是帮她掩了过去,说:“她是我猴渣的女人,一直如胶似漆。”
“从嘎纳隧道至葬狗坡转弯处,你有没有见到什么人?”
“我都说了好几遍了,除了一个怪物,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孩!”
“六七岁的孩子?”何晓筝皱着眉头,思索一会儿,心中却疑惑更深,这个六七岁的孩子究竟从哪来的?猴渣怕何晓筝不信,生出什么嫌疑事端来,嘘声说道:“葬狗坡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生一些诡异的怪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噩梦更恐怖。”
何晓筝听得纳闷,连忙细问端倪:“什么事情?”
何敬业也觉得好奇,在旁静静听着,只听猴渣清了清嗓子,说:“嘎纳山上有只神鸟,耶那村人都叫它萨满野神,传说这只大鸟,每隔十五年,就会在葬狗坡出现一次。耶那村人视之为不祥之物,他们都说,只要你看到了它的眼睛,它就会带走你的灵魂。我想,我碰到的那个黑糊糊的东西,很可能就是那只大鸟。”
猴渣的不明飞行物的说法,并没有使何晓筝感到丝毫的惊讶和喜悦,似乎这早在她预料之中,听起来好像很神乎,事实上不神乎。抛去迷信色彩,何晓筝并不排除飞禽走兽撞击大奔车的可能性。
“这神鸟跟五六岁的孩子有什么关联?难道大鸟下山,给你叼来个五六岁的孩子?你也知道当时的能见度至少十米,一个孩子的行走速度绝对比汽车行驶速度慢,你怎么能看不到孩子是从哪来的呢?”
“我想,那孩子一定是在我下车以后过来的。当时,满地都是血,我的注意力全在找血源上了……”
何晓筝不再往下问了,她与猴渣的一番对话,在权谋老到的何敬业看来,与魔幻小说的部分情节有些雷同。
何晓筝与何敬业出了交警大队,一路走来,何敬业见女儿一直没开口说话,他十分敏锐地察觉到事情的复杂性,忍不住问:“你也觉得猴渣的话有可疑之处吗?”
何晓筝边走边说:“如果有的话,就是猴渣说的怪物和孩子。”何敬业表情一松,说:“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那是猴渣想推卸责任的无稽之谈。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的脸上出现伤脑筋的表情?”
何晓筝说:“说实话,这里面的玄机,我至今还没有参透,如果贸然告诉你,我害怕你的心会跳出来。”
何敬业见何晓筝说话时带着郑重肃穆的表情,他将手按在胸口上,用一副宣誓的姿态跟她说:“没事,我捂上它,有什么天打雷劈的事情,尽管说来。”
何晓筝眉头一紧,说道:“在葬狗坡的时候,我也曾动摇过死者的死亡时间,但回到法医室,经过解剖和各方面检验,结果都显示死者死亡时间是八点至九点之间,而猴渣却能证明张友和是十点以后经过葬狗坡的。案发现场的轮胎印,萧楚格身上的轮胎印,也确实都是张友和驾驶的大货车留下的。这说明什么?”
“说明……萧楚格死了两次?不,这不可能!”何敬业的心没跳出来,但是,咯噔了一下,医学上称这种现象为偶发性早搏。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9 16: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三章 死而复活

何晓筝并不急着去跟何敬业怎么解释,而是把话题扯开:“十五世纪,欧洲最伟大的画家奥纳多•达芬奇,为米兰城内圣玛利亚修道院斋堂作了一幅壁画,叫《最后的晚餐》。画的是耶稣基督的门徒之一犹大,向罗马当局告密,出卖耶酥的宗教传说。画面正中,坐着的是耶稣,他正在对12个门徒说:‘你们中间有一个出卖了我。’餐桌上坐着的12个门徒,个个神情各异,其中有一个门徒面色惨白,身向后仰,惊魂不定,但是,却用一只手紧紧地握住自己的钱袋。他,就是收受30块银币后出卖耶稣的犹大!”
何敬业疑惑地看着何晓筝,问:“你怀疑是犹大干的?车祸出在亚洲的葬狗坡,不是欧洲圣玛利亚修道院。”
何晓筝继续说道:“我现在不是在和您侃犹大,也不是在说达芬奇,我们是在说死亡和复活,您耐心听着。根据基督教经典《圣经》的记载,犹大以30块银币出卖了耶稣以后,看见恩师被定了罪,他自己良心发现,追悔莫及,在一棵树上吊死。而耶稣被当权者们抓起来以后,按照犹太人的法律,被判死刑,因为他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当权者们决定用十字架,钉死耶稣。在日出东南时,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中午时分,天地开始昏沉下来,直到日头偏西,耶稣才死去。这时,太阳变得一片漆黑。第三天,他‘复活’了。为了纪念耶稣的‘复活’,基督教还专门有‘复活节’。这是西方传说中最为神圣的死而复活。在东方,在我们中国呢?”
何敬业对于何晓筝的这一番言谈,着实有点好奇,问道:“中国没复活节,但有清明节和鬼节,你绕了半天,是想说萧楚格被大货车碾压后还活着?还是想说她阴魂不散?”
何晓筝说:“如果您有耐心的话,可以继续了解一下死亡的界定标准问题:一是停止呼吸;二是心脏长时间停止跳动,一般在十分钟左右;三是脑死亡;四是神经死亡。确切的死亡是四者同时具备。比如脑袋掉了,神经没有完全死亡,身体还会动呢。特别是鸡,砍掉了脑袋,身体还能跑很长一段路,有的还能跑回鸡窝里,没准还能生个蛋出来。”
何敬业听到何晓筝说起砍脑袋,突然想起自己的父亲来,说:“你说的这现象倒也是存在过的,你爷爷做警备厅厅长时,处决过一个死犯,脑袋砍下来后,愣是从刑台走到了你爷爷面前,才算倒下。迷信的人,对这种现象有多种叫法:诈尸、移尸、走影、走尸。”
何晓筝摇了摇头说:“产生这些现象主要原因,是以停止呼吸,也就是所说的咽气,作为判断人死的标志,经过一小段时间很可能会缓过来。可是,张友和驾驶的是十几吨的大货车,这样的货车,从一个瘦弱的女孩身上碾压而过,整个死亡过程,最多只需要两秒钟。我们甚至看不到受害人的表情变化,痛苦几乎是一瞬间的,身体的‘肢解’也几乎是一瞬间的。而受害人手指上的表皮伤痕告诉我们,她有过爬行,而且不是短期的爬行,是经历了非常痛苦的一段爬行后,定格在了爬行的死亡姿势上,并且身上出现了尸斑。有了尸斑,就说明萧楚格是一具尸体。如果一具尸体还能继续做翻身动作的话,我不得不说,这属于非常高难度动作,在上帝那就是复活,在医学上来说,就是僵尸现象。”
“僵尸?”何敬业闻言,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当时的表现是面如死灰,站在地上半天不动窝。只要何晓筝的脑袋不出现突然进水之类的意外,何敬业还是愿意和她站在一边的。
何晓筝根本不管何敬业是个什么表情,只管一本正经地说:“僵尸就是能活动的死尸,以活人血肉为食的活死人。在中国,真正的僵尸是阴尸,意思是说,尸体放在阴暗处,会吸收精力和生命力导致尸变,使尸体能够具有一定的活动能力,这就是僵尸了……”
“停,停,停……葬狗坡可以说是个‘集天地怨气,晦气的地方’,但绝不是盛产僵尸的地方,别忘记你是一个科学工作者。”何敬业被何晓筝说得发慌,立刻打断了她的话。
何晓筝很清楚她所说的话,将意味着什么:“如果,您认为我的话,都是无稽之谈,或者迷信学说,那么,下面的话一定有科学依据:英国专家在研究一种自然疾病——埃博拉病毒热时,发现了‘僵尸’现象的奥秘。他们称,‘僵尸’现象,就是一种由这一病毒引起的疾病。人在陷入假死状态后,会忽然苏醒,并且会进入一种极具攻击性的状态,将撕咬所有运动的物体,包括人类和动物。同时,这种疾病会引发内出血现象。在外人看来,这个‘忽然复活的死人’嘴角流下了鲜血、眼神变得呆滞,已经变成了一个‘僵尸’。但在法医学上,死而复活的,就是假死真生。”
“这……可真够玄乎的?那你觉得萧楚格像传说中的‘复活’,还是像科学家研究的‘僵尸’?还是法医学上的‘假死真生’?萧楚格的尸体,已经被车肢解了,就算成了僵尸,也不可能翻身!”
