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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放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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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 发表于 2012-12-23 00: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庄生梦 发表于 2012-12-22 19:59
  你说的的确是实情,我主要的研习方向是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阅读面在古典自然法和当代哲学解释学,还 ...

      其实具体数字并不重要,因为即使数字没有造假,但统计方法也可能不符合实际情况。比方说中国的GDP只统计规模以上经济,整个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都是抽样+估算,每次经济普查(明年才是第三次)时才完全统计。而且数字代表的是过去,并不足以预测未来(休谟的归纳问题),这就属于归纳逻辑范畴了。
    上次回帖的时候忘了说概率问题了,统计和概率密切相关,工科的本科都会学《数理统计》,讲的是概率计算和统计的方法(算法)。但这门课没有讲概率与逻辑的关系,其实概率与逻辑更是密切相关。逻辑推理有两种方法:演绎和归纳,而归纳逻辑完全是基于概率的。因此,研究概率并不都是数学家,搞数学的研究概率计算模型(算法),搞哲学的研究概率的内涵和外延(我们叫语义)。
你说你对概率的理解与我不同,其实概率的语义解释有很多,现在仍然不断有人提出新的解释方法,光我知道的就有七、八种,你对概率的理解应该也在其中。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去找一篇归纳逻辑的综述即可。对概率的传统解释有主观、客观两种,前者认为概率就是个人根据经验主观上认为某个命题为真的可能性,像专家打分就是基于概率的主观解释(打分也是概率问题哦);后者才是数学家研究的算法。
概率之所以有各种解释,是因为我们无法真的将实验重复无限次。既然你只做了100000次(已经很多了)实验,那你凭什么预测第100001次实验的结果?概率的客观解释试图用数学的方法(就是扩展)解释预测结果(也就是概率)的合理性,这才是真正的归纳逻辑,但近30年里没什么进展,现在国外也基本没人搞了。现在研究概率的反倒以逻辑学家、哲学家还有我们搞计算机的居多,基本路子就是把客观解释的算法(数学方法)拿到主观解释里来,解决主观解释概率的传导(A信B,B信C,A能信C么?)、叠加(群体)等问题,因为主观概率本身是无法计算。
    本人才疏学浅,无法对概率给出自己的解释,所以不存在理解不同的问题。最后,还是很高兴与庄老师探讨问题,以后还望不吝赐教。我的专业是知识工程,知识表示模型只能用逻辑模型,所以念书的时候对逻辑学还是有一点研究的。而且知识只能以自然语言方式表示(否则人就看不懂了),这就必须解决“一词多义”和“多词一义”问题,这可能就是你所说的语言学吧?如果是的话,这两方面我还算略知一二,以后可以继续探讨。
庄生梦 发表于 2012-12-23 03: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Sea 发表于 2012-12-23 00:17
其实具体数字并不重要,因为即使数字没有造假,但统计方法也可能不符合实际情况。比方说中国的GDP只 ...

虽然我的领域基本不考虑你说的这些概率问题,但还是理解你说的这些问题的重要性,语言语义的问题还是经常涉及到,上次已经向你请教过,以后有模糊处还请多批评。。。
Sea 发表于 2012-12-23 10: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庄生梦 发表于 2012-12-23 03:51
虽然我的领域基本不考虑你说的这些概率问题,但还是理解你说的这些问题的重要性,语言语义的问题还是经常 ...

