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找回密码
 加入联盟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向拜仁版版主投诉会员bayernooxxmm

 关闭 [复制链接]
飞天神猪 发表于 2011-4-16 06: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RoyG 发表于 2011-4-16 06: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lz要淡定 这种在网上膈应人的你也没办法 果断弃楼走人 眼不见心不烦
 楼主| 飞天神猪 发表于 2011-4-16 06: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duguqinjian 发表于 2011-4-16 07: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palmin 发表于 2011-4-16 08: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吧
jtballack 发表于 2011-4-16 08: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拜仁的感情有多深,从一个帖子的标题跟第一句话就能看出来。比如楼主的“肇事帖”,对拜仁有感情的人、对楼主有所了解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怀好意;而这个骂人的人第一句话就能看得出对拜仁的感情是真挚的,起码是深厚的。
论坛是个求同存异的地方,法理不外乎人情。
这名会员顺着某些人的思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犯下大忌,禁言数天就是极限,如果就此永远锁定,我怕联盟里真正骨子里流淌着滚烫拜仁血液的人越来越少。
我说的话什么意思,很多“拜仁球迷”应该感同身受。
神猪,我尊重你,但麻烦你这段时间少来找拜仁版的麻烦
德国轰炸机 发表于 2011-4-16 08: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弟弟
德国铁磁 发表于 2011-4-16 08: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弟弟
猪会跑 发表于 2011-4-16 08: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6L,7L组成游行大军。[s:16]
vagabond 发表于 2011-4-16 08: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拜仁版版主投诉会员本帖LZ。

具体方法里面可有在拜仁版直接发帖投诉这一项!你不是要列版规么!
三 关于版内盟友的行为规范:仁版是我家 和谐靠大家。
   (1)尊重德盟其他版块,以德迷联盟为大局,努力营造全联盟安定团结的氛围。
   (2)尊重盟友,文明规范用语,贯彻“有理、有利、有节”的行为准则。
   (3)严禁恶意对俱乐部、教练、球员等相关成员及其家属的人身攻击言论。
   (4)严令禁止之言论,如:轻论球迷资格、发表煽动性言论、“一言堂”、恶意讽刺、乱扣帽子、污言秽语等。
   (5)严令禁止之行为,如:歧视、排挤、中伤、挖苦、谩骂、诽谤、侮辱、挑拨是非、寻衅滋事、集群围攻等。   
   (6)严禁“血统论”、“种族论”、“肤色论”、“性别论”以及其他带有歧视性的言论。
   (7)严禁其它一切形式的破坏拜仁版环境、气氛的行为。
        (8)版内会员都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方法:1.发联盟短消息向管理员或者版主进行投诉
                   2.直接在本版规后进行回复,版主会及时查看并作出处理
                   3.直接去联盟站务咨询咨询版块发帖投诉


我看着不舒服是小,乱了规矩是大。

拜仁版的版规刚刚出台就出现这种情况,

还希望各位版主认真对待。
猪会跑 发表于 2011-4-16 08: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s:86]拜仁版,怎么有股尤文论坛的味道了。“怨妇”,长此发展下去,可不好
palermo2800 发表于 2011-4-16 08: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版规加一条:非拜仁球迷禁止来拜仁版 “指手画脚,冷嘲热讽”
拿着鸡毛当令箭
热爱金属 发表于 2011-4-16 08: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拜仁球迷,那种帖子不要发,即使你没有嘲讽的意思,也很难让这个版里的人接受。
caohuan 发表于 2011-4-16 08: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属于没事找抽型的,你不是在德国么?那你的扯蛋理论去教育南看台的球迷呗,别在这儿拿着版规挡剑牌,犯贱还不让说,还想装逼,就是有版规罩着,也阻止不了对拜仁有感情的人对你这种小人的恶心
scholl77777 发表于 2011-4-16 08: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 请圆润地走开
Shiningtears 发表于 2011-4-16 08: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LZ找抽,有人抽了又觉得不爽

拿什么来满足你啊
个人友情支持爆粗口的那位兄弟
猪会跑 发表于 2011-4-16 08: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s:16] 坚决顶弟弟。
版规也要加上,各队球迷不要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即使在你队的版里,你就高级了吗?[s:77]
Shiningtears 发表于 2011-4-16 08: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LS,不高级
版规要遵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但是LZ这种人,即使是违反了版规也要骂
以上
suker 发表于 2011-4-16 09: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jtballack 发表于 2011-4-16 09: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希望版主甚至超版在处理这次事件的时候看清楚大家的感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联盟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德迷联盟 - GerFans.cn ( 辽ICP备1700225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15 06:55 , Processed in 0.032814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