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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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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aha 发表于 2010-5-17 11: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5楼巴伐州州长于2010-05-17 10:58发表的  :
还有 我很不喜欢 斑竹说的“此事除了几个斑竹知道 没有更多人会知道 请你放心” 这句话

感觉我好象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了 不敢让更多人知道?

就像你说的 原创就是原创 我还真不信跳出个人来说这个是他写的~

作为我们这边来说,此事就是咱们几个版主在讨论,没有其它旁人知道,这是实情。

而且你说是05年原创,但实际上找到更早的,版主们心里自然会犯疑惑。所以告诉你咱们几个版主知道,如果不是你原创,也有个台阶可下。仅此而已。你难道不能理解吗?

更何况如果真是你原创,你还是可以继续和我们私下交流,直到证明清楚是你自己的原创。

至于发这么大脾气么?

至于质疑我们这些版主怎么怎么滴较真么?


何况如果你辛苦原创文章我给你精华,明儿有人投机抄篇文章说是原创,我们也不分青红皂白给加精华,这对你公平吗?
yinaha 发表于 2010-5-17 11: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8楼巴伐州州长于2010-05-17 11:05发表的  :


什么叫前言不搭后语

我证明了你之前给我发的所谓你找到的那篇文章 是我的ID 发在西祠胡同上的
.......

短信告诉我05年写的,今天发帖子说9X年写的,这就是前言不搭后语。

这不就是事情搅浑了吗?
yinaha 发表于 2010-5-17 11: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楼巴伐州州长于2010-05-17 08:40发表的  :
大家好 这周末去旅游了 没上论坛 今天一来发现这里争议很大 特在此说明

我的真名叫高琰 我的家乡在南京 这篇文章是我于XX年(当时写文如麻 作为几个杂志的专职编辑 我实在记不清楚年份 但请喜欢挖坟的同志帮我查查~)的时候发表于西祠胡同的文章

我在西祠胡同的ID为 琰  ID  号:51222
.......

为何把9x年的字样给编辑了?
 楼主| 巴伐州州长 发表于 2010-5-17 11: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1楼yinaha于2010-05-17 11:13发表的 :


短信告诉我05年写的,今天发帖子说9X年写的,这就是前言不搭后语。

这不就是事情搅浑了吗?
.......

斑竹 我没有发脾气 我只是想办法证明这个文章的确是我写的

我也说了
我04年我都实习了 05年我都工作了 
05年应该是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上海后
某一天上西祠胡同后把 琰 这个ID号下所有文章 发表在我的QQ空间中 作为收藏备份之用 确实不是05年第一次发表

几年以前的事情 可能是我记性不佳 我确实想不起来是哪一年写的 

在贵版发表这个文章之前 我是进入我的QQ空间后复制后发的 QQ空间上是05年 所以第一问您问我是哪年发表的 我自然会说是05年 前面也有图为证

后来我仔细回想后发现确实不是05年 05年发表的那个时间只是我上西祠把文章收集整理后发到QQ空间的日期

至于我跟您说的九几年 我也是大概这么一估算 时间也有错误

准确的日期是2001-2003年之间
 楼主| 巴伐州州长 发表于 2010-5-17 11: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2楼yinaha于2010-05-17 11:18发表的 :


为何把9x年的字样给编辑了?


因为9X年是我大概一想 后来发现9X年我还没有进入大学 这个文章是大学时期做的 时间上是不对的

我就编辑了

准确时间应该是2001-2003年之间
yinaha 发表于 2010-5-17 11: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到此很简单,去打官司,把所有盗你链的人都追究法律责任,还你清白。

我们这里确实没办法证明什么。
猪不跑 发表于 2010-5-17 11: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s:85][s:85][s:85] 我相信这是州长原创

不过我对版主认真负责的态度很认可.
yinaha 发表于 2010-5-17 11: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4楼巴伐州州长于2010-05-17 11:20发表的  :


因为9X年是我大概一想 后来发现9X年我还没有进入大学 这个文章是大学时期做的 时间上是不对的

我就编辑了
.......

所以可以容许你一错再错,而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怀疑。不能有丝毫的认真,不能说“此事除了几个版主,没有更多人知道。请你放心。”这样容易激怒你的话。

你这样真的上了法庭,早输精光了。
 楼主| 巴伐州州长 发表于 2010-5-17 11: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5楼yinaha于2010-05-17 11:27发表的 :
事情到此很简单,去打官司,把所有盗你链的人都追究法律责任,还你清白。

我们这里确实没办法证明什么。

[s:115]
那请问我这个帖怎么算啊?
 楼主| 巴伐州州长 发表于 2010-5-17 11: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7楼yinaha于2010-05-17 11:30发表的 :


所以可以容许你一错再错,而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怀疑。不能有丝毫的认真,不能说“此事除了几个版主,没有更多人知道。请你放心。”这样容易激怒你的话。

