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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和五毛,其实是一条蛇上的两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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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生梦 发表于 2012-7-11 11: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中凌乱的羊驼 发表于 2012-7-11 11:53
你这个让我想起一个笑话,如果两口子都是共产主义者,那么一般来说,那个女的会更狂热一些。

是啊,或许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接近那种“神圣的单纯”,呵呵,这个得由性别研究专家说说。。。
 楼主| seeler1970 发表于 2012-7-11 12: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dallen 发表于 2012-7-11 11:45
所谓的学生领袖王某是gay?

这个啊,他自己承认的。
smzjh 发表于 2012-7-11 12: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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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凌乱的羊驼 发表于 2012-7-11 13: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tm法学叫兽呢,四种管辖,属地属人保护普遍。出来秀下限的?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7-11 13: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法天就是个人渣-------但人渣就应该被围殴?

这其中没有逻辑的

好的制度是连人渣都会得到保护,花花公子创始人早就身体力行的说明了这点
“连我这样的人渣都能得到第一修正案的庇护,那么,不会有人再有理由去怀疑美国”
这句话,实在是太动听了

这TM才是如何面对吴法天这样的人渣,所持有的态度
像看一泡狗屎一样看他,像保护名犬一样呵护他的表达自由
庄生梦 发表于 2012-7-11 13: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庄生梦 于 2012-7-11 13:46 编辑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7-11 13:12
吴法天就是个人渣-------但人渣就应该被围殴?

这其中没有逻辑的

话糙理不糙,呵呵。。。今天我们随意围殴我们认为的“人渣”,明天可能就会有人随意的道德审判并用口水淹死任何人。。。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7-11 21: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7-11 13:12
吴法天就是个人渣-------但人渣就应该被围殴?

这其中没有逻辑的

怎么说呢?
从理论上,我支持你这种形式正义高于实质正义的说法,有句话:我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保卫你说话的全力。
这话肯定对,但是在现在中国又有点不大适用
现在这帮五毛已经无法无天了啊,所以我觉得适当惩罚一下会有很好的效果,起到杀一儆百,杀鸡儆猴的效果,不然这帮犊子,只要一个劲的拍独裁的马屁,你独裁当道,他吃香,你民主自由了,他又说你民主就要容忍一切言论,还怎么都是他对了??
所以,私以为在特定情况下,有一句话也是对的,就是“纵容邪恶,比邪恶本身更邪恶”
所以,对吴法天这种人,我觉得女记者旁边的男人都做得不对,不对之处在于打得不够狠,不够硬,不够猛

对于这种人渣,就要往死了打!!等哪天国家像他这种人不那么多了,才可以宽容。。。

就好比一张白纸,如果染上一点污泥的话,他可以成为这张最终色彩斑斓纸的一部分,也是一种色彩,就好像民主自由需要言论多样化,但是,如果一张纸整篇都是污泥,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这张纸烧了!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7-11 21: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对他们宽容的话,他们对我们如何呢?
想想23年前的血案吧,前辈们的英灵不会允许我们对人渣宽容的!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7-11 21: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条顿之鹰 发表于 2012-7-11 09:57
这点倒不是。今天公布二季度gdp,有点兴奋。
庄先生这点研究不够,这点跟庄先生有分歧。
西方照样研究 ...

哈哈,私以为博弈论是经济学中最具魅力的部分~
我当时弃工从商很大一部分是被博弈论迷住了
smzjh 发表于 2012-7-11 21: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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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zjh 发表于 2012-7-11 21: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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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7-11 22: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smzjh 发表于 2012-7-11 21:44
哈哈,无神论的仇文化和基督教的耻文化之间,这是谁的神论???

所以说,你叫天朝人摆脱仇文化的DNA,很难的

连民主斗士威悉河小雄鹰谈民主起来谆谆教导,对异己也杀气腾腾

法国大革命也是杀来杀去,不过人家最后还是扭了过来-----毕竟有宗教的基因

中国呢?已经杀了5千年,如果还是无神论、仇文化-----那就继续再杀5千年吧
justsu_su 发表于 2012-7-11 22: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中凌乱的羊驼 发表于 2012-7-11 13:10
还tm法学叫兽呢,四种管辖,属地属人保护普遍。出来秀下限的?

