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font size=\"2\">“德国造”和德国科技事业</font></h1><p>从18世纪60年代进入世界工业化进程以后,英国在将近100年的时间里在欧洲和世界一直保持着经济和技术的领先地位。德国受欧洲工业革命的影响则要缓慢得多,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以后,终于在19世纪中叶开始迈向现代工业社会。德国科技进入了繁荣时期,创新能力和质量保证使德国产品逐渐成为对英国市场的威胁。德国产品因其技术先进和质量优异,不但行销欧洲,而且也远涉重洋到达远东。在1888年到1895年间德国向日本的出口增长了4倍。 <br/></p><p>到20世纪20年代,德国已涌现了一批载入世界文明发展史的优秀科学家和发明家。其中有世界著名的本生、蔡司、西门子、海姆霍茨、奥托、伦琴、赫茨、普郎克、爱因斯坦等。从1901年到1933年间有12位德国科学家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15位获得诺贝尔化学奖、6位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德国的电器工业、化学工业、医药工业、汽车工业、机器制造业、光学和精密仪器制造业等发展迅速,成为世界最先进生产基地。 <br/></p><p>从1933年希特勒执政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国逐步流失了许多优秀的科学家,1945年-1949年和世界科技发展一度脱离。1950年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德国的科技事业迅速恢复了昔日的辉煌。</p><p>1990年德国统一后,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德国东部的科研机构进行了重组,进一步充实了德国的研究开发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在各自定位的基础上,发挥特长,相互协作,共同促进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有效的科技创新体系是德国外贸大国地位的保证。如今,德国出口总额的3/4是科技密集型产品。1999年德国科技密集型产品占世界贸易的14.5%、美国占19.8%,日本为13.5%。 <br/><br/>科研体系的三个支柱 <br/><br/>德国的科研体系由3个支柱组成:高等院校科研、大学以外机构的科研以及经济界的科研。 <br/></p><p>首先,德国有345所高等院校,其中有大学92所。2000年其科研经费的总额达到全国科研投入的16%。高等院校具有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传统。其研究方法先进,研究课题广泛,从基础、应用直到开发,因而成为德国科研体系的支柱之一。高等院校又是科研后备力量的培养场所,其巨大研究潜力因而得以保证和延续。高等院校从科研和人才培养两个方面和校外的科研机构以及企业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甚至有一些大学以外的科研机构就设在大学里,在组织、人员、空间上和大学的相应专业融为一体,但又不是大学的组成部分。这些科研机构有的属于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有的是中小企业联合成立的行业研究所。 <br/></p><p>其次,大学以外的独立科研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政府投资,按司法成立的机构;另一类直属政府主管部门。前者在组织上是独立的,不接受政府任何职能部门的行政领导,其中著名的如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学会、海姆霍茨德国大研究中心联合会等。后者则是政府的下属单位。此外,还有少数私人创办的研究机构。 <br/></p><p>2000年,大学以外的独立科研机构大约占用德国科研投入的14%。科研机构的任务都有明确定位,从而避免同等水平的重复。如马普学会的各个研究所分别从事生物医学、化学物理技术以及人文科学方面的基础研究,但是又和高等院校的基础研究有区别,即主要是开辟新的研究方向,开展高等院校尚未研究或尚未进行足够研究的领域,或不适合高等院校的跨学科领域,以及由于人员和设备等条件不可能在高等院校完成的任务。因而,马普学会在一些领域是全国的重点,在另一些领域是高等院校的重要补充。由于研究水平高,马普学会在国际上享有盛誉。从1954年以来已有15位科学家荣获诺贝尔奖金。 <br/></p><p>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学会的各研究所以应用研究为主,为工业企业、服务行业和公共机构开展合同研究、提供信息和其他服务。弗劳恩霍夫学会也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经费的80%以上来自于企业和政府的研究合同。学会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创新产品、工艺和服务项目。2000年,该学会申请专利500余项,居德国全国科研机构的首位。 <br/></p><p>海姆霍茨德国大研究中心联合会是15个大型研究中心的联合体。研究中心拥有大型科研设备和基础设施,供国内和国际研究小组开展政府和社会关注的前瞻性研究任务,以及从事中长期关键技术开发。