“您说得一点都不错,我是一个科学工作者,和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证明,关于萧楚格的死亡,我没有遗漏任何可能发生的现象。她既不是复活,也不是僵尸,更不是假死真生,关于一切僵尸的记载,均是传闻,并无科学依据。目前,我在她脖子上并没有发现咬痕,在她胃里也没有发现人脑组织。但是,尸体翻身,已经成为不可更改的事实。所以,我认为萧楚格的死亡,存在着很大的疑问,我建议,马上立案侦查。”
何敬业死死地盯着何晓筝,问道:“你……说完了?”
“完了。您别用审犯人的眼光看着我,我发誓,从进了大学后,我再没堵过任何一个锁眼。”何晓筝朝着父亲做了一个鬼脸,一脸无辜地说着话,这也是何晓筝放松自己的一种方式。
“这是我听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事。”何敬业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想着猴渣的口供,再听着何晓筝的话,他的头,大了。
“对我来说,这还不算是最不可思议,连前十名都爬不上。要不怎么说,人的智慧存在差距呢?”何晓筝本来还想说下去,可看何敬业已经有要生气的趋势,就算了。
“不孝!”
何敬业在惊怵中,送给女儿一个愤怒的表情。何敬业心里暗想:何晓筝连僵尸的问题都考虑到了,看起来这个车祸实在是不简单。原以为车祸模拟实验结束后,就是真相大白,石破天惊。现在看起来,先前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个热身运动。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0 20: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五章 血色婚礼   
   
交通事故现场模拟结束后,萧错站在葬狗坡下,手里牵着虎尔赤,一动不动,只是大口大口地抽搐,每抽搐一次都好似砸在狄清的心上。她拉起萧错,叫他先回家休息。萧错没有反抗,顺着狄清上了车。两天不吃不喝,铁打的人也会发软。
萧家大院建筑布局匠心独运,因祖上在嘉庆年间,大面积修整过,所以,整体房屋的建筑风格倾向清朝中期格调,历经百年沧桑,完好无损,拱形抱厦廊柱,青石底座,做工精致,堪称全品相,实属民间百年老宅中的经典民居。
萧错的母亲来自内蒙古科尔沁,据说是个相当有身份的女人。萧父是墨里州第一个探寻成吉思汗有可能死于神秘山谷的人,也是当时为数不多的野外考古学家。至于萧父怎么娶到这么个蒙古族女人,萧父从不对外人提起,即使是萧母活着的时候,也是避而不谈的。成婚后,萧母在老宅原有的建筑风格上,新建了一栋小楼,上下三层,古香古色。既藏风得水,又与老宅浑然天成。
狄清把车子停在萧家门口,萧错见家中有人影闪动,匆忙下车,快速走到门口,当他开门时,一双拖鞋,放在了他的脚前。
“格格——”萧错一把抓住那双递拖鞋的手。狄清跟在萧错后面,听到萧错喊格格,竟下意识地朝门里看了看。原来,递拖鞋的手是王妈的。萧错推开拖鞋,直接走进客厅。他一直在想,如果格格还活着,这双递拖鞋的手,应该是格格的。
萧错看到客厅里有几个陌生人,正在布置灵堂。他看着墙,愣了一分钟后,一跃而起,撕去了那张黑色大“奠”。他走到王妈跟前,把“奠”字放在王妈的手里,笑着说了句:“王妈,叫耶那村婚庆公司的人来吧。”
王妈手拿着那个大大的黑“奠”,站在那里发愣,她眼睛没有去看“奠”字,也没有去看萧错,而是直盯着狄清,表情很奇怪,像博物馆的蜡人像。萧错见王妈没反应,又喊了一声:“王妈。”王妈这下才算回过神来,转身离开。
“萧错,格格……死了……”狄清只是看着萧错,心里难过,却不敢流泪,她并没有注意眼前这位相貌怪异的老人一直在看着她。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她怀着我的孩子……”
王妈听到萧错说格格怀孕了,突然停下脚步,她不敢回头去看萧错,只是站在地上,手里的“奠”字,滑落在了地上,她却浑然不知。
丧葬中心的人,被萧错用“滚”字给送走了,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刚好和耶那村婚庆公司的人擦肩而过。婚庆公司的人,在萧家客厅里活动了几分钟,便逆转了乾坤,灵堂立刻变得喜气洋洋……
萧错叫王妈烧些好菜,留狄清在家喝杯喜酒。萧错又叫狄清把何震林也喊来。狄清说,你忘了,震林昨天一大早去日本了,今天肯定赶不回来。狄清说话间,手机里传来了一条彩信,她低头看了看,是何震林站在富士山前拍的照片。狄清见何震林笑得春风荡漾,没敢告诉他这里的不幸。
萧错叫狄清开心点,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狄清张了张嘴,本来想接着说句祝福的话,但她没发出声音,一低头,眼泪差点下来了,她知道,萧错这是强打欢笑。萧错又说,本来今天也请了猴渣,这东西倒霉,被交警大队扣住了,花多少银子也赎不出来他,弄得婚礼只有狄清一个客人。
萧错等王妈烧完菜,请王妈坐了上座,感谢王妈把格格带大,照顾得那么水灵。如果没有王妈,格格恐怕活不到现在。萧错端了一杯酒,哗啦一下就跪在地上。王妈惊恐万分,急忙也跪在地上,老泪纵横地跟萧错说:“都是我的错,我该死,我不该叫格格出去。格格说她去给学生送本琴谱,一会儿就回来。我真不知道格格怀了孩子,我要是知道格格怀了孩子,我就是抱着她的腿也不会让她出去的。你要是心里难过,就骂我,打我,搭上我条老命,我也没什么怨言。”
萧错一把将王妈按在座位上,说:“这事我不能怪您,您辛辛苦苦把格格拉扯大,您疼她,我知道。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别哭。”萧错说完,帮王妈擦去眼泪,继续说,“这是上拜高堂的礼,应该是您王妈的。其实,这十五年来,我和格格一直在被窝里悄悄地喊您:妈。这两杯酒,是我和格格敬您的。”
王妈听得泪流满面,急忙把萧错扶起来,两杯酒没留底,一干二净地咽进肚子里,又涩又苦又欣慰。王妈转眼看到身边的狄清,擦干脸上的泪水和酒水后,跟狄清招呼了句:“清清吃菜。”
狄清听到“清清”怔了一下,狄清性格一直比较孤傲,除了父亲和哥哥在儿时称她过“清清”外,就连萧错跟何震林也是喊她“狄清”。现在,突然有个老人喊她“清清”,而且喊得又是那么自然亲切,让狄清心里顿时觉得有些不自在,但她还是点了点头,应了声。
萧错起身不住地往王妈碗里夹菜,又倒了一杯酒,他说:“这是给格格的酒,按章程应该是夫妻的交杯酒。没想到,格格这么自私,带着我的孩子自己走了。”
萧错说话的时候,他能感觉到,格格就站在他身边,她穿着洁白的婚纱,身上带着一种百合的清香,暖暖的,带一点点慵懒,天真而邪气,有着不羁的美丽。她孤僻得一声不吭,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她的小脸,隐忍的嘴唇,忽然擦着一抹桃红的微笑。
萧错忍不住伸手去摸,突然间,却什么都没有了。他嘴角一咧,扯出几分笑容来。他端起格格的那杯酒,咕咚咕咚地往下咽。接着,他侧过脸,面对着狄清,他说他没资格敬狄清的酒,因为他对不起狄清。
狄清看到萧错的表情极其复杂,一定是酒在腹中闹,使他不得不离开饭桌,走向洗手间。酒的后劲,让他在洗手间的门口失足一晃。还好,一双手轻轻地扶住了他,动作简约而迅速。
他能感觉出来,那不是格格的手,是狄清。
从一开始,萧错就不是狄清生活里常能够遇见的,那类松垮委靡的男人,他看过去很真,并且很深,所以,狄清很容易就原谅了他。他们顿在那里,稍稍犹豫了一下,他放开手,拉开洗手间的门。他想,他是脆弱的。如果没有那只手,他会倒下去的。
此时,狄清所有的注意力完全放在萧错身上了,她根本不知道,还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她。
谁?王妈。
萧错抱着厕缸,蹲在地上不停地咧嘴,他吐了好几次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肝肠寸断,肝在哪疼,似乎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心空了。洗手间的镜子还在,木梳还在,他为格格洗发的手,依然习惯性地摆出那个弧形的瞬间,萧错顿时感到无比的寂寞。那种寂寞深入骨髓,铺天盖地。他想要身边有一个人陪,疯狂的,想要。
他在咳嗽,咳得很厉害。   
她递给他一杯清水。
黑暗中,一双手无声而坚定地捕捉了她,狄清知道是谁。两个人面对面地注视着,突然丧失掉了语言,寂静中只有水滴的声音。他拥抱住她的时候,有战栗,胡须很坚硬地扎着她的脸。他把她推倒在墙上时,她感觉到了咸咸的泪水,他还是她可以轻易爱上的男人,她趴在他的肩头,问了一句:“我们还能回去吗?”