我前面的帖子就是介绍一些新思路,万一哪位朋友看后突然有了灵感,我们再接着聊。我向庄老师提两个问题,希望继续探讨:
1、因为西方的大哲学家在科学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所以我觉得哲学研究不能离开科学方法,不知这种认识是否正确?
2、所谓的纯理论研究,其实应该说基于传统方法研究,根本在于研究者不了解新方法,只能用古老方法尝试解决学术问题。在工程领域,西方学术界在5、60年代引入了大量新概念和新方法,产生了大量交叉学科,现在已经没有一线学者只用传统方法解决问题了。自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被证明后,经典逻辑(单调演绎逻辑)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现在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现在所有逻辑学家都在研究各种非单调逻辑或将归纳与演绎相结合。我不知道目前西方哲学和法学领域是否也在使用非单调推理方式?
注:非单调逻辑基于开放世界假设,承认存在未知知识,承认现有知识可能有错,试图解决知识更新(不是直接覆盖)、知识冲突(矛盾知识共存)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发明一种新的推理机制,使得加入新知识时,即使与原有知识存在冲突,也不需要重构整个知识库(需要大量时间)。
比方说,现有所有法律就是一个知识库,把它缩到最小就是公理系统,所有知识都可以由公理系统推出,系统中所有命题(知识)不存在冲突。而加入新法律时,现在需要将原有法律都重新推理一遍,看是否存在冲突,如何存在冲突就必须分别解决,以保证新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不知道我说的这个过程对不对?)是否有人(主要是西方)在研究一种新的法律表达方式,使得加入新法律时,不用修订原有法律系统就能直接包容新知识?这就是非单调推理在法学领域的应用,即改变现有法律的推理方式。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4 10: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Sea 发表于 2012-12-23 10:15
我前面的帖子就是介绍一些新思路,万一哪位朋友看后突然有了灵感,我们再接着聊。我向庄老师提两个问题, ...

经典逻辑(单调演绎逻辑)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现在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sea老兄这句说的有点惊心啊?
老衲没学过逻辑学,但演绎逻辑讲究内涵和外延,子集和全集,这个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基本是够用的
是否“在某种情况下,子集并非在全集内”,这样势必要讨论更多的子集?
随着知识的发展,发现更多的子集不容于全集,以至于用归纳法来研究子集?
如果真是这样,那归纳这个概念应该提升层级,将归纳和逻辑并列?
如果基于概率的归纳等同于逻辑的话,那例证方式中,最有力的因素应该是什么?
。。。

sea老兄解惑一下?
Sea 发表于 2012-12-24 22: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4 10:24
经典逻辑(单调演绎逻辑)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现在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sea老兄这句说的 ...

