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磊(化名)欠同事李伟(化名)2.8万元不还,并换工作、换手机号,玩起失踪。李伟将张磊诉至法院,虽然胜诉却找不到对方。8年间,李伟不断尝试寻 人,最终通过朋友的朋友圈,找到了张磊。昨天上午,房山法院执行法官在中关村某手机柜台找到张磊。后经协商,张磊还给李伟欠款及利息共4万元。
好友借钱后玩失踪
今年39岁的李伟,黑龙江人,8年前是北京大中电器的一名员工,张磊是他的同事。
2008年1月,两人在职期间,张磊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李伟借款3.5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借款并付利息,还写了借据。
2008年三四月,张磊分两次偿还李伟7000元,剩余借款2.8万元一直未偿还。不久,张磊从大中电器辞职,还更换手机号,李伟再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我当时一个月工资只有两三千元,借给张磊的3.5万是我全部积蓄。我们两人关系很要好,我出于信任才将全部身家借给他。”李伟说。
2009年7月,李伟将张磊诉至房山法院,要求偿还借款2.8万元并支付利息1400元。张磊缺席审判,法院一审判决张磊偿还李伟借款及利息2.94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判决生效后,李伟仍然找不到张磊。
潜伏朋友圈寻老赖
8年来,李伟一直在设法找张磊,他不断通过朋友打听对方的下落。
几个月前,李伟的一位朋友打听到张磊的新手机号。李伟遂让另一朋友通过手机号加张磊的微信,并“潜伏”下来。
“我用朋友的微信进入他的朋友圈,一言不发,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我发现他在朋友圈里卖手机等电子产品,而且发的照片都会显示一个柜台号,但没有地址。”李伟说,他一个个市场找,经过多天努力,在海淀区的鼎好电子大厦内找到了张磊。
“我看到他很激动,终于能拿回钱了,又担心打草惊蛇。”李伟说,他用手机拍下张磊以及其柜台的情况,并将这一线索告诉执行法官。
依法应加倍还利息
昨天上午11点,记者跟随执行法官来到鼎好大厦。“你是张磊吗?”法官问正在柜台里卖货的男子,对方看到穿着制服的法官和法警后非常惊讶。
“你欠李伟的钱吗?为什么不还?”法官问。
“是欠钱,不是不还,是双方都失去联系了。”张磊说,由于时间太久,他已记不清欠李伟多少钱。
法官说明来历后,张磊很配合,叮嘱另一名男子照看柜台后,拿着手机和钱包跟着法警上了警车。
“不就这么点钱嘛!我还,我还。”张磊说。随后,他被带回房山法院。
据了解,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所以按照该条规定,张磊应该还给李伟欠款加利息总共近5万元。昨天中午,双方经过协商,李伟同意放弃近1万元的利息。
最终,张磊通过网上转账的形式还给李伟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