“我们回不去了,我要等格格带着孩子回家。”
狄清推开了萧错,现在,他只爱格格。狄清的刻骨铭心,彻底地成了萧错的似曾相识。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0 20: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六章 夜探萧家
   
狄清走了,理由很简单,她现在是何震林的未婚妻。由于山路崎岖,她只能驾车从红丹河绕回去。她开着车,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打在她素白的脸上,竟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凄美。车子开出三四里地后,越开越觉得荒凉,眼见四下,阴气沉沉,寒风从一条窄窄的山缝里刮进车内,吹得她肌肤隐隐作痛。
狄清将车转入一棵老树下,停下车来,她趴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把多日的委屈一泻千里。有时候太照顾别人的感受,就会失去自我的,狄清就是这么一个人。
狄清并不知道,在她车边的老松针树上,攀着一个黑影。此时,天色虽晚,但还有余晖。只要狄清稍稍扭头,便能看见那人,但狄清没有扭头,甚至没有斜眼去看。少时,狄清哭够了,抹干净了脸颊,启动车子离去了。
树上之人,身背大包,一袭黑衣,头裹黑纱丝巾,只露出两只眼睛,探听树下动静。双目虽然清澈,但眉目间却隐含煞气。此人蹲在树上,闭着呼吸,不敢出声。见狄清的车子远远离开,才纵身从树上跳下,丝毫不见费力。那人掸了掸身上沾着的松针,直奔萧家老宅。
那人来到萧宅门外,靠在围墙下面,躲在暗处,不做行动。待天色黑透,才敢直起身来,从后腰取出一个钢管,轻轻按动钢管机关,只听“嗖”的一声,从管中飞出一个钢爪,牢牢扣在萧家老宅的墙头边沿。
再看那爪,精钢打造,略似人手骨骼,关节可松可紧,使用起来收放自如。钢爪尾部系有精细钢丝,盘在钢管内壁,可以抛出数米,远距离抓取东西。管内设有机关,可控制钢爪收缩,只要稍稍按动钢管机关,钢爪即像箭般发射出去,无论树木墙壁,只要有点缝隙凹凸,都能牢牢抓住。
此物名曰飞虎爪,是一种相当古老的犯罪工具。不仅在特工、窃贼手中广为流传,在早年海盗手中也广受欢迎。飞虎爪在当时就是一个金属钩子,后面系上一段麻绳。如今,这人手中的管制飞虎爪,是经过改进了,爪头既小,又灵活。尾随的钢丝,不仅承重力大,而且便于携带,一旦碰上紧急情况,弹射出飞虎爪,越墙遁之,极为迅速,用于攀登高处那更是一等一的利器。但最大的弱点,就是不易控制钢爪的收缩,这需要长时间的练习和使用。可这个人确实做到了,可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那人用力拽了拽手中钢丝,确定了飞虎爪的牢固程度,才敢紧握钢丝,倏地拔起身子,双腿蹬墙,顺着钢丝攀缘,凌空翻墙而上,身法极快,让人暗暗心惊。那人蹲在墙上,并不急于落地,而是偷窥着院外情况。萧家围墙足有三米多高,院内情况一览无遗,花圃、走廊、玻璃、窗棂、门厅依然静默,唯有几片树叶,摇头晃脑,寂寞飘摇。奇怪的是,一只乌鸦飞过,落在那人身边,面面而视,居然不慌不乱。
那人朝萧宅门厅望去,只见萧错一个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对着酒瓶,慢慢灌满一嘴,咕的一声,一昂头便喝干了。再望着墙上的“喜”字,呆呆出神,过了半晌,又慢慢灌了一嗓子,咕地一下,又喝干了。一瓶酒就被这么毫无技术含量的灌醉法给弄见底了。瓶子咕噜一声滚在一边,但人还算稳当,他从身后又摸出一瓶,倒得极慢,咽得极快。
虎尔赤趴在萧错身边,昏昏欲睡,自从失去主人以后,它就没再进食,一直靠输液维持。墙上之人趁萧错吞咽酒水时,顺着钢丝飞身落地,转身按下钢管机关,飞虎爪“刷”的一声,猛然一抽,缩进钢管内。这声音不大,却惊动了虎尔赤。虎尔赤支着两只耳朵,想站立起来,却被萧错硬按在怀里。
那人收了飞虎爪,迅速将钢管挂在腰间,如鬼如魅,钻进萧家老宅。此人脚步起落极快,健步如飞,顷刻间便来到了楼上。摸到萧楚格房间,那人停住脚步,眉头深蹙,似有隐忧,伸手摸了一下房门锁孔,靠在墙上,稍微调整了一下呼吸,从腰包里拿出一根钢针,说是针,其实是个钩子,也就是常用的开锁工具——单钩。
单钩开锁,是一项最基本的,最复杂的,也是最头痛的技术。因为单钩并不是什么神器,它只不过是一支细长的扁条弯钩而已。但单钩依然被许多开锁人偏爱,在他们心目中,开锁的技术高不高,就在能不能玩转单钩。所以,开锁界一直有“一把单钩走天下”之说。
萧家世代都是古玩藏家,用锁比较讲究。萧父在的时候,为了预防别人用单钩开锁,采用了不同的上弹珠,如果用了异形弹珠,其下方有一裙边,这种裙边,能够在使用压力转动锁心及单钩上抬时,卡住在锁筒及锁心之间,不能再向上抬,如此便无法转动锁心。
想开萧家的锁,仅凭一根单钩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另一种工具配合,那就是别子,也就是推动杆。别子造型极为简单,只是一长条薄片两端折弯成直角,可插入钥匙孔中使锁心产生一种旋转的压力,形成错位。
此人左手拿别子,右手操单钩,眼睛里满是鄙夷、不屑之色,先将别子先插入钥匙孔,利用别子,使锁心产生压力,让锁心形成错位后,才伸入单钩在钥匙孔中去拨动弹珠。别子和单钩使用是否顺手,直接决定着开锁能否成功和开锁快慢,特别是在开启一些异形弹珠锁和一些怪异的钥匙孔的锁时,更加显出别子的重要性。
黑纱蒙面人对着锁眼,点、刮、拉、抖几个动作下来,钥匙孔便开始旋转,而后慢慢转动别子,门便轻轻开了。这人收了单钩和别子,闪身进入房内,前后仅仅数秒时间。
按照盗贼行窃的行为准则,进了房门第一件事情应该是翻箱倒柜,搜刮财物,而此人却望着萧楚格的照片,一动也不动。眼睛里的神情古怪至极,又是诧异,又是伤心,又是愤怒。
再说萧错,把自己灌够了,把虎尔赤拴住,拿起拜堂的那对龙凤蜡烛,穿过走廊,朝卧室走去。夜,深沉。无星,也无月。树叶,一片,一片,往下落着。一阵怪风,裹挟着落叶,旋转着向萧错袭来。萧错急忙捂住蜡烛,火光在他手心里,忽暗忽明,像巫师在舞蹈。
萧错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蜡烛,同时缩紧上身,弓起背脊,护着手里的火苗。就在这时,一个空灵而缥缈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错儿。
萧错悚然一惊。是谁?他疑惑地原地转了个身,四下里紧张地寻找。没有人,除了身旁的走廊,和花园里的几棵树外,看不见一个人影。一定是身体过于疲倦,加之酒醉,而产生的幻听。萧错深吸一口气,迈开大步继续向前。
路过萧明恒的房间时,萧错不自觉地放慢脚步。他把蜡烛放在胸口,用头顶着父亲的房门,他深深地呼吸了几次,慢慢地说了一句:“爸,是您吗?”