我和你用的术语集不一致,所以在讨论中需要互相理解。
经典逻辑指的是从三段论到布尔运算,再到哥德尔之前的逻辑,在哥德尔之后,经典逻辑逐渐失去研究价值。现在除了教学,没有人再试图用经典逻辑解决实际问题。
经典逻辑的致命伤就是你说的“全集”,我们叫封闭世界假设。在封闭世界内,经典逻辑的演算规则是最有效且准确的。但如果放在开放世界,也就是真实世界中,就会出现你说的“发现新的子集不容于全集”。这个新子集有不同叫法,我们叫新知识或新实例。
这里的“不容”是指新知识与原知识系统存在矛盾,在经典逻辑下,如果一个逻辑系统中A与非A同时成立,那所有命题将全部为真,系统也就没用了。解决的办法是将原系统中,被新知识证明为假的旧知识去掉,同时还要将所有旧知识直接或间接推出的知识去掉,才能保证一致性,可这个工作量有多大呢?
我现在要处理的数据大概20G,用一台4核的PC处理一遍估计需要几个月。如果基于经典逻辑构建知识库的话,添加一条新知识,就得算上几小时,那这个系统还有什么用?
现代逻辑研究的就是如何把新知识如何快速加入原系统,方法是将约束减弱,让经典逻辑中的矛盾在新逻辑下不是矛盾。最早的非经典逻辑是模态逻辑,后来又有缺省逻辑、时态逻辑、认知逻辑、界限逻辑等等,里面最难的是弗协调逻辑,我彻底没看懂。你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自己baidu这几种逻辑,有问题咱们可以讨论。
以上逻辑都是演绎逻辑,而归纳逻辑就是概率,从一开始就没分过家。各种概率公式必须说明为什么可以这么算,这个道理就是归纳逻辑(注:这里指的也是经典概率,即客观概率)。演绎是推理,归纳是总结。归纳逻辑的致命伤是休谟,即时间是不对称的,凭什么可以通过总结过去的规律来预测未来?你还没抛硬币呢,凭什么说下一次出现正面的概率是50%?
研究概率或者说归纳逻辑的人,研究的是概率的语义,也就是道理。只有道理能讲通,你的公式才能被认可。概率的客观解释到了Carnap就基本走不通了,或者说能走的路已经被别人都走过了,而语义问题依然存在争议。因此现代归纳逻辑主要走主观解释这条路,但主观的东西没法计算,所以只能将原来的算法赋予新的、主观的语义。比方说Popper(我们的祖师爷)认为概率是事物固有的某种倾向(propensity,竟然被翻译成了性向,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性取向了),就像重量、体积一样。这些问题都可以baidu,有问题咱们再讨论。
你说的“归纳与逻辑并列”,其实是指归纳reduce与演绎deduce并列吧。在科学领域这本来就是并列的,中学数学的证明题不就可以推理证明或归纳证明么。在哲学领域,概率也是必须要学的,归纳逻辑的几个大师几乎都是哲学家+数学家。
至于“基于概率的归纳等同于逻辑”,这个问题讨论了300年了。无数大师试图证明归纳与演绎的语义等价或部分等价,但至今无果(所以还能继续研究)。演绎是不可能发现新知识的,给你一个公理系统,你能推出的所有结论是有界的,在这个集合之外的所有知识你都推不出来,也就发现不了。只有归纳才能发现新知识,但归纳这种方法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受到怀疑。因为归纳可以发现新知识,这个新知识在证实或证伪之前无法作为演绎的证据,而归纳逻辑就是以其作为证据(通过概率假定其为真或为假)继续推理。也就是说,虽然所有科学成就都是通过归纳得到的,这些命题也不断被证实或证伪,但演绎逻辑仍然可以攻击归纳逻辑的合理性。
不知道我说的这些能解决你的问题么?欢迎继续讨论!
Sea 发表于 2012-12-24 22: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4 10:24
经典逻辑(单调演绎逻辑)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现在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sea老兄这句说的 ...

如果你没看懂我的回帖的话,可能是我的阐述方式有问题,我自己也觉得有些乱。因为内容太多,一时半会儿说不完,所以内容有些跳跃。有问题可以接着讨论,不过最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逐渐深入,否则我的回帖太长,估计你就没兴趣看了^_^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5 14: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Sea 发表于 2012-12-24 22:29
我和你用的术语集不一致,所以在讨论中需要互相理解。
经典逻辑指的是从三段论到布尔运算,再到哥德尔之 ...

老衲不明白为什么A与非A能共存在一个逻辑系统内呢?如果这个前提成立的话,那是否应该标注前提?
甚至,A与非A共存的系统可以不叫逻辑系统,叫一个新的名字作为定义是否更让人容易理解?

这个问题很关键,如果能共存的话,那几乎没有“定义”一说,甚至连公理也不会存在------“两点之间距离最短”这种公理会被加上前提,“时间”概念也会加上前提,更不要说社会学上、哲学上现存的那些成吨的难以量化的基本概念,都要加上前提?
那样岂不是乱套了?

所以老衲认为如果考虑到新知识对于现存“全集”的影响,当然可以加入,但可以另起炉灶,尤其是不能借鉴“逻辑”这个含义,A与非A是不能在同一个逻辑系统下共存的,如果真实世界中可以共存,那就另外加上一个基本概念来描述

我没有学过逻辑学,但是你说过的------“基于概率的归纳等同于逻辑”,这个问题讨论了300年了-----这句话叫我感觉到像我一样持有“归纳不是逻辑”的人不在少数,老衲所说的逻辑就是你说的所谓“古典逻辑”概念

如果归纳和逻辑并列,那直接后果就是很简单:结果取代过程,例证取代逻辑,事实证明,这两种取代尽管能带来论证上的捷径,但弊端更大,归纳和逻辑的对话很容易流于“鸡同鸭讲”

老兄的意见呢?
Sea 发表于 2012-12-25 20: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5 14:31
老衲不明白为什么A与非A能共存在一个逻辑系统内呢?如果这个前提成立的话,那是否应该标注前提?
甚至, ...