考虑到基础研究和工业应用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中心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调整自己的任务和工作重点,使研究工作水平始终处于世界前沿。 <br/></p><p>联邦政府各部有50个直属研究机构,开展政府职能部门需要的研究工作。其目的是获取政府职能部门完成职能所需要的科学知识,执行法定任务,如法制计量、材料检测、测绘、卫生检疫、交通安全等诸多任务。此外,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直属的机构,但规模很小。 <br/></p><p>另外,经济界占用全国科研经费的70%。根据1999年的统计,万名职工以上的大型企业的平均科研经费占全年销售额的4.5%;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占5.4%;其余大约为3%。有2/3的工业企业不断推出新产品或改进型产品。1999年新产品或改进型产品的销售额占全国工业产品销售额的45%,全新产品超过9%。 <br/></p><p>大型企业设有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同时也积极利用国内外的科技资源。中小企业则更多地通过整合利用社会资源,除了委托大学和科技机构开展研究开发以外,一部分中小企业自己成立了联合研究组织,研究行业内或跨行业共同关心的科技问题。目前德国有5万多家中小企业组成了106个研究组织,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全国性的工业研究协会工作联合会,下属54个研究所,每年可支配的经费已达2.6亿欧元,其中政府资助的资金超过50%。 <br/><br/>世界最重要的科研基地 <br/><br/>德国科研体系的优势是创新和技术集成能力,因而成为世界最重要的科研基地。为迎接知识经济社会,德国朝野一致认为,要保持和发扬优势,必须为科研提供充分的资源。20世纪80年代末,德国科研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86%,略低于日本的2.95%,高于美国的2.64%。90年代由于经济低迷,政府财政处于困境,科研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曾一度降到2.26%,目前已升至2.5%,但仍低于日本和美国。德国科研投入总量约为美国的1/3,日本的1/2。2003年11月德国联邦政府向议会提出了一个总额为97亿欧元的2004年教育和科研预算案,比1998年增长24亿欧元。 <br/></p><p>经济界的科研投入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也有较快增长,已占德国科研投入的2/3。经济界使用的科研经费占全国科研投入的70%,多余部分来自政府研究开发合同和对中小企业的科研资助。 <br/></p><p>国家支持的科学基金会和众多的私人科学基金十分活跃,为科学家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提供经费保障。 <br/></p><p>德国政府除了利用财政资助手段引导科研方向以外,也十分重视科研体系的结构调整和科研工作的质量,以适应科技发展的新形势。1996年底政府决定对国家资助的科研机构,如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学会、海姆霍茨德国大研究中心等进行评估。到2001年评估工作基本结束,在此基础上对科研机构和政府的政策措施作出了相关调整。如将大研究中心数学和数据处理学会并入弗劳恩霍夫学会,重新组成8个研究所,和弗劳恩霍夫学会原有的7个研究所组成欧洲最大的信息和通讯技术研究集团。 <br/></p><p>90年代后期,德国采取了又一项重大行动,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把同一专业的科研机构和大学科研组成专业能力网络。通过网络,一方面加强网络成员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促进成员和经济界,以至和国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联系。 <br/></p><p>在科技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德国已经形成了有利于科研机构发展的大环境,如保障科学自由和科研机构自治、鼓励建立私人科学基金、允许科研机构以不同形式(社团、基金会、责任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和发明人利益、竞争和合作机制等。通过立法承认科研机构,只要不是为某个固定小集团的利益服务,即具有公益性。因此,除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的科研部门外,几乎所有的公立和私人独立科研机构,包括开发型科研机构如弗劳恩霍夫学会以及中小企业联合研究机构“工业研究协会工作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都具有公益性,可以享受减免税收待遇。 <br/></p><p>此外,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科研成果的利用,为科技人员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总之,德国利用智力资源和财力,继承和发扬历史传统,继续努力营造这片世界最重要的科研基地。</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