四下,一片寂静。就在萧错神经完全放松的这一刻,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萧明恒的书房门,吱嘎一声,开了。萧错一声欷歔,一个趔趄冲进房内。
门,随即而合。
父亲的书房门怎么会虚掩着?自从萧父失踪后,在萧错的意识中,父亲仅仅是出门了,也许哪一天就会回来。所以,萧错从来不给萧父的书房上锁,但也从来不会虚掩,难道有人来过?
萧错借着烛火,紧张地扫视了一下萧明恒的房间。四周除了书以外,全都是萧父野外考察时捎来的死人物品。在萧错眼里,考古工作者就是合法的职业盗墓人。挖掘历史也好,挖掘宝藏也好,对萧错来说同样是掘人祖坟,纵横阴曹地府的一种行为。
当他抬眼时,眼前站着一个人,一个黑衣的男人,高高的个子,瘦瘦挺挺地立着。萧错走过去,用手摸了摸他的脸,说:“请您保佑我,早日找到那个凶手……”
萧错摸的不是人,而是张遗像,但不是萧明恒,是萧错的祖父——萧戎。就在这时,门外哗啦一声响动,萧错急忙转身朝花园看去,只见不远处的树阴影里,一道黑影倏地一闪。
——谁?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0 20: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七章 潜室悬壁

听见外面声响,萧错立即出了书房,先是看见书房门外的花盆架倒落,后又见花园里忽闪人影,心下暗自骇异,竟失口问了句:“谁?”萧错话音刚刚落下,便从花园中传来一声:“是我。”接着,从树后晃出一个人来。萧错凝神一看,原来是王妈。
王妈说虎尔赤总是不进食,怕它饿坏了,去厨房找些火腿喂它。路过书房时,把花盆弄倒了。王妈又说等喂完了虎尔赤,就回来收拾干净。王妈说完,也不等萧错回话,就匆匆转身离去了。王妈是个半脸人,几十年来,脸上从来挂不住表情,萧错根本看不出王妈有半分惊慌的神色。
萧错看了看身边花盆,已摔得粉碎,心中纳闷,难以明白。他是听声便走出书房,从花架到花园足有五十米远,对于他而言,在几秒钟内,疾奔五六十米开外,也非轻而易举之事,何况是已步入老年,身体瘦弱的王妈呢?
王妈虽然生相丑异,但为人善良,在萧家住了二十多年,一直本本分分,精心照料萧家,不便生疑。萧错见王妈走远,转身拿起那对龙凤蜡烛,离开了萧父的书房。萧父在的时候,就把一楼全部霸占,王妈年迈住在二楼,萧错和格格住在三楼,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变动。
萧错路过格格房间时,忍不住停下来。这些年来,格格房间几乎就是个摆设,因为失明,格格从小就跟萧错睡一块,大了也是赖在萧错的书房里。只在萧错和狄清恋爱那会儿,自己回房间住过一段日子。格格怕王妈进她房间打扫,动乱了她的东西,她摸着困难。再加上他们已另设婚房。所以,这两个月来,房间一直是锁着的。
萧错手拿蜡烛,借着忽明忽暗的烛光,他看到墙角处有几根松针。他摸了摸房门,把耳朵贴在了房门上。周围太静了,静到了极点,不知道为什么,耳根反倒出现了奇怪的声音,似长鸣,又似低泣,说不尽的哀婉和凄厉,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
房门内,那人对着格格的照片愣够了,才想起自己潜室目的。萧家在清末民初时期,就以藏家纵横古玩界。到了萧父那辈儿就衰了,“文革”时期更惨,连破“四旧”,再抄家,老件宝贝都砸得稀里哗啦,烧得灰飞烟灭。萧家的身份从藏家败为掌眼,其实就是个家道中落的标志。
刘姥姥有句名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萧家拔根寒毛,还是顶得过普通人腰粗的。单说格格房里的那个柜子,就很不得了,瘿子木的。
玩木的都知道,瘿子说的是树木的根部或者树干所生的瘿瘤,体现的是一种病态美,各种树都能生出瘿子,呈现出不同的花纹,楠木瘿,花纹呈现出山水、人物、花木、鸟兽的样子。桦木瘿,有小而细的花纹,小巧多姿,奇丽可爱。花梨瘿,木纹有山水、人物、鸟兽的形状。柏木瘿,有粗而大的花纹。榆木瘿,花纹又大又多。枫木瘿,花纹盘曲,互为缠绕,奇特不凡。这树木生瘤本是树木得病所致,故而数量稀少,且大材难得。一般情况下,小件基本随形雕刻,大件用在柜子面、桌面上做点装饰已经很不错了。可格格这柜子却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通通用的是上等瘿子木,顶着一层老包浆,道上的人都叫“彻影子”,怎么说也得值俩钱。
萧家一直用瘿子柜藏香供佛,有一只佛龛和它配套,叫紫檀如意佛龛。佛龛俗称龛室,是供奉佛像的小阁子。一般置于屋舍吉位之上,起到护佑家宅、人事平安的作用。
格格这座佛龛,高约五十厘米,龛顶雕刻梅花纹,龛门雕有两只麒麟,门中部和底部刻莲纹和龙纹,门之中间用铜锁壁,门内透雕双夔[kuí]龙蝙蝠,寓意吉祥、多福。后壁有描金通景屏,“五寿”图案。底座为束腰刻草花纹圈牙板,足呈卷叶草形。这座紫檀木佛龛,底座雕猫头鹰,也为吉祥之寓意,颇为丰富,别具特色。佛龛整体器形规整、包浆自然,既是精致的木雕艺术品,也堪称是一座袖珍建筑物。虽已多年却依然如故,加之雕工细腻流畅、精湛,实为一件难得的木雕佳作。
这紫檀如意佛龛,是萧家传了八九代的旧物。掐掐手指一算,八九代,不垫脚也够上明朝了,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升值潜力,也就不用算了。
如果到萧家行窃的话,基本是冲着萧家的老玩意来的。从那人身型比例上看,是无论如何也是扛不走那瘿子木柜子,但这佛龛却是举手而得的东西。可那人居然没动佛龛,只打开格格衣柜,一层一层小心翻看,最后,在一个抽屉里,她发现了她要找的东西,急忙收进包里。
欲走之时,那人的眼神呆在了一个透明的鞋柜上。这个鞋柜是八十年代后期买进的,跟古玩沾不上边。柜子里面摆的不是古代香鞋,而是大小不同的红舞鞋。因为“鞋”跟“邪”同音,很多人都不爱玩这个。可那人却伸手打开鞋柜,慢慢摸向红色的舞鞋,摸了又摸,看了又看,数了又数,不多不少,从小到大,整整一十五双。
那人眼睛一眨,竟落下两行泪来,忍不住脱下脚上的鞋子,往红舞鞋里伸脚试探,不大不小,刚好合适,似乎这双鞋就是为她准备的。就在这一瞬间,耳边突然出现一个熟悉的声音:“来,快过来,来看看爸爸给你们俩买了什么?”“是我们的生日礼物吗?”“嗯,爸爸给你们买了舞鞋,一双红舞鞋、一双白舞鞋……”“我要红色,我也要红色……”
那人穿着红舞鞋,往事萦绕耳边,浑身抽搐,眼泪横飞,忽听门外有些动静,低头从门缝看到一丝烛光,急忙将鞋子脱下,放回柜中。来不急穿上自家的鞋子,只好拎在手里,光着一只脚推开窗户,“嗖”的一声,弹出飞虎爪,扣在窗外房檐。但还未来得及翻窗,萧错已经开门进来。
萧错进了格格房间,看见一切无恙,心中悲不自胜,一生往事,斗然间纷至沓来。格格儿时的可爱,一幕幕闪过心头,萧错实在不忍再看下去,回身想走。但是,他停住了,他看到格格的鞋柜虚掩,他走到鞋柜边,发现柜子里有一只舞鞋放歪了。
格格不会跳舞,也从不穿舞鞋,但格格自小有个收藏嗜好,每年都要买一双红舞鞋,就那么放着,没事就摸几下,而后会放得整整齐齐,谁动就跟谁发火。