咱们一个一个问题来说明:
1、A与非A共存问题。逻辑系统是由一组命题组成的,在经典逻辑下也没有规定这组命题必须一致,逻辑系统也不负责判定所有命题的一致性。你的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常见问题,是常识或者说直觉与严谨定义之间的区别。我们的直觉认为逻辑系统应该是一致的,如果系统内只有几十个命题,那可以人工判定其一致性。但实际上逻辑系统中的命题数量可以是无穷个,如果定义的太严格的话,逻辑系统就失去应用价值了。因此A和非A这两个命题可以共存于一个逻辑系统,它们只是系统中几万、甚至几千万个命题中的两个。假如A是系统的第101号命题,非A是系统的第87434552号命题,那系统的创建者和使用者,甚至计算机都难以(不是不能)发现逻辑系统中存在矛盾。
Sea 发表于 2012-12-25 21: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5 14:31
老衲不明白为什么A与非A能共存在一个逻辑系统内呢?如果这个前提成立的话,那是否应该标注前提?
甚至, ...

2、公理问题。公理就是假设,这是逻辑的基础。“两点之间距离最短”这种公理不是不用证明,而是无法证明(证明需要穷举)。数学和逻辑上的公理都是假设,这些假设都是基于常识的,所以普通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不需要证明。而常识是什么?常识其实是归纳!看到这你是不是凌乱了?我把这部分整理一下:
a)逻辑学家把用归纳方法总结出来的常识称为公理(axiom),并以此为基础构建逻辑系统。
b)中学老师出于无知告诉学生公理是不用证明的,逻辑学家重来没这么说过。
c)逻辑学家反过来又攻击归纳方法的合理性。
所以演绎这种方法是严谨可靠的,但演绎的基础,也就是公理其实是假设。而中学和本科学的逻辑定理都是经典逻辑中的公理,虽然它们都完全符合常识,它们仍然假设。即使“双重否定等于肯定”这个命题也是假设
你可能觉得]“双重否定等于肯定”很容易证明啊,为什么证明不了?因为如果基于归纳方法进行证明,你必须穷举所有命题(也就是你说的例证);如果基于演绎方法进行证明,那证明的基础就是另一个公理,而另一个公理还是假设。
可以说逻辑和数学都是建立在沙滩上的房子,它们的证明方法是严谨的,但证明的基础,也就是公理其实是无法证明的。所以,所谓的“逻辑上证明”其实是扯淡,只有实验证明才是真的可靠证据。说到这,你有没有想到那个结束文革的命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其实是我们的祖师爷Popper当年批判马克思主义用的,感兴趣的话自己baidu一下吧。
Sea 发表于 2012-12-25 21: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5 14:31
老衲不明白为什么A与非A能共存在一个逻辑系统内呢?如果这个前提成立的话,那是否应该标注前提?
甚至, ...

3、新知识与显存“全集”的问题。前面我解释了一下什么是逻辑系统,它根本不是神圣不可侵犯、无比正确的东西。演绎逻辑的方法是严谨、可信的,但现存“全集”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一致的,因为没有规定它必须一致。我昨天提到的模态逻辑等非单调逻辑仍然是演绎逻辑,它们都是从经典逻辑(也可以叫单调逻辑、古典逻辑,都是一样的)的公理系统中去掉某个命题,然后定义新的算子(运算符,“与”、“或”都是算子),目的是把经典逻辑的强约束减弱,让它可以包含更多的东西。我没看懂的那个弗逻辑就是约束最弱的逻辑,A和非A可以同时共存,不算矛盾(所以我看不懂)。
Sea 发表于 2012-12-25 22: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5 14:31
老衲不明白为什么A与非A能共存在一个逻辑系统内呢?如果这个前提成立的话,那是否应该标注前提?
甚至, ...