阁下学识渊博,知识面果然宽广!
不过不知阁下知否,管辖的前提是什么?就是违法犯罪!请问吴法天所犯何罪?
哦!敢情威胁要杀人不是违法,因为受到威胁而把信息予以公布就违法犯罪了?
美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我没学过美国法律!
请问知识渊博的羊驼,你知道是哪部法律第几条有如此规定?还望赐教!
justsu_su 发表于 2012-7-11 22: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7-11 21:20
怎么说呢?
从理论上,我支持你这种形式正义高于实质正义的说法,有句话:我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保卫 ...

看阁下这架势!劝估计是劝不住了!
要不这样,您再约一次吴法天,就说约辩论!然后去把他“往死里打”!你看成不?
要不您这口气下不去,要憋出病来的!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您还要干革命,先把身体弄垮了可不行!
光说“打得不够狠,不够硬,不够猛”不解决问题!
亲自上阵,一劳永逸的把吴法天这样的十大五毛解决了!人民会纪念你的!真的!
justsu_su 发表于 2012-7-11 22: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7-11 21:22
我们对他们宽容的话,他们对我们如何呢?
想想23年前的血案吧,前辈们的英灵不会允许我们对人渣宽容的!

唉!阁下不提这个事倒也罢了!既然提了,咱也不必藏着掖着!
阁下跟当时的柴某,吾某都是一路货色,知道不?
想当年,柴某在媒体面前是声泪俱下啊!
在镜头下她那单薄的身躯显得是那么的柔弱,她那白皙的脸庞略带着一些苍白,她带着哭腔的说:“我觉得我们的国家要亡了,必须用鲜血去、、、”云云!(记性不大好了,见谅了哈)
好嘛,我真真当她是个英雄!MD结果呢?出事的时候比特么谁都溜得快!可怜了那帮跟着她们一起请愿的学生!被人当枪使不说,最后还给人当了挡箭牌!原来特么的鲜血流的是别人的血啊!有本事干事没本事承担责任和后果啊?别跟我说,开溜是为了“保留革命火种”!这么多年过去了,丫还整出过别的事没有?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没有?还有吾某,开溜的时候那脚底也是抹了油了吧!现在两人在外面都过得挺滋润的吧!
阁下今天叫嚣着让人家去把吴法天“往死里打”跟她们是一个性质,知道不!
前面拼命的事你去,后面的好处我捞,就是我最看不惯你们的地方!
知道PLA当年是怎么干过国军的不?
有一个段子说的好啊!那就是“同志们,跟我上”和“兄弟们,给我冲”的区别!
Sea 发表于 2012-7-11 23: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justsu_su 发表于 2012-7-11 22:52
唉!阁下不提这个事倒也罢了!既然提了,咱也不必藏着掖着!
阁下跟当时的柴某,吾某都是一路货色,知道 ...

呵呵,据说柴某已经回国了,不知真假?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7-11 23: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Sea 发表于 2012-7-11 23:23
呵呵,据说柴某已经回国了,不知真假?

除了王,基本都经商了吧

巴菲特来大陆,随行人员就有一个当年的民主斗士
纳瓦谢里采夫 发表于 2012-7-11 23: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Sea 发表于 2012-7-11 23:23
呵呵,据说柴某已经回国了,不知真假?

除了王,基本都经商了吧

巴菲特来大陆,随行人员就有一个当年的民主斗士
Sea 发表于 2012-7-11 23: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悉河雄鹰 发表于 2012-7-11 21:22
我们对他们宽容的话,他们对我们如何呢?
想想23年前的血案吧,前辈们的英灵不会允许我们对人渣宽容的!

你们要是成功了,是不是要把TG和五毛都杀光?是不是要查网络日志,把所有曾经发帖反对你们的都杀光?
这就是“民主之后杀全家”吧?
TG正面宣传和谐社会好,你们在反面帮TG宣传民主社会要镇压反革命,你就是传说中的“深海”吧?
justsu_su 发表于 2012-7-11 23: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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