你这样真的上了法庭,早输精光了。


如果真到上法庭这样的地步

我可以找出证人 我的大学同学可以证明 那段时间他知道我写了很多文章 也基本看过 我也可以找到西祠的负责人让他调出这个文章最早的出处版块 当然 还有几个斑竹

在这里 我对斑竹你们负责认真的态度说声谢谢 我收回刚才说的 也许是“此事除了几个版主,没有更多人知道。请你放心这话”让我个人觉得有些歧义

这个文章确实是我的原创 让人质疑很不舒服 不免发几句牢骚请斑竹谅解

请问这个文章怎么算 是我的作品还是你们认为是我盗用别人的
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0-5-17 11: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德迷别吵架啊[s:90]
yinaha 发表于 2010-5-17 11: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金不怕火炼。

如果真是你原创总会水落石出。

但是现在我们没办法也没资格去判定。

请谅解。
花痴小巴迷 发表于 2010-5-17 1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83年生的人,03年是20岁,楼主一开始说9X年所写,又说写文如麻,是几个杂志的专职编辑

我不淡定了,9x年最大的可能是99年,99年,那时16岁的楼主身兼数个杂志的编辑,还是专职编辑,为啥我16岁的时候,还埋头史地政呢。。。

楼主,我终于肯承认,在很多很多方面,我和你有质的差别!!


还有,就算楼主说的是真的,一稿多投是大忌,楼主,动用你几个杂志专职编辑的经验和经历想一想,一稿多投到处要精华的,编辑们会咋办?

当然,我没能力做专职编辑,只能来联盟兼职个小小的还爱较真的小斑竹
 楼主| 巴伐州州长 发表于 2010-5-17 11: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斑竹您的意思就是说

以后贵版不管发什么原创帖 你们都必须先在搜索引擎上一顿猛搜 还得让作者准确无误的交代出具体年月日  

要不就不算原创 是吗
 楼主| 巴伐州州长 发表于 2010-5-17 12: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2楼花痴小巴迷于2010-05-17 11:56发表的 :
83年生的人,03年是20岁,楼主一开始说9X年所写,又说写文如麻,是几个杂志的专职编辑

我不淡定了,9x年最大的可能是99年,99年,那时16岁的楼主身兼数个杂志的编辑,还是专职编辑,为啥我16岁的时候,还埋头史地政呢。。。

楼主,我终于肯承认,在很多很多方面,我和你有质的差别!!
.......


人生的履历不同 你为什么就不能理解16岁的人可以做编辑 写不出好文呢?
  
还有请你学会尊重别人再和别人说话可以吗
  
我没有一稿多投 05年的文章我转载到这里有什么不可以 难道联盟不能上传老帖吗
  
最后我没有要精华 给个精华我是能有钱拿 还是能怎么地?

我只是发信息给斑竹 我申请精华 因为这个文章是原创 而且我认为它足够优秀 并且对我有很重要的意义 仅此而已

信息原文也是如此 没有更多的话~
花痴小巴迷 发表于 2010-5-17 12: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真没猛搜,就搜了一下就出来一大堆,也不知道咋回事儿,这篇文章我看这没啥,也没咋看懂,就是一男的还在唧唧歪歪的感觉,但是还就是在各个网站被引用N次甚至N+1次

有些时候真的很奇怪,你不管吧,他说你玩忽职守,你管得严吧,他又说你较真儿

当个小斑竹都这么忧伤,生活果然是个茶几





吓死我了。以为回帖不见了,幸好可以恢复数据额
凯尔 发表于 2010-5-17 12: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s:90][s:90][s:90]
花痴小巴迷 发表于 2010-5-17 12: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4楼巴伐州州长于2010-05-17 12:02发表的 :


人生的履历不同 你为什么就不能理解16岁的人可以做编辑 写不出好文呢?
  
还有请你学会尊重别人再和别人说话可以吗
.......

可爱的楼主大人,我很淡定的赞扬了你16岁或者比16岁更青涩年轻懵懂时的能力,你说我不尊重你。。。

您无心的一句话,造就了一个窦娥啊。。。

一稿多投的,那个不是原创。。。还是楼主没理解我一稿多投的意思?

就是把同一篇文章发给ABCDEFG等多个杂志,难道在你们专职编辑那里,一稿多投不是这意思?那我外行了,对不起啊

还有,你确实没有要精华,你只是“申请”精华

我确实没有要发表没有要稿费,我只是申请发表申请稿费

金钱可以买来很多很多东西,其中一样就是虚荣心的满足,有时候虚荣心的满足,不需要通过金钱这种形式
花痴小巴迷 发表于 2010-5-17 12: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弱弱的问一句 楼主 您到底是十几岁开始做专职编辑的?要是90年的话,您才7岁呢
 楼主| 巴伐州州长 发表于 2010-5-17 12: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5楼花痴小巴迷于2010-05-17 12:04发表的 :
我们真没猛搜,就搜了一下就出来一大堆,也不知道咋回事儿,这篇文章我看这没啥,也没咋看懂,就是一男的还在唧唧歪歪的感觉,但是还就是在各个网站被引用N次甚至N+1次

有些时候真的很奇怪,你不管吧,他说你玩忽职守,你管得严吧,他又说你较真儿

当个小斑竹都这么忧伤,生活果然是个茶几
.......


请您冷静下 并仔细看下贵版斑竹和我前面的对话

我已经对前面有些过激的话表示了歉意

关于原创的问题有什么疑问欢迎讨论

关于本文你个人是否喜欢 我没有资格说话 每个人看文章的角度和心境不同 理解也不会不同 世界上还没有一个让每个人都喜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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