4、“基于概率的归纳等同于逻辑”,这个问题讨论了300年了。逻辑其实就是讲道理,具体定义你去baidu一下吧。而讲道理可以用推理的方法,也就是“因为……所以……”,这种方法叫演绎;也可以用总结的方法,也就是“根据统计……”,这种方法叫归纳。休谟、罗素、弗雷格对归纳逻辑的质疑,是认为通过归纳方法得到的结论不如演绎结论可靠,而不是认为归纳不是逻辑。之所以讨论了300年,是因为不断有人试图证明归纳方法的有效性,试图证明归纳可以像演绎一样可靠,或相差不多并可度量。
我说的“古典逻辑”就是从三段论到哥德尔之间的逻辑系统.希尔伯特在1900年提出著名的23问题,其中好几个都是认为经典逻辑可以解决或描述XX问题。有此可见,在那段时间经典逻辑被认为是无比正确、神圣万能的。现代人如何还这么认为,那就是没看近70年的文献(科普读物不算文献)。
事实上,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逻辑证明了逻辑系统不是万能的,而后量子力学的发展实验证明了A与非A可以共存(波粒二象性),也就全面否定了经典逻辑的所有公理。
综上所述:
a)经典逻辑不是万能、准确的;
b)归纳是逻辑,但不是演绎;
c)新逻辑系统有很多,都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所以仍在继续研究;
d)因为量子力学推翻了经典逻辑的统治地位,归纳逻辑死灰复燃;
e)因为计算机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现在研究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的一线学者已经旗鼓相当了。
Sea 发表于 2012-12-25 22: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5 14:31
老衲不明白为什么A与非A能共存在一个逻辑系统内呢?如果这个前提成立的话,那是否应该标注前提?
甚至, ...

5、“结果取代过程,例证取代逻辑”问题。你所说的逻辑应该是指经典逻辑,以前认为经典逻辑是万能的,现在证明它不是万能的。因此经典逻辑被取代是必然的,取代它的是新的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但新的演绎逻辑、归纳逻辑、经典逻辑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针对每个具体问题,无论你用那种逻辑系统,别人都可以用其他逻辑系统攻击你,而你无话可说。
所以现在没有人想用XXX取代XXX,都是尽量融合所有系统(新的演绎逻辑都能而且包含概率),让别人无法攻击你的可靠性。而你说的“弊端更大”,就更无法证明了,也没有人试图去证明,因为绝对做不到。
最后说一下,所谓的“定义”其实也是假设,除了实验证明的东西,其余全部是假设。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6 10: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纳瓦谢里采夫 于 2012-12-26 10:37 编辑

感谢sea大师的耐心回复,这几个帖子整的老衲头大,半天才回过神:
1,A与非A为何能共存?-----大师的解答没能解我老衲之惑,要不我们反逻辑一下,您给举个例子?
2,“常识”这个概念挺好,深入浅出的,但“常识就是归纳”这个。。。老衲隐约感觉这个论断有点跳跃
3,“经典逻辑不是万能、准确的”,你之所以提出这个论断,最强有力的是希尔伯特的23命题(实话实说,我第一次听说,赶紧google,基本属于自戳双眼被雷倒)--------老衲对于逻辑学自身的见识远未至此,不做评价,大师可以找其中一个能支持你论断且深入浅出的,给上上课
4,“结果取代过程,例证取代逻辑”-------大师认为这个是必然的?老衲认为,这个是思考问题,尤其是讨论问题的基础,这个阵地如果失守,那基本人与人之间将没法互相说服,当然也有另外的好处,为中央党校的智囊们提供依据,为他们的胡说八道提供最高理论令牌-------这个太不符合常识了
5,按照大师观点,经典三段论是需要补充的-----补充它的应该就是基于概率的归纳-----老衲认为这个“基于概率的归纳”仅仅是补充,不能将这个概念上升到逻辑,否则问题4

与大师交流真费老衲脑汁儿。。。


----------------
忽然想起来一个事实:
如果经典三段论自身有巨大缺陷,为何不能不讲究思维严谨的GMAT考试命题,逻辑题目完全都是基于这个?包括不那么讲究逻辑思维的中国MBA逻辑题目,也是?
Sea 发表于 2012-12-27 00: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6 10:21
感谢sea大师的耐心回复,这几个帖子整的老衲头大,半天才回过神:
1,A与非A为何能共存?-----大师的解答没 ...