一阵凉风袭来,窗帘随风浮动,萧错斜眼一瞥,脸上露出惊色,窗帘下面有一只脚,赤裸着隐在暗处,只微微显出几个脚趾。萧错能看出来,那只脚模样、大小都与格格的脚十分相似。难道是格格回来了?萧错慢慢将蜡烛放在地上,心里暗想,不管是不是格格,先抓出来再说。等萧错放稳蜡烛,再回头去拉那只脚时,脚却不见了……
是幻觉,萧错深深吐出一口气来,可能是昨天在葬狗坡着凉,再加上饮酒过度,使他精神有些恍惚了。萧错低头去拿蜡烛时,手下却摸到了一样东西,他捡起一看,是根松针,还透着绿气。这事倒是怪了,如果是幻觉,那么地上的松针是从哪来的?萧家花园里是有些老树,唯独没有松针,即使有松针落地,也不会飘落到三层楼高的房间里。
一定有人来过,萧错猛然掀开窗帘,朝里、朝上、又朝左、朝右看看,并没有发现什么人。接着,他又朝窗外看去,萧宅四周很静,只有飘忽不定的树叶,和无边无际的黑。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0 20: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八章 深不可测
   
再说那黑纱蒙面人,趁萧错低头之际,急忙翻入窗下,此刻正手抓飞虎爪的钢丝,贴在窗下墙壁上,悬在半空中。
幸亏她动作耍得快,趁萧错低头放蜡烛时,翻过窗户,否则,在萧错掀开窗帘之际,就得眼睁睁地看着萧错的目光落在自己脑门上。后果可想而知,也不堪设想。
原本以为翻出窗外,即可万事大吉,可那人万万没有想到,萧家防贼的套路是极其阴险。为了预防飞虎爪攀高,萧家在外墙上专门钉上铁刺。黑纱蒙面人一手抓钢丝,一手拿着鞋子,赤裸的一只脚踩在墙壁上支撑身体,铁刺深深地扎进她的脚掌之中。此刻如果贸然下滑,从视线角度分析,只要萧错稍稍打眼,便无处可藏。所以,她只能避在窗下,动弹不得。
按萧错本意,他应该朝窗下瞅上那么一眼两眼,但他没有,他就这么呆呆地看着窗外的天空。窗下之人,跟猴似的挂在墙壁上,赤裸的脚已经开始流血。眼见房檐上的飞虎爪,开始松扣下滑,那人疼痛难忍,实在招架不住,只怕飞虎爪一旦松脱,摔在花园里倒也不会丢掉小命,就怕掉在铁栅栏上,一箭穿心,是毫无悬念的结果,形势极为危急。
萧错站在窗口,被冷风一吹,胃里翻腾,对着窗外连呕了几声,呕得窗下之人心惊胆战,若是萧错控制不住,翻了胃口袋,窗下之人,定会被他吐得梨花带雨,那可比中弹身亡还恶心。但萧错连呕几声,却也忍住了。他转身出了房间,“咣当”一声,狠狠关上房门。
听到萧错离开了房间,那黑纱蒙面人才小心松了脚,顺着钢丝,滑到地面,收了飞虎爪后,急忙套上自己的鞋子,越过铁栅栏,一瘸一拐,离开萧家。
那人只顾着逃离现场,却不知道,萧错此时就站在书房的窗边,看着那人离开。由此可见,萧错绝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这是一个很聪明的举动。
如果格格还活着,萧错肯定不会放过这贼。可现在格格不在了,而且刚刚死亡,就有贼前来拜访。萧错仔细想过,此时抓贼,不过是傻子的愚蠢举动。在萧错眼里,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贼来萧家想干什么,想得到什么。在萧错看来,即使当场抓住那贼,也不起什么作用,顶多送到派出所关上几天。再说,格格房间里,瘿子木柜子、紫檀如意佛龛都安然还在。人家既然没顺走什么贵重东西,也没搞什么破坏,无非是穿着夜行衣来串个门,如何判罪?萧错思虑再三,既然不为钱财,那就另有目的。抓贼不如看戏,还是不惊动那人。
然而,最令萧错生疑的是,萧家门口有白鹅,院内有鸟兽,别说陌生人,就算是猴渣之类的人物来了,它们也是兴师动众、热烈迎接。为何此人来时,除了虎尔赤的耳朵稍动外,却没有惊起一点动静呢?
难道是熟人作案?萧错想不出来,还有谁能熟得过猴渣呢?萧错再往院子里仔细看了看,他眉头一紧,他突然发现,格格养的那只雪鸮不见了。雪鸮是什么时候不见的?难道去找格格了?
萧错低头凝思,顿觉大事不妙,立刻返回了格格的房间。他想知道,那个人到底在格格房间做了什么?冒此风险来到萧家,难道就是为了把格格的鞋子放歪吗?萧错忽然想起一事,他急忙打开格格衣柜,拉开抽屉,果然不出所料,里面竟少了一样格格视为生命的东西。萧错不由得嘘的一声,愣在那里。
本来格格的身世和死亡,已堪称神秘诡异,如此重要的东西一旦丢失,她的身份,就更加地扑朔迷离。此时,围绕着萧错的无数谜题,一下子就坠入到更加匪夷所思的境地里。
再说那个黑纱蒙面人,出了萧家老宅后,穿过小路,跑到红丹河边,已经是气喘吁吁,忍着疼痛脱掉鞋子,接着扯掉头上的黑纱,长发洋洋洒洒地落了一肩,却是位气质非凡的女人。她从背包里取出一套潜水衣,装备好了以后,扑通一声,一个背跃式,潜入水下。
女人游走以后,自觉万事大吉,却不知红丹河竟还有事发生。
红丹河,河面很宽,苍白阴冷,深不可测。河水不湍不急,却显得尤其深奥。借着月光,隐隐约约能瞧见对岸河水中,有一个暗黑色硬壳似的东西露出水面,因为大部分都隐在河中,也瞧不出是个什么,只觉得像是个水里的动物,在河中忽隐忽现,分辨不清。
不多时,水面突然开始冒泡,哗啦啦从水下伸出一双手来。继而浮出水面的不是一个脑袋,而是两个。
脑袋探出河面后,又往河岸上看去,见四周没什么人往来,翻身上岸后,伸手将水下的人拉出水面。二人一同上岸后,迅速卸掉身上的潜水装备。其中一人转过脸来,趁着月光,能得看清楚,他就是谭彪。
与谭彪同时上岸的,是位年纪稍长的男人,他背朝谭彪,换上一件黑色风衣,又戴上一顶宽边帽子。没留神,喝了几口凉风,不住地咳嗽。谭彪急忙上前,帮着他敲背顺气,又轻轻喊了声“龙叔”。这才知道此人正是鬼街口里传说的“偷楚盗安,掘龙藏萧”的龙家后人——龙叔。
黑暗之中,看不清楚他的面目,只知道声音十分苍老,他望着河面对谭彪说:“上天决定埋葬元帝国的同时,也给元帝国立了一个特殊的墓碑,碑文很简单: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这件独眼石人的事,虽然只是传说,不足为信,但依然可以见证稀烂的河泥中,覆盖着很多神奇和秘密。俗语有云,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一晃几十年过去,龙家盗掘的后浪,压根没挨上这拨人的边。这水下满是六仪,三奇,八门,九宫排局,你居然能在监狱里破解了这奇局异格,看来,只有你才能把龙家祖宗往前推推了。”
龙叔的这番话,是暗指龙家祖父龙绍青。龙绍青曾经伙同萧戎、楚天奇、安鸿烈干过一件很登峰造极的事,那就是跟着谭温江和孙殿英一起盗过东陵。谭彪心里清楚,想把这位老前辈拍死在沙滩上,除非能进秦皇陵,或者找到成吉思汗陵。所以,谭彪听到龙叔刻意给他冠以高帽,他也很识相地答话:“没您的点拨,也没我的今天。”
“我给你安排了款子,你可以计划一个购物清单,花个痛快,不枉这五年的牢狱之苦。”龙叔边说话,边四处窥探,慢慢朝岸边的树后走去。
“五年对我来说,就是一眨眼的事情,只是苦了她,我走的时候,她才十五岁。”
“她很好,手艺也好,闭着眼睛都能打开保险箱。只是你刚进去的时候,她天天哭。现在不哭了,也不笑了。你走之后,她爸的痴呆症越来越厉害,不久就去世了,有时间你带她去看看那老人,在平山公墓。这五年,我把她当做自己的亲人,跟她在一起,我很开心。”龙叔说这话的时候,并不去看谭彪,只是低着头,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但他的耳朵一直在全神倾听谭彪的呼吸节奏。
