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尼亚 发表于 2011-4-18 23:59:21

致广大拜仁球迷以及广大德迷

大家好!我是“新拜仁球迷”。前段时间,本人在论坛挖坟开玩笑,引起了不少人不满,在这里向大家道歉!本人的挖坟行为换来了“拜耳竞技场设计者”禁言3天的处分,对于这点本人也能接受。

可是,我还有话要说!

大家一定很奇怪,最近为什么注册新号总通不过吧?事实上,最近LOTHAR压根就没通过任何帐号。本人在家,在网吧,甚至请朋友帮忙注册帐号,全部不通过,所以我推测LOTHAR是停止了任何注册。最近几天看见论坛网友提出疑问了,我更加证实我的推测。鉴于我和LOTHAR之间发生的事,我觉得,LOTHAR这么做很可能就是因为我。

那么LOTHAR为何要花这么大力气防我,甚至不惜排除众多新德迷呢——这可对论坛很不利啊!请听我慢慢道来。

大家可以进站务公告看看,LOTHAR以往的一些处理,基本都能得到众多网友支持的。可是最近,LOTHAR先后封掉了“永生的拜仁”和“范博梅尔”——大家进去公告贴看看,可以发现,争议还是挺多的。而且还有一点,LOTHAR在锁定这些ID时,总不忘加上“骚扰管理员”“辱骂管理员”等罪名。嗯,“辱骂管理员”行为的确恶劣,封号很应该。可是,我们未见过管理员举出证据说那些人如何“辱骂”管理员呢!而且,就从公告内容看,要是没了“辱骂管理员”等罪名,还真不至于要封号。

好了,那为什么那么多会员都喜欢“辱骂”“骚扰”管理员,直到“申请”封号呢?“永生的拜仁”“范博梅尔”等人怎么做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自己的情况呢,我还是很愿意和各位分享分享的。

话说本人被“拜耳竞技场设计者”禁言后(对了,“拜耳竞技场设计者”没被我“骚扰”“辱骂”吧?),过了3天帐号又被释放了。可是没多久,在我还未来得及新发一个贴的情况下(既然没发贴,那就不存在违规),我的帐号又被锁住了,是永久禁言,操作人是LOTHAR。我后来注册个帐号,留言质问LOTHAR为什么封我号,他只是冷冰冰回一句“你没资格来论坛”,然后把我新注册的马甲也禁言了。我承认我语气是不太好,有质问成份,并提出了“以后锁我号都请提供理由”的要求——这就是我“站内信息”骚扰的全部内容了,我就对他发了这么一个站内信息。值得一提的是,LOTHAR封了我帐号后并没公告——之前提到,LOTHAR在封禁“永生的拜仁”和“范博梅尔”时,引起了较大争议,现在就干脆不公告了,同样“麦拉哲伦”也被无声封锁,不知是他不屑公告还是不敢公告了(注:LIE TO ME里面教过我们,要是一个人对一些质问表示不屑,很可能这些质问就是真的)。我呢,也玩了个花招,注册了马甲,然后故意顶起了“新拜仁球迷”的精华贴。于是众多网友就看到,“新拜仁球迷”被禁言了。各位觉得可惜还是可喜我就不知道了,但LOTHAR想隐瞒是肯定隐瞒不了的。

于是,就看到站内公告里那个对我的公告。封“新拜仁球迷”的理由嘛,基本上就是对管理员如何如何无礼啦(好像还没怎么提到我如何破坏论坛)。至于我如何对“管理员无礼”,那全部只需要一面之词,证据是肯定没义务提供的了。我在论坛上是如何“辱骂”管理员,刚才已跟大家分享过。至于LOTHAR提到的QQ呢——我在第一次被LOTHAR封号时(大约数月前),我通过临时对话方式向LOTHAR道了歉,获得释放机会,不过没添加他为好友。这次被封了号,我就再没用QQ找他了,因为知道找也没用。LOTHAR说我用QQ骚扰他,看来数月前的求情行为属于骚扰。

站务公告那个贴,是LOTHAR停止论坛任何注册之后发的。当时我嘛,光有看的份儿,没回贴机会。现在难得有机会注册到个珍贵的马甲(当然我不会只注册一个),当然需要跟大家分享分享一些事了。顺便,我还想提个疑问:之前“热爱金属”胡作非为被撤了职,那么LOTHAR权力是否有可能受限制呢?

dq009 发表于 2011-4-19 00:00:32

是沙发吗

gesila990 发表于 2011-4-19 00:01:59

引用第1楼dq009于2011-04-19 00:00发表的 :
是沙发吗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你是什么沙发都敢做啊!当心下面是火山,烧你个猴屁股!