1、A与非A共存。设B=非A,A和B共存于一个逻辑系统,这个逻辑系统没有问题,在经典逻辑下也仍然是一个逻辑系统。我前面的回帖已经举了“波粒二象性”的例子,所有讲非经典逻辑的老师都会举这个例子,我简单解释一下。
1920年以前,物理学认为波和粒子是物质存在的两种形式,二者是互斥的,即:
波(A)->非 粒子(A),如何A是波,则A不是粒子,反之亦然。这是当时物理学体系的基础,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但爱因斯坦、波尔等人分别发现光即具有波的性质,又具有粒子的性质,也就是光具有波粒二象性,量子力学由此诞生,同时经典逻辑由此倒塌。
2、常识是由归纳而来,注意常识是名词,归纳是动词。常识不是归纳,常识是归纳的结果。你自己想想常识是怎么来的就知道了。别人教给你的常识也是由前人归纳而得。
3、希尔伯特第2问题就认为数理逻辑可以描述一切数学问题,而数理逻辑是单调可推的,所以所有数学问题都可解。希尔伯特认为当时解决不了的数学问题,是因为没有找到正确的数理逻辑描述,只要写出正确的描述,就可以通过逻辑演算解决。但30年后,哥德尔证明了演绎逻辑是不完备的,肯定存在推不出的东西。紧接着量子力学里著名的测不准定律被提出,也就是著名的“上帝也是掷骰子的”,实验证明了事物运行可能是无规律的,也就是没道理的,也就是说现实事物存在不符合逻辑的地方。至此,经典逻辑彻底倒塌。
4、没看懂。
5、经典三段论的补充大部分仍然是演绎逻辑,像模态逻辑、缺省逻辑、时态逻辑、认知逻辑等,我已经说了很多,你自己baidu一下不就行了。比如我们用的时态逻辑,通过sometimes和always两个算子就可以让A和非A共存,只要不是同时即可。我可以说“always A,sometimes 非A”,这在经典逻辑里是表达不了的。而这两个算子就是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的扩展。
6、GMAT是考研究生用的,也就是本科毕业水平,国内本科的《数理逻辑》也就讲完经典逻辑。国内985高校计算机专业硕士的《高级数理逻辑》一般也就讲到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和模态逻辑,后面如果需要都得自学。知识是有层次的,经典逻辑就相当于牛顿三大力学,一般非物理专业本科掌握到这就行了。等到硕士一学相对论,牛顿就被推翻了。等再一学量子力学,爱因斯坦也被推翻了。GMAT、GRE考经典逻辑不代表经典逻辑就是无懈可击的,就像高考不考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一样。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7 15: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Sea 发表于 2012-12-27 00:37
1、A与非A共存。设B=非A,A和B共存于一个逻辑系统,这个逻辑系统没有问题,在经典逻辑下也仍然是一个逻辑 ...

sea大师为什么不能举出来日常生活、学习、讨论、衣食住行吃喝嫖赌来说明经典逻辑的不足?
大师您说的那些(按您的话来讲----“经典逻辑的坍塌”)作证,基本都是发生在常人难以理解的知识里?
难道普通人之间的对话,一定要具备相对论量子力学。。的修为,方可开展起完备的对话?

我反逻辑一下:
1+1=2,但是在变分量子曲面数学体系中,1+1不一定等于2------但是,who care?