谭彪听龙叔这样说,不再做声,拎着潜水服,向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什么人来往,捡了块石头,朝水下扔去。石头不大,但落入水中后,不断翻冒气泡,接着,竟在水中又浮出几个脑袋。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2 14: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九章 亡羊补牢
   
谭彪一块石头落水,竟激起无数气泡,继而从水下钻出许多脑袋来。幸好这岸边没人来往,若看到这番景象,定会连呼菩萨保佑。
水下有七八个人,众人合力,从水下托出一样东西,那东西包裹得极其严密,看不出形状,只知道有半人多高,几个人动作十分小心,将物体拉上岸时,已是气喘吁吁,拿掉水肺后,来不急大口呼吸,便匆匆朝岸边树林中隐着的车子走去,待人员全部上齐后,车子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谭彪和龙叔并不急着跟上那辆大车,而是看他们走远以后,才登上自家车子。龙叔坐稳后,微微抬额,在帽檐和衣领之间,只露出浓浓一撇一字胡,不长不短,干净利落地贴在他厚厚的嘴唇上。他对谭彪说:“现在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之时。那只玉蝉久拖不盘,对我们百害无利。等到冰封河面,刨冰潜水,容易招惹耳目。这水下之物,随便出来一件,都能惊天地、震古今,万一惹祸上身,你、我就会再也见不到这红丹河水。”
谭彪启动车子,说道:“东西就快出完,即使有人潜入,看到的也不过是一座空城。”
龙叔捂嘴咳了几下后,说:“我担心的是萧错,你让一个遵纪守法,按时纳税的人加入我们,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萧错喜欢攻击难点,我们要利用他的这股磕劲。”
“不错,他有智商,有技术,还有动机,可他这个人很情绪化,你知道,做我们这行的掺入个人情绪,会有什么后果吗?这次不仅把玉蝉给了他,连我祖上遗物——驼皮也搭进去了。”
“驼皮之谜不解,仅是一张废纸。正所谓,钓鱼用饵。再说,每一步都是我精心策划过的,绝对不会,也不可能出问题的。”
“包括那瞎子的死吗?”
“不,那瞎子的死,纯属意外。就像当年,我们千方百计防萧错的眼睛,却没防住那瞎子的手一样。”
龙叔听到谭彪这话,立刻想起五年前,他采取掺水走货的办法,买了一大堆假货,中间夹带着一批古玩,包括一件弯月梅纹青花瓶,他们照着现代工艺品填表报关,满以为老货做新,掩盖住“开门”的特点,就能混在工艺品里安全出去,没想到路过鬼街口时,被狄康查住。
狄康怀疑那瓶子是元青花,但怕自己眼力不够,请了几个文物鉴定专家上眼。因为元青花传世品很少,大多数玩瓷人能亲手把玩一下的机会并不多,再加上市场里历来赝品满地,所以,鉴别元青花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几位专家,争论一番,有说老的,有说新的,有人说做旧的高仿,有人说是民国之前做旧的老仿,还有人说是现在仿旧的新仿。说来说去,什么观点的人都有,等于没鉴定。
狄康无奈,又把东西送给萧错掌眼。当时,萧错还在文物局工作,研究半天,虽然觉得不像高仿,但胎质绝对不是出自景德镇。萧错因拿捏不准年代,送给格格搭手摸宝,她却一口认定,这是“重器”,宋辽金元时期,北方磁州窑的活儿。
格格当时才十五岁,可她打小就天天蹲在鬼街口里,跟那些练摊的人一起摸宝,那些人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各个都是久经沙场的鉴宝专家和历史学家。老货新货、真赝伪劣、生坑熟坑,搭手一摸,鼻子一闻,别说是定身份,判年代,就连出自哪个地区,都能断个八九不离十。
龙叔万般无奈,只好让谭彪做了替罪羊。这还不算,那弯月梅纹青花瓶,本来是一对,在事发转移之中又被打碎了一只,损失惨重。好在萧错在文物局时和领导合作不爽,辞职了。否则,那件弯月梅纹青花瓶追查起来,能把这水下一锅端了。这事,让龙叔至今心有余恨。
“我知道,你对那瞎子心存怨恨,但仅仅因为当年的小过节,你就让那瞎子死,实在是得不偿失。凭借那瞎子的手感,萧错盘玉至少省去一半精力。如今,猴渣被扣,一时不能出来,萧错一蹶不振,如同烂泥,我们的计划该如何进行?”龙叔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外面,只用余光扫着谭彪的表情。
谭彪面无表情,冷冷一笑:“那瞎子的死,和我没关系,我压根就没跟她计较过。若不是跟您去了趟葬狗坡,我还真不知道她长得那么……”谭彪话说到此,眉头一皱,把余话咽了回去。又换句话说:“我们离开葬狗坡的时候,那瞎子明明还活着。”谭彪说话间,眼睛一直在偷看龙叔的手,他看到龙叔的食指,一直在弹自己的膝盖。谭彪知道,弹指是龙叔多年来习惯动作,他只要一思考,就会不停地弹指。
“这都怪萧明恒老奸巨猾,居然骗了我十五年。千算万算,竟没想到东西在瞎子那。我也是第一次看见那瞎子的模样……”龙叔又咳了几声,接着说道,“听说已经有人去自首了?”
“是的,司机叫张友和,是他开车撞死了那瞎子。本来以为使个金蝉脱壳的计策,肯定是万无一失,只等着那瞎子和萧错盘玉了。哪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弄出这许多鬼名堂。”
“没有那瞎子,萧错能不能盘玉,能不能把玉蝉盘出阴阳,都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觉得这事情有些蹊跷,我们刚刚将玉蝉送到萧错手里,那瞎子就死了,这未免太巧合了。”谭彪说“巧合”二字的时候,语气稍微放重了一些。
“如果那瞎子的死亡是谋杀,那么就意味着,我们的计划泄露了。”一个清晰的结论,立刻浮现在龙叔的脑海里,他立刻停止弹指,转向谭彪说,“马上查一下张友和的来历,是意外车祸,还是有人和我们作对。”
谭彪心里咯噔一下,龙叔分明是话里有话。因为整个计划只有他和龙叔最清楚。而此时龙叔却张口叫他去查张友和,肯定另有其因。但谭彪神色并不慌张,只是悄声说道:“我虽然姓谭,但我是吃龙家饭长大的。没有您,就没有我们俩。”
谭彪这句话里的“我们俩”,说的就是他和那个女人。十年前,他们俩无依无靠,在街口靠小偷小摸玩个杂耍混饭吃,经常被人欺负。是龙叔看中他们俩有几分偷技,收养了他们,并安排他们在杂技团工作。
龙叔长吁一声,望着当空明月,感叹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可惜那瞎子死了。如果你能亲眼见到瞎子的那样东西,你就会知道,驼皮不是传说……”
“我一直都信驼皮的说法。萧错不是傻子,驼皮和琀蝉送到他那,没出几个时辰,瞎子就死了。等他冷静下来,不仅会查,而且会一查到底。”
在谭彪和龙叔的思想里,有这么一个概念,一个夹杂着无数智慧的阴谋,在天才辈出的年代,在成功上演了最精彩的开幕式后,是绝对不会因为一个瞎子的死亡,就此草草谢幕的。所以,龙叔很快就能适应这种马失前蹄的局面,并开始积聚反击的力量。接下来,他的脑子里立刻闪出另外一种念头:“那瞎子死了,我想还有一个关键的人物,会帮萧错的。”
“谁?”