飞天神猪 发表于 2011-4-19 00:02:55

陶知道 发表于 2011-4-19 00:03:59

你这人太较真了

distinctive 发表于 2011-4-19 00:04:03

不清楚事实。但是不晓得为啥不准注册新会员。
需要版大解释。

霍亨索伦之鹰 发表于 2011-4-19 00:04:27

老大在论坛的地位一百年也不会动摇,你还是死心吧……

纽尼亚 发表于 2011-4-19 00:05:07

引用第4楼陶知道于2011-04-19 00:03发表的 :
你这人太较真了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嗯,尤其看不惯强权黑幕,尤其是对我的栽赃污蔑。

霍亨索伦之鹰 发表于 2011-4-19 00:06:11

引用第7楼纽尼亚于2011-04-19 00:05发表的:

嗯,尤其看不惯强权黑幕,尤其是对我的栽赃污蔑。 p_w_picpath/back.gif


如果你知道老大的“强权”从何而来你就不会有这么多废话了

陶知道 发表于 2011-4-19 00:06:24

你发这个帖子目的是什么呢?让大家都离开联盟?想走的自己会走,不想走的你说几句也说不走啊

猪不跑 发表于 2011-4-19 00:07:28

帮转站务吧 相信管理员会有情况说明

Markus 发表于 2011-4-19 00:08:07

你发这帖,究竟想干嘛,直说好了

猪不跑 发表于 2011-4-19 00:08:30

一切以联盟利益优先

纽尼亚 发表于 2011-4-19 00:08:48

引用第8楼霍亨索伦之鹰于2011-04-19 00:06发表的 :


如果你知道老大的“强权”从何而来你就不会有这么多废话了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一个人如果开了一个公司,他可以拥有对公司的绝对管理权,但他始终没权污蔑员工。

纽尼亚 发表于 2011-4-19 00:09:32

引用第12楼猪不跑于2011-04-19 00:08发表的 :
一切以联盟利益优先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那LOTHAR由于私人原因,不惜停止任何注册,是否属于“以联盟利益优先”呢?

Markus 发表于 2011-4-19 00:13:02

引用第13楼纽尼亚于2011-04-19 00:08发表的 :

一个人如果开了一个公司,他可以拥有对公司的绝对管理权,但他始终没权污蔑员工。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问题在于,员工权益、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你和L是这样的雇佣关系吗?
这论坛目前在一定程度上更像是私有财产的共享,别人主人不欢迎你来访,你还想非法入侵不成?

纽尼亚 发表于 2011-4-19 00:13:06

引用第9楼陶知道于2011-04-19 00:06发表的 :
你发这个帖子目的是什么呢?让大家都离开联盟?想走的自己会走,不想走的你说几句也说不走啊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嗯,只需要你下次在看“站务公告”时,知道LOTHAR的话该信多少成就是了。

纽尼亚 发表于 2011-4-19 00:13:43

引用第15楼Markus于2011-04-19 00:13发表的 :

问题在于,员工权益、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你和L是这样的雇佣关系吗?
这论坛目前在一定程度上更像是私有财产的共享,别人主人不欢迎你来访,你还想非法入侵不成?
http://bbs.gerfans.cn/p_w_picpath/back.gif

可是他发贴污蔑我,我该怎么样呢?而且从现在这情况看,他污蔑不止我一个。而且,按照法律,论坛成员的权利是有规定的,不是说版主或者创始人想怎样就怎样。这里是论坛不是博客。

猪不跑 发表于 2011-4-19 00:13:49

回 14楼(纽尼亚) 的帖子

先确认这个事实
推测无意义
管理员在公告里说明了连同IP一起封了
可能和这个有关

superkroos 发表于 2011-4-19 00:15:05

楼主敢说“举报lothar”系列的马甲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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