Sea 发表于 2012-12-27 20: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7 15:05
sea大师为什么不能举出来日常生活、学习、讨论、衣食住行吃喝嫖赌来说明经典逻辑的不足?
大师您说的那些 ...

经典逻辑之所以叫经典,而不叫谬误逻辑,或错误百出逻辑,就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举不出反例,就像牛顿三大力学一样。要是从日常生活中都能举例说明经典逻辑的不足,从亚里士多德到哥德尔,这两千多年的人不就都成傻子了么?
非经典逻辑并不是常人不能理解的东西,只需要学会本科的《数理逻辑》,只要会证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就行。逻辑学是一门学问,跟金融、动力、医学、等学科一样,只有经过学习才能掌握。
普通人之间的对话就是聊天,连语法都不用考虑,还有什么完备不完备可言。我觉得咱们讨论的是学术问题,难道我吃饱了撑的在德迷论坛跟你聊非经典逻辑。
最后,我不知道变分量子曲面数学是什么,不过这个1+1<>2的命题在经典逻辑下就无法描述。至于who care?贩夫走卒当然不在乎了。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7 20: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纳瓦谢里采夫 于 2012-12-27 20:55 编辑
Sea 发表于 2012-12-27 20:12
经典逻辑之所以叫经典,而不叫谬误逻辑,或错误百出逻辑,就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举不出反例,就像牛顿三大 ...

大师别严肃的误会了啊,那门数学是老衲胡编的

我之所以跟您老学习这个东西,也不是吃饱了撑得
因为老衲一直持有“例证取代逻辑,结果取代过程”属于谬误,并且天朝语境下无时不在
随意翻看任何一个帖子都历历在目
我特别担心、甚至有些害怕在最根本的基础上,能为这些谬误找到理论的佐证
那辩论各方基本上就完全放开来举例子和反例,并理直气壮
或者更不靠谱的说法就是“你有你的逻辑,我有我的逻辑”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12-27 20: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辛苦扫盲,老衲给鼓励一个!
Sea 发表于 2012-12-28 20: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直接把问题说出来多好啊,说实话我一直不清楚你想问什么,所以只能讲基本原理,希望哪块东西能对你有用。我之所以不明白你的问题,是因为我们使用的术语集不同,你说过几次“例证取代逻辑,结果取代过程”,可这句话里只有“取代”一词我确信没有歧义。“例证”我理解为归纳、“逻辑”我理解为演绎,但“结果”和“过程”是什么意思我就不能确定了。这在我们专业里叫语义对齐问题,必须基于上下文语境通过概率来解决,而且准确率很低。
下面来正式回答你的问题。首先举例不是归纳,除非你举的例子够多。那到底多少才叫够多呢?这就是《数理统计》研究的问题,即样本数量及分布达到什么程度才算具有一般性。我们平时所说的具有统计学意义,就是指样本数量够多,而且分布均匀,这样的举例才叫归纳。
在辩论中所举的例子,其实是类比,而类比还是属于演绎逻辑。辩论人是以他举的例子作为公理,然后推理出他的结论,这根本不是归纳(归纳=归纳逻辑)。攻击他的方法有两种:
1、攻击他的公理系统。即使演绎过程正确,也只能证明“if 公理为真 then 结论为真”。而公理是否为真,只能基于实验证明或归纳证明,不能基于演绎方法本身。而归纳证明本身又有疑问,严格的说,即使统计了牛从出生到当前都是只吃草的,也不能证明“牛只吃草”这个命题。这点罗素举了个很好的例子:一直天天被正常喂养的鸡,怎么也归纳不出某一天会被主人拧断脖子。综上所述,只要他举的例子不是物理实验证明的,那就可以攻击他的论据,然后比双方谁的《数理统计》和《归纳逻辑》学的好。
2、攻击他的演绎过程。即使他的论据(即公理系统)是实验证明的,你仍然可以攻击他的演绎(即推理)过程有问题,即从他的论据无法推出他的结论。这就要用到非经典逻辑的知识了。
我觉得这会应该说明白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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