“池文青,她虽然没有瞎子摸宝的技术,但池文青曾经是萧明恒的同学、恋人、同事。她有知识,有经验,她愿不愿意出手帮助萧错,直接决定着这个计划的成功和失败。”
“您知道,萧何两家结怨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跟萧家过不去的是何家,不是池文青。你放心,如果我猜得不错,萧错已经看出那只玉蝉的门道,无论是为那瞎子的死,还是为玉蝉,他都会去找池文青。”
一点也没错,池文青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真正的棋局才刚刚开始,龙叔下完了自己的那步棋,现在,是白马现蹄,还是炮碾丹砂,就看萧错了。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2 14: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章 左旋膛线

萧家老宅,依然平静如初。
萧错坐在书桌前,伸手摸向书桌下面。书桌下是一种新型的无匙锁,不用钥匙,开启的关键在于拇指、食指、中指的默契配合,以及力度的拿捏匀当的手上功夫。这是机械锁中保密程度最高的防盗锁,即使在毫无光线的环境下使用都极为方便。
萧错拿出父亲留下的驼皮、子弹和血纱布。又拿出猴渣带来的驼皮和琀蝉。接着,他找出那天从许胡子那换来的瓷片。他从脖子上,摘下格格临死前给他的老银锁,贴在脸上,亲吻了一下后,才轻轻放在桌子上。
子弹头、驼皮、血纱布、琀蝉、瓷片、老银锁一一摆在萧错的面前。他试探着,用这些东西,把十五年所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
子弹头是十五年前,萧错亲手从父亲胳膊上取出来的。弹头呈卵形,萧错初步分析是手枪弹。因为手枪子弹的弹头与其他子弹的弹头不一样,其他子弹的头部都呈尖拱形,而手枪弹弹头呈卵型,除非军用手枪,用尖弹追求杀伤力。
而这颗子弹绝对不可能是军用的,子弹是镀金的,工艺非常精美,颇显高雅奢侈,弹头出膛后基本没有变形。如果不是他亲手从父亲血肉里取出,他死也不信,这么美的东西,竟是杀人之器,惨美之物。在萧错看来,其古老性和玩赏性,皆大于其杀伤性,显然不是职业杀手的吃饭家伙。但这颗子弹的非常规性,直接决定着枪和持枪人身份的特殊性。
萧错翻过很多资料,也在显微镜下看过这颗子弹,弹头上有左旋膛线,是出自线膛枪,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膛线是为了让子弹可以旋转而在枪身上刻上痕迹,它能使弹头在出膛之后,仍保持既定的方向。隐藏在枪膛内的膛线,有凸有凹。凹下去的小槽被称为阴线,凸起来的则叫阳线,两条相对阳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叫口径,子弹头的直径会比口径稍大一些,这叫过盈。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弹头嵌入膛线高速旋转并起到闭气的作用,从而在空中稳定飞行,指到哪里,打到哪里。
膛线可说是枪管的指纹,也可以说是枪的身份证。子弹在通过膛线时,外侧会被刻上痕迹,形成一种膛线记号。由于膛线的加工,是受工人和制造装置的影响,即便是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制品,也不可能有完全一模一样的膛线,也就是说,造出同样膛线记号的枪,是不可能的。不同的枪,在子弹通过时,会有不同的膛线记号。警察经常利用进膛痕迹、拔弹痕迹、坡膛痕迹、线膛痕迹破案,但究竟怎么个破法,萧错至今还没参悟透彻。
关于膛线的方向,现在一般都采用右旋,萧错研究过其中的原因,无论是右旋,还是左旋,不过是习惯而已,目的是把子弹转出去就行。从这颗子弹头上所掌握的资料看,射击萧父的枪,是把老枪,持枪者只射击到萧父的胳膊,看来也并非专业杀手,很可能是一个老枪收藏者。萧父失踪后,萧错也曾查过鬼街口,乃至墨里州附近的古枪收藏者,均说没有见过这样的子弹。
萧错又拿起血纱布,父亲是个言行谨慎的人,他既然用血纱布包裹子弹,连同驼皮一起放进了盒子里。那就说明,在萧父的眼里,血纱布、子弹和驼皮是同等重要。如果父亲是想用子弹头作为寻找凶手的线索,那么,血纱布是在暗示他什么呢?
萧错把子弹用血纱布重新包好,放在额头上,深深地叹了口气。等他抬眼时,又看到琀蝉。这是猴渣送来的葬玉,格格出事之前,曾经下过定论,玉蝉是以雌为匙,雄蝉为锁。这到底是怎么个原理,萧错还猜不太透。然而,更出人意料的是,琀蝉外面竟包裹着一张驼皮,和父亲留下的驼皮相比,除了在形状上有差异外,质感,手感,大小几乎都一样。萧错将两张驼皮扫描在电脑里,在电脑里拼了一阵后,突然发现这两张驼皮竟有个吻合口。原来,这两张驼皮是一母同胞。
就在萧错万分惊奇之时,王妈突然敲门,说是给他送碗汤喝。萧错迅速将琀蝉、驼皮、子弹和血纱布一同放进盒子里,塞回书桌下面。王妈进来,放下汤什么也没说,只偷偷瞥了眼萧错桌上的老银锁,便推门离开。
老银锁是唯一能证明格格身世的东西,挂链是开门老货,明末清初皇宫贵族之物。锁是后配的,八十年代的新工。按照两百多年前的制式风格,这条挂链上,应该是十八罗汉,而格格的这条挂链却只有九尊罗汉。按萧错的理解,这条挂链应该是被人一分为二。从古玩角度去看,这套银锁是动过手的残品,并无价值可言。
想要解开格格的身世,只能从老银锁入手。十五年前,萧父是受人袭击后,把格格抱回家的。当时格格还处于昏厥状态,身上除了一身血衣,就是这把老银锁。萧父为什么在受伤后,还坚持把格格抱回家?难道格格在当晚也是受害者之一?十五年前的那个凶手,到底是想杀掉格格,还是杀掉父亲?
除此以外,还有存疑。十五年前,萧父抱回格格交给他驼皮之后,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十五年后,又有一张驼皮出现,格格就此丧失了性命,死得支离破碎。无论从什么角度、什么立场、什么观点、什么利益、什么目的、什么动机、什么想法上分析,萧错都应该承认一点,至少一点:格格的生与死都和驼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一点,他坚信不疑。
现在,只剩下桌上的瓷片。萧错之所以下血本拿青花鼻烟壶跟许胡子交行,那是因为这种瓷片,很稀少,是宋辽金元时期,早年北方磁州窑的活,和格格五年前摸的那件弯月梅纹瓶,又是同出一辙。
萧错猜不出那套爷,为什么要把套下给许胡子。但当他看到瓷片上的污垢后,立刻拿出琀蝉,将两者土锈污垢,来回对比一番,突然豁然开窍,他在心里欷歔一声:原来,是这么回事。
萧错心里终于有些谱子,但他认为此事复杂,并不是说打,就抄家伙上的问题。他开始疯狂地想念父亲,他翻开父亲的相册,眼前突然一亮,有一个人,能帮他。谁?池文青。
于是,萧错决定了第一步行动计划——找池文青。
 楼主| 青春燃烧 发表于 2010-7-14 16: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一章 逼出血衣

给池文青打电话,萧错还需要一样东西:勇气。
池文青是个好女人,这一点萧错承认。如果萧父不变节的话,按照逻辑原理,池文青应该是萧错的母亲。几十年前,萧明恒在池文青眼里,是个博学多才、光明磊落的人。而今,萧明恒始乱终弃、背信弃义也就算了,他还爆出个私生女——萧楚格。
所以,萧错抓着电话,犹豫半天。他认为,很有必要让池文青知道真相,还父亲一个清白。于是,他拨通了池文青的电话,对方只是轻轻“喂”了一声,声音很小,但很慈祥。萧错只简单地说了声:“池姨,是我。”
池文青此刻正在整理关于萨满文化的资料,对方虽然没有报出姓名,但这个声音对她来说,太熟悉了,和萧明恒年轻时一个样。池文青拿着电话,脸上的表情僵硬,半天没找到回应的词。
萧错继续说:“我爸走的时候,跟我说过:有什么事就去找池姨……”
“出了什么事?”
萧错咬着牙,眨了半天眼,才吐出一句:“格格……走了……”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
“别太……难过……”
“嗯……”萧错拿着电话,摸了摸桌上的老银锁,摸着,摸着,他的手指开始颤抖,但他还是尽量保持平和地说,“我打电话是想告诉您,格格不姓萧,她不是我妹妹,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我爸不仅骗了您,还骗了我,骗了所有的人。”
“哦?”池文青听到格格不姓萧时,眼睛立刻红了。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池文青愣愣地拿着电话,但她很快由震惊中恢复平静,她问,“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格格怀着我的孩子,我想让她有名有份地走,有时候……她真的很想妈……”
“我能帮你吗?”
“我怀疑格格的死和我爸,以及我爸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系。”
池文青问:“你什么时候过来?”
萧错松了口气,在他看来,池文青能帮他,全仗着她大度。他说:“明天下午。”
无论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工作的角度,池文青都会帮萧错。所以她很快便回答下来:“我在考古所等你。”对于池文青而言,这个夜晚作出的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失去的不仅仅是家人,还有生命,以及生命以外的东西。
通话结束后,池文青朝书桌上看去,那是她和萧明恒在野外考察时照的。她只是看着他,除了她淡漠的眼神,什么也没有。如果她的目光是拒绝,是愤恨,或者是鄙视,是嘲笑,她都不会害怕。可为什么是淡漠?
难道她早已淡漠了他们几十年的感情?失魂片刻,池文青忽然感到心里有一角轰然崩塌。
窗外,一片漆黑,有山,有树,还有条红丹河。
河岸边,停着一辆轿车,那女人钻出河水,急忙卸下水肺,脱掉脚蹼和潜水衣,走到林边老树下,将潜水装备塞进树洞藏好。接着,她打开车门,坐进车里,并没有急于开车离去,而是从车里拿出一瓶酒,连喝几口,又往身上洒些,才迅速将车开走。
车进小区车库,停稳车后,她将黑纱重新裹好,背上背包,从车里摇摇晃晃地出来。她脚步踉跄,腰间飞虎爪时隐时现,在灯光下尤为铮亮。
她走了几步,觉得身后有些声响,声音瞬时增大,她能听出是摩托车的引擎声。没等她回头去看,便觉得一辆黑色摩托朝她疾驶过来。眼见势道极为沉猛,撞上了非死必伤,女人情急之下,忍疼翻越,扑在地上闪避。
那摩托见没得逞,又调转回头,朝她逼来。女人急忙站起身来,顾不上脚伤疼痛,连跑几步,又是一个腾越,翻上了一辆轿车,身如青燕,立在车顶之上。霎时之间,脚掌又疼又热,奇痛彻骨,她急忙踮起脚抵御,哪知整条腿已然酸麻无力,不觉惊惶起来。再看驾驶摩托之人,头戴钢盔,面容全掩,见女人翻到车顶上,又加强了马力,看这情形,是要飞车而越。
女人抬头,看了一眼车库顶梁,从腰间拔出飞虎爪,嗖的一声弹开,挂在管道上,身子腾空,已然落在另一处车顶之上,见身后已经是墙壁,才算惊魂稍定。
摩托车欲飞之时,却见女人已经离开,急忙刹车,由于速度太快,在地面上连着旋转几周,若不是臂力较好,恐怕要连人带车栽翻在地。再看女人所在之处,车辆极多,索性弃车,纵身翻上车顶追赶。
女人脚力不足,那人很快便追上前来,迎面就是一拳,趁她躲闪之际,又抓向女人的背包。这女人这才醒悟,原来此人目的,是想抢她的背包。女人急忙向后折腰,连翻了两个跟头,满以为躲了过去,却听“刺啦”一声,背包已被扯出个大口。
女人急忙护住背包,只退不攻。那人却拳掌脚踹,攻势犹似暴风骤雨一般,其目的还是女人的背包。女人被逼得发急,又使出飞虎爪,当啷挂在管道上,看来这女人的招式很简单,打不过就跑。可惜,正当她准备腾空时,却被那人一把抓住脚踝。使她不得不松了飞虎爪,只听得“啪”的一响,两人一起跌落在车顶上。
那人压在女人身上,女人又惊又怒,连运了几次气,全无反抗之能,哪里挣扎得脱。突然,女人闻出那人身上的气息,极为熟悉,双眼一怒,喊了一声:“彪哥。”
那人一笑,拿掉钢盔,锐眼鹰鼻赫然竟是谭彪。谭彪翻身把她搂在怀里,不料,女人的背包带子却随之脱落,包内的东西,撒落在地。女人急忙翻下车子去捡,但谭彪身手极快,从车顶跳下,一把按住。再看那女人,眼神已尽是惶恐。
谭彪捡起,打开一看,是一套碎花衣服,是五六岁孩子穿过的,上面还有斑斑血迹。谭彪认识这衣服,十五年前,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就穿着这套碎花衣服。当时她只有五岁,浑身是血,楚楚可怜。谭彪是后来得知,她父亲带她进山,不幸掉下山来,父亲为了救她,摔成了脑残症。谭彪见她可怜,两人才相依为命,直到后来碰见了龙叔。
谭彪觉得奇怪,这套衣服,一直被这女人视为珍宝,为什么今天要带在身上?他将衣服收好,还给了那个女人,问:“你去哪了?”女人神色不但没有慌张,而且非常镇定,慢慢转身,故作醉态地喊了声:“我去喝酒了。”
“出去喝酒,还带着家伙?”谭彪知道,带着飞虎爪出门,必定是有些难度的活,又见那女人腿脚不是很利索,猜想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他又接着问:“失手了?”
“没出手,也没失手。”
女人说没出手,谭彪倒也信了几分。因为做贼行窃,得时时隐身在天花板上、地板下,甚至悬挂在树上、屋内支柱上潜伏,所以,行动之前,不仅绝对不能喝酒吸烟,而且,还要洗澡、换衣,目的都是去掉体味,不容易暴露自己。
“你受伤了?
“没什么,不小心踩到钉子了。”
谭彪听到女人脚踩钉子,心里极为心疼,一把抱起那女人,朝电梯走去:“伤得重吗?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你还能演出吗?”
“一点小伤,不影响的。”
进了房门,谭彪将女人放在床上,很小心地帮她脱下鞋子,再去看那只脚,已经是鲜血淋淋。谭彪见伤势不轻,急忙取了纱布药棉,帮她包扎。那一瞬间,她觉得谭彪像一个父亲,一个特年轻、特有思想的父亲。
谭彪包扎完毕,拿过女人的鞋子,翻转细看,在鞋子上并未找到钉子的孔眼,他可以肯定,这伤口是女人光着脚踩上去的。出门行走,为什么不穿鞋子?谭彪正想问个究竟,那女人却突然抱住谭彪,问了句:“彪哥,我们为什么是贼呢?”
谭彪将头埋在女人的头发里,深吸了一口气,闻出了一股河水腥气。他凝眉冷笑,随即说道:“我们是孤儿,无亲无故,只能做贼。”
那女人眼睛一闭,滚出两行泪来,说了句:“我想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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